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報告Day4+5|政風處、都發處、地政處、產發處、觀銷處】
因為業務報告累積太多,且最近發生的事情太多,還有協和電廠的「填海造陸」環評公聽會(請大家多多關心「填海造陸」環評案,已經來到二階環評最後階段了:https://npptw.org/Vr6vV6 ),因此,一次將這幾天一共五個處室的業務討論一起報告!
💻業務報告影片💻
政風處、都市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8D_0.mp4
都市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8D_1.mp4
產業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9D_0.mp4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9D_1.mp4
🕵️♀️ #政風處
我和政風處長簡單詢問了採購稽核小組及工程施工查核中市政府經查發生的缺失,因為想了解採購金額錯誤、限制性招標所出現的問題等狀況,以及想知道施工品質的問題主要出來哪裡。處長現場簡單分享了之後,會後科長馬上就將2019年兩項所有缺失整理出來提供給我參考,非常迅速!👍
📚 #地政處
實價登錄不揭露案件篩選
由於地政處的報告特別有提到實價登錄作業:「...本市實價登錄案件揭露提供民眾查詢件數為2355件,平均揭露率達94%, #有助提升不動產交易透明度, #減少資訊不對稱之情形。」我除了針對平均地權法修法詢問宣導的狀況(雖然去年立法院實價登錄過的版本是張宏陸的實價登錄0.5版有點沒什麼好說),但由於地政處的報告有特別寫道「提升不動產交易透明、減少資訊不對稱」,因此我特別詢問,剩下的6%大概是什麼樣的狀況不予揭露?處長很簡單的回答說:「是因為親友間交易與公司作價等沒有參考價值」,我理解市場中過高或過低的價格算是統計中的outlier、會造成市場價格波動,但想知道剔除的6%大概是甚麼樣的機制與標準,而且若基隆有很多「公司作高價」會讓人蠻擔心的,結果處長居然回我說「是法規規定。」我翻了平均地權法和施行細則並沒有看到規定到這麼明確「6%」不公開之交易,到底為什麼是「6%」?我正要繼續就教處長,結果議長居然說「#這種事情可能要買過一些房地產才會知道,你會後再請教。」意思是說地政處的部分要結束了、叫我不要再問。(呃,我要問為什麼是「6」?為什麼要買過房地產啊?)
會後地價科科長趕緊來跟我說明這個不揭露的「6%」是該處內自己的作業規範,並沒有明確規定到要這個數字,主要是依據「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第 12 條至第 14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經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之資訊並整理後,揭露申報登錄之資訊。
至於不揭露原則科長也有舉例,如總價或單價過高或過低之案件,如不具市場參考價值者過高過低,或是如親友間交易等,有一些非一般正常交易者,如塔位、墓園等,也不予揭露。感謝科長特別說明。
🌃 #都發處
🏠市有閒置空間再利用和障礙排除
市有閒置空間的盤點及再利用或導入參與,一直是我和很多基隆的年輕人關心的重點。我以台北市「臺北市市有閒置空間整合查詢平台」舉例,該平台由北市青年事務委員會提案,財政局作為專案管理以列管方式推動。建置過程中北市府邀請他們府內包含青委會、財政局、都發局、地政局、資訊局等單位,以及府外的民間參與者及資料處理、網站建立的g0v共同討論。這個平台除了資訊揭露以外,也開放讓民眾提案如何進行再利用。
我希望市府針對市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及跨局處的資訊整合,除了資訊的統整彙集外,也希望在法規工具上,能夠有利這些市有空間的再利用和市民參與,因此我也要求市府檢討、盤點現行相關法規與行政流程要如何調整,好來協助市有閒置空間的活化再利用。我就以上內容向都發處提問,礙於時間沒有辦法和處長討論,但已經收到都發處的書面資料,之後也會持續跟都發處一起努力。這項工作絕不只是都發處的事,也不該只是都發處在努力的事情,我希望財政處、地政處和資訊管理單位都一起來努力。
⛲️公園管理機制建立
針對我非常關心也有提案的公園管理機制,都發處在業務報告裡面有提到,市府正在就公園經營管理制度面,刻正整合相關SOP及製作公園巡查表單及巡察機制,並就園內硬體設施及環境整理全面加強管理。我詢問都發處,這份SOP及巡查機制設計方向及規劃原則為何,以及是否會需要相關預算和員額配搭?未來是否會適用於其他非公園管理科所轄的鄰里公園?
處長針對整體公園的管理進行回覆,表示針對公園管理的權責分配(目前是以2公頃為分界),他認為不應該以規模而是以特性來分配,目前都發處已經在著手進行討論準備起案。另外,關於公園維管的部分,針對公園管理科負責的公園,都發處目前正在建立SOP並針對實行狀況進行修正。
🌱都市計畫變更回饋事項監督
最後,我詢問都發處,關於都市計劃變更回饋事項執行與監督的問題,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第26條或第27條進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或細部計畫變更時,相關回饋事項,包含同法第27之1條所定事項或土地權利關係人與主管機關協議之回饋機制,主管機關如何監督土地關係人履行?另外,以不是捐贈土地方式進行之功能或設施回饋事項,土地權利關係人是否有確實執行,主管單位如何監管?功能回饋部分,是否有相關定期巡查機制確保土地權利關係人有持續確實執行?
因為我們遇到的案例正是在都市計畫變更(保護區變更為其他分區後開發)後至今已經經過多年,功能回饋事項履行的狀況並不明確,或不全然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這個部分因時間關係無法與處長討論,會後已與科長討論,科長表示目前回饋事項都是以捐贈土地或是公共設施給政府來進行,較不會有功能回饋未履行的問題。若土地權利關係人不履行,土地要依變更前的都市計畫規定使用。
🐟 #產發處
✍青年事務委員會和青創結合社會創新的可能
產發處青年與綜合規劃科是去年底新成立的科室,除了負責青年事務外,其實還負責漁業的產業規劃。與青年較相關的是青創孵育獎勵補助與青創貸款補貼,今年度特別設計以「市政發展方向的創業議題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徵選的青年行動團隊。除了單純的「創業」獎勵或貸款補助,也擴及了對市政發展和永續目標的青年行動方案的支持。我也特別提到,非常支持產發處的方向,也希望未來有更多如此的規劃,除了補助創業、開公司,更可以鼓勵青年針對基隆目前的市政與社會問題,用己身的創意和現今的技術來提供市場沒有、符合「社會創新」和社會問題解決導向的創業模式。
但同時,對青年的支持有非常多的面向,除了補助外,協助擬具行動方案、了解市場的業師也非常重要,同樣地,有讓青年有安心規劃、實驗商業模式的基地與空間。關於空間,我也和財政處、地政處與都發處討論過非常多次。綜上所述,青年事務涵蓋非常廣,不論是補助、貸款優惠、市場業師與空間等,這些其實都需要跨部門的合作,因此我也接著王醒之議員的建議,希望產發處研擬「青年事務委員會」,讓不同部門的青年支持資源可以彙整。處長和科長也談到會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樹木保護委員會和受保護樹木稽查作業
由於基隆市市內大大小小工程都有可能會影響到樹木相關的工程,主責單位為產發處,因此我特別詢問了《基隆市老樹及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中規定的普查與列管內容和對樹木之維護措施,以及是否有單位主動巡查與檢視工程單位對受保護樹木之認識與維護,以及《基隆市樹木保護委員會設置要點》中委員會針對受保護樹木之腳色。
因時間關係處長非常快速地回復基隆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半年會主動巡查一次。原本想繼續詢問工程中若遇到樹木修剪甚至移植,產發處是否有主動的技術資源等,只好留待總質詢。
🎿山坡地過度開發因應
本市山坡地占全市93%,其中坡度30%~40%佔14.3%、坡度40%至55%~19.6%,佔全市土地面積達33.9%,比例非常的高,也有明顯超限利用的狀況。坡地管理(不論是否位於都市計畫區)會涉及到水利、水土保持、建築及土地使用管制等面向,需要由各主管單位積極地來進行合作和規劃。這次業務報告中,我也針對山坡地面臨過度開發的問題向各相關單位提問。但在整份產發處的業務報告中,並沒有提及山坡地相關的業務內容,因此我詢問產發處,針對目前基隆市坡地過度開發的情形,以產發處的執掌所掌握的狀況是如何?也詢問產發處,在調整過後的業務單位中,「大地及農漁工程科」針對:山坡地違規、水土保持、山坡地災害防治等坡地相關業務規劃是如何?
另外,在目前的國土計畫草案中,針對山坡地過度開發的問題,也提出了未來應該檢討現行坡地開發機制,增加坡地開發成本以降低風險和公共建設成本支出,國土科也提到必須和山坡地主管單位來進行合作,因此,我請產發處簡單說明,未來國土計畫通過後,針對山坡地管理,產發處如何配合國土計畫進行相關的業務調整?以及如何規劃未來與國土、工務、環保等單位來合作?處長回應目前已經有在加強處理、嚴格把關,未來也會按照國土計畫的指導進行相關作為,目前也有和都發處密切在合作。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2的網紅邱靖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總質詢影片 第十片:新竹縣各園區開發,未見策略及規劃 楊縣長的政見,有產業發展三支箭 1、AI智慧園區 2、科學園區三期 3、台灣知識旗艦園區(璞玉計畫) 聽起來很厲害,但實際上未見任何具體產業策略或任何數據。以下就為大家報告我們了解的進度: 【AI智慧園區】 問:產業策略? 答:非煙囪...
都市 計 畫 保護區變更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肚山山坡地保護區……
【童綜合醫院申請遷建案 未獲中市都委會同意】
有關環團關心童綜合醫療社團法人申請變更保護區為醫療專用區一案,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昨(17)日召開台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經委員充分討論後,考量區位適宜性、土地容受力、環境敏感等因素尚有疑慮,為避免環境衝擊,決議該案維持原計畫(保護區),未獲都委會同意變更,若遷建醫院具有急迫性,應優先考量其它都市發展用地。
童綜合醫院擬將沙鹿區成功西路院區,遷建於沙鹿區中清路七段與三民路交叉口旁,並向都發局申請變更都市計畫,將「保護區」變更為「醫療專用區」,因規劃遷建地點位於大肚山山坡地保護區,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等環保團體昨日列席表達意見。
都委會委員認為,該案應依區域計畫與國土計畫指導,以及內政部都委會審查意見,加強檢討保護區整體環境保護策略。為避免環境衝擊,如有遷建醫院之急迫性,其土地使用應優先考量其它都市發展用地,討論後未獲都委會同意。
都市 計 畫 保護區變更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為何被罵翻?】
絕不是環團「左膠」,而是政府過去有太多不良紀錄
當年為了阻擋礁溪遠雄飯店的開發
博萮請律師打了兩年多的環評行政訴訟
即便最後訴訟之一贏了(原處分撤銷)
最後雖又回到環評審查的階段
仍在縣府的「助瀾」下通過環差
但,原始開發計畫的根本
仍是依《都市計畫法》將「保護區」變更為「休閒區」、
賦予土地開發權利與使用規則的法源
意即無論後面環評程序再怎麼擋
土地使用分區將使土地永久具有開發權利
就算不是這家、也會有另一家虎視眈眈
也使「有開發價值的土地」
持續成為一種投資的標的
包含宜蘭目前有著重大爭議的開礦威脅
一旦土地畫作允許礦業開採的使用分區
那片山就永遠有著隨時被開挖的威脅
然後一個礦權核發下去一挖就是三五十年
時間到了還可以展延
等於現在就一次把未來數十年子孫的權利都賣盡
更何況
目前宜蘭對於水源地與取水口的保護規劃仍嚴重不足
溪北二十多萬人的用水安全
就掌握在少數有權得以劃分土地分區的人手上
我們豈能掉以輕心?
>>>這次院版草案主要的兩點爭議:取消明定公告生效時程與增訂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得隨時檢討變更國土計畫規定。前者,因作業不及而需展延,修法只要明確訂定期限就可以,內政部曾表示地方政府的國土計畫大約還需一年的作業時間,為了避免一延再延,直接明定展延兩年,也無不可,讓外界不解的是不定期限另外授權公告,擔心已經等了20幾年好不容易盼到曙光的國土計畫,又將不知何時才會日出?
而後者,則涉及國人與號稱本土政黨的民進黨要用甚麼角度看待《國土計畫法》與「國土計畫」。張景森政委只是沿襲《區域計畫法》的開發許可制邏輯,將之以低階的單純土地利用管理工具看待,因為會妨礙到四處竄生的開發建設,所以,視之為災難。<<<
#環境正義 #土地正義 #世代正義
都市 計 畫 保護區變更 在 邱靖雅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總質詢影片
第十片:新竹縣各園區開發,未見策略及規劃
楊縣長的政見,有產業發展三支箭
1、AI智慧園區
2、科學園區三期
3、台灣知識旗艦園區(璞玉計畫)
聽起來很厲害,但實際上未見任何具體產業策略或任何數據。以下就為大家報告我們了解的進度:
【AI智慧園區】
問:產業策略?
答:非煙囪產業為主。例:軟體總部、資訊服務、國際大廠總部等,也包含大新竹地區衍生的周邊科技產業鏈。(非製造業)。之前做可行性評估初步調查時,有廣寄調查函到新竹科學園區、湖口工業區、台元、生醫。目前有意願的廠商,7成多是大新竹地區的科技產業鍊、生技產業鏈。
至於招商策略還在研擬當中...
問:園區開發進度?
答:本案是用《產業創新條例》來報編產業園區、並爭取前瞻計畫經費。目前都市計畫已變更完成、正在進行環評中。希望今年底前可通過環評、完成報編產業程序並開工。
問:開發期程?
答:因本案有爭取工業局前瞻經費。前瞻計畫要求須在明年底前(109年12月)開發完成。但因本期程對各於縣市政府來說都過於倉促(有期程壓力),工業局內部正在了解各縣市的執行狀況、後續工業局可能會針對期程再做調整研議。
【科學園區三期】
問:產業策略?
答:因整個計畫區範圍大部分落在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故招商希望以低汙染性、科學園區相關產業及農業相關產業(農業科技、農業生技)為主。(說明:現況因土地上有農業在使用,過若有低污染性之農業相關產業亦可進駐。)
問:園區進度?目前現況?
答:《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已於5月29日縣都會第303次審議大會修正後通過,預計6月底前把修正完後的修正書圖報內政部審議。本案也會重新辦理環評,目前正在做環評辦理的準備工作(環評委外的經費簽准中)。
問:開發期程?
答:因內政部審議可能會有好一段時間,又都市計畫通過後,需再作區段徵收、區段徵收後方能做區段徵收工程開闢。故目前無法提供期程。
注意!本案名稱已變更為「變更竹東鎮(工研院暨附近地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名稱有變更)」。
問:變更案名之因?
答:本案原本開發單位是科管局,現在這些產業用地改為【縣府】自行招商開發利用。
補充:本案主計部分是延續前一次新竹科學園區特定區計畫辦理通盤檢討。這次重新辦理通盤檢討時,為了要區隔(民國76年)當時是提供給科學園區用,(在民國80多年的時候,科管局就表達不需要用這些用地,科管局要放棄徵收);本次通盤檢討完後,這些產業用地是提供給【縣府】自行招商開發利用。
【台知園區】
問:產業策略?
答:本案是93年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園區內包含:劃設產業專用區、交大竹北校區、國際示範村。產專區內有IC研發設計及生醫相關產業。而國際示範村是住宅區,吸引國外人才進駐,是搭配產專區所規劃的住宅區。
問:園區進度?目前現況?
答:本案是新訂都市計畫。5月24日把補正資料送到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營建署排定於7月17日招開第11次專案小組。
問:後續期程?
答:若內政部營建署大會通過,會在地方再舉辦一次「公開展覽」,讓民眾鄉親了解本案。公展後,是否需再報內政部審議,要看人陳意見內容才知道。大方向是:都市計畫通過->區段徵收->區段徵收工程開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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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出來嗎?結論就是看不到策略。
只有大餅、沒有策略...
https://bit.ly/2M4lD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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