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肋骨骨折並非輕微的傷勢》
不知道由幾時開始,醫生這個專業彷彿任何人都可以輕鬆override,隨便interpret醫學指南和醫學報告已不再是新鮮的事。
而我不知道傑出判官到底是怎樣interpret肋骨骨折,不過一般沒有骨質疏鬆或骨質密度病變的成年人是不會隨便肋骨骨折。要導致多條肋骨骨折和移位,一般多是發生於激烈運動、創傷性意外、車禍或創傷性打擊等等。
到底怎樣才可以導致傷者的傷勢,我想了又想,大概是慈母們用了車禍般的力度親切地照顧了傷者一輪吧。
如果醫療報告不能增加被告可信性的話,為什麼法庭會呈上醫療報告,而法庭又為什麼常常傳昭醫生或專家上庭作供?OMDB會不會可以補充兩句?
*補充:
試過肋骨骨折的病人都知道到底是有多痛,痛楚有時候嚴重到病人只能輕力呼吸,長期不能fully inspire的情況下,肺部便可能出現肺炎或atelectasis而呼吸困難。很多時候醫生都需要處方中等至強力止痛藥讓病人能夠正常呼吸。
Now, do you really think rib fracture is a small thing?
【醫普】
*老年人、停經婦女或長者服用類固醇,如經歷minimal force trauma(如輕微跌倒或碰撞)後出現肋骨、寬關節或胸腰椎骨折的話,請諮詢家庭科醫生或內分泌科醫生進行骨質疏鬆調查。
#OMDB不如講兩句
#連醫生都變Obsole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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