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強制收歸國有,違憲!!!!
國民黨為維護農民權益和民主法治聲請釋憲
今天奕華、國民黨團及全台各地農田水利自救會代表,共同現身司法院聲請釋憲,控訴「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違憲。民進黨上周利用立法院多數,啟動農田水利會改制修法,名為「改制」,實則「消滅水利會」!試問,民主國家中,哪個國家可以利用國會多數,透過立法過程,將人民財產強制收歸國有?完全違背《憲法》第15條保障的人民財產權。
民進黨政府對農田水利會的侵害,是有計畫性地鯨吞蠶食,一步一步搶奪農民的權利與資產。全台150萬的農民,先是失去集會結社的權利,今日又失去財產權。這在民主社會簡直難以想像!
農田水利會是一個農民團體、公法人、自治團體;剝奪會員之選舉權被選舉權,顯然侵害自治團體之自治權,違背憲法第14條保障的基本集會結社權,也違反主權在民的民主基本原則。
執政黨帶頭違憲,是民主政治的逆流,奕華希望大法官能秉持護憲、守憲,對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做出違憲解釋。
民主應該是下而上的政治運動,政府若要將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應該是透過水利會會員大會同意政府收購,再由政府議價收購,方能改制為公務機關。而非透過立法,野蠻的逕自收歸國有。國民黨已經是民進黨執政下的多數暴力受害者,如今廣大的150萬農民也一起受害。今日聲請釋憲,國民黨不但是與農民站在一起,替農民釋憲,也是替全國人民守護結社、財產權,向民進黨不公不義的法案提出不平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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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違憲 在 謝衣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捍衛農民自治權💪
#避免行政權無限擴張🙅♀
民進黨以人數優勢,在 7 月 2 日三讀通過備受爭議的「農田水利法」,未來水利會會長選舉將停止辦理,改由政府指派。
農田水利會是一個農民團體、公法人、自治團體,剝奪會員之選舉權、被選舉權,顯然侵害農民團體之自治權。
此一規定不但違反憲法第二條「主權在民」之民主基本原則,在缺乏由下而上選舉會長、會務委員等代表執行機構決策,將無法有效監督水利會財產、無法落實會員受益權、無法確保農民用水權,侵犯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財產權、及憲法第 22 條之其他基本權之保障。
該條規定也已侵犯依憲法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應予保障之集會結社自由權。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