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工廠想要正式合法化,得完成三大條件才能過關】
為解決農地工廠問題,《工廠管理輔導法》2019年修正通過後,經濟部上個月公告最後一部《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目審查辦法》草案,是轉型合法化的最後一塊拼圖。
不過,經濟部表示《轉特目辦法》並非無條件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而是「讓工廠有永續經營的方式」。特登工廠想取得特目,則有以下三個條件。首先,三年內不得有情節重大的環保違規:
#農地工廠 #經濟部 #工廠管理輔導法 #違章工廠 環境資訊中心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陳麗娜呼籲大林蒲公保地解編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26)日質詢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林欽榮,為何大林蒲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能解編?若依市長所言,在公保地上蓋房子的能與住商用地一樣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她也質疑,高市規劃的國土計畫內容有問題,目前高市人口逐年降低,如何達到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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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落日條款 農地工廠合法化最後一塊拼圖 轉特目辦法揭三要件】
為解決農地工廠問題,《工廠管理輔導法》2019年修正通過後,以「特定工廠登記」取代臨時工廠登記,除了新增的農地工廠即報即拆,2016年5月20日以前的既存農地工廠,則必須在20年的輔導改善期間內,完成土地、建物的合法化。
經濟部陸續公告相關子法,鼓勵業者配合改善,上個月公告最後一部《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目審查辦法》草案,是轉型合法化的最後一塊拼圖。
十年僅十家臨登工廠合法化的歷史借鏡,進入「特定工廠登記」時代之後,能扭轉這個失控態勢嗎?
🏭️ 這裡看完整報導:https://e-info.org.tw/node/231273
#農地工廠 #工廠管理輔導法 #特定工廠登記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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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問題 在 黃土條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四天內兩次全國大停電,官方和側翼已經無法再硬帶不缺電的節奏。綠營朋友透露,現在內部風向非常混亂。我笑回,「幸好社會風向非常明確,辛苦了。」
第一天,他們打算把鍋都推到核三未歸隊。結果被抓包,原能會違反常規提前同意核三重啟,反核團體竟然配合府院黨不發一語。
他們很快發現,反核是假的這一點被戳得太痛,而且也有聲音質疑,「我們這樣做,不是反而強調沒有核電就缺電了嗎?」
所以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趕緊跳出來,強調核電重啟太慢,無法應付臨時調度。結果被轟爆,基載電力本來就不是拿來當作救援電力用的。
第二天,他們終於決定間接承認缺電,順勢攻擊藻礁團體擋三接、台中市府擋燃氣、國民黨搞公投阻止蓋電廠。
容我提醒,2018年10月12日,賴清德院長就宣布停建深澳電廠。11月24日,反深澳公投才通過。前者是民進黨的決定,後者是全民的決定。
另外,513和517大停電當天,中火都是全力運轉。台中人不希望中火全開,但是中央下令多燒煤,台中市府也擋不住。
517大停電晚間,我收到消息指出,經濟部和台電已經勸說工業廠商暫停產線,以免隔日持續民生限電。
現在可以說了,其中一家廠商就是台積電。
是的,就是那座側翼全力吹捧的護國神山,如果不蓋三接,台積電就要出走,台灣就會完蛋了等等等。
大家是不是忘記了,民進黨全力推動農地工廠就地合法。經濟部長不敢去動六千多家耗水耗電的農地工廠,現在卻叫台積電挪移產線少用電。
自稱長期關注農地工廠問題的地球公民基金會,還特地發布新聞稿強調,「台中市政府勿再阻擋中火燃氣機組興建,勿當能源轉型的拖油瓶。」
我倒是沒看見你們敢像我一樣,在這種時候站出來反對核三緊急併聯、批判民進黨與農地工廠背後的利益關係。財團的再生能源侵占農地的時候,我也沒看見你們敢多講話。
護國神山地動山搖,環團甘為政黨打手。你們不但背叛環保,更背叛台灣,還有臉跟社會大眾談能源轉型?蔡中岳還是回去跟你的好兄弟洪申翰取暖吧,否則下一屆不分區就沒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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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台中市政府勿再阻擋中火燃氣機組興建
https://www.facebook.com/CitizenoftheEarth/posts/4028490930545456
獨》二度限電經長王美花氣到腎上腺素飆 親Call台積電求幫忙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18004862-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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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問題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陳麗娜呼籲大林蒲公保地解編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26)日質詢高雄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主委林欽榮,為何大林蒲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未能解編?若依市長所言,在公保地上蓋房子的能與住商用地一樣一坪換一坪,根本不公平。她也質疑,高市規劃的國土計畫內容有問題,目前高市人口逐年降低,如何達到300萬人?20年要增加7140公頃的產業用地,但新增需求量根本沒這麼多,是在擴大圈地?林欽榮則堅持大林蒲無法進行公保地解編。
陳麗娜指出,大林蒲公共設施保留地有10公頃之多,市長曾說在上面蓋房子的可以一坪換一坪,是否不公平?要嘛得提高住商用地換地比例,要嘛得公保地解編,才能保障公平性。何況,若在公保地上面蓋房子的可一坪換一坪,未蓋房子的卻只能協議價購,是否變相懲罰守法者?林欽榮回應,大林蒲案中他接獲的命令是公保地不能解編,未屬於住商用地的皆採協議價購,以市價1.4倍為主,不過會顧慮在地居民合法權益,特別的事件給予特別的處理,會審慎再做研究。都發局長楊欽富補充稱,由於遷村後會做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因此不適宜再解編公保地,但會維護公保地土地所有權人權益,若施行都市計畫前的既有房屋,會一坪換一坪,如何等值則再作研討,但若是施行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條件,只能以市價加4成做補償。
陳麗娜也質疑高市府所提出的「高雄市國土計畫」,目前規劃15年後高市人口數為300萬人,尚比目前都市計劃規劃的低,但目前高市人口已逐年降低,單靠遷出遷入未必能達標,因此高雄的產業發展顯得更為重要。她質疑,125年推估新增需求量只有1354公頃,但5年內新增土地面積卻高達2836公頃,更何況未來20年發展地區面積高達7140公頃,甚至高於目前高市法定工業使用土地總面積,產業用地供需之間有所矛盾,是否是擴大圈地?她也關心農地工廠問題,目前高市疑似農地工廠面積有2329公頃,但嘉華及烏林兩處產業輔導專用區相加僅有321公頃,顯然無法容納。包括螺絲起子工廠或資源回收業者等,有許多真正有需求的未被滿足,畫那麼大片地究竟要給誰用,說得清楚嗎?楊欽富稱,產業用地目前不足,但未來高雄6-20年的發展要轉型,需要六七千公頃產業用地;對於農地未登工廠會有所補償,此外還有6大產業發展區規劃,是未來產業規劃重要依據。
此外,陳麗娜也關注大坪頂大型車停車場亂象,並呼籲為避免大型車與民爭道,大型車停車場及其保修廠應納入都市計畫。林欽榮表示,將與地政局、交通局研究,目前大坪頂的大型車停車場占用機關用地,建議正規化,並尋求適當的對外道路,他也將去會勘;此外他也同意,應該在《產創條例》中新設的工業區,在其設置標準中就應納入大型車停車場與保修廠,並規劃好動線。陳麗娜希望下會期能夠對此有正式報告。
農地工廠問題 在 吳韋達 - 時代力量彰化縣議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新的不拆繼續蓋 農地工廠何時了 】
彰化縣的 #未登記工廠 占用面積是全台灣最高的,也是彰化的大問題之一。舊有的要積極輔導轉型,但更重要的是要阻止新的一直蓋,因此,中央有設立一個停止點,2016年的5月20號以後的新建違章工廠 #即報即拆。但是彰化縣政府到底做的怎樣?有關單位回答的吱吱嗚嗚,怎樣令人爆氣?答案就在影片中。
昨(8)天我針對縣長施政報告內容質詢時,第17頁的未登記工廠的處理方式,只有寫到「協助業者輔導合法」,但對於2016年5月20日後應即報即拆的未登記工廠的處理方式,卻支字未提。
根據 #工廠管理輔導法,第 28-1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日以後新增之未登記工廠(以下簡稱新增未登記工廠),應即依法停止供電、供水及拆除。
但是面對以下的問題:未登記工廠2016年5月20日後新建了幾家?民眾檢舉了幾家?接下來拆除時程什麼時候會完成?處長,你怎麼連問題都回答的不清楚,王惠美縣長你也別裝傻,請正視農地工廠的問題!
新的不能再蓋,唯有盡快止血,農地工廠問題才有解決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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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工廠問題 在 北屯漸好黃健豪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 建議市府與環保團體、NGO合作,解決稽查人力不足問題。
(2)現有合法設置於工業區工廠應再給予獎勵措施。
(3)要求市府立即增設工業區並輔導工廠進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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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都有使用分區
就是劃定這個區域上面容許做哪種行業
工廠要設在工業用地,或丁種建築用地上
農地要農用,不能蓋倉庫,更別說蓋工廠
不過,違法久了,大尾了
這個大有為政府就會幫你解套
非法洗成合法的了
明天立法院議案要闖關了(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
之前提案的是藍綠立委聯手版本(聯手喔,不要扯藍的還是綠的)
明天審的是經濟部提的版本
不管哪種,結論都是在農地上蓋工廠是OK的(特定工廠登記)
有看報紙的話,環保團體群起反對的就是這事
幾個觀念要先知道:
一、
設立工廠的要件:土地及建物
蓋工廠要有合法的土地及建物,
合法的土地大抵指工業用地,例如甲種工業區、乙種工業區、特種工業區、
丁種建築用地。
其實住宅區、商業區也是可以設工廠的,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合法的建築大抵指有拿到使用執照的建築物,用途登記為廠房。
一樣,住宅區住二住三可否登記工廠?可,只是有規模的限制。
二、
在不該蓋工廠的地方蓋工廠太多了,例如農地上蓋的工廠,通通是非法的
所以這政府在99年的時候,工廠管理輔導法發明了個"臨時工廠"登記
何謂臨時工廠?
土地及建物不合法,「暫時」讓你合法的工廠
例如:在不該設立工廠的地方設工廠(例如農地上設的工廠),讓你暫時合法
三、
臨時工廠申請的要件:
在97年3月14日前已經存在的非法工廠(土地不合法、建物不合法),
持續製造加工營運迄今。
未登記工廠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辦法:
明訂未登記工廠業者可補辦臨時工廠登記,補辦通過廠商給予「輔導期」。
何謂輔導期:
在這段期間內,讓你暫時合法,請貴廠商搬到工業用地去吧。
這期間內就算土地、建物不合法,
可免除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相關處罰規定。
(無敵帝王條款,也就是土地違規(例如農地非農用)免罰、建物違章建築免罰)
第一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99年6月至101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的臨時工廠,可存活至106年6月
106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政府給你至少5年的時間遷廠,夠了吧)
免罰期限總是會到的,在業者屢屢向立委陳情要求哭么之下
(明明違法還免罰,這麼爽幹嘛遷徙?)
在立委及經濟部配合演出下,法令又修了,延長存活期限。
第二波開放登記:
開放登記申請日期103年3月至104年6月
經核准臨時工廠登記,可存活至109年6月
109年6月之後臨時工廠登記証自動失效。
(也就是,讓你遷廠的時間從106年延到109年囉)
109年快到囉
違法廠商又開始哭么了
第三波開放登記的案子又有立委們連署了
呵,看看是誰主導和連署的
藍綠都有
資格從97年3月14日前已存在的非法工廠
放寬到105年5月20日前的非法工廠
通通有獎
就地合法再延10年,到119年6月2日
(詳細內容聯結:https://reurl.cc/1Yz0m )
目前已經有6951家臨時工廠了(政府單位很久沒更新了)
(可查https://data.gov.tw/dataset/45429 裡面有名單)
還有一屁股審核中,
幾萬家等著第三波開放申請送件的非法工廠在等待
反正這政府辦事已有前例,再開放一波臨時工廠登記申請
既然預期還會開放,那就在農地上搶建吧~
說到這,
這綠色執政前年10月才大張旗鼓
說要拆小英就職後在農地上冒出的工廠
相關訊息見農委會網站
https://afcs.nalrcs.org/web/violation_panel/
裡面有農委會內政部經濟部三堂會審聯合發布的函
行政院說放手去做的函
還有怎麼拆的行動方案核定計畫書
(這個是封面而已,詳情請點選上面第一個連結)
洋洋灑灑信誓旦旦
然後....全國在農地上雨後春筍蓋起來的工廠只找出17間,拆了16間
只找出17間,只找出17間,只找出17間
哇,好有魄力,看那達成率
這綠色執政放消息證明有在做事也真有趣~
補一下農地上的違章工廠有哪單位和法規可以處理
奇怪勒
明明有那麼多個單位,那麼多個法條可以處理
一般人的眼睛看到的是農地上工廠越蓋越多
然後政府只找出17間
去年選舉前某個縣市說:
這行動方案已經達成宣導的效果了
就停了吧
還有
要選舉了,有檢舉案進來就....先放著唄,選完再說.....
哈!有啥屁用,還不是變天了
其實啊,這渾水誰也不敢碰
反正當官的來來去去,聰明著,能拖則拖
看誰倒楣非碰不可
賴神當院長的時候,要政委張先生去研究研究
然後在107年就規畫,搞出了一個要在108年中央灑錢給各縣市政府,
去盤點轄區內到底有多少家農地上非法工廠
知道數量後當作後續的處理參考
大家有興趣的話,近期可以關注一下電子採購網
各縣市的盤點案勞務採購很多都決標了
就是這東西
這啊,標準的拖延戰術
用膝蓋想也知道
最後的結論會是農地上非法工廠太多太多了,處理下去會動搖國本
那....就就地輔導吧
(解釋名詞:輔導 = 暫時合法+無限展延 = 就地合法)
現在立法院要審的經濟部的版本
臨時工廠這詞不見了(臨時工廠真的照法規在109.6.2落日了,讚)
新名稱叫做特定工廠
咦,本質好像是一模一樣的東西
有夠聰明,這個應該是唸法律的想得出來的
臨時工廠真的沒了,依法終結。換個名字再活下去。
內線的資料:
一、之前有拿到臨時工廠登記的,可以換證,直接轉特定工廠登記
二、105年5月20日(蔡英文當選日)之前存在的非法工廠
請主動自首,法案過後2年內要跟各縣市政府登記納管,
(名詞解釋:納管=納入管理,不是廢污水接管那個納管)
繳交保護費(納管輔導金)
有登記納管的,即使土地使用及建物不合法,也不罰不拆
無敵了!
三、法案過後3年內,要提出工廠改善計畫,改善通過後
特定工廠登記 (暫時合法的工廠)
繳交保護費(營運管理金)
雖然土地使用和建物依然不合法,不罰不拆
四、105年5月20日之後冒出來的違法工廠
保護不了你,自己看著辦
(無妨啦,到時找議員立委就拖過去了)
五、版本改來改去,因為農委會及環保署也不爽經濟部
不知道會改成什麼樣
再強調一次解釋名詞,很重要,不要被騙了
以後聽到政府說輔導這兩個字
輔導 = 暫時合法+無限展延 = 就地合法
非法工廠在99年先讓你拿臨時工廠登記
104年臨時工廠登記再延到109年
現在修法,臨時工廠直接換證成特定工廠
還追朔到105年5月20日已經長出來的非法工廠也適用
好爽
之後再重複循環
也就是:暫時合法+無限展延,也就是就地合法
非法工廠讓你暫時合法的免罰存活期限一延再延(臨時工廠&特定工廠),
那跟合法工廠好像沒什麼不同,根本無敵了。
也就是把乖乖去找工業用地設工廠、
乖乖申請搭排或跟污水處理廠接管的合法廠商當傻瓜。
拼經濟?
還不簡單,行政立法聯手演出、中央地方聯手演出~
違法久了就可以吃無敵星星變合法了,無敵星星還沒有時間限制勒
對了
補幾個案例
農委會是不准工業廢水排放到灌溉渠道的
那之前農地上的違章工廠要申請臨時工廠登記,廢水排放那關審查怎麼辦?
沒關係,發明了一個詞叫"儲留"
廠商主張工廠的廢污水通通用泵浦抽進這個大黑塑膠廢污水桶存放起來
滿了再叫水肥車抽走
所以看倌們有緣到任一臨時工廠走訪的話
很有機會看到這個大黑塑膠廢污水桶
嘻嘻
下大雨過後,這個桶裡的污水不排除就清空了
上面都是作夢夢到的,
不排除是下了班變鄉民的行內人夢到的
一個不公不義的案子要過了
然後還在那邊空姐不空姐、公關不公關啥小的
溫水煮青蛙
被賣了還在幫忙數錢
唉,隨便啦
啊...
知道得越多
我是盡量買東部縣市的米吃啦
--
到歐兔板看徵友文?
別傻了
在路上搭訕機率還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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