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02蘋果【靠房不靠兒】以房養老 滿足基本需求 獨寡老人最適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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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房子抵押給銀行,每月領取固定生活費,養老靠房不靠兒的「以房養老貸款」,上路迄今逾3年,目前累計申辦3362件、核貸金額184億元;《蘋果新聞網》調查,有銀髮族以位在北市精華地段、屋齡30年以上的老屋申貸,最高月領10萬元,且屋主並非孤苦無依老人,而是在基本生活需求無虞、無須擔心子女經濟狀況下,為提升生活品質而辦。
黃政嘉/台北報導......↓
目前全國有13家銀行承作以房養老貸款業務,核貸件數逾千件的,分別是合庫的1331件、土銀的1082件。土銀指出,迄今承辦額度最高的物件,總值8千萬元,是台北市31年的公寓,月付金達10萬元。
合庫承辦最高筆價的物件,市值為5300萬元,位在北市大安區忠孝敦化捷運站附近,屋齡30年的華廈,屋主貸款6成、共3200萬元,申貸26年,月付金4萬元。
《以房養老是什麼》
「以房養老」又稱「逆向抵押貸款」,由擁有房子的老人,將居住的房子拿去向銀行抵押貸款,而銀行每月支付生活費用,讓銀髮族在晚年能有一筆資金照顧生活。
最早由內政部於2013年試辦的「以房養老」方案,限定超過65歲,無法定遺產繼承人的近貧老人,可將房產抵押給政府,按月領取生活費到往生,身故後後,不動產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但因資格甚嚴,試辦未久喊停。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當時的「以房養老」方案是作公益,申辦限制多,2015年金管會鼓勵各銀行承做,現今商業型的「以房養老」貸款,只要有房,年齡約在60至65歲以上,都可向銀行申請。
莊琇媛說,因《民法》抵押權有最長30年限制,所以銀行會希望申辦者別太早申請,假設40歲申請,可能70歲又會面臨重新換約等問題,各銀行規定略有不同。
商業型以房養老,是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所有權和使用權還是借款人的,貸款屆期時,只要所有人或繼承人清償貸款,房子還是屬所有人或繼承人擁有。
《最高貸市價7成》
金管會統計,目前核貸件數含金額最多的前3名銀行,依序為合庫的1331件、79.26億元,土銀的1082件、52.63億,與華南銀的620件、28.39億。3家核貸金額達160.28億,在全部13家申辦銀行中,占比達8成7。
土銀表示,2016年1月開辦「以房養老」業務,每戶平均核貸額金額約600萬元,其中一半客戶貸款5成、「利息採全數掛帳」,即貸款到期時,本息才一併清償。該行放款員表示,「全數掛帳」的計息方式是目前土銀獨有;另一種則為貸款7成,利息按月扣繳。
土銀指出,截至今年5月,土銀承辦額度最高的物件,擔保品總值8千萬元,是台北市31年的公寓,月付金達10萬元,其餘不透露;據了解,該物件應在蛋黃區,坪數逾百坪,也可能是多戶合併一筆承做。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表示,銀行可估價到8千萬元的公寓物件,可能原因是地段很好,一樓店面,坪數大,另外也把土地價值算進去。
土銀估算貸款額度的方式,物件在雙北市距捷運站1千公尺內,貸款成數最高達市價七成,其他區域者為六成。土銀指出,貸款額度取決於借款人的不動產價值,視擔保品坐落區位、屋齡狀況等;屋齡逾30年老舊建物查估時,土地部份需扣除土地增值稅,建物部分需考量折舊。
《為生活品質而辦》
合庫銀行從2015年11月開辦,統計到今年5月,承辦最高筆價的物件市值為5300萬元,位在北市大安區忠孝敦化捷運站附近,12層住宅大樓的8樓戶,屋齡30年,貸款額度約6成,共3200萬元,申辦人年紀約70歲,申貸26年,月付金4萬元。合庫銀行個人金融部協理林文理表示,該屋主是在基本生活需求無虞,但無須擔心小孩經濟狀況下,為提升生活品質而辦。
林文理解釋,該筆擔保品總值5300萬元的物件,土地價值4936萬,扣掉土地增值稅1717萬,放款率以9成計,約2897萬,另加上折舊後的建物估值約419萬,放款率以8成計約335萬,兩者合計,即約貸款額度的3200萬元。
林文理表示,合庫開辦以房養老貸款業務至今,全國累計有1369件申請,平均每戶貸款額度為595萬,平均每月月付金達2.7萬元。其中,雙北市各約有300多件,佔全國47%,其中不乏北市精華區,如大安、信義、中正區的大樓物件。
《子女反對貸不成》
林文理說,申辦人多分2種,1種為滿足晚年生活基本需求,需有每月固定金生活養老,過有尊嚴生活,另1種為基本生活無虞下,想提升生活品質,包括有旅遊娛樂、朋友聚會、打高爾夫運動,發紅包給孫子等需求。「這2種需求皆不少,但滿足生活基本的需求比例還是較多些」,而僅有少數作投資用。
林文理表示,申請以房養老失敗的原因,一個是申辦人未跟子女溝通好,在申辦需有直系親屬或配偶做緊急聯絡人的條件下,導致無法順利申請。另外是申請人因覺得每月支付金額,不如想像般高,故不想承辦。
《尊嚴活著的選項》
據金管會最新公布的「商業型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統計資料」顯示,以房養老最早由合庫於2015年11月開辦,到2016年3月的核貸案件僅125件,不過至2016年12月底,快速成長至1241件,近幾年也穩定成長,截至今年3月已累計3362件,13家銀行核貸金額共184億元。
推動房養老政策的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台大社會學系教授的薛承泰表示,以房養老需求還在慢慢成長,估計明年後,接受度就會較高,因1951年至1966年出生的嬰兒潮,現陸續已為約55至65歲的老人,和過去老輩人的不變賣祖產觀念不同,嬰兒潮的老人因為財產多是自己賺來,且孩子少,加上年金改革因素,這些人對以房養老貸款的接受度會比較高。
薛承泰說,以房養老適合僅有一個房子,存款不多,又不想將房子留給子女的老人申辦,「當子女靠不住,政府又不可信任時,這是活著有尊嚴的選項。」
《無力償還不考慮》
儘管政府利益良善,但民眾接受度不高,《蘋果》隨機詢問路人,王先生認為貸款繳那麼久,之後還要把房收回去,「我覺得有點不太ok」至於以後會不會以房養老,「退休後才能決定」。曾從事過銀行業的邱小姐覺得有風險,因為銀行會額外收利息或費用,而且若是繳不到30年就離世了,「房子歸誰?」
今年58歲的竺先生,任職保全業,住新北市樹林區,目前居住在市值約600萬元的老公寓,對以房養老看法,他表示「絕不考慮」,因顧及老婆與2個大學畢業剛出社會的孩子,房子留著對家人較有保障。如果是單身退休族,每月勞退1萬多,加上以房養老每月如拿1.6萬,他覺得這是「可過得很舒服的金額」,只是貸款到期,若無力償還貸款,該何去何從是一大問題。
房產專家Sway直言,「以房養老並不划算」,因房子會折舊,銀行估的價格,也會比起當初買房還要縮水,「有能力買房、又有退休金的人,通常都不需再把房子抵押貸款」,真正需要的,可能是真的很窮的人,所以申辦人數向來不多。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說,申貸以房養老,須評估每月金額夠不夠生活開銷,以貸30年、600萬計算,每月可領1.6萬元,「其實只夠溫飽,不夠出國旅遊。」但即便無力償還貸款,銀行拍賣金額如高過原先的承貸本金與利息,仍會將超逾價值返還給屋主或繼承人,就這點來看是划算的。陳泰源表示,以房養老是一個好的政策,個性如果守不住財、子女不孝順,或是孤獨老人,建議以房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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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11:20分,蘇院長敲下手中那支議事槌,軍人年改正式修正通過。經過一夜沉澱,內心始終無法平靜。綜觀此次軍人年改修法過程,我召開三次公聽會,傾聽各界聲音,到委員會不斷電審查、馬拉松式的朝野協商,到院會的逐條發言,我把蒐集到的聲音,一一闡述、一一說明,好不容易爭取到國防部與退輔會點頭同意時,卻又被執政黨踩了剎車,敵不過執政黨的黨意,敵不過林萬億政委的一句話,最後就是執政黨用人數優勢,表決通過了行政院版,這點,我表達強烈的遺憾與憤怒!
這次的退撫制度改革,有太多的政治算計,首先在2016年12月,國小新版的教科書裡面就率先出現歧視軍公教的內容。接著2017年3月,行政院又發放「不公義年金,一定要改」的政策文宣,汙名化軍公教、製造社會對立。2018年4月,執政黨立委又說軍公教人員是「貪婪、貪得無厭」,種種的作為,看不出執政的民進黨有心想解決問題,只想操作社會對立。
執政黨口口聲聲說要解決基金存續的問題,卻在法案中放入許多意識形態、政治主張的條文,這種針對性的條文,以先入為主把軍人當成是壞人,不僅用高道德標準去檢視,還要用幾近嚴苛的法條,去限制軍人獲取他們奮鬥一生,理應獲得的退俸,然後再告訴社會大眾,並沒有針對軍人,我試問,這樣的說法誰會接受?
舉例來說,軍人版本中的第26條,是關乎在軍人起支俸率及年增率的計算基準。從軍人年改審查一開始我就提出在精實、精進、精粹案中有29,344人沒有服役到最大年限,配合國家政策提早退伍。如果改為以年資作為唯一計算基準的話,將會蒙受不公!
第28條,我主張將子女教育補助費納入,給予直接的法源依據,目前行政院是排除上校以上可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可根據我自己向國防部蒐集來的資料,上校平均退伍年齡48歲,平均生第一胎年齡30歲,也就是上校退伍的第一年,他的第一個小孩正要上大學,正是需要子女教育補助費的時候,結果卻因為他的階級,沒有辦法去給,這樣的補助,符合公平嗎?
第34條,再任職限制,完全忽視退伍軍人尋找工作的困難,把辛苦討生活的退伍軍人都當作肥貓,用這種歧視性的眼光來立法,這樣就是蔡英文總統說要照顧軍人,當軍人靠山的作為嗎?
第37條,遺屬年金請領資格,行政院版明訂,要有十年以上的婚姻,才能請領,我當場提出「國防部為什麼用10年作為依據」的質疑,國防部居然回答『因為10年婚姻的愛情才經得起考驗』,所以真愛是可以用時間點來做區分的,十年以上就是真愛,十年以下就是虛情假意,這種回答可以接受嘛?
第42、43、44條,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在當初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國防部長嚴德發表示「應該回歸法制面」;退輔會主委邱國正則表示「應該刪除」。這兩位軍人體系的閣員都大聲主張應該刪除離婚配偶半俸請求權的設計,就知道這幾條在現役、退役軍人中的爭議有多大。我的主張很簡單,就是「全數刪除,回歸民法」,這幾條的提案,完全是部分民進黨委員自己的政治主張,他們說民法一直都有剩餘財產分配的規定,但他們沒有說的是,司法界一直以來都不認為「退休俸」屬於財產的一部份,但因為部分民進黨委員的個人政治主張,變成「退休俸」可以被當成財產分配,這樣對軍人公平嗎?
還有很多條文,在這次審查中,是執政黨說不清,也不願意說清楚的,但經由昨晚他們人數優勢的表決,讓這些荒謬的文字變成了法律條文,不僅撕裂了台灣,如此的倉促修法,後續配套究竟足不足夠,又會有什麼問題,關於這點,我真的憂心忡忡!
軍人年改審查剛剛結束,但問題可能才剛剛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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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全照年改會走 國會高度自主】
立法院臨時會陸續完成公、教年改,但並非年改會的草案,立法院都照單全收。民進黨團在審查過程,展現高度自主性,有改更寬的,也有改更嚴的。
最醒目的十八%優存歸零期程,民進黨團在顧及台灣社會對改革的企盼,加上改革首年的所得替代率將從九十五%遽降至七十五%,扣除這二十%之後,十八%優存利息也所剩無幾,直接採取兩年歸零的最速版。
該寬的寬該嚴的嚴 讓改革順利推動
在所得替代率過渡期,年改會採取緩慢的十五年。但民進黨團認為,首年砍掉二十%才最痛,之後的十五%竟然還要分十五年,等於給已退者連續「有感」十五年;倒不如在五年內結束,之後就會慢慢遺忘了。
只是蔡英文總統當面提醒黨團成員,「不要脫離年改會版本太多」,導致民進黨團的不記名投票,最後由折衷的十年版勝出。
其他的年改內容,民進黨團均隨情勢改變而稍做退讓,盼能讓改革過程更順利。首先是遺屬年金,由於年改會版與考試院版的差異不大,民進黨團接受國民黨團的要求,在請領條件及額度,都採取稍微寬鬆的試院版,但堅持已有其他年金者,只能擇優領取。
起支年齡部分,各黨團均同意六十五歲的大方向,但時代力量認為年資加年齡的指標數要拉長到「一○○」做為緩衝;民進黨團最後採取試院版的做法,均給予五年的緩衝期。
原住民的起支年齡,因國民黨原住民立委鄭天財極力要求,加上原住民公務員的平均餘命確實稍短;民進黨團也同意讓原住民提前五年起支。最峰迴路轉的則是中小學教師起支年齡。因全教總等團體的遊說,民進黨團在密集的溝通與協商後,同意從六十歲提前到五十八歲。
首納於我國制度的「離婚配偶請求權」,則是時代力量黨團極力主張,加上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頻引德、日等國之立法例,說服民進黨團接受。
最後,為了讓考試院有時間進行配套修法,也將實施日期往後延了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