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市政】都發處、工務處結案感謝狀(1955) 案由(735+736+874)
案由:【一日市政】工務處 都發處 (735)
頂庄里里長反應,台林街120巷,連結義教街585巷,有8米計畫道路,如圖示,中間只剩下兩道圍牆,和一塊私人用地阻隔,其他都是既成道路,建議可以考慮交通需求,徵收作為開通8米 都市計畫道路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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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謝都發處陳副處長,立即幫我們完成圖面清查,確認台林街120巷,連接義教街613巷,為8米都市計畫道路,如圖示。
案由:【一日市政】工務處 感謝狀 (736)
根據市民反應,義教街706巷,交通運輸頻繁,有拓寬為8米道路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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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向都市發展處確認,義教街706巷,是否為都市計畫8米道路,否則,必須由都市計畫處,提交道路規劃,送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工務處推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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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都市發展處陳副處長,劍及履及,立刻完成圖面清查,確認義教街706巷,已經是8米都市計畫道路,如圖示。
另外,感謝工務處郭處長,單科長,王科長,和工務處全體同仁,為我們所作的說明和解釋。
依據目前道路開闢和拓寬的法定程序如下。
第一,由 申請人向工務處申請,召開所有權人說明公聽會。
第二,市政府為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的最大善意,是徵收價格,採公告現值1.4倍,協議價購徵收。
第三,最重要的關鍵是,必須所有權人100%同意,協議價購 內容,簽署同意書。
第四,完成道路施工計畫,編列下年度預算,議會通過後,隔年實施。
目前最大的瓶頸,還在於100%的同意權行使,公開透明,缺一不可。
我會繼續追蹤列管,要求工務處,盡一切的可能,召開說明公聽會,讓土地所有權人,了解交通運輸的公益需求,和市府用公告現值1.4倍,協議價購,保障私有財產權的最大善意,同意道路開發或拓寬,保障私人權益,解決交通運輸問題,達成雙贏的善意與目的。
【一日市政】工務處 結案感謝狀 (874)
根據市民反應,新生路連接台林街,連接義教街,連結保成路、保義路、忠孝一街、工業路等道路,已然成為忠孝路,進出嘉義市與民雄之間,重要分流的車道。加上頂庄、中庄、後湖里社區人口成長快速,車流量大,有必要開闢12米都市計畫道路台林街120巷,和義教街706巷,作為舒緩台林街,連接忠孝路的分流道路,和社區內部疏散交通需求的引道。感謝工務處郭處長,黃副處長,劍及履及,派員會勘,確定台林街120巷,和義教街706巷為都市計劃道路,可排入道路徵收計畫。但是,還需要道路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利益大眾,100%的同意,才能功德圓滿,解決交通問題。這還需要莊里長,洪里長,調和鼎鼐,幫忙溝通,還有我們社會大眾,給與道路計畫土地所有權人,更多的掌聲和更高的肯定,才能讓利益眾生的交通建設,圓滿成功。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市政府工務處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證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問題。我們會繼續追蹤列管。
辦理情形:本府業於108年9月10日府工土字第1082114682號函與108年9月11日府工土字第1082114744號函請里辦公處協助取得土地協議價購意願書,迄今尚未徵得100%所有權人同意協議價購,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未同意,爰未能續辦理。
處理結果:
感謝都發處已經完成台林街120巷、義教街706巷,兩條8米道路,都市計劃道路用地設定。如圖示。
同時,感謝工務處盡力協調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市價徵收,聯通和拓寬8米道路,但是,因為無法取得百分之百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為尊重私有財產權,只能暫時結案。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都發處、工務處全體同仁,將人民的小事,當作政府的大事,讓政治可以落實到每天的生活,解決人民的問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 第十次 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1097)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都發處顏處長、都發處科長、地政處饒處長、行政處法制科科長,共同參與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者是容積移轉許可要點辦法修正,最後的定案會議。 首先說明的是,容積轉自治條例,是為了解決50年來公設保...
都市計 畫 法定 程序 在 吳瓊華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瓊華來報告】
#為東海數萬名師生發聲📢 #瓊華呼籲啟動都市規劃🏢
#台中市東海夜市商圈,幾十年來一直沒有完整的都市計畫,#瓊華 表示近年東海商圈火災、交通事故頻傳,舊有商圈巷弄狹小,住商、工廠混雜,因此匯集基層民眾心聲,目前東海有公共設施不足的問題,包括停車場不足、欠缺人行道導致人車搶道、消防巷道狹小、消防栓等消防設施不足,極需做整體通盤檢討,儘速啟動 #東海商圈都市計畫。
#都發局長黃文彬 表示,盧秀燕 市長上任後,推動台中市國土規劃,目前已將 #東海商圈 納入新庄子、蔗部(涵蓋東海商圈)新訂擴大都市計畫規畫案,逐步改善東海商圈環境,有關防災部分將著重研議,預計111年底進入都市計畫法定程序。
#建設局長陳大田 表示,東海商圈改善缺乏人行道,需要交通、建設、都發局來做共同整體改善的考量為出發點,他會來努力。
#水利局長范世億 也針對正在進行的東大溪整治,提到水利局推動東海夜市免費裝設油脂截留器,並請東海大學生設計商家認證標章,讓民眾購物時能辨識商家是否設有油脂截留器,邀請全民參與東大溪守護工程。
中市議員籲啟動東海商圈新庄子、蔗廍都市計畫
https://reurl.cc/LbyZm4
記者 #盧金足 / 中時報導
盧秀燕推東海商圈納國土規劃 吳瓊華籲都計立即啟動
https://reurl.cc/eERZ3Q
記者 #諸葛志一 / 民眾日報報導
為數萬名師生發聲 盧秀燕推動東海商圈納國土規劃
https://reurl.cc/NrvEA9
記者 #楊文琳 / 上報報導
為數萬名師生發聲 台中議員籲啟動東海都市規劃
https://reurl.cc/ze37Za
中廣新聞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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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 畫 法定 程序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本土疫情不是「天賜良機」 暫緩重大爭議徵收案審議
就在全國因為本土疫情焦頭爛額之際,有一些事情還在進行著。
像是涉及19367筆土地、將拆遷近3350個家庭的徵收審議。
「桃園航空城其他搬遷地區的地上物土地徵收審議」即將在7月7日,用視訊的方式召開。但是,這麼大規模又有重大爭議的徵收案件,讓人民參與的配套措施卻有難以實質參與和提高群聚風險的問題。
更讓人質疑的是,一個表定2024年才點交拆遷的徵收案,究竟有什麼非得在全國三級警戒期間趕著審議通過的必要性?
我想提醒內政部,司法院釋字第739號在「自辦市地重劃審查案」的解釋中,大法官明確表示讓利害關係人可以到場言詞陳述意見和論辯,是正當行政程序的重要內涵,並因此認為當時核准重劃計畫的法定程序違憲。
無論是都市計畫委員會或是土地徵收審議小組,相關程序往往都涉及適足居住權及環境權等重要的第二代及第三代人權。而如何透過集體決定的過程,給予每一個人充分獲得資訊及表達意見的權利,更是人民重要的權利內容。
如果因為疫情的因素,沒有在程序中落實、確保當事人及公民的參與權,讓當事人只能短暫表示意見、單方收看會議,或逼得當事人在提高染疫風險或極為有限的參與方式中選擇,無異於剝奪表示意見的機會和權利,也就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保障。
而在一個重視人權和法治的民主國家,因為疫情造成當事人參與的程序障礙,過去不是、現在也不該是機關加速審議通過的「天賜良機」。
延伸閱讀:
民間團體緊急聯合聲明:趁疫情通過重大爭議徵收案是民主之恥,內政部及桃市府請停止7/7航空城地上物徵收審議
https://www.tahr.org.tw/news/2989
都市計 畫 法定 程序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一日議會 第十次 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1097)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都發處顏處長、都發處科長、地政處饒處長、行政處法制科科長,共同參與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者是容積移轉許可要點辦法修正,最後的定案會議。
首先說明的是,容積轉自治條例,是為了解決50年來公設保留地,財政不足,無法徵收的結構性問題,造成公設保留地的所有權人,不但需要無限期的繳稅,也無法進行土地利用開發,嚴重違反私有財產權的保障。
歷經1964年都市計劃法,法定規定10年內要完成公設保留地的徵收,1973年無法完成,再度修法延長公設保留地徵收期限15年。
後來,又經過兩次大法官釋憲會議的解釋,分別是1994年的336號解釋文,和1996年的400號解釋文,才確立了雖然財政困難,無法完成公設保留地的徵收,也需要立他法來作為補償,這就是容積移轉自治條例的緣由。
蔡榮豐議員指出來的問題癥結,即使這一個自治條例修正,或是許可要點修正通過,也是沒有辦法根本解決公設保留地所有權人,長期以來,權益受損的問題。
我有透過中央修法,全國一個區,讓需求容積率移入最高的六都,可以向全國買入容積率,才能根本解決容積移轉,保障私有財產所有權人,政府財政困難,無法徵收公設保留地的問題。
基於建築法規容積率和建蔽率的結構安全考量,同意採用都市發展處的專業,建議修訂許可要點,第七條第六款,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未達250平方公尺的文字修正,和第七條第七款位於其他地區,基地面積未達450平方公尺的文字修正,下修有容積買入需求的土地上線,活絡容積移轉,保障公設保留地所有權人,增加出售公設保留地容積移出的可能,並在三個月內,完成法定程序。
再次代表市民朋友,感謝都市發展處、地政處,和行政處全體同仁,在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修正上,共同的努力,展現和市政府保障人民權益,解決問題的最大誠意。
我們會繼續追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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