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客電台:十八個字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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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一個隨時會被槍決的死刑犯。
法院說,槍手的那把槍,是你拿給他的。
「扶著我的手肘指著大聲說,結掉那兩人。」
於是兩個警察被「結掉」了。
王信福案發生在 1990 年,一起密室犯案的卡拉OK殺人事件、死的也是警察,與鄭性澤案很像,主嫌陳榮傑供出被告王信福後就被判死刑,死無對證的案情,也跟蘇建和或徐自強案很像,這些冤案同樣都有證人已經死亡、證據或證詞非常薄弱的問題,王信福案也不例外,案情十分撲朔迷離。
主嫌陳榮傑、李慶臨在 1990 年就到案,並且共同指控王信福命令陳榮傑「殺掉那兩個」,被告王信福則是 2006 年才接受審判,事隔將近 20 年,李榮傑已經過世、李慶臨找不到,中間甚至歷經 2003 年刑事訴訟法的大修法。
關鍵證詞只有 18 個字,王信福還是被判死刑。
我們以為修法後較完善的制度能夠平反案情,但是,張娟芬理事長說:王信福案讓我們看到了司法的樣貌。
有前科的角頭老大王信福,因為是「壞人」就該被司法冤枉嗎?
🎧 現在收聽:https://bit.ly/3a2OoY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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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精彩重點
✓ 卡拉 OK 殺警事件,「結掉那兩個」的案情經過?
✓ 判決書的殺人動機:歌曲被插播?
✓ 沒有交互詰問、證詞前後不一的審理過程
✓ 2003 年刑事訴訟法的大修法
✓ 相信司法的徐自強、逃亡的王信福,下場各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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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客話題 #張娟芬 #Podast
鄭性澤判決書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阿澤前陣子說希望來給 高鈺婷 新竹市立委參選人 的一點支持,不知能怎麼做。最後我們討論說,不如來開一堂書法課吧。本週四就要來開課。
阿澤寫得一手好字,是過去十幾年再看守所裡練的。每一年過節,我們都會收到他從看守所寄出的書法字卡片。
下面這篇文章寫於2016年四月,阿澤出來前一個月。跟大家分享。
也歡迎大家禮拜四來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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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性澤律見筆記
答應林欣怡要寫鄭性澤律見筆記,然而下筆卻有千金重。千頭萬緒不知該從何說起。律見其實本質是就是去看一個人,只不過是基於案件的需要而去。
然而看鄭性澤的意思是,你看了一個極可能冤枉的人,而那個人又是隨時可能會被槍決的死刑犯,當你看到活生生的一個人就在你面前,他會談從前母親節的時候他都帶媽媽去餐廳吃飯,過年的時候他包給爸爸、媽媽、弟弟、妹妹紅包,而他可能連偷牽腳踏車或偷抱西瓜這樣的犯罪都沒做,卻被判了死刑。然後你來了,最後你跟他還握手,感受到他手裡的溫度,帶著滿身的無奈與悲傷,離開。
也許是出身苗栗苑裡農村子弟的關係,鄭性澤個性上是個較開朗樂觀的人,每次講起自己的案件,鄭性澤總是說,他相信終有一日法院會還他清白,因為沒做的就是沒做,因為在獄中篤信佛法,他相信一切都有因果,終有撥雲見日的一日。「這個是法官不願意去查,只要法官去查、去鑑定,一定可以知道槍絕對不是我開的。」
然而,已在台中看守所關押十一年多,從民國95年死刑確定也已七年,這過程中之痛苦,當非筆墨難以形容。「當我接到這份最高法院駁回的判決書時,我把它每一頁都撕成粉碎。我不敢相信居然有這種事,白的要說成黑的。所方怕我自殺想不開,派好幾個人來守著我,我跟主管說:
「我怎麼可能自殺,我是冤枉的啊 」
「那你怎麼辦?」我問
「當時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就每個進來的師父、教誨師我都拿著案卷跟他們解釋,分析給他們聽,證明我跟本沒開槍。後來有一位師父看完了之後嘆了一口氣說,唉,我確實是有冤枉,教我要寫信,寄監察院、立委、司改會、廢死聯盟等到處寫信」鄭說
「那有人回信嗎?」
「有,張娟芬。要非常謝謝她。後來羅律師就來了」
「那從死刑確定到張娟芬發現你之前,你怎麼辦?」
「很痛苦,很難過,家裡又花了不少錢請律師非常上訴,都駁回,有一陣子非常心灰意冷,實在不敢相信有這種事,但是要能怎麼樣,就像蘋果日報訪問我媽媽時,我媽媽說的,我們憨慢,要是當時知道要請律師,也不會被警察電擊、灌水一整晚而亂自白,總說一句就是我們沒權沒勢沒頭面,實在很無奈。」說完後我也不知該說甚麼安慰的話。
鄭又忽然想起,「有一次,所方問起身後要器官捐贈的事,我想想不然也沒辦法,捐了家裡可以拿到一些錢,我媽媽跟我弟弟來會客的時候,我就跟她們說,以後如果被槍決掉的話,我要器官捐贈,結果我媽媽還沒講話,我弟馬上變臉說,啊賣共這啦!將此話題擋掉」鄭性澤似紅了眼眶。
鄭性澤入獄之前主要的工作是擺地攤,如此經歷好多年,鄭主要在苗栗苑裡三義等鄉鎮的夜市巡迴,每當談起他的工作,鄭性澤活脫換了一個人。
「我發明了很多遊戲,這個遊戲也要常常變化,這樣客人有趣味才會來,客人大部分是小孩,所以要跟據小孩的喜好,看那一種遊戲能引起小孩的趣味,有時候我自己也在玩。」,「如果繼續做,就不會發生這事情,當時想說做這麼久了,想來都市換看看有沒有別的發展,沒想到變這樣。」鄭懊惱的說。有時我會好奇他的感情生活:
「有交過女友嗎?」
「有啦」
「甚麼樣的人呢?」
「都過去了啦,不要問啦,人家羅律師來都問正經,不像你都講五四三的。」超級特蒐小組再度失敗。
鄭性澤字跡非常漂亮,於看守所中他更勤練書法,並向我詢問羅律師及律團成員的生日,每當大家生日時,便會收到他以漂亮毛筆字書寫的卡片,有一回他跟我說他有默念金剛經迴向給我,我有感受到嗎?我想了一下說:
「恩,有,我老婆又要生第二個了,但是這部分你不要再迴向給我,不然我老婆要生第三個,我可能沒辦法養。」
鄭性澤大笑搖手說,這真的是你自己的努力,不是我的功勞!
再審再度被駁回時,鄭性澤感到非常失落,我故意問他
「出去之後要做甚麼?」
「不敢想。」鄭愣了一下說
「想一下。戀愛?旅行?玩臉書?」
鄭想了許久,露出痛苦的表情後,緩緩的說...
「孝順。」
此語令我也無言。
看守所的鐵門再度重重的關上,中台灣四點半的斜陽從樹稍照射下來,美的驚人,好似掩蓋這一切的辛酸與無奈。戴上安全帽,有種不能呼吸的感覺,我一定要延著大肚溪前進,那裡有兩旁開滿的豔紫荊,那裡有花,有陽光,有河邊吹來涼爽的風。
鄭性澤判決書 在 阿孝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日關注焦點:鄭性澤案
報導者這篇可以閱讀看看。
#快訊 【含冤15年,鄭性澤終獲清白!】
10月26日上午11點,台中高分院宣判「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被告鄭性澤再審無罪。旁聽席上有人激動擁抱,欣喜他洗刷冤屈,他離開法庭之後說,「今天以前,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人。從今天起,我要重新開始我的人生。」而一路走來,鄭性澤已耗費15年的歲月。
先前《報導者》記者曾問鄭性澤,被冤枉了這麼久,難道不會怨憤嗎?
他回答:「過去都是痛苦跟抱怨,你一直把它背在身上,那是重擔。我不想去回憶。時間久了就會開始放下,如果還放不下,那是因為時間還不夠久。」
2002年,34歲的鄭性澤被認定為「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案」真兇,2006年遭判死刑定讞。
由於案件疑點重重,冤獄平反協會於2011年投入救援,監察院也於2014年提出調查報告,認為此案包含刑求、案發現場遭破壞、未依標準程序進行槍械鑑識等瑕疵。
2016年3月18日,台中高分檢檢察官破天荒地為鄭性澤聲請再審;5月3日,台中高分院裁定開啟再審,並暫時釋放鄭性澤回家。這是他失去自由的第5,231天。
隨後歷經11次開庭,鄭性澤終於在2017年10月26日獲判無罪。
檢察官若不服判決結果,依法可於收到判決書10日內提起上訴。但這次再審正是因為檢察官質疑原審的有罪判決才聲請而來,意即檢察官對於這樣的結果,上訴機率極低,全案可望就此底定。
至此,鄭性澤案正式成為近5年來,繼蘇建和案、陳龍綺案、徐自強案之後,再一件獲得平反的著名冤案。
(文/王立柔,攝影/林佑恩)
★鄭性澤清白之路有多長?>>http://bit.ly/2uBez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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