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不能違法,反對紓困農地違章工廠!】
昨日紓困預算案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第二次朝野協商,通過1,500億,今日將送交院會表決;但,卻偷渡了對農地違章工廠的紓困方案。
去年修法的《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中央政府明確表達,2016年5月20日之後新增的工廠一律斷水斷電並拆除;2016年5月20日前的工廠則必須在兩年內提出納管申請書,申請「納管」才有合法化的資格。
令人憤怒的是,現在的紓困方案竟是不分合法、非法的廠商,通通可以申請救濟紓困。經濟部長甚至以「同理心」為理由,要時代力量立委不要再針對違章工廠。然而,中央政府同理新增建違章工廠,難道乖乖守法處理污水、添購消防設施的廠商、生計環境遭到破壞的農民、食安受到威脅的消費者就不需要被同理嗎?此舉不只是政策上自相矛盾,更是罔顧公平正義精神,形同變相懲罰守法者,扭曲台灣正常化經濟發展環境。
紓困方案如果不優先照顧守法的廠商,以後還有誰要繼續遵循法規?政府帶頭救濟違法者,根本是蔑視台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的事實。
我們支持對所有受雇者的直接紓困補貼等救急性的政策,但反對紓困非法廠商業主。今年四月,台灣近三十個環境團體,已經提出「綠色紓困」的倡議( https://bit.ly/2A9KOMC ),要求紓困方案必須同時解決基本的收入、就業與環境的永續,如果有投資型或對製造業的紓困計畫,就必須考量「綠色紓困」與「公正轉型」的精神,以促進台灣低碳經濟的成長,讓台灣的經濟更有韌性,積極打造在地型的經濟,創造有尊嚴的工作,更能面對氣候危機所帶來的經濟和生命、健康等威脅,讓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透過這個契機得到雙贏的機會。
我們要求,立法院針對紓困預算的議案,必須排除對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章工廠的紓困申請,以及要求2016年5月20日前存在的未登記工廠提出「申請納管」的證明才能獲得紓困。切莫讓紓困美意成為破壞台灣農地糧食、生活環境以及國人健康的殺手!
呼籲完全執政的民進黨今天在立法院院會表決中能夠懸崖勒馬,遵循去年《工輔法》法理,同理守法廠商、合法農民,保障國人食安,確保農地環境永續發展!
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多個民間團體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一、紓困預算應排除2016年5月20日新增建違章工廠業者。
二、所有申請紓困方案業者,若有未申請廠房、工廠,均應配合《工輔法》提出納管申請書。
三、後續紓困預算牽涉振興方案部分,以工業區廠商為優先輔導對象。
發起單位:地球公民基金會、中台灣農用基地、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農地農用證明申請書 在 新竹縣議員邱振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日本核災食品輸台? 竹縣砲口一致反對
http://udn.com/news/plus/9731/210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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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plus/9731/2106927
105.11.15質詢新聞稿
核安食品與農舍起造 邱振瑋議員替小市民發聲
本月15日邱振瑋議員在縣議會第18屆第4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一開頭就開門見山的要求邱鏡淳縣長針對日前沸沸揚揚的日本核災地區食品輸台問題進行表態,邱縣長也立場堅決的表示,縣府反對開放核災區食品進口,若中央開放,將訂自治條例公告禁止在縣內販賣。另外基層民眾在意的農舍起造和教育的問題也成為邱振瑋質詢的重點,整場質詢圍繞小市民切身的議題,少了政治味卻更貼近民意,邱振瑋的質詢可以說是代替基層民眾在議會殿堂上發聲。
邱振瑋在質詢時強調,他本人的立場是堅決反對草率開放日本核災五縣市食品輸台,從現實面來看,海關邊境的報驗申請書上的產地是由業者自行填寫,形同無可管制,就算是稽查也根本無法確認日本輸入的食品是哪縣市製造,目前很多國家要求都比台灣嚴格,如:中國是禁止10個縣市的產品輸中,並且要附上日本官方出產地證明,站在維護國人健康的立場,希望縣府也能明確聲明反對開放輸台立場。
對此,邱鏡淳說,新竹縣政府反對開放核災區食品進口,會依議會決議以及縣府立場行文中央,建請中央不開放日本福島、群馬、櫪木、茨城、千葉等5縣,包括生鮮冷藏蔬果、冷凍蔬果、活生鮮冷藏水產品、冷凍水產品、乳製品、嬰幼兒食品、礦泉水或飲水、海草類、茶葉等9大類食品,如果中央開放了,縣府將訂定自治條例公告禁止在縣內販賣,加強稽查食品產地標示和民眾食品安全衛教,必要時抽驗產品送驗,用這些因應方案來為縣民的食品安全把關。
此外,邱振瑋也在質詢中質疑,中央要開放日本核災地區的食品輸台,但卻對本土農民相當不友善,就好比農舍起造,依照現行的規定,農地生產相關農產品要出具收據,且1分地要超過30600元以上並持續兩年,但是很多優良的小農家種植的作物都是在傳統市場販售,這樣的情況要農民如何出具收據?這樣的要求不就等於強迫農民一定要將作物賣給大盤商才能拿得到所謂的收據,結果受限制的都是小農民,大盤商反而因此更有能力操控市場價格,更不要說要連續兩年的規定,如果種植柑橘果樹要五年才能成熟開始收果,等於就是第7年開始才能申請農舍,那這七年間農民沒有農舍住在自己的土地上是要怎麼認真農作?
邱振瑋表示,他本人也是反對假農舍之名興建豪宅等非農地農用的不法情事,但中央政策一出首先受害卻是真的想要務農的小農民,他希望縣農業處能把農民遭遇的問題確實向中央反映,全面檢視及法規的符合,也打擊非法農舍外,也一定要保障農民的權益。
邱振瑋也針對舊時代產物三七五減租租佃問題,提出全面修法廢棄,輔導租佃雙方取得各自應有的權益,解決長久以來租佃糾紛的分紛擾擾問題,也可以全面廢除各鄉鎮公所的租佃糾紛委員會。
陳情案(一)
104年新竹縣綜計表
“實施三七五減租成果“
我真的看不下去……
這個舊時代的過氣爛制度
立委大人們……
幫幫我們的農民與地主修法解決吧!
全面修法強制解決長期三七五租佃產生的問題……
我繼承母親佃農租約300多坪
我變成是個小小小佃農……
佃農與地主大部分都是處於不愉快的狀況
地主想買回佃農不願意
佃農想買地地主不願意
永遠僵持不下的問題
讓佃農與地主解決租約問題
各自擁有土地的私有權利與使用
活化土地的利用……
陳情案(二)
選民服務……
如下:
農舍起造(被退件),除了一定要農地農用,符合農發條例與農舍興建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之外,105年3月28日開始起,必須出據該農地生產相關農產品的收據,證明農作實際績效(1分地要超過30600元以上,並且要有持續二年收益憑證),證明真實從事農作……,才能申請農舍興建。
大家覺得此規定合理嗎?
發佈此規定以前的收益如何取得收據?
廟口路邊賣菜的菜農收益如何有收據?
挑擔沿街叫賣的菜農如何有收據?
市場擺攤賣菜有收據嗎?
農作幾乎是小額買賣哪裡來收入證明?
應該只有大量種稻米田到農會收購會給收據
專業從事大面積農作批出去大盤會有收據
依此規定
小農民自己家裡自耕自足是無法擁有農舍
專業農民大量種作才能擁有農舍
專業農民要蓋農舍也要等等等……
此規定要有農業收益才能給予核准
但如現在開始種植柑橘……
(果樹三年生五年熟)
種植期間無法申請農舍
第五年才能有第一次收成(第一年收益)
第六年才有第二次收成(第二年收益)
第七年才能申請蓋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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