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起施行,未來國土計畫將取代現行區域計畫,111年5 月1日前,縣(市)政府需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屆時「國土計畫」將全面實施,完備全國及縣市國土計畫環境之目標。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依據國土計畫法辦理「擬定苗栗縣國土計畫」前,為廣泛收集地方民眾意見、落實民眾參與,於107年7月辦理4場公告徵求意見說明會。苗南地區,於107年7月13日下午2時整,在通霄鎮公所3樓禮堂舉行。
關心國土”功能分區”與”土地使用管制”的鄉親,及有興趣瞭解的朋友,請把握機會參加說明會並提出意見。
#公告資訊
為辦理「擬定『苗栗縣國土計畫』(以下簡稱本案)」前公開徵求意見並召開說明會。
• 資料來源:政府機關
• 日期:2018/06/22
一、「全國國土計畫」業於107年4月30日由內政部公布實施,目前國土計畫規劃作業已正式進入第二階段(即縣市國土計畫擬定階段)。
二、本案執行單位為本府工商發展處。
三、本案公開徵求意見期間自107年6月25日起30天,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徵求意見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俾利納入擬定參考。
四、本案公開說明會共計4場,分別於本縣「苗栗市(苗中)」、「竹南鎮(苗北)」、「通霄鎮(苗南)」及「大湖鄉(苗東)」舉辦,詳細地點及時間請參閱公告附件,請踴躍參加。
五、本案說明概要公開展覽於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各地政事務所及本府工商發展處(產業發展科),請踴躍洽閱。
六、公開說明會召開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事由,本府或會議主持人有權中止並另行通知或公告再召開說明會之時間及地點。
七、業務單位:本府工商發展處(地址: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承辦人:楊少中(電話:037-559917)。
八、苗栗縣國土計畫專屬網站 「http://www.wia.tw/mln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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