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斯達:「效果全無」的愛情,也是沒問題的愛情】
作家陳德錦在臉書評論女藝人去世,謂女藝人「自戕」,三份報章以「遺孀」稱呼其妻不妥,認為「遺孀」乃「真正的」一男一女婚姻下的女方才適用。又說女死者二十多歲就患鬱躁症,其實不宜娶妻,硬要「橫空出世」,造成悲劇。
群情動蕩,陳德錦辯稱自己只是談語言問題,並非「厭同」。
但事實上陳德錦是借「遺孀」一字之微言,發揮他對同性婚姻不認同的大義。他認為只有一男一女的才是「真正的」婚姻,其他形式的結合,不應僭用由婚姻狀態衍生出來的用詞,而應另擬用詞,例如陳就主張應用「遺屬」形容之。
不支持同性婚姻,不是一個有罪的立場。我們不應該對社會議題強行統一看法。擁護和反對各就位,開展自己的活動和論述、爭取支持,是多元社會所應有。但陳德錦遇上批評之後辯解「傳媒的中文不濟,這是我的重點」,顯示他不太真誠。因為中國文人辯論一個詞語怎樣使用,重點從來不是語文,而是用詞背後的一套秩序和世界觀。
例如《古文觀止》第一篇《鄭伯克段於鄢》,是一個兄弟爭王位的權鬥故事。鄭國莊公為王,共叔段是弟弟,後者在母親姜氏支持下起兵,最後被莊公「克」於鄢這個地方。
文章藐稱莊公是「鄭伯」,批判他沒有管教弟弟,反而私心自用,有意放任,養成叛軍,再大條道理出兵除去。用「克」字,而不用「征」、「伐」之類,因為都是正面用詞。例如一般認為武王「伐」紂是正義之戰。
寫「鄭伯克段於鄢」的人,認為莊公看似自衛還擊,但機心更重、行為不似人君,所以「克」字暗藏批判,故此整篇「歷史」的敘事,也沒有渲染共叔段「叛變」。
討論用「克」還是「伐」,就不是中文問題、用詞問題,而是涉及在這場政變中,各方對錯比例的價值判斷。同理,要挑剔「遺孀」此詞在今日的用法,亦是為了發揮「同性婚姻不是真.婚姻」的大義。我寧願他正經辯論,力陳同性婚姻對社會的真實和觀念影響,而不是將主張隱藏於文字探討之後。
如果說是發揮了微言大義,進而舉出反對同性婚姻的大旗,也至少是種光明正大的做法,而不是去到還不了招就牽扯別人——「問小思老師,他學問比我好」。
所謂辯論不誠,是指明明要貶斥同性婚姻,卻永遠以文字遊戲做掩護。很多人都不認可同性婚姻,對這件事有很多意見,一點問題都沒有,就直接討論吧。他們不是依循看似不相干的脈絡去刮骨,也不會隱藏自己的主張。
以上這些,尚且不是最大問題。最大問題是陳德錦認為「鬱躁症不宜娶妻」,那精神病人是否也不應該戀愛,避免累人累物?被追問後,陳德錦又說:「對方又不是醫學專家,效果全無,全無啊」。問題是,愛情關係為甚麼一定要「有好處」?精神病就只能找醫生做情人?這「不宜」從何說起,真的耐人尋味。人家「有沒有效果」,他又知道?
陳似乎假定精神病人累人累物,規勸大家如果有事,就自己關起來,不要苦害他人,並居高臨下地認為自己這樣想很慈悲。但是否害苦這問題,當事人才能體味。外人說值不值得,憑甚麼?
我不說死者。我想說廣義的所有人。就算他的假設是對,患病的人是個負累,這世上就是有人想來擔這負累,這世上就是有人認為值得。《東邪西毒》的洪七公為了一籃雞蛋跟人刀光劍影,最後掉了一根手指,但他認為值得。愛人、伴侶不是為了結婚生子,也不是為了治病。不說人家,廣義的愛情有時就是如此「效果全無」。但愛情從來不是求效果的吧?
以陳的理論來說,發揮下就是「患絕症的不宜有親朋好友」,應該確診一刻就斷絕六親。但生了癌症的人,為甚麼還會有家人、愛人守在身旁呢?那就是「效果全無」的感情,就算我知道救不了你,也陪你走一段路。
人類本性邪惡,但他們有時不怕做一些「效果全無」的事,這是人類還未黑透的小點小處。等於林鄭不會用八達通,騷人墨客原來亦可以不通世情。極少數人可以上入藝術,下接苦難,與菩薩無異。但大多數人總是會寫之後,就不會感受;埋首風花雪月之後,文藝成了一頭精緻和自大的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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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這篇文不會有胡歌老公♥ 個人看法是目前的古文教學文史分太開, ... 個人再推薦一篇就是古文觀止第一篇《鄭伯克段于鄢》這篇故事也是史觀、感情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