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次同志學生校園經驗調查
#結果公開
#超過九成同志學生曾在學校聽過恐同言論
#約一萬八千名同志學生過去一年曾遭性騷擾
我長期關注教育議題,在討論教育品質及成果之前,必須先顧好 #學生身心健康,這是學生能好好學習的根本。
今早我參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主辦的「彩虹少年仍孤單-台灣首次同志(LGBTQ+)學生校園經驗調查大公開」記者會,這是台灣 #首次 針對同志學生的校園調查。
調查結果讓我感到非常沉重,因為就算 #性別平權 #同志平權 已經是台灣立足國際的重要議題,教育部潘文忠部長也持續努力推動,但,竟然 #多數同志學生 在校園仍無法獲得平等對待及安全保障。
顯然,性平教育在最末端的 #校園落實 出了問題。
#調查報告中上千位同志學生的擔憂
😢 36%同志學生過去一年曾因性傾向,在校內感到不安全。
😢 24%同志學生過去一年曾因性別氣質,在校內感到不安全。
😢 近半數同志學生曾因感到不安全,想要逃避校園集會和課外活動,7.6%甚至曾因此轉學。
😢 高達9成同志學生曾在學校裡聽過恐同言論,其中超過2/3的學生指出,曾聽過學校教職員發表恐同言論。
😢 面對恐同言論,僅有不到2成學校教職員會時常介入處理,甚至有高達4成的校方 #從不介入,等同放任恐同歧視發生。
😢 近3/4同志學生曾聽過學校教職員發表對性別氣質的負面言論。
#換算推估人數後問題更顯嚴重
如果我們保守以同志族群佔比5%來推估實際人數,會有更嚴重的數據:
😭 超過3.6萬名同志學生過去一年曾因自己的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氣質遭言語騷擾。
😭 約1.8萬名同志學生過去一年曾遭性騷擾。
😭 超過1萬名同志學生過去一年曾遭遇肢體騷擾、超過2500名遭遇肢體攻擊。
😭 但最終,只有不到1萬名學生有通報且通報處理有效。顯示這些傷害有被妥善處理的不到1/4。
😭 超過1.4萬名同志學生曾經驗學校歧視性政策(例如:無法根據自身性別認同穿著服裝、使用廁所、更衣室等)
得知這麼多同志學生遭遇性騷擾,更讓我擔心,這群年輕學生是否曾經透過《性別平等教育法》尋求協助?
如果沒有,代表目前校園性平事件流程可能極待改善。
另外,過去一年多以來,我一直追蹤處理 #黑心校規 問題。學校對同志學生的的 #歧視性政策 ,也是其中一環,嚴重影響學生的適性學習。
例如,我辦公室就曾聽過有跨性別學生,因為學校沒有性別友善廁所,又被迫使用非自己認同性別的廁所,因此常被欺負,在學校時只能常常憋尿。
#歧視恐同造成的真實傷害
調查結果中也可看到,經歷過校內恐同傷害和歧視待遇的同志學生,更容易憂鬱及減損自尊:56%呈現高度憂鬱,僅41%有正向自尊。
當學生被迫處於負向狀態,不只無法好好學習,平等學習權益遭到剝奪,更對身心健康造成強烈負面影響。
我們不能繼續放任恐同和歧視傷害!每拖一天,就會有學生繼續受苦!
#性別平等教育法需全面落實
我今天在記者會中提出四項《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落實配套,要求教育部盡快推動:
1️⃣教育部應負起責任,正視同志學生處境,執行同志及性別弱勢學生校園經驗調查;且過程須注意保密、匿名、被辯識等問題。
2️⃣檢視校內各類性平研習及進修的執行成效,內容是否涵蓋同志且友善、是否確實排除違反性別平等的內容及講師。
3️⃣徹查學校內的歧視性政策,擬定計畫一年內限期改善。
4️⃣先前我辦公室參與修訂的新版「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也要納入同志學生議題,並規劃充足經費,促使學校性平會發揮功能,改善校園性平事件流程。
#肯定性平教育法17年來促成的改變
#還可以更好做更多
雖然今天記者會發佈的統計數據,還是讓人覺得沉重。但我要肯定《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17年來,已經造成許多正向效果,包含:
🌱 以前,同志學生受到歧視攻擊根本不敢求助,即使求助了也沒有老師和同學會幫忙。現在,已有近半的學生會使用通報機制,且其中約有一半收到有效幫助。
🌱以前,同志學生在學校很難學到跟同志有關的內容,就算有也都是負面的。現在,有6成的同志學生表示,自己曾被正面教導過同志相關主題。
🌱以前,同志學生在學校裡幾乎找不到任何友善的教職員。現在,超過9成的同志學生表示,自己能至少說出一位在校內支持同志學生的教職員。
在教師節的前夕,我真的很希望能和所有的老師及大家共同努力。讓所有同志學生,不需要再尋找及辨識友善教職員;而是全校所有教職員都友善。
每一個孩子都值得在性別平等的環境中,自在長大,我們一起努力。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0的網紅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根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遴選簡章規定,被推薦者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無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行為,然而這屆委員被許多專業人士認為相當有問題,並進一步詢問女委會先前招開臨時會要其市府對這屆性平教育委員是否委反性平意識的行為及處置的相關報告。 我認為要判斷一個人是否具備專業,從公開發言和行為就可以明顯看...
違反性別平等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超商的夜班員工都是男生⁉️
因為勞基法第49條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晚上10點-隔天凌晨6點間工作。除非有提供安全衛生措施、交通工具或宿舍。
然而最近大法官解釋,此條文「違反性別平等」違憲‼
宜瑾認同「勞權不該分性別」,這種特別針對女性的條文,確實已經不符合時代潮流。大法官的解釋有其道理。
✏️✏️✏️但宜瑾也想問:若此條文即刻失效,以後勞工們還有什麼依據,能要求雇主保障夜間出勤的安全?
今天宜瑾和洪申翰 Sun-Han、范雲 FAN, Yun委員共同邀集勞動部官員、法律學者、勞工團體、婦女團體、以及產業工會來參與公聽會,一起討論勞工夜間出勤的安全保障。
希望勞動部能先詳細調查 #勞工夜間工作狀況,釐清勞工安全需求,並緊接著提出 #補強勞資協商 之必要措施、對夜間工作的權利保障的 #後續修法計畫。
#保障勞權不分性別
#勞工夜間出勤應受安全保障
#宜瑾公聽會
違反性別平等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公司要求請生理假要出示證明?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
今天我看到一件令我相當傻眼的事,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踢爆,竟然有社福單位要求女員工在請生理假時,必須拿出生理用品作為憑證才能請假。
都什麼年代了,竟然還有如此不合理的要求?真是太離譜了!
在此提醒大家,女性每個月本來就可以請 1 天的生理假,而且每年有 3 天生理假不併入病假計算;另外,早在 2013 年就已經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明定「雇主不可要求請生理假須提出證明」!
生理假與病假的性質不同,因經期導致的不適,本來就難以用客觀判斷或儀器檢查,加上每個人對疼痛的忍耐程度也不一樣,同一個人也可能每次生理期狀況都不相同,難以透過任何方式,來證明疼痛達無法上班的程度。
《性別工作平等法》已施行將近 20 年,雇主不應該無視性工法的規範,或用不了解性工法作為抗辯理由,繼續作出違反性別平等權益的行為。
2017 年時也曾發生過一起類似案例,新北市某間公司要求員工請生理假時,必須提供驗試紙證,此舉不但侵犯員工隱私,也違反了性別平等工作法,最後,這間公司被勞工局裁罰 10 萬元。
因此,如果你任職的工作單位要求請生理假需附任何證明方式,不論是拿出使用過或未使用過的生理用品、驗試紙、就醫證明、經痛診斷等各式天馬行空的方法,通通都是違法的,你可以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33 條,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申訴!
別讓雇主們這種石器時代般的舊觀念,侵害你的個人權益!
違反性別平等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遴選簡章規定,被推薦者應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且無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行為,然而這屆委員被許多專業人士認為相當有問題,並進一步詢問女委會先前招開臨時會要其市府對這屆性平教育委員是否委反性平意識的行為及處置的相關報告。
我認為要判斷一個人是否具備專業,從公開發言和行為就可以明顯看出問題。然而性平會的會議紀錄中,有許多東西沒有被文字記錄一下來,臨時動議也都沒有紀錄,相當奇怪。另外有許多連任好幾屆委員的性別專業都備受質疑,例如張文昌委員在市府的會議紀錄中搞不清出SEX、GENDER、SEXUALITY之間的區別,連續好幾次會議,說不要用多元性別一詞。甚至還以「若班上有一個阿美族學生,難道全部都要學阿美族語?」的言論,來質疑同志教育真正目的是讓學生或大眾自我認同是同志的一份子。高松景則支持異性戀一夫一妻優於其他家庭價值,鍾宛蓉則認為有性騷擾等言論在性平委員會出現沒有問題,以及不應具焦同志家庭以免讓另一方不舒服等等白紙黑字會議言論及錄音內容。
這些白紙黑字以及錄音紀錄的證據,都顯示這些委員的性平專業有問題,但竟然連基本的查核都沒有,這在制度上顯然有很大的問題。另外遴選過程市政府也沒有做到利益迴避,遴選委員中的晏涵文是台灣性教育學會的名譽理事長,而張文昌及高松景來自於台灣性教育學會,因而我質疑遴選委員跟被推薦人來自同一團體難道不用迴避!?
教育局放任這種明顯有利益衝突的事情發生以及完全沒有做任何資料事實查核蒐證,教育局長必須負最大的政治責任。我也要求柯文哲市長,讓有前科紀錄、沒有專業的委員退場,並提供解職流程、後續重新遴選機制的內容。副市長蔡炳坤則說明會組成小組來對有爭議的性平委員根據他們的自白以及相關的會議記錄與錄音資料做調查。
違反性別平等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生理性別(sex)、社會性別(gender)、以及性傾向(sexuality),因此性別平等教育,便是依此基礎,包含性教育、情感教育,以及認識和尊重不同性傾向,也就是必須認識同志。
性別平等理論基礎,是所有性別、性傾向的平等,由於反同概念基礎建立在「同志比異性戀的位階次等」,那自然不是性別平等專業範疇,世界上不會有任何一個性平專業學術,會主張反同。
本次「第八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名單有嚴重兩個問題:
1.民間委員女性人數不足導致市府內派有反同紀錄的勞動局局長。
2.遴選出有前科、缺乏性平意識的委員。
教育局讓不具備性平專業的委員入選,多達六人,違背性平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一條明文「需具備性平意識」,還替這些有疑慮的委員背書。遴選委員被推薦的資格表,裡面明文寫著具性別意識、無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行為,這只是打勾就好的行政流程?竟沒有對候選人做基本的背景調查?
而性平教育委員會是以專業掛帥的單位,會影響整個台北市的性平教育政策走向,現在問題浮現不趕緊處理,待問題委員5/29上任,任期屆滿,還有權力可以推薦別人及自薦。我再次強調,缺乏性平專業不能拿「多元言論」來搪塞。這是蔑視專業,也違反台北市政府「尊重專業」的精神。
台北市政府自己的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簡稱女委會)也認為事態重大,已提出質疑要求要在5/29前開會檢討「第八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名單,然而性別平等辦公室以「防疫」、「議會開議難抽身」「委員的提案訴求沒有急迫性」等理由延後處理。
因此我昨日在民政部門質詢時,質詢身為性別平等辦公室執行長的社會局長劉志光,要求在5/29前請召開女性權益促進委員會臨時會利用公開機制檢討報告,確實究責,讓有問題委員退場。
根據規定,台北市性別平等辦公室是台北市政府所有性平政策的最高指導機關,對所有局處有督導責任,由於此事緊急且重大,因此我要求局長要趕緊讓女委會召開臨時會,對此做出調查報告,並檢討遴選機制,而不是讓整個市府性平教育工作開倒車。
違反性別平等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捍衛學生受教權,校園教學正常化,都是我的重要政見。
性平教育是《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必須有的教學內容。性平教育的教材把關,也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有明確的規定。
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
為執行本法第十八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材之編寫、審查及選用,應由有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參與;教材內容並應破除性別偏見及尊卑觀念,呈現性別平等及多元之價值。
千萬別以為不良的性平教育只會讓同志受害。錯誤的資訊、扭曲的刻板印象,各種光怪陸離的教材教案,不論是異性戀還是同志,都會受害。
本次質詢,爭取到教育局長幾個重要具體承諾。未來發生校園違法傳教或不良性平教材,都要追究、懲處。
簡介如下:
🚫關於「不良性平教育教材滲透校園」
苗博雅議員具體要求:
✅ 為維護教學品質,教育局應制定志工入校協助教學規劃準則,加強教材與內容之把關。
除要求嚴格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外,不得有違反教育基本法違法宣教之行為,亦不得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活動內容,供各級學校遵循。
🆗 得到教育局長承諾
🚫關於「校外人士入校要求學生簽署承諾書」
🆗 教育局長明確表示「不具教師身份的志工,不可以要求學生簽署任何承諾書」。守貞承諾書也是不行的。以後再發生,會徹查,追究行政主管責任。
關於校外人士違法入校傳教,完整質詢影片請見:
https://youtu.be/aGm98P-aGKo
我們會持續追蹤這些議題,保障學生的受教權。也歡迎遇到疑似違法教學的家長,向我們陳情反映(聯繫方式如下述)
——
陳情意見信箱
📪 tcc10717@tc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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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935-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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