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時報 第109期(2021.7)
本期公法欄位部分,李惠宗教授針對最高行政法院有關「東海翰林苑案」之判決,評析「出租行為」可否視為「營業行為」及其在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如何涵攝之難題,值得深入研讀!
民商法欄位部分,劉姿汝教授針對最高法院最近一則判決探討加盟契約究竟是預約或本約,在理論與實務上認定之難題。陳重陽教授撰文分析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修正前關於發動剩餘財產分配調整權之考量因素及衡平法則之適用疑問。此外,捐肝救父是否屬於履行道德上義務所致之損害,而得依保險法第30條規定請求給付保險金?羅俊瑋教授、賴煥升律師為此撰文深入剖析一則地方法院之主導性判決。廖大穎教授則賜稿討論減資決議與驅逐股東濫權效之公司治理實務上之爭議難題。
刑法部分,蔡聖偉教授則針對最高法院之最新判決,延續其先前之研究發表三論私裝GPS追蹤器與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竊錄非公開活動罪之適用難題。
在其他欄位,本期月旦時論中林林臻嫺法官撰寫「網路時代下的國民法官法」,討論國民法官不當使用手機網路或社群軟體之行為規範,司律評台欄位中文家倩法官的「從英美法觀點看臺灣法院的視訊開庭」探討司法院因應新冠肺炎而通過「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放寬遠距訊問之實務作法在比較法上的觀察。又陳文貴法官的「最高法院難以割捨的職權糾問思惟」、李容萱、黃詩淳有關法律大數據在「臺灣民事通常保護令准駁因素之實證分析」等,均具有重要實踐意義。此外,「法苑🔸法觀」專欄,施慶堂檢察官的法律小品「我是誰」,亦值得本刊讀者品味。
📒本期目錄
【裁判時報】
🔸從【東海翰林苑案】談「營業行為」的涵攝──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16號判決/李惠宗
🔸加盟契約之預約或本約──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038號民事判決評析/劉姿汝
🔸剩餘財產分配調整權衡平化探討──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2475號民事判決之啟示/陳重陽
🔸現代「緹縈救父」:捐肝救父屬履行道德上義務所致之損害?──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保險字第15號民事判決/羅俊瑋、賴煥升
🔸減資決議與驅逐股東濫權效之爭議──簡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民事判決/廖大穎
🔸三論私裝GPS追蹤器與竊錄非公開活動罪──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非字第61號刑事判決/蔡聖偉
【月旦時論】
🔸網路時代下的國民法官法/林臻嫺
【司律評台】
🔸從英美法觀點看臺灣法院的視訊開庭/文家倩
🔸最高法院難以割捨的職權糾問思惟──以110年度台上字第246號刑事判決為例/陳文貴
【法律大數據】
🔸臺灣民事通常保護令准駁因素之實證分析/李容萱、黃詩淳
【法苑、法觀】
🔸我是誰/施慶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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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我想要聲請遠距訊問
但是承辦書記官跟我說
已經來不及聲請了
我很好奇這個辦法
對於法院書記官跟法官
有沒有任何的強制力?
因為依民事訴訟法第305條第五項規定
證人所在與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訊問,並經
法院認為適當者,得以該設備訊問之。
所以果然還是要經過法院的核准才可以聲請瞜?
那如果今天書記官怎麼樣都要讓證人到場
(除了民訴307條外)
證人就算聲請遠距、請假,書記官說不準
證人都沒有權利說不嗎?
還有我如果已經請假、聲請遠距了
書記官只需要打電話告知就夠了嗎?
還是他必須再來函告知出庭?
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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