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讓權益睡著了
上星期有位鄉親陳情104年4月繳了 #土地遺產稅 200多萬元,聽說 #道路用地可以免徵,能追回嗎?
確實可以免徵,只是 #已過5年追討期,鄉親好難過,因此要知道自己的權益喔!
道路用地遺產稅 在 彭俊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0516 總質詢之二~租稅不只需正義,更要有同理心
不同領域,卻同樣面對公務人員的制式回應,深表同情,愛莫能助。
但其實,公務人員可以做更多。
現在是報稅季節,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但是,政府向人民徵稅,一定要符合公平正義,仔細審酌實際狀況,不然對民眾而言,根本就是一種懲罰。
一個家族,繼承上一輩在大溪郊區的土地,地目是林,原本相安無事,但在去年,他們收到地方稅務局補稅通知,表示這筆土地已有非農業使用情事,改以一般用地稅率課徵。
為什麼?原來上面被許多不知名的墳墓所佔,變成風水寶地。當然,這沒半個是他們家的,想要處理,求助政府單位,都告訴他們是民間的侵佔行為,公權力不方便介入,想要移置,也不像處理違建那麼簡單,最重要的,他們連是誰埋的都不知道,無從處理起。
對他們來說,最感到不平的是,土地被佔用,政府幫不了忙就算了,還要過來踹一腳,為此,他們每年必須付出高達十萬元的地價稅,幫人顧祖先,還要負責繳稅,這麼匪夷所思的事,就發生在我們桃園。而且據陳情人的說法,這種狀況並不只是他們碰到而已,只是許多地主完全求助無門,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但其實這會衍生許多問題,比方說,是不是中間有不肖葬墓者,做無本生意,專找這種被佔用的民地,跟喪家收錢,做無本生意,結果是未來喪家和地主間糾紛,不肖業者從中得利。
另一件發生在中壢市區,陳情人繼承的土地,已被開闢成道路,就在中壢萬能路的中央,萬能科大的正門口,但不知為何,地目是田,結果也是因為非農用使用,被追討遺產稅高達四十萬,他們向區公所洽詢,申請證明,結果承辦人員跟他們說,那你們就恢復農用啊,讓陳情人相當傻眼,難道真的要他們把路封起來,在上面種田嗎?
也許公務人員認為於法有據,在土地稅減免規則中,只有在公墓用地及財團法人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才得以免除,第二個案例中,確實,要維持農用,才能免徵遺產稅,但當第一線人員,了解實際案情,以及陳情人的困難後,不該只是將問題丟回民眾,要他們自求多福,而是應該就這些樣態,看是立法的疏漏,或是有救濟補助的方法,協助反映,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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