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偵查法》一旦通過立法,蔡政府跟它口口聲聲譴責「專制」的中共政權,恐怕也就沒有太多差別了。法務部也心知肚明,因此在公布草案時,呼籲各界「不要從負面解讀」。然而,法務部卻心虛地將兩個月公告期縮短為五天,連攤在陽光下接受社會檢視的勇氣都沒有,這當然是心虛。>
防疫期間,政府逕自截取民眾的個人通訊資料實施電子監控,其實是踰法行為,民眾基於「共體時艱」而被迫接受。政府食髓知味,竟制訂《科技偵查法》,要讓偵查機關可以大剌剌進行科技偵查。依法務部的草案,未來所有科技監聽、GPS跟監、手機與個人通訊App監視、無人機監視等皆可依法進行。換言之,執法單位想要找誰麻煩,可以上天下地全方面搜羅、監聽、錄音掌握個人行蹤,變成「合法駭客」盯著當事人的網路和手機,甚至置入「木馬程式」跟盯。而且,即使不是調查對象,只要在涵蓋範圍內,也都可以一起監查。如此一來,人民的隱私無異都籠罩在政府的天網之下,無所遁形。
更恐怖的是,法務部草案還規定,情治機關首長可以核發「設備端通訊監察書」實施通訊監察。亦即,只要以國安為名,可以合法入侵手機、電腦設備,取得個人資訊所有內容。如此一來,別說台灣沒有異議分子存在的空間,即連一般民眾也都處於執法機器的掌控之下,人民還能自由生活嗎?說穿了,這是一部現代版的「老大哥專法」,對人權威脅之大,對民主破壞之深,遠超乎想像。
圖片來源: 尚書大人真機靈
聯合報社論/以全民為公敵的科技偵查法
https://udn.com/news/story/7338/4869362
通訊監察書 誰 核發 在 羅智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蔡英文的「科技偵查法」殺豬刀出鞘
法務部護航説「不要人家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
但我要問的是,誰是待宰的豬公?
對蔡英文的科技偵查法,我想先送一句話給民進黨
「不要表面上說要『禁止非法監聽』,暗地裡又想進行『白色恐怖』式的監控。」
這句話不是羅智強説的,是2008年10月14日,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説的,當時的民進黨重砲批判,準備採購行動偵蒐系統的調查局。是「白色恐怖」
而當時這個系統標價6000萬,更重要的是,這個系統要啟動監聽,仍需有法官核發的通訊監察書,每一件、每一件、每一件監聽都要有法官核發的通訊監察書
這樣子,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仍痛罵,這叫「白色恐怖」
而現在呢?
蔡英文的科技偵查法,只要涉嫌「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辦案機關就可以使用GPS偵查犯罪嫌疑人,而啟動GPS偵查,頭兩個月內不用聲請法院許可,由法務部的檢察機關獨斷,跳過法官、跳過法官、跳過法官,對正當法律程序、人民的隱私權視如無物。
這不是綠色恐怖?什麼是綠色恐怖?蔡英文和民進黨過去口口聲聲捍衛的人民隱私權和通訊自由,變成了屁話。
同時,科技偵查法規定可以用「實體接觸、網路傳輸或其他必要方法」,侵入嫌疑人使用的資訊系統或設備,這等於同意政府在人民的手機電腦植入木馬程式,直接監控,宛如現代版的「全民公敵」。
而依過去民進黨政府的「信用記錄」,我和大家保證,民進黨是先撲天蓋地的撒網佈建木馬,最後,把他們可以用來政治操作的資訊,用「不小心」的方式流出。一來打撃不聽話的人,二來形塑寒蟬效應,叫大家閉嘴不敢批評政府。
請問蔡英文,這是不是白色恐怖?
哦,對不起,我錯了,這當然不是白色恐怖,這是只有民進黨可以擁有的殺豬公特權:綠色恐怖!
為什麼過去搜索票、監聽票要由法院核發,而不能由受執政者行政指導的檢察機關獨斷,就是需要由獨立的第三方也就是法院來衡平,現在,蔡英文連這一點也要剝奪!
台灣還是民主國家?
你別逗了
台灣現在的執政黨,把人民當愛宰就宰的豬公
和綠色共產黨有什麼差別?
https://www.epochtimes.com/b5/8/10/14/n229613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