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思維、有效率整合 解決台東天后宮數十年的土地問題】
台東天后宮土地問題存在數十年無法解決,慶鈴請團隊檢視適用法規、加速行政作業程序,終於依「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突破原有限制,慶鈴今天很開心把廣場及大殿座落的土地所有權狀交給台東天后宮。
台東許多建設往往受限於土地法令,無法做最有效率的利用,#慶鈴力求土地活化,由財經處、地政處、農業處、建設處及民政處等跨局處整合協調,以創新思維、更靈活的作法排除法規限制,讓台東土地都能發揮更好的利用:
🔶 #台東天后宮:台東段101地號土地本來為天后宮建廟時即使用,但在民國40年前後未完成土地登記而列為縣有地,原本廟方一直以地籍清理條例申請贈與土地,但無法提供所有必需的證明文件,縣府團隊協助檢視適用法規,也多次向中央請益,最後以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辦理土地贈與,天后宮也繳交使用補償金389萬5622元,終於完成土地贈與案,這也是 #全國第1例依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贈與縣有土地的案子。
🔶#志航路市地重劃:志航路兩側土地閒置28年,以市地重劃方式成功釋出住宅區達6.4公頃、道路及綠地1.9公頃。
🔶#關山親水公園:土地變更問題延宕20多年,縣府團隊以半年時間突破法規,將「用地開發許可」交給關山鎮。
🔶#東遊季:以行政效率突破法規限制,協助縣農會完成土地變更。
🔶#山坡地解編:在1年內完成13鄉鎮市5萬多筆、共6000多公頃的山坡地解編,讓鄉親在土地利用時不需再繳回饋金和水土保持計畫。
#台東不只是台東
#開放整合創新
#感謝縣議會支持
#媽祖庇佑眾生
台東民政
台東天后宮
道路用地權狀 在 本土研究社 Liber Research Communi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還有甚麼可以送給你?】
樓市未跌,政府已經計劃緊一系列嘅托市措施。財政預算案留左200億買60個商鋪、起公屋用嘅824億房屋儲備金就撥入一般賬目刺激經濟,不過以上全部,都唔及林鄭將成個新界的規劃權送比地產商的潛在利益咁龐大。
這份大禮就係土地共享計劃,計劃嘅細節近日慢慢浮面。新發展區以外嘅地方,地產商可以自行提出發展方案,包括提出政府可以如何起基建合配,增加地盤的發展密度,成功發展就分番部分單位作資助房屋(註1)。現在制度由政府透過規劃署同城規會把關發展用途控制。地產商透過「土地共享」,就可以影響各自手中的土儲附近嘅地區發展策略,要求政府將道路接駁到多年前低價掃入荒廢多年嘅農地,透過高密度發展轉化價值集中喺有發展權嘅土地之上。
成件事嘅發生過程,就要回帶到上年4月土地大辯論嘅開始。土供組諮詢文件首次提出地產商囤積嘅1000公頃農地會係短中期重要的土地來源,同年8月土供組主席黃遠輝就話公私合營會由「獨立於政府外架構」處理(註2),保證到不會官商勾結云云。
風水師呃你十年八年,黃遠輝唔夠一年就現形。兩個月後,林鄭喺2018年施政報告,就已經改口,指會由土建會(特首委任地產業界代表) 審批公私合營的申請,黃遠輝口中的獨立機制已經有少少走樣。 直至2019財政預算案發表後兩天,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公佈「土地共享」嘅三級把關,第一同第三級就都係政府部門同官員自己,第二級就係地產業界代表(註3),變成官商「自己監察自己」。黃遠輝一開始氹住市民話會有「獨立機制」就完全走左數。
林鄭明益地產商其實早有前科,時任發展局局嘅林鄭月娥提出原址換地方案,新界東北規劃大綱圖內的住宅用地,就同各大地產商本身持有的土地範圍高度吻合,早已惹人懷疑官商勾結的嫌疑。規劃署官員嘅基本專業操手就是不偏不倚,不考慮土地本身的業權狀況作規劃,從乎合公眾利益的角度出發,當時嘅林鄭明顯不合格。
今日再次出台的「土地共享」,由官商再次合體瓜分新界土地,政府放風2019年6月就會正式開始申請嘅程序,喺進一步落成之前,值得追問政府將新界規劃的主導權拱手送給地產商點乎合公眾利益。市民又點會相信將興建公營房屋捆綁上地產商囤地開發的私人項目,會比政府主動收地多建公屋直接有效?
註1:2018年施政報告,第69段:「政府會公開邀請「土地共享」申請,申請者必須在其建議中清楚說明如何透過提升基建、地積比率或改劃土地用途等方法...」
註2:2018年8月25日,Now新聞報導,「黃遠輝:獨立機制推公私營合作可掌握主動權」。
註3:2019年3月4日,明報,「土地共享」倡三重把關 每階段均公開個案詳情。
#地產商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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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齊打破土地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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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用地權狀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早上9點到12點 今天業務質詢有城鄉,交通。警察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
林森路一巷 封路.都市計畫道路變更.107年12可完成.以俾通行?
說明:
林森路一巷105/7/29封路,12/5林森路一巷正式通過屏東市都市計畫變更案。
林森路一巷 都市計畫變更何時可以完成? 以俾屏東大學學生林森路校區正門方便到民生校區的後門 出入.因 福田巷僅2米8巷道無法負荷上萬人通行。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有關孔廟整修增人行道過寬.90度彎度.是危險的夾角.若可切持除.機車亦順道而行.此道是國小必經之路.交通量大.家長帶孩童上下學.尤其晚上更危險.少一個車禍.亦減一個家庭的災難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有關
孔廟整修增人行道.鋪紅磚下雨易滑倒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徐州路旁約三米寬崇蘭圳目前是住戶的排水溝.每逢颱風大雨圳溝水位暴满與路面齊.分不清楚路面與圳溝.附近居民小朋友不小心經常掉入.產生危險
〔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崇蘭圳因為久未清淤引發民怨,市公所認為土地權是農田水利會,應由水利會負責,但農田水利會表示,市公所不同意崇蘭圳報廢,自然要由市公所管理,雙方互踢皮球。
屏東市永新公園旁的崇蘭圳淤積嚴重,發出惡臭引發民怨,經市民代表會同市公所勘查,決定先行疏浚再函請農田水利會處理,市公所工務課長陳建逸說,崇蘭圳是農田水利會管理的圳溝,許多河段被加蓋後無法清理,成了市區污染源所在,將責任推給農田水利會。
屏東農田水利會長黃信茗表示,崇蘭圳的水利用地屬農田水利會,但位於市區且無農田灌溉、排水使用,水利會曾提出報廢要求,但市公所表明有地區排水規劃,不同意報廢,既然需求單位是市公所,市區排水也屬市公所管理,市公所應依法徵收或價購,不能以沒有經費徵收或價購為由,把責任又推給水利會。
簡言之,崇蘭圳的土地是農田水利會的,管理屬市公所,但是污染還是存在,雙方互踢皮球還是沒辦法解決問題
〔自由時報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吳姓老翁清晨騎機車跌落崇蘭圳溺斃,家屬認為屏東農田水利會及屏東市公所都有疏失,請求國賠八百多萬元,屏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水利會無須賠償,判市公所應賠償二百五十五萬餘元,市公所決定上訴。家屬指無護欄和警告標誌 提國賠吳翁一年多前騎車跌落屏東市廣東路一二八四巷旁崇蘭圳,送醫不治,家屬認為該處未設護欄,也沒有警告標誌,屏東市公所是該道路主管機關,顯有疏失,崇蘭圳為農田水利設施,屏東農田水利會也要負賠償責任。水利會:巷道設施應屬屏市公所
水利會主張,案發地點位於屏東市巷道內,該道路附屬設施如護欄、標誌等管理機關為屏東市公所,而該路段是否設置護欄應屬屏東市公所的權責範圍,與水利會無關。市公所:水利溝應屬水利會權責屏東市公所強調,事故發生時,該路段並無任何來車,吳翁應在意識清楚下行駛,因駛出道路邊界,才跌入溝內,與有無設置護欄無相當因果關係,況且崇蘭圳為水利會管理的水利溝,護欄設置與否應屬水利會權責。法官:護欄等設施應屬市公所法官認為,水利溝渠的管理行為應以水質監測、疏浚等,設置護欄非水利會管理項目,倘若屏東市公所在溝渠旁設置護欄或警示標誌,應有減少或避免吳翁跌落的可能,市公所應賠償二百五十五萬餘元較為合理。
判賠255萬 屏市公所將上訴到底屏東市公所主秘李英宗表示,沒有護欄的水利溝遍佈各地,難道汽機車不慎摔落出意外,都要地方公所負責,絕對上訴到底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徐州路因路寛狹窄.双向會車不易.車禍頻繁.險象環生.建議徐州路至博愛路交叉路口約7百公尺近6米道路.利用水溝水利地.不需徵收民地拆民宅.拓寬為8米道路.以俾紓解當地交通順暢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屏市一棟7樓建築被檢舉4樓以上屬違建.屋主未在限期內拆除.縣府以50萬元經費發包.費用全民買單
屏市一棟7樓建築被檢舉4樓以上屬違建.屋主未在限期內拆除.
縣府以50萬元經費發包.費用全民買單.
縣府將一年編列50萬元的違章拆除經費以這案件一次報銷有獨厚圖利這屋主?代拆可扣押房屋所有權狀?
收費辦法卡在議會.議會定期會追問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土地徵收地價依公告現值加4成補償走入歷史。公勇路3.2億明細帳未明?
ps://www.chiayi.gov.tw/2015web/02_news/content.aspx?id=36565
土地徵收地價依公告現值加4成補償走入歷史。
發佈日期:2012.9.17 單位:地政處
土地徵收補償依修法前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補償其地價。前項徵收補償地價,必要時得加成補償,其加成補償成數,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比照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於評議當年期公告土地現值時評定之。」,現101年1月4日總統公布之新修訂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有關土地徵收改採市價補償之施行日期,業經行政院核定為101年9月1日。施行後土地徵收改採市價補償,厡本市土地徵收地價依公告現值加4成補償已不再適用。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抗議火車站周邊私有土地被徵收
重慶路 需要8米寬道路 .禧市大樓地下室 為停車場暫不開闢. 是否可克服 工程問題?
107/9/18日上午9點半城鄉處質詢:抗議火車站周邊私有土地被徵收
火車站南門前香蕉巷 3米. 拓寬為 12米.往建華一街通往台27線 .週邊沒有房屋 .不用迫拆公勇路民宅
107/9/18日上午9點半警局質詢:建議屏東市的紅綠燈是否一貫性的綠燈或者是紅燈.不要一小段是綠燈.一小段是紅燈 .第一讓行人很不方便. 第二汽機車怠速時間長浪費油錢.又影響空汙.是否屏東市的紅綠燈的路段統一在時間內.那整路上都紅燈或者是整路上都是綠燈.以減少空汙. (如相片是網路上抓的 )
107/9/18日上午9點半警局質詢:麟洛運動公園5隻親人浪犬慘遭惡徒打爆頭致死.請安裝監視器加設路燈.以俾保障民眾的安全
8/4凌晨.麟洛運動公園5隻親人浪犬慘遭惡徒打爆頭致死.血流如注.其中有一隻2個月大幼犬.有人聽到狗的淒厲慘叫.卻沒人敢過去看.這麼大的公園竟然沒有監視器.大部分也都是陰暗處.這樣如何保障民眾的安全?入夜後當然就成了罪犯的溫床.
麟洛公園裝監視器的有效位置:在辦公室附近,高公局辨公室前公園門,辦公室前往監嶽路轉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