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滿意度低落檢討】2-無籍船筏合法化
為整頓無籍船筏,縣長賴峰偉2019年8月間宣布自2020年元月止,所有無籍船筏都要申請執照才能進出港,造成澎湖千餘餿無籍小船船主的恐慌。慧玲肯定縣長勇敢面對的沉痾,絕大部份的船主也都願意合法化,但縣長卻沒有考慮到申請船照的程序的繁複,也沒有考慮到申請的費用問題,後來是慧玲經由楊曜立委向交通部反應獲得專案補助,減輕船主的負擔,也降低對賴縣長您的衝擊。但考照問題卻讓無籍船筏之亂延伸到現在還餘波盪漾。
後來,縣政府還為不符合「船舶法」條件的小船擬訂一個「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立意很好,但卻先嚴後鬆,先是申請條件直比船舶法,後來卻大開後門,反而讓原先乖乖依法申請自用遊艇牌照的船主認為被縣政府設計了,因此大為不滿。尤其依法申請自用遊艇牌照卻不能轉賣到台灣,這點尚待賴縣長出面解決。
這件事,從頭到尾也看不到澎湖縣政府施政的準則。
遊艇出港申請 在 楊曜Yangya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因應澎湖地區特殊性,改進紓困方案】
#成功爭取
⭕️觀光業隨團人員納入紓困,去年有申請者直接入帳戶,新申請者持續爭取中。
⭕️水域遊憩活動業,採用非動力且符合體育署運動項目的類別,如潛水、風浪板、獨木舟等,
可申請體育署體育事業紓困,申請網址: https://rev.sa.gov.tw/Apply
⭕️非自用遊艇經營者,稅籍登記前兩項營業項目符合R9329-99(未分類其他娛樂及休閒服務),
可申請經濟部商業服務業紓困,申請網址: http://csm-subsidy.cdri.org.tw/subsidy110/index/index.aspx
持續爭取中
➡補助漁業合法雇傭外籍船員(含中國籍)每人、每月1,900元、為期3個月,今年持續爭取。
➡休漁獎勵金的出港天數由90天降至60天,今年持續爭取。
➡娛樂用漁船紓困,去年爭取到,今年持續爭取。
➡機車租賃業紓困,去年未納入,今年持續爭取。
遊艇出港申請 在 賴峰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告別無籍船筏迎接新時代
輔導無籍船筏合法是一件重要,卻很少人想碰的事。但我選擇面對,用11個月的時間,協助1,006艘船筏申請證照,完成先前13年來辦不成的事,澎湖自此進入航行秩序正常化的新時代。
2019年5月開始,縣府輔導無籍船筏合法化,截至2020年3月31日,航港局受理自用遊艇驗證申請檢丈426艘,已發照324艘。澎湖縣政府農漁局受理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申請580艘,433艘筏完成檢丈發照。
今年4月1日起,逾期未申請的無籍船筏不得出港、進港停泊,違者依漁港法第22條,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此外,縣府將要求無籍船筏所有人限期自行吊離,期限內未吊離,依漁港法第 16 條逕予移泊,其費用,由船舶所有人或船長負擔。
為鼓勵無籍船筏船主申請證照,縣府農漁局與交通部航港局協調,要求驗證公司針對澎湖提供約5折的驗證優惠專案,每艘船平均省下3萬5千元。此外,針對膠筏、未滿十二瓩的非漁業用小船等筏戴具,縣府訂定「澎湖縣海上休閒用筏(載)具管理辦法」,提供一條簡便且顧及安全的合法化管道。
事在人為,我在1998至2005年任內曾處理過無籍船,當時縣府協商交通部依據「海上遊樂船舶活動管理辦法」,輔導澎湖1千3百艘無籍船取得「自用遊樂小船執照」。
我卸任後,雖然縣府訂定「澎湖縣無籍船筏暫行管理辦法」,但並未有效執行,致使無籍船不減反增,衍生非法漁業、違法載客、走私、佔用漁港船席等問題。
13年後,我再度解決無籍船筏。過程中,我與縣府團隊遭受極大阻力,不少人抨擊「以前可行,為什麼現在不行」。改革必然影響一些人的利益,但只要是對的,對澎湖有利,就值得去做。
感謝農漁局、工務處等縣府同仁執行政策,以及海巡署、航港局、楊曜立委、劉陳昭玲議長、議會等等的協助,我們共同解決沉痾,相信澎湖會愈來愈好。
#4月1日起無籍船筏不得出港泊港
#不是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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