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檢視移工轉換政策,避免衝擊長照人力!】
太魯閣號事件偵結,主嫌李義祥及外籍移工阿好均依過失致死罪遭起訴,再度引發各界討論「外籍移工」議題。有學者即指出,先不論逃逸的非法外勞,連「合法引進」的家庭看護工,都可能搖身一變為「工廠移工」,這樣的移工政策,在如今邊境緊縮,移工引進費用大增的期間,主管機關是否應適時檢討,以避免衝擊我國看護人力需求?
「外籍看護工轉廠工」政策自民國97年實施至迄今已有13年,凡是家庭看護工遇人身、性侵等傷害,或在勞雇雙方同意前提下可轉換工作。而根據勞動部資料,過去平均每年約70多人轉換,但去年竟高達287人轉換,較歷年增加3倍。今年更呈爆發成長,光是1月份就有246人從外籍看護工轉到工廠,造成國內許多家庭因而頓時失去照護人力。
究其原因,去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外籍移工來台人數受限制,造成國內工廠移工缺人至今。即使政策逐步開放,雇主也需負擔移工之檢驗費及自主管理或隔離等費用,使得有需求之工廠只能尋求他法。再加上外籍工廠移工的工資較家庭看護工來得高,部分不肖仲介業者為獲得更高仲介利潤,鼓動外籍看護工去應徵廠工,使國內照護人力急速惡化。
「外籍看護工轉廠工」政策雖可讓部分不適應家庭看護工之移工,有轉換跑道的機會,但現今因新冠肺炎疫情之累,使得好意變成了漏洞,主管機關是否應負起監督責任,適時檢討政策,讓移工引進回歸正常。至於像「阿好」這樣淪為非法在台打黑工的移工所引發的問題,更亟需政府提出有效對策,以免黑工問題日益擴大。
🔺勞動部只救經濟 不顧人命→https://pse.is/3ar5nn
🔺外籍看護轉廠工 1年暴增3倍→https://pse.is/3e8stt
🔺外籍移工一月只休2天賣命當看護 雇主拿8,938個1元羞辱他→https://pse.is/3clgwt
逃逸 外 勞 主管機關 在 徐巧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在臉書上聲援陳菊任職監察院長,第一段、最主要的論點就提到:
「40前國民黨起訴陳菊唯一死刑。40年後,國民黨繼續羞辱、杯葛她。」
因為陳菊曾經是人權鬥士,所以做什麼職位都可以、做什麼都對嗎?
國民黨沒有任何人否定陳菊在從政前對民主發展的貢獻,但今天我們討論的是她是否適任監察院院長一職。
如果真的要辯論,就應該說說「現在的陳菊」適任監察院院長的原因是什麼。
我看到很多人都在嘲諷或不認同國民黨佔領立法院的行為,這一點大家有不同的意見我可以理解,但幾乎沒有人在替陳菊本人是一個適任監察院長的人選辯護,恰恰代表了她被提名的問題確實是在野黨應該突顯出來的。
我們從事實與民意兩個論點出發。
#事實
陳菊一直口口聲聲說「她沒有被監院彈劾」,但她所主政的市府內部與下屬呢?她卻從來不肯面對。
陳菊主政期間,高雄市政府被監院調查的案件數一共58件。其中,有3位政務官遭到彈劾,30次高雄市政府遭到監察院糾正。
甚至還有其他案子是「未審畢」的(私菸案調查結果尚未出爐)。試想,陳菊擔任了院長以後,這些案子還能夠公平的去審嗎?還有任何委員(27位當中有24為與民進黨有關)還敢去審查嗎?
這種「球員兼裁判」的提名,不只是酬庸,更是護航。
民進黨當然可以選擇自己民進黨籍的人擔任監察院長,甚至也可以找陳菊擔任行政院長,不會遭到這麼大的反對。但今天的狀況是,她的市府曾多次被彈劾、糾正,且有多案仍在審查中,因此她作為監察院長的提名人選是非常爭議的。如此不適任的情形,才是在野黨(不只國民黨)必須點出的原因。
#民意
眾所皆知,民進黨的支持度目前高於國民黨。但對於個別議題,民眾真的對民進黨施政滿意嗎?更精確地來說,民眾對於陳菊的人事任命案,認為她能夠有效把工作做好嗎?
在這裡我引用時代力量所做的民調,應該足夠公允。
針對監察院提名的爭議,有52.4%的民眾認為,院長被提名人陳菊不能發揮徹查弊案的職權,遠高於能夠發揮的33.7%。值得注意的是,民進黨支持者中也有26.9%認為陳菊不能發揮監院職權。(時代力量臉書, 6/24)
陳菊的人事案充滿爭議,且民眾普遍不認為她能夠發揮徹查弊案的職權。
更不提在監察委員還有人家裡有違建,遭媒體報導指當初多次找議員關說的狀況了。
監察院能不能發揮功能,當然在於裡面的組成人員是什麼樣的人。這樣的監察院,真的能夠發揮不分黨派的御史大夫的功能嗎?任何一個在野黨,不需要透過強力的手段杯葛阻擋事情的發生嗎?當提名人都已經選擇了這麼扯的人選,還期望提名者的團隊會好好跟你協商嗎?
總而言之,從以上兩點可以看的很情楚,反對陳菊擔任監察院長,跟她過往的人權爭取經驗一點關係都沒有,也並沒有人拿這件事情說事。反倒是柯文哲看得比較清楚:「不是妳上半生坐過牢,下半生就可以為非作歹」
民進黨要護航陳菊可以,請好好說出一個理由,為什麼即便在事實情況與民意都不支持的情況下,仍然要強渡關山,選擇一個爭議人選擔任院長?
請看看陳菊市府已經被彈劾跟糾正的案件,我都列出來了。
#陳菊市府被彈劾糾正事件一覽
#彈劾
前高雄市環保局長李穆生,於任職期間涉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於107年1月18日以判決有罪確定,核有重大違失。
「獵雷艦」慶富案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前局長王端仁於局長任內期間,慶富公司為該公司所需之興達漁港獵雷艦造艦廠房用地協調,「喬事」言行失當,嚴重影響機關聲譽。
現任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於任職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高雄市副市長期間,疑違規使用農業用地並經營民宿,涉違反農地農用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之規定,相關機關人員有重大違失。
#糾正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未柔性隔離其於能充分呼喊口號表達訴求目的之距離,以平和方式妥善處理陳抗,警力過度阻擋民眾陳情,引發激烈反抗,核有違失。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外籍船員管理不當,致81名外籍船員中有13位逃逸致行蹤不明;農委會漁業署亦未落實監督,明顯行政怠惰,核有嚴重違失。
高雄市政府配合配合交通部『臺鐵捷運化-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都更,不符「平均地權條例」,顯有疏失。
審計部函報:派員調查文化部辦理「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執行情形,據報核有未覈實填報管考數據及落實管考作業,又未積極監督高雄市政府執行情形。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該市101、102及10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主任遷調作業,涉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損及教師遷調介聘權益等情。
截至103年11月11日,全國計有10,600個登革熱感染病例,其中高雄市即佔9成5以上,是102年的89.7倍。爆發如此嚴重疫情,主管機關未善盡防疫職責。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新草衙地區土地管理及再造情形」,核有公產管理效能過低情事,經通知高雄市市長查處,惟未為負責之答復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地下石化管線,疑因長期缺乏維修保養,致管線腐蝕,造成管內輸送氣體外洩,發生重大連環氣爆事件,釀成人員嚴重傷亡。事涉災害防救、緊急應變、不明氣體洩漏源之偵測作業、地下石化管線管理機制及中央、地方權責劃分等疑義,認有詳加瞭解之必要等情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無視該市旗山區大林里地區為農業及水質水量保護區,竟讓中鋼公司違法將廢爐渣回填農地,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水利署等單位均推諉卸責,未依法查處,涉有違失。
據訴,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長期怠於管理電梯,致渠妻兒於102年10月4日因電梯事故枉送性命,請查察其違失乙案之調查報告。
有關日月光公司高雄廠區涉直接將廢水非法排放至後勁溪,嚴重污染環境,相關機關未善盡稽查責任,涉有違失等情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現代化綜合體育館新建工程」(BOT)之先期作業、招商、簽約等階段均迭涉有違失調查報告。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輪船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效能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監管中鋼公司爐碴等下腳料流向及處理情形,惟該局加強對於地勇選礦股份有限公司爐碴處理、取締告發涉有違失等情之調查報告。
高雄市政府長期疏於查核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煉油廠報備雨天緊急排放程序之合法性及廢水與雨水未採分流收集等,嚴重損及居民權益與環境品質案。
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工商展覽中心興建計畫」及委外經營案,疑有經營管理欠佳,未達成興建目標等多項缺失,造成公帑損失及施政效能不彰等情乙案。
稽察「高雄第一港口跨港觀光纜車計畫」執行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辦理所屬市立醫院建置衛生醫療資訊系統(網際網路版)計畫辦理情形,發現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高雄市無線網路共用平台建置案』採購過程,涉有重大違失等情乙案。
凡那比颱風來襲,造成高雄市多處地區積水成災;市政府長期漠視下水道、排水溝渠及滯洪池等疏濬作業,市府官員未於第一時間緊急救災,涉有違失等情乙案。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及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辦理「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計畫(含紅毛港遷村計畫)」,核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之調查報告。
高雄捷運之BOT策略、簽約、採購及僱用外勞等缺失,引發一連串爭議,倍受外界批評,其中公務員涉有重大違失案。
「大高雄迪斯奈華城開發計畫案」,業經前高雄縣政府等主管機關核准在案,惟改制後高雄市政府無視改制前已核准之開發情形,影響地方財政稅收等情調查報告。
據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辦理南部地區IC智慧卡電子票證系統整合建置案,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審計部函報:稽察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經管位於小港區之訓練場地房舍,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乙案。
察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建設局)暨市場管理處(前建設局市場管理處)辦理高雄市果菜暨肉品批發市場遷建計畫,涉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調查報告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國道末端銜接國際機場國際海港瓶頸路段改善工程』採購案,疑有招標文件違反法令、浪費公帑等情乙案。
稽察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辦理該市華榮路區域(第1標)用戶接管工程(A區)等3標工程,其採購過程疑有不法情事,報院核辦乙案之調查報告。
逃逸 外 勞 主管機關 在 侯友宜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上午,我親自率領副秘書長 #劉和然、 新北勞動雲 市府勞工局長 #陳瑞嘉、勞工局及 新北衛什麼 衛生局團隊緊急召開與30家移工仲介業者的防疫宣導對話會議,討論 #外籍移工 相關防疫措施。尤其外籍移工是醫院主要陪伴及照護者,雖然今天是假日,但因應昨天已發生醫院內感染案例,他們也會恐慌,所以特別來拜託所有管理業者務必加強對外籍移工落實 #量體溫、#勤洗手、在人潮擁擠或密閉空間 #戴口罩 的宣導。目前市府已取消 #越南 及 #泰國 歷年辦理的破萬人大型活動,也呼籲仲介業者們取消辦理移工大型活動,,降低群聚感染的機會保護移工就是保護自己。
第32例確診病例為 #非法移工,造成業者與民眾恐慌,第一時間我就立即向中央反應要加強查緝非法移工並嚴加管理,但是 衛生福利部 #陳時中 部長在昨(29)日對外表示此刻加強取締非法看護恐照成醫院人手不足。面對這個情況,我們雖不鼓勵非法逃逸的移工,但對於在醫院擔任看護的非法移工應該採取更具彈性的作法,而在外面趴趴走的非法移工, 移民署粉絲團 - NIA 移民署及國安單位還是會採取必要的作為。我們也針對移工防疫工作做出以下規劃及建議:
💡 針對入境時因為發燒尚未確診是否感染的移工,市府團隊將協助尋找合適的場所,並由 #勞工局 建立通報窗口,採 #使用者付費 精神提供移工短期安置之場所,以免引發群聚感染。如果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人員違反規定在外移動,將採 #強制隔離。
💡 外籍移工既然到台灣來工作,就是我們的一份子,不應有所差別,我們將向中央反映,在移工一入境時由 勞動部的機場服務站比照國人先提供一星期2片的口罩量。
💡 在醫療院所照顧被看護者之外籍移工,因 #勞動部 規定雇主應提供適當的防護措施,而看護工作屬性無法長時間外出排隊購買口罩,新北市政府建議 #中央應變指揮中心 可由醫療院所提供被照顧者及照顧者購買口罩的管道,減少感染風險,也減少雇主購買口罩的壓力。
💡 對於仲介公司從業人員工作屬性也要求比照計程車業者,請中央一併評估考量是否專案購買口罩。
💡 如果移工曾入境中港澳或是由中港澳轉機來台或其他因素,需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之要求,性質為防疫假,給假不給薪。如果是雇主要求勞工「自主健康管理」,因勞工願意出勤提供勞務,雇主卻要求勞工不出勤,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雇主應照給工資。
最重要的,我們要將心比心,市府團隊、業者與雇主要不斷加強防疫衛教宣導及相關防護配備,照顧他們,也照顧市民朋友們的健康。
#新北市超前部署 #行動治理 #侯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