臺東知本Kanaluvang〈卡那魯汎〉(即外界所泛稱的「知本濕地」)為臺東卡大地步部落的原傳統領域土地,30多年前,臺東縣政府在該地進行「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區」開發計畫,徵收土地,使得族人被迫與傳統領域土地分離。
嗣後因土地取得及契約爭議開發失利土地荒廢,縣府與開發商捷地爾公司契約訴訟至今還未平歇之際,臺東縣政府為了搶搭中央政府推廣綠能政策的便車,於2017年,以賺取高額權利金利益為目的,在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卡大地布部落族人的情形下,片面計畫在知本濕地及知本溪北岸共226公頃土地,做為太陽光電示範專區,名為「臺東縣臺東市知本健康段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此為全國最大,甚至是亞洲最大的光電開發案。
於1年的可行性評估過程中,只有開過各一場座談會與說明會(2018年1月5日),在尚未針對人文及生態進行充分調查,也未諮詢部落族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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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台東知本「卡大地布部落」行政院前陳情記者會的聲明稿,三大訴求。
【土地是我的母親,不是你的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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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臺東知本卡大地布部落 呂宏文 0921-526-521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執行長 凃又文 0920-472-677
聯合新聞稿
【土地是我的母親,不是你的提款機】
知本光電案沒有諮商、規劃不當,諮商同意權程序不正義。
臺東知本Kanaluvang〈卡那魯汎〉(即外界所泛稱的「知本濕地」)為臺東卡大地步部落的原傳統領域土地,30多年前,臺東縣政府在該地進行「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區」開發計畫,徵收土地,使得族人被迫與傳統領域土地分離。
嗣後因土地取得及契約爭議開發失利土地荒廢,縣府與開發商捷地爾公司契約訴訟至今還未平歇之際,臺東縣政府為了搶搭中央政府推廣綠能政策的便車,於2017年,以賺取高額權利金利益為目的,在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卡大地布部落族人的情形下,片面計畫在知本濕地及知本溪北岸共226公頃土地,做為太陽光電示範專區,名為「臺東縣臺東市知本健康段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此為全國最大,甚至是亞洲最大的光電開發案。
於1年的可行性評估過程中,只有開過各一場座談會與說明會(2018年1月5日),在尚未針對人文及生態進行充分調查,也未諮詢部落族人的情形下,臺東縣政府在2018年1月10日公告招標本光電案,同年4月2日由新加坡商「韋能能源公司」的子公司「盛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得標,盛力公司計畫設置161公頃的地面式太陽能光電板,營運計畫書內容更趕在前任黃健庭縣長卸任前(2018年12月13日)核定,預估本案臺東縣政府可以賺進每年2億元權利金,儼然把土地當作提款機。
部落除了在2017年11月6日表達不同意開發及六大訴求外,為了捍衛傳統領域,更在2018年10月11日回到Kanaluvang〈卡那魯汎〉立碑宣示捍衛土地主權的決心。此次為了表達臺東知本光電案規劃不當,本末導致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部落族人決定從臺東北上,由臺東知本卡大地布部落瑪法琉、巴卡魯固及羅法尼耀三大家族的拉罕(祭司長、部落傳統領袖)林文祥、林茂盛、陳政宗(代理拉罕) 發起【土地是我的母親,不是你的提款機】記者會,在行政院前以傳統儀式宣示捍衛傳統領域的決心。
沒有諮商,怎麼同意,光電案同意操作處處是問題。
首先巴卡魯固家族拉罕林茂盛以族語宣示部落主張,卡大地布部落光電因應小組召集人陳政宗說明,臺東縣政府在2017年開始展開知本地區光電可行性評估,過程中只有對部落開過各一場座談會及單向說明會。甚至在部落族人尚未了解光電產業與整個規劃內容對族人的影響下,即於說明會的5天後(2018年1月10日),公告招標開發226公頃土地。
陳政宗表示,知本光電案,雖說臺東縣政府要求廠商要經過部落同意,但因其招標要件已限制最低發電量,間接控制了開發面積大小,且還以權利金高為廠商得標要件,讓族人與廠商間,就開發面積大小、利益分享方式等條件幾乎沒有任何協談空間,此種情形讓部落非常不利。且規劃內容幾乎將此區的土地全部畫給廠商,根本剝奪族人對傳統領域土地的想像及利用。
目前知本光電案對於部落還存在很多疑問點,也非僅單純的同意和不同意,也有族人反映並不是反對綠能,但希望能就其開發範圍和利益共享方式有更多的討論,然而現在的狀況,讓族人實在不知道該如何行使同意權,除了退回此案,重新進行諮商程序,別無他法。
陳政宗也指出,臺東縣政府於前規劃階段不進行諮商,事實上是將諮商程序轉移給得標廠商,增加企業與族人間的糾紛風險,容易導致部落在尚未進行細緻溝通下的意見分歧,也對產業招商沒有幫助,提高不確定風險的負面印象,這難道是臺東縣政府想要看到的結果嗎?
中央應強力落實推動原基法第21條所指之諮商!
卡大地布部落光電因應小組召集人陳政宗表示,從兩年前,部落就一直和臺東縣政府說,應該要進行諮商的雙向溝通,但因中央政府也未帶頭做好示範及給予部落相關行使諮商同意權資源的配置,讓部落族人獨自面對開發案,在凝聚共識上更為辛苦且不公平。所以此次上來臺北,另外一大訴求,是要求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檢討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卑南族民族議會召集人潘調志則強調,今年3月15日卑南族民族議會召開臨時會議,召集了卑南族10個部落代表,就臺東知本溼地光電廠興建案凝聚族群共識。此次知本光電案行使同意權的過程,更讓大家清楚知道要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精神,諮商是很重要的一環不能偏廢。但之前卻一直忽視諮商程序,從知本光電案的案件來看,少了諮商這個原則步驟,族人其實並無法好好行使同意權,應盡速修法落實及強調諮商程序。
前來聲援部落的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表示,今天原青陣來參與這場記者會,不是要幫部落決定任何立場或代言,更不是反對開發、反對綠能。因為問題從來不是支持綠能或開發與否,而是應以尊重部落主權為前提。類似的綠能計畫,同樣位於臺東的達魯瑪克部落自主成立綠能公司,並與公、私部門協力的方式,以部落為主體的發展正在穩健前進中。另外,在馬來西亞的沙巴,也有由在地原住民族人自主成立能源公司發展微型水力發電系統,並將技術無私輸出給其他部落、培訓各部落族人自主營運的計畫,目前推動得相當成功。部落的經濟與生存是否一定需要仰賴財團的施捨?政府的職能到底是資源協調與分配,還是透過各種開發計畫賺取權利金?這是我們需要共同思考的問題。
部落就光電案、土地使用有不同意見,更須溝通整合進行諮商。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林三加律師補充說明,臺東縣政府能在此案要求廠商要取得部落同意權這部分是很進步的作法仍值得肯定,但光電開發並不是這麼容易了解,2018年本會透過培力,並協調不同的資源和部落合作,如辦理工作坊或是到其他縣市各式的光電廠址去認識綠電,這應該都可以是臺東縣政府在一開始的評估階段或是用諮商方式,可以處理或提供資源給部落,畢竟傳統領域就是族人的集體土地,仍需要時間讓族人去整理過去與土地的連結,將諮商程序做好,並給予部落資源配置,才能收事半功倍之效。諮商、同意、共管、分享利益是不可分割的權利,所以本案在程序上是有瑕疵。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表示,綠電跟過去壟斷大型能源不太一樣的地方,是可以分散在各區與民眾生活貼近的,所以更注意與一般大眾的雙向溝通,非僅是單向的說明即可讓民眾理解接受。本案因屬於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也牽涉到土地主權,其雙向溝通內容更需要留時間進行對話才有可能達成,也才是好的再生能源。
部落不反對綠能,中央政府應督導地方政府,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
部落不反對綠能,但反對以高額利益為導向的光電開發案,造成部落的分裂,也造成土地、人文及生態的傷害,同時破壞了政府推動綠色能源的美意。臺東知本卡大地步部落於今日站出來捍衛土地,並提出三大訴求:
一、要求臺東縣政府撤回光電案,重新與部落協商審慎規劃。
二、原民會儘速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三、中央政府應該督導各地政府綠能政策下,應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
附件一、Kanaluvang〈卡那魯汎〉及知本光電案介紹
附件二、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發言稿
到場聲援團體:
卑南族民族議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小米穗文教基金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卑南族族群委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狼煙行動聯盟、
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荒野保護協會總會、臺東荒野保護協會、蘆荻社大、
中華鳥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立法委員陳瑩、立法委員高潞.以用.巴魕剌。
附件一
Kanaluvang〈卡那魯汎〉及知本光電案介紹
臺東知本Kanaluvang〈卡那魯汎〉(即外界所泛稱的「知本濕地」),為臺東知本卑南族卡大地步部落傳統領域土地,Kanaluvang〈卡那魯汎〉擁有豐富的人文歷史文化及自然生態資源,據部落調查,早在17世紀,荷蘭人為了尋找黃金,在知本濕地的溪口登陸,住在知本濕地Kanaluvang〈卡那魯汎/沼澤地帶〉的卡大地布族人第一次遇見西洋人,也因荷人槍獵梅花鹿而見識到火繩槍的威力,因而將荷人射殺鹿隻的地方稱之為Kinkuwangan〈今古哇岸/槍響的地方〉,濕地生態環境豐富,更被國際鳥盟列為重要的野鳥棲息地,是臺東珍貴的文化及生態資產。
然而,Kanaluvang〈卡那魯汎〉原住民傳統領域土地,在臺東縣政府眼中,卻只是提款機而已,在30多年前,臺東縣政府在該地進行「知本綜合遊樂區開發區」開發計畫,徵收農地、族人被迫與傳統領域土地分離。
嗣後因土地取得及契約爭議開發失利土地荒廢,縣府與開發商捷地爾公司契約訴訟至今還未平歇之際,縣府不僅未能記取30多年前貿然大肆開發的教訓,為了搶搭中央政府推廣綠能政策的便車,2017年間,以賺取高額權利金利益為目的,在未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諮商卡大地布部落族人之下,片面計畫在知本濕地及知本溪北岸共226公頃土地,做為太陽光電示範專區土地,名為「臺東縣臺東市知本健康段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為全國最大、甚至是亞洲最大的光電開發案,一年的可行性評估過程只有開過一場座談會及一場說明會,未針對人文及生態進行充分調查,也未諮詢部落族人的情形下,縣府在2018年1月進行公告招標開發226公頃土地,4月2日由新加坡商韋能能源公司的子公司「盛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得標,盛力公司計畫設置161公頃的地面式太陽能光電板,營運計畫書內容更趕在前任黃健庭縣長卸任前(2018年12月13日)核定,預估本案臺東縣政府可以賺進每年2億元權利金,儼然把土地當作提款機。
「161公頃土地蓋好、蓋滿」!!全國用電最少的臺東縣,因本光電案瞬間變成了全國最大的集中型地面式太陽能光電廠,部落不反對綠能,但本開案對於人文生態景觀影響甚劇,卻不需要經過環境影響評估,部落除了在2017年11月6日表達不同意的開發及六大訴求外,為了捍衛傳統領域,更在2018年10月11日回到Kanaluvang〈卡那魯汎〉立碑宣示捍衛土地主權的決心。
為了抗議知本光電案規劃不當,本末導致的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部落族人決定千里迢迢從臺東北上行政院,今日(21日)由臺東知本卡大地布部落瑪法琉、羅法尼耀及巴卡魯固三大家族的拉罕(祭司長、部落傳統領袖)林文祥、林茂盛、陳政宗(代理拉罕) 發起【土地是我的母親,不是你的提款機】記者會,在行政院前面以傳統儀式宣示捍衛傳統領域的決心,本案堪稱全國最大的光電廠,事前沒有生態、人文調查,沒有讓部落族人參與規劃,完全沒有尊重當地原住民族,原民會卻解釋只要在實質開發前進行原基法21條諮商同意程序即可,背離了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立法目的,而原民會所制訂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參與辦法」規定,無法規範開發商重複申請部落同意程序的行為(即一事不再理),導致部落會議即便不同意的開發,開發商卻可以一次又一次申請部落會議決定同意與否,原基法第21條規定部落得分享開發的利益,在本光電案開發案每年的權利金卻全部進到縣府國庫,再由縣府決定每年補助一定金額給部落,而不是直接回饋部落,再再突顯現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程序的不正義。
部落不反對綠能,但反對以高額利益為導向的光電開發案,造成部落的分裂,造成土地、人文及生態的傷害,也破壞了政府推動綠色能源的美意。今日部落及聲援團體站出來捍衛土地,要求臺東縣政府撤回光電案重新與部落協商審慎規劃、請求原民會儘速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及中央政府應該督導各地政府綠能政策下應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
附件二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Savungaz Valincinan發言稿
【臺東縣政府聯合廠商一意孤行,分化部落行徑低劣】
本次位於臺東知本溼地的爭議開發案,屬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範圍,根據原基法應諮商並取得部落同意。然而臺東縣政府在根本未與部落諮商並取得同意的情況下,於去年(2018)公開招標開發226公頃的土地,由新加坡商韋能能源公司子公司盛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得標是目前全臺最大的光電開發案。對於這樣先斬後奏的開發案讓部落感到不被尊重,要求撤回重新協商,納入部落意見。
然而,縣府放任廠商透過各種手段包括招待族人旅遊等方式企圖分化部落意見,卻不願意誠懇協商,先行修改計畫再尋求部落同意。不僅如此,還透過臉書粉絲專頁攻擊抹黑部落的反對聲音是「不文明」、「阻擋進步」…等等,企圖將部落要求尊重傳統領域主權的訴求扭曲成對綠能的反對聲音。甚至,廠商粉專自稱高富帥的優質廠商,還寫出「跟著高富帥,肯做就不怕沒錢賺喔」等字句,變相指責部落的反對聲音是不智的行為。另外,就在前天,廠商粉專PO出一份廠商承諾書懶人包,內容看似對部落有許多利益,但一再強調前提是部落要先同意開發才有這些「好處」,這樣高傲的「溝通」姿態,令人乍舌。
【現行辦法未能體現諮商同意權的核心精神,中央政府難辭其咎】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中,以自由、事先、知情的同意權(Free, Prior and Informed Consent, FPIC)做為政府執行各項會影響原住民族權利的政策之上位指導原則,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諮商同意權就是根據原權宣言的精神所立法。然而,綜觀現行的《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辦法》內容,只有規範部落如何同意,卻沒有對開發主管機關與開發單位做出任何規範。放任地方政府任意解釋,以單向傳遞訊息的「說明會」來替代充分「諮商程序」,完全曲解原基法的精神,也與聯合國的原權宣言精神嚴重違背。這樣粗糙缺失的立法,中央政府、尤其是法規主管機關原民會,難辭其咎。這也是為什麼今天部落要北上到行政院開記者會的原因。
並且,原青陣認為,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的行使並不是一個單次的「程序」,而是在開發案的每一個階段都要反覆與部落商討並取得共識、進一步取得同意,才能往下一個階段進行。諮商同意權應該落實在整個開發案的前期規劃、計畫確認、乃至計畫執行、後續營運的每一個層面。現行法規的不完備,等於是任由地方政府為所欲為的持續侵害原住民族主權,每一次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開發案,難道我們只能期待地方政府與廠商的「良心」嗎?這樣缺乏對等基礎的互動模式,只會加深原住民族與政府間的不信任,並不是我們樂見的事情。
【問題從來不是支持綠能與否,而是應以尊重部落主權為前提】
今天原青陣來參與這場記者會,不是要幫部落決定任何立場或代言,更不是反對開發、反對綠能。因為問題從來不是支持綠能或開發與否,而是應以尊重部落主權為前提。類似的綠能計畫,同樣位於臺東的達魯瑪克部落自主成立綠能公司,並與公、私部門協力的方式,以部落為主體的發展正在穩健前進中。另外,在馬來西亞的沙巴,也有由在地原住民族人自主成立能源公司發展微型水力發電系統,並將技術無私輸出給其他部落、培訓各部落族人自主營運的計畫,目前推動得相當成功。
部落的經濟與生存是否一定需要仰賴財團的施捨?政府的職能到底是資源協調與分配,還是透過各種開發計畫賺取權利金?這是我們需要共同思考的問題。
回到知本溼地光電案,臺東縣政府的程序不正義,不僅直接侵害了部落傳統領域的自然主權,溝通過程中將原住民族與進步產業對立起來的標籤,我們認為不應讓部落承受。當今日談論生態多樣性時,同樣不能忽略環境治理如何與在地族群永續發展、以平等共享的原則互利共生。我們不能坐視中央政府卸責、地方政府勾結廠商,將產業當作唯一的環境尺度;我們有權力、也必須要求臺東縣政府擔任協調與資源分配的角色。
綜上,原青陣支持本次記者會的三點訴求:
一、要求臺東縣政府撤回光電案,重新與部落協商審慎規劃。
二、原民會儘速修正「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三、中央政府應該督導各地政府綠能政策下,應朝友善多贏的綠能目標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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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的反思】二連貼。第一貼:八煙聚落悲劇 以利當頭的社造埋禍因
八煙聚落不僅美麗,也是台灣重要的生態教育指標。如今因為內部的矛盾不得不封閉,我們不禁要問,將生態環境對接到觀光是否是好事?我們是否需要一個指標性的生態觀光景點?還是我們本身的觀光文化就需要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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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近年開始有關心環境的NGO介入,協助八煙聚落進行再造,並引進外來者協助在地人籌組社團管理。當時的八煙聚落已小有名氣,每逢假日遊客滿滿,還有不少包遊覽車隊伍上山,以外來者領導的社團,開始試圖將NGO逐出,以成為八煙聚落唯一窗口,期間不惜煽動、塑造地方對立,更開始實施遊客每人入場收費250元等制度。
「當把錢拉到最前面的時候,那就不得了了」,郭慶霖表示,不僅入場費引起相關人士產生糾紛,社區裡有做生意賺錢的人、做了生意賺不到錢的,又或者不做生意的人,全都產生不同的意見,開始埋下八煙聚落衝突的禍因,問題一再釀大,各派系都已拉不下臉,才會演變成今日的封村局面。
郭慶霖惋惜的說,推動社造不應該以利當頭,「以利誘的方式處理,人心一定會變」。他表示,正確應該從「如何讓聚落的人,感受到榮譽感與尊嚴」,就像最初期的時候,那些邀請他與朋友進屋子泡茶的爺爺奶奶,心裡就是抱著滿滿的榮譽感。
郭慶霖表示,現在的八煙聚落若想解套,主管機關絕對要負起責任來,包括新北市政府與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首先就必須協助在地家族,將土地問題分割清楚。
他強調,八煙聚落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公部門責無旁貸,可將沒人種植作物的農地全部租下,讓地主享有地租利益,接著由公部門引進資源,解決周遭停車、步道規劃問題,攤販則集中管理合法化,以確保聚落保有最原始本色,「否則像現在這樣,田埂被走到比田還凹,怎麼永續發展?」
http://udn.com/news/story/3/210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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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就職七週年全文
今(20)日是馬英九總統就職七週年,總統特別邀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以及許多來自全臺各地、各行各業的民間友人,共同見證這7年來臺灣的改變與成長,並以「七年奮鬥,臺灣出頭」為題發表談話。
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天,我見到了許多熟悉的面孔,這讓我感到非常親切,內心也相當感動。
我看到蓮花阿嬤。每次看到她,我總是很驚訝,她都90幾歲了,還能有這麼好的氣色。我也會想到「鐵盒裡的青春」、「沉默的傷痕」,以及她的經歷背後所承載的、一整個時代的悲傷故事。蓮花阿嬤,歡迎您隨時再回來。
我看到了來自新竹關西的徐怡君小姐與范剛仁先生。這一對夫妻,是年輕、懂科技的農業新生代,用「滴灌」,也就是用水滴灌溉的方式,種植番茄與草莓,減少了一半的用水量。徐小姐,范先生,妳們種的番茄與草莓,不只省水,更是好吃。
我看到了空軍飛官高慈妤中尉,她是我國第一位空軍官校正期班畢業的女飛官,剛剛以優異的成績完成F-5E戰鬥機單飛訓練。我也想到了特戰部隊的士兵呂元剛,他是清大通訊工程研究所碩士,在服義務役時看見了國軍在洪仲丘事件後的改革,決定投身軍旅。他們兩位證明了國軍近年來的改革方向是正確的,募兵制將使國軍的人力素質越來越高,戰力越來越強。
現場還有很多老朋友,很抱歉沒辦法一一問候。這些老朋友來自臺灣不同的角落,不同的背景,做的是不同的工作;但相同的是,他們跟所有臺灣人一樣,都經歷過臺灣走過的一段顛簸道路。我在民國97年的就職演說中說過,臺灣人民有六種傳統的核心價值,那就是善良、正直、勤奮、誠信、包容與進取。我的這些朋友,就像你我一樣,都是擁有這些珍貴價值的臺灣人。他們一起見證了這七年來臺灣的真實改變,也共同希望我們國家的未來,能夠延續這條正確的道路,不斷前進。
這七年來,海峽兩岸之間,變得和平、安定、繁榮;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更受尊敬、更有尊嚴;我們真正做到「近者悅,遠者來」,去年來臺旅客已經接近一千萬人,是我上任前的2.6倍,創造超過4千億元的外匯收入;不管是用入境旅客佔人口的比例來衡量觀光成績,還是用購買力平價(PPP)來衡量國內生產毛額(GDP),臺灣都勝過日本與韓國;我們的犯罪以及交通事故都大幅減少,成為全球第二安全的國家;我們提升了司法的品質、紀律與效率,清廉印象指數亞洲第五; 性別平等程度全球第二,亞洲第一;我們尊重法治,保障人權,已經與世界民主國家同步 ;臺灣的區域發展也更加均衡,我們有了六都、有了五楊高架公路、花東鐵路電氣化與瓶頸段雙軌化,讓東部發展有了嶄新的機會、故宮南院與機場捷運也即將在年底完工;我們開徵奢侈稅、要求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實踐居住正義;我們也努力讓每一個期待走入家庭、生兒育女的年輕人,能夠享有更多政府提供的福利。
剛剛走進來的時候,我的感覺,就像是走著這七年來,我們共同走過的這一條改革之路。這七年來,我每一天都不敢忘記人民的付託,不敢忘記各位的期許。這條路並不好走,我們遭遇了許多挑戰與挫折。
金融海嘯與八八水災
我想大家都還記得,七年前我剛剛上任時,金融海嘯席捲全球,世界經濟情況非常嚴峻,我國也大受衝擊。政府立即進行危機處理:中央銀行連續七次降息;我們馬上推出「三挺政策」:「政府挺銀行,銀行挺企業、企業挺勞工」,並迅速宣布銀行存款全額保障,因此,我們沒有發生擠兌,更沒有一家銀行倒閉。
此外,最受國人歡迎的政策,就是98年1月我們發放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這項措施,在當時是全球唯一,短時間之內重振了消費者與廠商的信心,讓大家過了個好年。金融海嘯沒有打敗我們,我們四年五千億的擴大內需政策,讓我國經濟快速反彈。民國99年,我們創造了經濟成長率百分之10.63的好成績,這是臺灣24年來最高,也是世界第4。
金融海嘯之後,我們又遭遇新的挑戰。98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來襲,重創臺灣。當時我的心情與責任都非常沉重,立刻展開救災與重建的工作。從國軍的出動、重建會的成立、政府預算的移緩就急、「重建特別條例》的通過施行,我們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災後6個月,就已經有600戶災民遷入慈濟大愛村堅固美觀的永久屋,這也是一項歷史紀錄。
最重要的是,八八水災之後,政府徹底檢討災害防救的策略。每當有颱風來襲,一定要做到「料敵從寬,禦敵從嚴」,「超前部署,預置兵力,隨時防救」,希望達成「防災重於救災,離災優於防災」的目標。我們建立了一套標準作業程序,不厭其煩的說明,堅持到底的演習,就是為了守護人民與家園,避免悲劇重演。
七年走來,有甘也有苦,有成就也有挫折。每一次的挫折與重新站起,都讓我增添信心—對我們所堅持的政策路線的信心,以及對臺灣人民善良與勇氣的信心。我要特別謝謝全國人民,因為大家七年來的不斷付出,我們才能共同成就中華民國今天的繁榮與安定。
「產學訓計畫」
說到經濟繁榮,真正的基礎,正是每一位在崗位上努力付出的臺灣人民。102年4月27日,我去參訪臺中一家研發與生產工具機的「崴立機電公司」,並且認識了勤益科技大學的張家維同學。我們見面的時候,他才念大四,卻已經工作了大約五年,是公司裡面第一條標準生產線的組長,月薪有3萬5千元。他告訴我,他在彰師附工念高三的時候,就參加了勞委會的「產學訓計畫」,一邊在崴立工作,一邊讀書。這讓他「學歷、經歷,一次到手」,學以致用,提早在職場發展。他在工作的過程中發現所學的不足,不但儘量接觸新的機種,還報考了研究所,希望能再多學一些。
自從認識了家維以後,我就下定決心,不論是要推動「三業四化」,還是要打造「隱形冠軍」,政府一定要讓產業政策成果,落實在一個個的「張家維們」身上。家維所參與的「青年人才培育深耕方案」,是我們在98年開始推動的政策,到今年為止,這項計畫預計培訓超過26萬人,參加這項計畫的青年,就業率都超過八成。
上次我跟家維見面的時候,我問他:「你一面工作、一面訓練、一面上課,會不會太忙?」他回答「不會忙,是充實」,他真的是一個非常成熟自信的年輕人。今天我想再問問家維,你研究所快畢業了,學業的學分已經快修完了,工作也穩定了,不知道愛情的學分,你修了沒?如果立業之後,想要成家、生小孩,政府也提供青年住宅政策、育嬰及幼托政策,請你多多愛用。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大家可能覺得我是開玩笑,但大家可以問問在座的黃鈺琄女士;她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女兒,目前正在育嬰留職停薪中,應該有很深的體會。
今年母親節,我到臺北市萬華區黃女士家裡,和她的家人、孩子,共同度過了一個非常溫馨的下午。黃女士是護理人員,也是一位幸福的媽媽,但她也非常坦白的告訴我,對一個家庭來說,有新成員來報到,大家當然都很開心;但是對生兒育女的婦女而言,卻是在工作與家庭之間一個痛苦的選擇。
她說,她從育嬰假推出時就注意到這項政策,但原本並沒有想要申請;直到生下第一個孩子之後,現實擺在眼前,工作與照顧孩子實在難以兼顧。如果沒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她可能就必須辭職回家照顧孩子,面對沒有薪水的困境。有了這個津貼,讓她照顧三個孩子的時間,有一年半可以領取勞保投保薪資的六成;婦女決定生育的時候,有政府做後盾,當然比較安心。
我們在98年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時候,就是希望各位年輕的爸爸媽媽們,能夠安心生育下一代,沒有後顧之憂。到現在,政府已經拿出超過278億元,有31萬人受惠。「世界銀行」也說,臺灣這項政策是「對婦女最好的保障」。去年底,我們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提供更多福利,例如陪產假、產檢假以及擴大育嬰假適用範圍等等。
那麼當嬰兒長成幼兒之後怎麼辦呢?七年來,政府的「托育費用補助」已經補助超過27萬名幼童的家庭,一共48億元;100年起,我們也提出5 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讓學齡前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經濟弱勢家庭的幼童可以享有更多補助。
也許有人會問,「年輕人買不起房子,怎麼敢生孩子?」。事實上,這七年來,有六年新生兒都超過19萬,去年更超過21萬人,這讓我相當欣慰。政府先後推出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跟「購屋優惠貸款」,一共協助26萬戶家庭減輕居住負擔;我們也連續五次調漲基本工資,希望由政府帶頭,將整體薪資水平向上提升,這都是以前的政府做不到的。
農業小革命
我在現場也看到了許枝主先生,他是屏東新園種蘆筍的農民。我96年9月在屏東home stay的時候,寄住在養鴨人家歐芳榮先生家裡,清晨撿完鴨蛋,就去高屏溪堤防上跑步,看到許先生和他的大黃牛在犁田。後來,我還幫許家的兩頭黃牛取了名字;枝主兄,你們家的「許大枝」、「許小枝」都還好吧?當時我在許大哥的允許與指導之下,親自拉著老母牛許大枝犁田10分鐘。田犁完了以後,老母牛還「哞」的叫了一聲。我有點不安的問許大哥,「伊是怎麼了?」許大哥還蠻幽默的跟我說:「伊真歡喜啦!」
我認識許先生的時候,他已經年過六十,仍然親自帶著黃牛耕種他的蘆筍田。像許大哥這樣的情況,在臺灣的農民當中非常普遍,我們的農民年齡偏高,耕地偏小。我在跟許大哥見面之前,我就一直在想,怎麼改革我們的農業,讓耕地變大、讓年輕人回到農村。我當時和許大哥討論我們要推動的「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也就是讓年長的農民,把土地租給願意耕種的年輕人,不但老農可以拿租金退休,也能為農業注入新的活力。許大哥聽我講完,只問了一個問題,「阮土地以後咁會無去?」我說:「當然不會啊,農民擁有的土地權利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他想了一下,點點頭說:「按呢會使」。我聽了就放心了,決心全力推動這個政策。
七年來,「小地主大佃農」成果斐然。三萬多老農小地主,將農地出租給1,600多位年輕的大佃農。每人經營面積是國內農戶平均的8倍,大大提高經營效率。而大佃農平均年齡45歲,也比國內農民平均小17歲。此外,在政策推動下,去年我國休耕地面積,已經比96年我上任前減少了一半以上。再配合我們的農村再生政策,我相信,七年來的農業改革,已經成功的為臺灣的農業帶來新的生命力。
兩岸關係
我們不但把青年帶回農村,也把臺商帶回臺灣。今年1月,我到臺南亞獵士公司,見到了謝昀芷總經理。這家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專業自行車鋁合金輪圈製造廠,市占率百分之50到60,世界第一。
謝總經理跟我說,大陸自行車市場快速發展,他們公司原本打算到山東設廠,但因為兩岸在99年簽訂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也就是ECFA,關稅從百分之12降到零,亞獵士就決定不去大陸設廠了,反而在臺灣擴大投資,預計今年臺灣本地員工的人數,將會比民國99年成長百分之50,把就業機會留在臺灣。我們為亞獵士鼓個掌好不好?
其實不只是亞獵士,也不只是自行車產業,所有ECFA早收產業去年對中國大陸的出口,比99年成長百分之36,這其中有接近五成的金額是由中小企業所貢獻。有些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甚至成長了6倍以上!這證明我們推動兩岸經貿互動,不僅增加貿易量,更帶動中小企業的大幅成長。簽了ECFA之後,我們與日本、紐西蘭、新加坡,都分別簽署貿易與投資協定。我們對大陸的出口總額上升,但佔總出口比例反而下降,這證明我們對大陸市場,並沒有過渡依賴,這就是「多元市場,分散投資」的成效。
這些成就,之前的政府做不到,我們憑什麼做到?原因很簡單:七年來,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以務實的精神,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推動兩岸和平發展。兩岸已經簽署了21項協議,達成了2項共識;來臺就讀的陸生人數,也從我上任前的823人,增加到現在3萬2千多人,成長約40倍。兩岸之間的交流,不是只有經貿往來,更有教育、文化與社會的互動,為兩岸永續和平奠定基礎。
護漁與國際關係
我們今天在現場也看到了前基隆海巡隊的陳泗川隊長, 他是我們保釣護漁的海巡悍將。101年7月,在一次保釣護漁行動回到臺灣之後隔天,他的父親過世了,我聽到這個消息,很不忍,打電話安慰他。我到現在心裡都還在感嘆,這樣一個為了捍衛中華民國主權,公而忘私的人民公僕,實在令人敬佩。我們大家給陳隊長一點掌聲好不好?
101年9月24日,蘇澳區漁會發起「為生存、護漁權」行動,58艘漁船,292位漁民,在12艘海巡署艦艇的護衛之下,前往釣魚臺海域進行和平抗議。陳泗川隊長事後告訴我,當時海面上滿滿都是日本公務船,各種型號的船,以前沒看過的,當天都看到了。
當時,日本海上保安廳34艘艦艇,不斷對我國漁船噴射強力水柱。我們的海巡艦艇當場也以水柱回擊,絕對不讓漁民在我國海域受到傷害。最後,我國漁船抵達釣魚臺2.1海浬處宣示訴求後,安全返回,第二天全球媒體大幅報導,讓全世界都看見中華民國捍衛主權、保護漁權的決心。
我們雖然不懼怕衝突,但我們更珍惜與鄰國之間的和平。102年4月10日,我國依據「東海和平倡議」「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共享」的精神,跟日本簽署了「臺日漁業協議」,解決兩國長達40年的漁業糾紛。陳隊長跟海巡弟兄勇敢的護漁行動,做出了歷史性的貢獻。
剛剛講的是東海,現在,我再講一個南海的例子:大家對於102年5月9日發生的「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一定記憶猶新,當時菲律賓海巡隊員違法殺害我國漁民。政府在第一時間要求菲國政府道歉、賠償、緝兇與協商漁業協議,後來更動用11項對菲國的經濟制裁,可以說傾舉國之力為漁民討公道。菲律賓對我方每一項訴求都有正面回應。我們也把東海和平倡議的理念擴及南海,跟菲律賓進行漁業會談,現在雙方對《臺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有了共識。最近有一個明顯的例子:5月7號被菲律賓留置的屏東漁船「昇豐12號」,在一週之內就平安獲釋,這就是雙方建立合作機制的具體成果。
這樣的結果是平白得來的嗎?不是,這是我們努力爭取的結果。這些年的進步,對比一下,就可以明白:我上任前的民國95年,臺東漁船「滿春億號」遭到菲律賓警方開槍掃射,陳姓船長身亡,但當時的政府無力追究,到現在兇手仍然沒有受到制裁。
這幾年來,我們積極的在國際社會護主權、爭尊嚴。去年,我國已經連續6年以正式身分以及部長頭銜應邀出席「世界衛生大會」,也就是WHA,衛福部蔣丙煌部長現在也還在日內瓦開會。而全球給國人免簽、落地簽或簽證便利的國家與地區,89年是54個,97年還是54個,我上任到現在,已經擴大到142個了,增加了88個,大家出國常去的地方更有百分之98不需要簽證了,這是我國有史以來第一次。國家受尊敬,人民就有尊嚴,這才是主權的真實意義,這才是真正的捍衛主權!
前瞻與結語
七年過去了,值得我們訴說的故事當然不只這些,還有很多很多。這些故事,說的都是過去七年臺灣的成長與改變,是我們全體臺灣人民打拚的成果,大家有目共睹。我一直以「繁榮臺灣、和平兩岸、友善國際」為目標,努力為臺灣打好基礎,培養實力。七年來,由於政府與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們已經確立中華民國的發展方向;未來,不論由誰執政,都應該延續下去。
尤其是過去七年來,我們在兩岸和平獲得的成果,得來不易,必須用心珍惜,努力維繫。我們一定會積極推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及幾項已簽署的協議在立法院審查通過,讓兩岸關係繼續走在和平與繁榮的康莊大道上,不斷往前邁進。
我們也要持續照顧弱勢。把房屋租給弱勢家庭的愛心房東,我們會給他部分的免稅優惠;未就業的民眾,我們會提供育兒津貼,預計明年每個月會有17萬個兒童的家庭因此受惠;3歲以下兒童就醫的費用,政府也會補助,預計明年會有超過1,200萬人次受惠。
五天前,「勞動基準法」修正案通過了,規定每週工時不得超過40小時,以保障勞工權益,有340萬勞工受益;「長期照顧服務法」也已通過了,未來有76萬家庭、200萬人次受益。我們會繼續推動「長期照顧保險法」立法,照顧年長者,也照顧我們自己的未來。我們也會努力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打擊短期投機,落實「居住正義」。我的任期邁入最後一年的此刻,我們沒有鬆懈也不會畏懼困難。
此外,我要特別提醒大家,雖然去年我國的經濟表現不錯,在睽違16年後重登亞洲四小龍第一名,今年第一季也是四小龍冠軍。但今年全球經濟依然危機四伏,我們必須要做好準備,隨時因應可能的挑戰。未來一年,政府會持續推動各項產業轉型政策,鼓勵青年創業。我們也會致力於國際經貿整合,力求參與「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與「區域全面夥伴協定」(RCEP)的協商。
這些年來,我很感謝大家的肯定與支持,但我也聽到了批評與反對的聲音。我知道,過去我們推動的部分政策,確實讓一些人不滿,其中也包含許多我的支持者。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內心確實過意不去,而每次決定政策時,我心裡也往往陷入掙扎。但是,身為國家的領導人,我要對人民負責,也要對我們的下一代負責,更要對臺灣的永續發展負責,我必須做出正確的決定。這些決定,真的都很為難,但我沒有後悔。
舉例來說,我們在民國101年推動的油、電價格制度化政策,批評、反對的聲浪相當大。我當時就說過,這項政策的決定非常困難、痛苦,而且絕對不討好。但是我心裡很明白,能源價格的制度化、公式化、市場化,勢在必行,不能迴避。最近,在油價公式化之後,我們終於也完成了電價的公式化,電價平均調降百分之7以上。我們為能源價格建立了可長可久的制度,油、電價格從此照著制度走,不再是政治操作的工具了。這只是一個例子,希望能夠說明我盡力留給臺灣、留給國人的改革成績與用心。對於改革過程所引起的風風雨雨,我負全部責任;然而,我也有信心,這些決定,都禁得起時間的檢驗、歷史的考驗。
我會永遠記得,臺灣人民在兩次總統大選所給我的,不是個人的榮耀,而是沈重的付託。只要能透過我們的努力,打造一個更幸福的臺灣,給子孫更美好的未來,我願意讓這些批評與責難到我為止,一切由我承擔,讓下一任政府在這些改革成果之上,持續與所有國人一同穩步向前。
我的任期還有一年,能做的事,還有很多。我希望未來這一年,是和解與團結的一年。和解,讓我們能夠溝通;團結,讓我們能夠攜手。接下來的一年,乃至更長遠的將來,我還會繼續努力,堅持改革,不會鬆懈,也希望全體國人同胞凝聚共識,為我們的下一代共同創造一個更受人尊敬、讓人感動的臺灣。
包括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毛治國、總統府秘書長曾永權、國防部長高廣圻、經濟部長鄧振中、勞動部長陳雄文、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及海巡署長王崇儀等均出席是項活動。
中華民國104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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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家在屏東長治有一塊農地,父親六年前過世後,由我媽繼承。我媽有土地權狀 上頭
載明 OXXX 平方公尺 持分權 一分之一(完整),經過初步申請 地籍圖與土地謄本
很清楚標示出該地位置與範圍。父親過世後,母親將該筆土地租佃給別人,今年到期
並打算賣出。我們透過仲介找到賣方,並已簽訂契約,這中間(交付頭中期款),右側土地
所有人三伯聽聞,警告我家,當初家族兄弟分祖產時有口頭協議,前方土地(我家那塊)
需留一條路給後方土地的所有人,這三伯同時擁有後方、後右方、右側的土地(亦即
他的土地範圍加上我家這一塊 剛好是長寬矩形)的土地,因此,他要求我母親要切割
一條路給他過,否則將告上法庭。我家這筆土地是祖產並無任何交易買賣過,
而後方那筆是經過五叔、二伯轉手到三伯手上。而有叔叔願意證實當初分祖產時,
有當初口頭協議,但無立據。
問題:
1. 小時候有印象,後方土地是二伯所有權時,父親有開土地左側一條路給二伯,
但後來不知發生甚麼事,那條路拆了,變回原來的農地(家人可證明),
但是否有協議,真的不清楚,而後得知後方土地變成了三伯的。
但他沒堅持要原來左側那條路,直到我們要轉賣土地
反而現要求我們土地右側開一條路給他,試問,
他有權力要求我們切割土地,切割多少面積嗎???
地籍圖上,就是那塊大小,我到底為啥要先割出去???
2. 仲介原則上,是幫我們出面,也堅持我們有一分之一持分,站得住腳
但後來他是說 大家是家族兄弟,是不是先去調解委員會,如果真的不行,再去法院
但我心裡就覺得,難道我該去被摸頭嗎??? 我想直接撕破臉 告就給你告 就去法院
有太衝動嗎??
3. 願意替對方作證的叔叔其實沒有跟這土地有關係,只因當初他說(只是口頭)
當初分產的時候,他有在場,他說有這個前地讓路給後地的說法,他的證詞的證據力
如何???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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