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選擇性扭曲例子 在 朱立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文化台獨吞噬國史,追索真相捍衛臺灣
前幾天我提到《沒有1949的國民黨 沒有今天的台灣》,民進黨與他們的附隨組織們群起圍攻,他們到底有多畏懼國民黨把史實講清楚?他們片斷扭曲臺灣歷史無非為了撕裂社會。
這幾年許多民眾向我抱怨民進黨篡改教科書,把操弄史觀當成選舉手段。我要告訴各位,民進黨操弄史觀的手法,早已不僅限於教科書。
2019年電影《返校》,曾獲得文化部補助金,電影情節描寫國民黨濫權抓捕,只是讀泰戈爾就要受到追殺。劇本所參採的歷史原型是共產黨刊物《光明報》事件,事實上,當年某民代之父為追求心儀女子,導致《光明報》暴露,情治機關循線破獲「中共台灣省工委」,拘捕台共首腦蔡孝乾,瓦解了共產黨潛伏在台灣的特務系統。那個出賣朋友的民代之父,在歷史上一度化身為進步青年,因為告發共黨而闔家安康,但國民黨追捕共諜、保衛國家的功績,卻被妖魔化成為一則恐怖的鬼故事。
還有自詡文學史家者在臉書宣稱,如果沒有1949的國民黨,天才作家朱點人跟「台灣第一才子」呂赫若不會失去生命。真正的史實是,朱點人加入台灣共產黨,意圖顛覆國家;呂赫若加入中共台灣省工委,主編共黨刊物《光明報》,並開設大安印刷廠散播社會主義文宣。若在今日,民進黨又會怎麼評價這些「中共同路人」?依照民進黨自己修的《國安法》,朱呂二人今天都將被判處至少七年以上徒刑,併科五千萬到一億罰金。依照現在的刑法,以暴動犯內亂罪,和中共裡應外合的人,民進黨政府難道不會依法求處首謀死刑或無期徒刑?
據說呂赫若死前最後的遺言是:「解放軍本月應該會來吧?」
訴求悲情,再包裝成烈士,卻不敢真正提起他們的共產思想言論?
更有甚者,該作家還把葉石濤擔任國小教師說成顛沛流離十幾年,選擇性提到日據作家龍瑛宗因不熟中文而擱筆,指控國民黨讓他「斷絕了寫作之路」,刻意無視龍瑛宗1999年逝世前,努力以中文書寫,發表作品上百篇,還出版了專書《杜甫在長安》。身為客家人的龍瑛宗,小時候因為日本粗暴的語言政策強制關閉了漢文私塾,而失去學習漢文的機會。若台灣早點光復,龍瑛宗就不需被迫學習日文,這點綠營敢不敢提?
歷史上的國民黨,有功也有過。如果只講過,對當年胼手胝足保衛台灣的軍民同胞不公平;如果只講功,則對戰爭時期承受思想管制與壓迫的受難者不敬。未來國民黨必須要把史實講清楚,但絕不容許民進黨將歷史論述任意剪裁成他們喜歡的模樣、用去歷史脈絡的謊言掩蓋鮮血寫的事實,欺騙我們的下一代。
蔡英文總統在阿富汗事件後搜腸刮肚,竟然找不出民進黨或獨派犧牲生命捍衛國家的案例,結果臉書只能舉國民黨率領不分省籍的年輕軍人用鮮血跟肉身打的823砲戰做例子,説「台灣人民不分先來後到,軍民一心擊退威脅。」還真是要感謝蔡總統對國民黨軍民一心,抵抗共黨,保衛台灣,對此一不朽功勳做了最佳的背書。
馬來西亞華裔作家歐大旭說過:「到處都有人半意識地抹除記憶,整個國家一起抹除,連同文化——所有一切。我們亞洲人非常善於此道。」人們或許為了生活,在現實中忙碌,無暇追索史實,我們對自己國家的過去、這片土地的歷史確實知道得太少,但最可怕的莫過於,一旦歷史詮釋受到政治意識形態的扭曲與遮掩,把電玩或奇幻電影當史實,掩蓋歷史脈絡專扮成「真相」,實為今天台灣社會的不幸。
「尊重過去,追索真相」是我們面對歷史應有的態度,也才能從各種政治目的的扭曲當中被釋放,得以真正尊重不同政治立場,共同抵抗強權侵略,團結一致,才能捍衛臺灣的民主自由。
曾經為這個中華民國奮戰過、在這片土地生活過的人,他們的貢獻與痕跡都不該被抹殺遺忘。同樣的,曾經想解放臺灣,開放引入解放軍的地下共產黨人,絕不能去脈絡成為無辜的受害者。
扭曲真相、片面解讀歷史與不尊重前人奮鬥的人,正在侵蝕與鬆動臺灣的民主體制,撕裂我們維繫國家安全的共識,我一定挺身與之戰鬥!
選擇性扭曲例子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回應最近央行副總裁陳南光及財政部長蘇建榮對房市擔憂的意見,我在蘋果日報的專欄文章,提早撰文刊登。
明天10/14(三)蘋果日報將刊登我第56篇十月份專欄《房市過熱隱憂 確應提前部署》。此專欄文章蘋果即時論壇已經於今晚先在網路版刊登,提前分享,其內容如下連結(副標為編輯所下)。為方便大家閲讀,我將全文轉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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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鶚專欄:房市過熱隱憂 確應提前部署
(張金鶚/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最近各媒體大幅報導央行副總裁陳南光撰文擔心房市過熱,房市產生泡沫現象,而且房地產業並非火車頭產業,且幾乎沒有「財富效果」,房價持續上漲,將影響總體經濟發展。尤其看到南韓及香港例子,若是政府未能超前部署,防範金融循環風險,未來房價上漲預期一但確立,任何總體審慎政策工具皆難以撼動房價不合理的飆漲趨勢。
前兩天財政部長蘇建榮接受立委質詢,亦回應為避免房市過熱,需要跨部會合作,建議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
基本上,我完全同意央行陳南光副總裁及財政部蘇建榮部長的看法。根據我們過去長期研究台灣房地產業對總體經濟的影響,發表在嚴謹的學術期刊上,發現不論從投入產出的關連效果,或是從總體經濟景氣循環的領先指標來看,房地產從來就不是火車頭產業。
有關房市泡沫現象,根據學術界對泡沫的界定,多從「房價所得(負擔能力)」或「房價租金(使用價值)」來衡量。然而根據我們長期研究結果,也多發表在國內外知名學術期刊,發現台灣房價的確長期存在明顯泡沫。然而問題關鍵是房價泡沫是否過大?會不斷膨脹造成破裂(硬著陸)?還是逐漸受到適當的監管泡沫逐漸消風(軟著路)?日本是早期最明顯泡沫過大而破裂的前例,至今二、三十年來長期受到房市泡沫的影響,不但房市長期持續不振,總體經濟更受到嚴重打擊。
整體熱絡個案差異仍大
至於最近房市是否有過熱現象?不論根據國泰房地產新推個案的價量指數、清華安富中古屋房市價量指數、信義房價指數、實價登錄資料、房屋買賣移轉登記、新建房屋的建造執照與使用執照、房屋貸款新增金額以及各個不同單位所進行的購屋需求者信心調查報告,以及土地銀行的房市專業調查報告,所有的資料均顯示最近房市的確有明顯熱絡跡象。
然而是否是全面過熱現象,仍因不同的地區、產品、價位,甚至不同建商與個案而有所差異。換言之,整體房市看似熱絡,但個案差異仍不小,其中小宅低總價產品以及許多重劃新興地區,很清楚的已經看到有明顯過熱現象,非自住客也多開始蠢蠢欲動,投資客的紅單炒作及投資相關講座宣傳,也紛紛重現房市。
因為部分產品及地區已有明顯過熱現象,使得有不少自住需求者,因受到投資炒作及媒體宣染所影響,焦慮房價未來會持續上漲,甚而擔心買不到原本有意的個案,雖然認為房價過高不合理,但仍被迫匆促進場購屋。如此一來,是否會因此產生當前房市持續擴散氛圍,一發不可收拾,令人關注與擔憂!
為避免房市泡沫持續擴大,最後產生破裂硬著陸的風險,建議中央及地方政府各部門及金融單位應本於職責,各自發揮其功效,多管齊下,循序漸進,讓房市扭轉,趨向健康合理。
非自用購屋增貸款利率
內政部及地方政府應充分掌握資訊,健全房屋市場資訊,不容個案誇大扭曲欺騙消費者;財政部、國稅局及地方政府應落實稅制改革,避免業者及非自住多屋者的囤房及逃漏稅,抑制投資炒作行為;央行及金管會應加強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特別應針對非自用購屋者降低其貸款成數,並考慮增加其貸款利率,以降低銀行風險,同時可減緩投資誘因。
房市過熱的隱憂已是許多房市專業者的共識,的確值得政府及金融機構予以重視!政府相關單位及金融機構應及早因應提前部署,以避免房子泡沫破裂,讓房市得以軟著陸!若能避免房市過熱,將過多的房市資金引導到股市或其他傳統與科技新創產業,不但可提升總體經濟的成長,而且可以増加就業機會,提升大多數人民所得,合理降低房價,減少人民生活壓力、提高國民消費能力及生活品質。懇切期盼政府及金融單位的積極作為,國家與人民是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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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總裁陳南光於銀行家撰文
https://yns.page.link/ekSY6
財政部長蘇建榮回應立委質詢新聞報導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4930741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20201013/FHKUDJJRFZE3VK6NWPUTPF3Q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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