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熱文【愈補免疫愈失調!別碰「此類保健品」 他嘆:我差點殺了我太太】
得了自體免疫疾病,代表免疫力太差,要多補充保健品?「這是錯誤觀念!」大塊文化董事長郝明義說,自己的妻子就是因為這樣吃到住院…
究竟自體免疫疾病是什麼?該如何治療?⬇️⬇️⬇️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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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明義 太太 在 羅怡君:孩子教我們的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因為終會失去,所以我們珍惜》
這一周原本有許多雄心壯志的計畫,才走到了周三,我就被突如其來的胃痙攣打敗,肚子裡不知道發生甚麼事裡面打成一團,我痛得發汗直不起腰蜷成一團,趕緊請老公買成藥回來,吃了一顆終於四肢能伸展開來。下午看醫生排了胃鏡,先拿藥回家休養,藥似乎有副作用,每吃必頭痛,這兩天就呈現昏死狀態,醒時也精神不濟。
女兒沒看過我這樣,臉上很鎮定行為倒是轉了個樣。主動幫我煮白稀飯、定時跑來問我需不需要水,擔心我頭痛晚上睡不好,自己跟爸爸商量明天早起時間,因為她手上燙傷需要包紮換藥;在我成為一灘爛泥的時候,她突然變成一面讓人依靠的牆。
我了解她的擔心,曾經是我們非常害怕失去她啊。
妹妹還小的時候曾有一段波折,大略是與宗教有關的暗示,讓我們心上有抹不去的陰影,對生命無常有強烈感受,我們不曾跟她提起這件事,但隨著她越大,從事更多活動,特別是在外過夜,我的心從來沒辦法安心過。
「萬一發生什麼意外怎麼辦?」我腦子裡出現三百六十五種劇本。
每次拜拜或祈禱,我都暗自向萬能的力量說:我願意當一個很平凡很一般的母親,孩子平安健康就好,可以拿我這輩子裡所有的功名成就金錢去換,我就是個守護她的人,這樣就好。
然而,我卻是那個一直鼓勵她去嘗試各種活動的背後推手。
《眠月之山》是我不斷增強鍛鍊心理素質的書。兒童人權之父波札克說:孩子有死亡的權利。這句話大概就是《眠月之山》裡尋找來台登山失蹤愛兒的父親一輩子的實踐,從小訓練孩子愛山、探索、甚至喜愛獨自一人的感受,卻沒想到也因此失去愛兒。即使如此,這位紐西蘭父親堅信他的孩子至少是為自己熱愛的事物付出生命,他相信重來一次,他們父子倆都不會改變任何決定。
有好幾年,女兒在外過夜很多天的活動,在家的我都會偷偷拿起這本書,告訴自己不要亂想,生死有時,別讓自私和恐懼影響孩子想作什麼的決定。
上週我翻開另一本《遇見奇卡》。這本作者大家都很熟悉,一定看過他的暢銷著作:《最後14堂星期二的課》、《在天堂遇見的五個人》,擅長生死議題的他,這次寫與孩子有關的離別。時光倒回到2010海地大地震,作者因緣際會接管一所海地孤兒院,奇卡是其中一名患有罕見疾病的女孩,為了醫療,奇卡到美國和作者與太太住在一起,展開他們的「類家庭」生活,奇卡樂觀幽默加上大人們的積極不放棄,雖然延長奇卡發病的時間,最後仍然離開人世。
這本文字更顯簡單,但一開始翻,我就能感受到奇卡對作者的意義有多「深重」,似乎他必須用這樣的表達方式,讓奇卡「陪在旁邊」才能完成這本書。《遇見奇卡》讓我在最後篇章還是紅了眼眶,這對互相尋找彼此成對的父女、母女,在今世用盡所有的愛成就這段回憶。
我很愛我的孩子,我無法預言命運更難以控制天地,但我知道大自然對萬物都很公平,疾病或災難來臨時靠的不是命運,而是自己的知識與決定,才有機會存活下來。這也是為什麼我也積極耕耘安全議題,背後的秘密正是一位非常不安的母親不願意綑綁孩子翅膀的矛盾之心。
今天早上,女兒自己起床跑到我房間抱著我,輕聲問我有睡好嗎?然後親了我一下。我奮力睜開眼睛告訴她:ㄟ,只是胃不舒服而已,你別亂想啊,快去準備出門。大概是我戳破了她的擔心,她猶豫一下問我:「那這個病會好嗎?還是會一直這樣?」
會啦會啦!我只是天涼想多睡點,信不信今天晚上我就開始吼妳了?
我們每一個人終會失去生命,所以要確保生命掌握在主人手裡,不論是我自己的,我爸媽的或是我孩子的;
我們每一個人終會失去生命,所以要確保每個人都能自由選擇,不論是我自己的、我爸媽的或是我孩子的。
這兩本書對於深愛孩子的任何人來說,陪著我們經過自我試煉、療癒、放手的練習過程,讓孩子真正享受到愛、和愛裡面的強大。
附上郝明義先生訪談《遇見奇卡》作者的精采內文:
https://www.openbook.org.tw/article/p-63495?fbclid=IwAR3DyApOYY8FgY5c2gbdKl8HzbTPM6cNwCHsiUh87igGw_zjtqM8WECTWmU
郝明義 太太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謝謝立法院的同事葉毓蘭委員tag了異溫層的我,請我繼續分享最近閱讀的書籍。
老實說,身為立法院的菜鳥,最近光是閱讀預算書、各種報告就飽了,根本沒時間看書,更別說寫什麼閱讀心得。
於是,我把辦公室最近在看的預算書曬出來,外加一本我不用看也絕對熟透透的書籍,來跟大家分享:《我袂放你一個人:律師,永遠的反抗者》(作者:我)。
這本書,我寫下與各路夥伴所參與過的一些案件。他們是國家暴力的受害者,是等待平反的冤屈者,以及更多更多,等待一個希望的人們。
連結:https://readmoo.com/book/210089439000101
我很誠摯的邀請葉委員,如果有時間,可以到立法院的圖書館翻閱一下這本書,或是看一下底下附上的自序。
對妳來說,這些故事可能很陌生,或是顛覆你的認識,但這是真真切切的台灣,一個安安靜靜,就會有血淚默默留下的台灣......
(立法院剛開議,政治工作者也忙著處理各項事務,我就不再tag其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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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大家一起鬥腳手
本書的出版遲延許久,其中,有一度放了好幾個月。因為我阿嬤過世了。
從小就跟阿嬤一起生活,在嘉義竹崎山區的小村落。庄內沒有一家商店,除了賣菜車從山下上來,可以買些豬肉魚肉之外,就是吃著阿嬤摘來的過貓(過溝菜蕨)、地瓜葉、竹筍長大。
阿嬤的過世對我算是滿沉重的打擊,因為除了受她照顧,很長一段時間,她也是我的工作夥伴。從小跟她上山除草、施肥、噴農藥、摘龍眼,一直到讀法研所的暑假,只要收到她的指示,都還會回家一同摘龍眼、忙農事。
對於去世的人,很奇怪,人走了,但聲音還留在腦海裡,甚至說話的樣子、音調,還有一些特殊的字句,依然鮮明。例如,阿嬤的口頭禪是:「咱共話要照天良共!(講話要憑良心。)
天良,對她來講,是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價值。
告別式後,又載著妻小,北上新竹工作。
車開到雲林,忽然太太說:
「告別式上,很多坐在後面的庄內人一直在啜泣。」
想想也是,阿嬤一生確實跟很多庄內的人有很深的交情。
一位阿姑,小時候我常跟著阿嬤去找她,她住在庄外的墓仔埔的山後。每次阿嬤工作回家路上,會順路帶著剛採的竹筍或過貓、番薯葉去給她。
黃昏的墓仔埔,菅芒花迎風搖曳,眼前盡是高低不一的墓碑、墳塚,有時候還有搭著工作布帆的新墳。常常拜訪完,回家路上已經天黑,心裡有說不出的害怕。
為什麼要住在這邊?每每心裡總是納悶。
長大了才知道,原來這就叫作農村社會的弱勢者。
這位阿姑的先生,因為終年在外流連,對兩個小孩完全不負責任,一家人又無地可耕,沒有任何作物可以收成,單單靠阿姑打零工賺錢生活。
每當阿嬤帶著東西來到阿姑家,一旁的我就會聽到阿嬤以一流的口才、充分的說理、無敵的反應能力,描述這些過貓番薯葉家裡如何如何吃不完、今天採的竹筍又如何如何的多,說服阿姑一定要接受。而且每次理由都不太一樣,讓阿姑難以拒絕。
我心裡難免想,挖哩勒,今天採的竹筍不就那幾根嗎??怎麼會這樣講呢?於是,回家路上,就問阿嬤。
阿嬤一臉「你太淺了」的表情,笑著說:
「伊自己飼兩個小孩,生活比較卡艱苦,咱要給伊鬥腳手啊!」
「咱要給伊鬥腳手」(幫人家忙),也是阿嬤的口頭禪。
阿嬤出殯前,另一位阿姑每天晚上都會來陪我們守靈,一起摺蓮花、摺元寶。我過了幾天,才認出她來。
大約二十多年前,阿姑的先生外遇,而且動輒把她打得鼻青眼腫,家暴非常嚴重。阿嬤知道後,強烈的力挺她,一直幫她出頭。
有一回,跟阿嬤走在路上,狹路相逢,阿姑的先生正好迎面而來,手上有一把除草用的柴刀。阿嬤一見,馬上趨前數落,不假辭色,眼看這位先生好像越來越生氣了,我在旁邊心驚膽戰,但阿嬤毫無懼色,記得阿嬤最後嗆他說:
「你安呢查某一個換過一個,我跟你共,老了沒人愛,不信,你再試看嘜!」
這位阿姑後來當然是跟先生離婚了,但阿嬤還是非常照顧她,終其一生,兩人維持著良好的友誼。
自己當了律師後,看到無助的人,會想要幫忙,或許正是因為從小看阿嬤這樣勇敢的助人,耳濡目染下,內化成一種想要給人「鬥腳手」的心情吧。
國中的時候,有一天早上,媽媽接了台中舅舅的電話,立刻嚎啕大哭,癱軟在地。原來是媽媽的母親,台中的阿嬤早上六點出門倒垃圾,被一個飆車少年疾駛的機車撞死。
媽媽到了案發現場,看到少年駕駛的機車把手上,沾染了外婆當時拿的垃圾袋內裝的木瓜。她立刻叫舅舅拿照相機拍照,留下證據。果然,少年向警方表示,不是他撞到我阿嬤,他行經現場時,我阿嬤已經被先前的車輛撞倒,他因為看到阿嬤倒在地上,緊急煞車才滑倒。
媽媽沒有錢請律師,在請教律師之後,決定自己寫狀紙聲請假扣押,並且告飆車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那陣子,我常看到媽媽早上五點多起床,一邊生火煮飯,一邊看法律書籍。
但有一位同村的長輩知道後,卻說:「我跟妳共,告這無效啦,只會了錢的,當場又沒人看見,對方也不承認。」
沒想到媽媽聲請的假扣押,竟獲准了。當裁定寄到我們村莊,大家屏氣凝神打開信,看到准予假扣押的文字,都要哭了。
很快的到了開庭日。媽媽天未亮就騎著她那台「山葉YAMAHA美的」80cc的機車,沿著山路來到嘉義火車站,隨身帶著她的狀紙、法律書籍,以及阿嬤的遺照,坐火車來到台中。
法官雖然看了媽媽提出少年把手沾染木瓜的照片,似乎也認為少年的機車撞倒了阿嬤,但還是希望能找到證人加以證明。
就這樣,媽媽和阿舅遍訪鄰居。皇天不負苦心人,有一位鄰居的親戚,案發當時曾跟阿嬤在巷口交談,阿嬤走出巷口後,他就聽到「碰」一聲巨響,跑出去一看,只見少年跟阿嬤已經一起倒在路旁。但這位鄰居的親戚住在台東,不確定要不要出來作證。於是,媽媽又從嘉義,坐著火車,繞過半個台灣去到台東。這位證人終於同意出庭作證。
法官終於判決媽媽勝訴,對方上訴,又遭台中高分院駁回。二審之後,對方終於願意按照法院判決的金額賠償。
媽媽將判決書仔細收在老家的抽屜裡。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法院判決書。
自己當了律師,看到有些當事人無依無靠、茫然的眼神,腦海裡就會浮現媽媽在天未亮,自己寫狀紙、查法條,騎著機車去開庭的背影。
當時,如果有人可以幫忙她,不知道該有多好?我常常這樣想著。
本書的許多案件,正是基於這樣單純的想法,「鬥腳手」、不想讓這些遇到「代誌」的當事人孤孤單單⋯⋯
誠如張娟芬說的:「我覺得我們這些人,常常處在互相推坑的狀態,一個人因為某種機緣做了一件什麼事情,不小心感動了下一個,於是下一個人也做了一點什麼,然後這種感動就這樣來回乒乓傳染,而過程裡,影響力便慢慢傳了出去。」
我覺得沒有人說得比娟芬更好。這些案件正是一群又一群熱情的NGO夥伴、社會運動者及律師們,一起組成一個又一個律師團,互相推坑、來回乒乓傳染、交互感動,通力合作進行的。
本書希望記錄下的,就是這些人前仆後繼的身影。或許有些案件獲得一定的成果,但更多是失敗和挫折,重要的是,大家一起真真切切陪伴了當事人,在他們人生中最艱難的日子裡。
衷心的盼望,也許有一天,在台灣某個偏鄉的角落,有個小孩無意中看到這本書,忽然有一點點感動,興起日後在有人困難時想要「鬥腳手」,興起讓台灣人活在真正公平正義天空下的想望。
最後感謝大塊文化郝明義董事長,以及我的編輯,能夠寬容我一再的遲延,沒有他們,我不可能完成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