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真模考第二彈]
一、甲於臺北市經營舒壓會館,惟甲所僱用之按摩女乙在甲完全不知情(無故意過失)的情況下私下與男客進行性交易,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查獲。臺北市政府都發局以甲之建物作為性交易服務場所之業務使用認甲違反都市計畫法第35條、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10條之1及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22條等規定,遂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前段規定,以A處分裁處甲6萬元罰鍰及勒令甲停止建物使用,惟甲仍繼續營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在連續處以怠金無效後,遂將該建物斷水斷電。試問:
(一)A處分之合法性為何?(16分)
(二)甲欲申請復水復電遭臺北市政府都發局拒絕,在聲明異議後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試問:法院應如何審理?(9分)
【參考法條】
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或從事建造、採取土石、變更地形,違反本法或內政部、直轄市、縣(市)(局)政府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當地地方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得處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不拆除、改建、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者,得按次處罰,並停止供水、供電、封閉、強制拆除或採取其他恢復原狀之措施,其費用由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負擔。」
二、甲為外籍移工,於106年10月14日晚間飲用啤酒2罐共660CC後,仍騎乘電動自行車上路,因騎車搖晃不穩為警攔查,經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測試,達每公升0.65毫克而觸犯公共危險罪。勞動部以甲係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公共危險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於106年11月30日刑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下同)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年,應向公庫支付7萬元,業已確定等情,依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及第74條第1項規定,於107年1月11日以A處分廢止甲之聘僱許可,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並於說明欄載明被上訴人之刑如已執行完畢或經緩刑,應由雇主於文到後14日內辦理手續使其出國,甲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其雖有違規情節惟應非屬重大,勞動部則以是否情節重大,應屬行政機關之裁量範圍為由,主張行政法院應尊重行政機關之裁量權,試問:勞動部之主張有無理由?(25分)
【參考法條】
就業服務法第73條第6款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廢止其聘僱許可:六、違反其他中華民國法令,情節重大。
就業服務法第74條第1項
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或經依前條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實務判決改編
#題目較高普考仍稍難
#解題方向兩天後放上
同時也有1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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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違約對市場的真實意涵,市場期待中國「內需」帶動成長的未來遲遲未來,也看不到在未來發生的可能】
✍🏻 分析全文:https://gamma.to/notes/gIkGU2pEN0F9avF9nLV0
📩 免費電子報:https://bit.ly/39U5HKw
#中概分析文
🔖 市場共識的論述認為中國的經濟成長將由「消費」帶動:
過去十年投資人對中概股的共識是,中國經濟的不平衡將由高儲蓄率轉往「消費」帶動其經濟成長,而中國的經濟政策制定者也在致力促進這項改變。這樣的論述也廣被中國經濟學家與各券商的策略分析師所相信。
🔖 高儲蓄率的兩種不平衡的主因:
民間儲蓄佔 GDP 的比重自 2010 年至 2016 年有逐年微幅的下降,但在 2016 年至 2019 年看到了停滯,又在 2020 年消除了民間儲蓄在過去五年的下降進程。儲蓄率的降低某種程度上來自於社會年齡結構的變化,因為高齡人口的花費比年輕人口多。而在造成儲蓄率高的根本性問題如社會安全問題及高房屋成本上,近幾年也似乎沒有看到什麼改善。
🔖 低私人消費佔 GDP 比重:
顯然,高儲蓄率意謂著低私人消費占比。中國相較於其他已開發經濟體的私人消費佔 GDP 比重很低 (例如美國私人消費佔 GDP 比重將近 70%),中國 2020 年在私人消費的成長更為疲弱。
🔖 中國房市的供給與需求:
房屋所有權比重在都會區已達到 90%,在偏遠地區更是將近 100%。若都市化程度提升 1%,將會創造 600 至 700 萬單位的房屋需求,而目前中國有 6 億 5800 萬單位的房屋,光 2019 年就有 650 萬單位的房屋被建造以滿足房屋需求。
🔖 販賣國有地是地方政府的關鍵收入來源:
地方政府有大約 35% 的收入來自土地銷售,而賺取的收入大都會再被投入於「建設計畫」,以求達到各省的 GDP 目標成長率。地方政府不僅發債來替這些高度管制的建設計劃融資,更會繞道而行,以「地方政府融資工具」(LGFV) 來發行不會被認列在地方政府資產負債表上的債務,這些債務會再被銀行包裝成「財富管理產品」與高收益債等形式賣給儲蓄戶。
🔖 人民與政府間的「吹牛」遊戲:
習近平在 2017 年的演說中提到:「房屋是用來住的,不是拿來炒的」,這其實預示了中國的政策執行者想要打壓房產價格的意圖,但消費者都知道政府無法完全承受房產價格暴跌的社會風險。
🔖 資本市場的不效率與失落的十年:
家戶的整體資產負債表實際上看起來是這樣的——民眾的儲蓄都被用於固定資產的投資,而這些固定資產也主要集中在製造業和房地產,而他們的股票也都同時與房地產深度的掛鉤在一起。
#更多分析於內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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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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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違 建 所有權 人 在 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00個租舖陷阱: 第1個 - 住宅契或商業契?
如果物業是住宅契,從事商業活動的話:
- 出唔到牌
- 影響業主業權
- 違反大廈公契
- 可能要負責第三者責任
可查閱政府租契(包括任何批地條件)、佔用許可證(由屋宇署發出)、核准建築圖則(由屋宇署核准)及/或分區計劃大綱圖(由城市規劃委員會審批)以核實法律准許的用途。
#租舖陷阱
香港大學法律諮詢網站
住宅物業用作商業用途。此等行為會否影響業主的權益或使負上任何責任?
物業若被用作未經許可的用途,可能為其擁有人(即業主)帶來麻煩及/或法律責任,包括:-
違反政府租契
香港所有的土地(除現今聖若翰座堂所座落的一塊土地外)均為香港政府所擁有,而地主只是向政府租用土地。一般大廈單位的擁有人其實只是(政府的)租客及擁有該大廈所座落土地的業權的共有人。政府把土地租給一位「擁有人」的時候,當然會簽立契約。這份契約一般稱為政府租契,內裡包括對「擁有人」及其所有權繼承人的各種限制。其中一項常見的限制就是「擁有人」必須遵守政府租契所載的土地使用規限。假若有人違反有關限制,例如在指定為住宅用物業內進行商業活動,政府即有權重收該物業,並收回該物業的佔有權。雖然政府極少採用此等較為極端的措施,但地政總署可要求「擁有人」申請臨時豁免及繳付豁免費,以換取政府暫時寬免其重新進入有關物業的權利。
雖然這種極端措施很少使用,但若佔用人公然無視警告而繼續違規,在嚴重的情況下,地政總署會毫不猶豫地重收該物業。政府有權根據《政府土地權(重收及轉歸補救)條例》(第126章),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政府重收土地文據註冊摘要。一經註冊,該土地會被視為已經由政府重收,業主立即停止成為該土地的擁有人。在這種情況下,根據上述條例第8條,前業主只可向行政長官申請救濟(如果承認已發生違規行為),或在發生爭議時向原訟法庭提出申請。
違反大廈公契
大廈公契乃一份對一幢樓宇內所有單位的擁有人均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基本上,它列出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規條。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對第三者的責任
標準的大廈公契都會列明,單位擁有人必須遵守有關的政府租契,並只能夠把物業用作已獲准許的用途。單位擁有人一般也須確保租客或佔用人沒有違反有關條款。因此,即使租客違反政府租契及大廈公契,業主仍須就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如有的話)或大廈其他單位擁有人提出的法律行動負上責任。
對第三者的責任
假若住宅用物業被用作商業用途,自然也出現比預期為多的訪客。訪客遇上與該物業有關的意外,並因而對業主作出申索的風險也會相應增加。
妥善草擬的租約可能會列明,租客若違反該文件的條款,則須就因之而起所有對業主的申索及責任作出補償。但若業主面對一份草率的租約,可能發覺其並未就有關責任作出清楚闡釋。在這種情況下,業主或許會因由其佔用人在物業內的未經授權的使用或事故而捲入完全未有預計的訴訟糾紛。
刑事責任
假若租客僅是把物業用作未獲准許的用途,業主可能面對的最壞境況也只限於金錢損失及賠償。但如果業主知道租客在物業內從事非法活動,例如經營賭場或賣淫場所,而不聞不問,業主可能會須負上刑責。
任何非法使用物業的行為,如上所述,亦可能引致地政總署對業主執行政府租契或其他共同擁有人對業主執行公契。
大部分租約都會清楚規定有關物業的用途,例如住宅、零售、工業等。假若租客違反有關條款,可能引致業主行使其沒收租賃的權利。不過,業主應諮詢專業法律意見,以便清楚了解業主的權利和責任,包括可能申請禁制令。例如,即使租客把住宅用物業用作家庭辦公室,可能只不過把該物業的地址用作通訊地址,而所有商業活動也只不過是在電腦上進行。雖然可以說物業的使用可能包括商業元素,但這類行為根本不會損害該物業,也不會對業主有負面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租客可能在技術上違反了租約的條款,業主可能不會有當然權利獲得禁制令 (無論是臨時的還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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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9中天 5萬起標買房當房東?20人搶標北市4坪違建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ZAndkicJyTk
拐來彎去,狹小巷弄內出現連棟老舊公寓民宅,一旁還有一戶已經被拆除,位在台北大同區的這戶違建,房子小,洗衣機、洗水槽各種生活用品都得往外面堆,看似毫不起眼,但遭到法拍後卻意外搶手。
記者/馮薇之、鄭仁宗 採訪報導……↓
屋主欠卡債,房子被法拍,附近老鄰居略有耳聞,這戶在長安西路上的房子,主建物坪數4.4坪而且3戶連棟,就連廁所都在室外還要共用,底價5萬元起標,居然有20組人搶標,最後以55萬元售出,溢價1000%。
老舊房屋,還是違建,為何引來這麼多人看房?房仲分析得標價55萬元,但是位在台北市後火車站地點方便,因此就算以每個月房租3000元租給他人當倉庫,1年投資報酬率算下來還是有6.5%。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他是既存的違建,是老舊的違建,也不太可能被去檢舉、舉報拆除的風險不太會有,所以很多人會覺得說,買了,拆除風險很低,投報率又是銀行定存大約6倍。」
房仲指出,土地所有權人是政府,未來就算要付地租相對不複雜,55萬元4坪多違建在寸土寸金的時代格外搶手。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8/200729-5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