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勞基法修惡的三周年】
三年前的今天,一樣濕冷的天氣。
三年前的今天,勞基法修惡三讀過關,立法院連續22小時不斷電表決,立委諸公們在議場內睡成一片。
三年前的今天,在場外抗議勞基法修惡的我,剛從台北地檢署走出來。
為了擋下勞基法修惡的過勞列車,我與其他14名朋友,在1月8日晚間七點鐘,跳下台北車站的月台,做最後的抵抗。
當年,彰化縣小英之友會的會長,在公聽會上:「台灣勞工哪有過勞死,有也是本來有病。」引爆了各界怒火。
時任行政院長賴清德,將砍掉七天假的配套措施「一例一休」、「做一給四」的加班費計算方式,逕行提案刪除,還搭配了下述的過勞修法條文:
➡️放寬加班時數
➡️縮短輪班間隔為八小時
➡️放寬七休一之限制
勞基法,是台灣絕大多數勞工在勞動條件上的唯一依歸,可以說,台灣的勞基法,就是一部超大型的團體協約。
對很多勞工來說,勞基法並不是底線,而是他們如果夠幸運沒有被七折八扣的話,所能得到的上限。
為了抵擋過勞法案,一開始進行溫和的政策遊說、開記者會、開公聽會。
接著發現執政黨強渡關山的心意已決,於是我開始絕食抗議、工會團體開始上街遊行。
在國會裡,時代力量的委員,佔領質詢台11小時,要求修法程序必須公開透明。
在國會外,時代力量的委員,在總統府前面淋雨靜坐,拒絕勞工權益被不明不白的犧牲。
執政黨的林淑芬、江永昌,拒絕交出不復議同意書,替台灣勞工多爭取一些緩衝的時間。
然而,這都無法改變民進黨國會多數,打算強行輾壓的決定。
最終,在2018年1月8日,絕望的我和其他夥伴,決定要跳下鐵軌,以肉身阻擋火車,象徵阻擋過勞列車,作為最後的抵抗。
我們很快地,就被戴上手銬,用警備車帶到保安大隊,如同今日的氣溫一樣,當天也是同樣的濕冷,我們被迫躺在冰冷的地上,連紙箱也沒有;隔天清晨,就被送到地檢署,等待檢察官做筆錄。
從地檢署地下室走到法庭的過程,必須戴上手銬,由法警帶領。法警低聲地跟我說:「我支持你們,讓我幫你把手銬調鬆一點。」我當下又感激又難過。感激的是,謝謝法警的暗中支持;難過的是,我曉得法警也是勞動條件低落,而我們彼此同理。
等我做完筆錄,走出地檢署,已經是24小時之後,迎接我的,不是什麼希望的天光,傳來的消息,是勞基法修惡條文已逐條、逐條的、被強渡關山。
就是在那一刻,我深刻地體會到,我能夠協助、帶領工會挑戰惡質資方、發動罷工爭取調薪,但是在大型的勞動政策改變上,勞工是那麼地弱勢、渺小。
而我們需要進入國會,進入政治的場域,改變過勞的命運。
用這篇小小的文章,紀念三年前的今日、紀錄勞基法修惡的歷程。
(圖片說明:2018-01-08-台北車站臥軌現場)
【延伸閱讀】
✅[台灣人權學刊]2015–2018 從砍七天國定假日到工時制度彈性化(文:林佳瑋)
https://taiwanhrj.org/contents/286
✅[晚安詩]我的一天只有24小時(文:蔣闊宇)
https://reurl.cc/pmD58a
✅勞工心聲:我希望我的孩子,將來不用加這麼多班也能活下來(文:林莊周)
https://reurl.cc/bz6lev
✅《我現在沒有時間了:反勞基法修惡詩選》
https://reurl.cc/GdkKQW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前言:今天邱太三部長請假沒到;陳明堂次長以虛偽不存在之外部行程作為部長不到場理由之一。事後經確認沒有外部行程、只有部內會議,次長才收回不實表述。 實質質詢重點: 1. 法務部今天所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獄政改革」報告,關於假釋的部分,竟然拿一個2015年就存在的「假釋審核參考原則」充數當成果。更可...
過勞法 在 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上法院這檔事 新書簽書會》
9/21(六)下午3:00~5:00簽書會(#三民書局重慶南店),我們會來跟大家分享下列議題及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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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有興趣的朋友、粉絲、書迷到場一起研討。
#上法院這檔事
過勞法 在 反蔡英文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如果香港警察肯學台灣使用比人高的刀片蛇籠拒馬把整個立法院周邊團團圍住,一定可以像是蔡英文下令民進黨強行通過年金改革等法案一樣,很快通過逃犯條例修正案。
香港警察沒有刀片蛇籠拒馬,鐵欄杆只到腰部,暴民還可以拆了鐵欄杆變成叉矛攻擊警察。難怪沒有辦法強行通過法案!應該來跟蔡英文看齊,看看蔡英文怎樣在退休軍警消捨命攻堅下依然強行通過年金改革法案,摔死一名退休軍官也不在意。還有勞基法修改為過勞法,也是在工運人士抗議下,強行通過。
蔡英文還有臉要香港政府跟抗議人士好好溝通,暫緩修法。這個臉皮還真是有夠厚的!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過勞法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前言:今天邱太三部長請假沒到;陳明堂次長以虛偽不存在之外部行程作為部長不到場理由之一。事後經確認沒有外部行程、只有部內會議,次長才收回不實表述。
實質質詢重點:
1. 法務部今天所提出「司改國是會議獄政改革」報告,關於假釋的部分,竟然拿一個2015年就存在的「假釋審核參考原則」充數當成果。更可笑的是,先前質詢邱太三為何對貪腐法官胡錦彬採取「從寬審核」之標準而通過假釋時,法務部部長根本否定這個標準之有效性。法務部灌水充業績的惡習,絲毫未改。
2. 面對監所管理員長期過勞,法務部不補充人力,卻一直花錢蓋大樓。例如,2017年10月台北監獄大樓風光揭幕,卻因為戒護人力不足,結果到現在根本未啟用,花費4億元興建蓋大樓放著養蚊子。
3. 2017年8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法務部應制定《監所管理員值勤條例》,根本解決基層矯正人員過勞、薪資苛扣與勞力剝削等現況。法務部矯正署到今日還在擺爛,明明草案初稿早已出來,卻放著完全不處理。」。
4.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7條明文要求各國政府依照公約內容,三年內完成法令之制定。三年期間到本月底將屆,對於符合公約所要求之「不法關說罪」,法務部至今仍沒有提出草案。陳明堂次長備詢時竟敢昧於白紙黑字的法條,硬拗「不用三年內完成」,試圖掩飾法務部對於制定「不法關說罪」的怠惰。
2018-3-1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縱放貪腐法官假釋 邱太三胡扯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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