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子座o型臭了嗎】
北市勞動局接獲民眾檢舉說信義區某間律師事務所於面試時詢問應徵者血型及星座
當應徵者表明自己是o型獅子座後就告知「想要文靜型的員工,不可以搶了主管風采!」而不錄用該員工
雖然我本人對o型獅子座也非常有意見
(#唐僧就是o型獅子座的!!!!!!)
(我絕對支持新聞畫面女生說的)
(不知道誰是唐僧的可以GOOGLE 巴毛 最可笑的話)
但是這樣行為已經是違反就業服務法的規定了
就服法第5條第1項規定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 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其他法律有明文規定者,從其規定。」
所以如果該事務所真的是因為血型星座的原因不錄用該應徵者
就違反了此條規定
可處罰30-150萬
順道一題就服法第五條寫了洋洋灑灑一大堆
但就是沒有「姓名」
所以之前吳宗憲說如果有人改名鮭魚 他絕對不會錄用
這就沒有違反就服法的規定啦
#我遇過面試的時候請一個老師在旁邊看面相的
#喔對了柯文哲也是o型獅子座
#還好我事務所在大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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