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獨居老人、低及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專屬福利 免費安裝住警器~
你是宜蘭縣獨居老人、低及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嗎?你的專屬福利來了,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提供2,000只「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供申請安裝,申請日期至106年6月30日截止(或額滿為止),歡迎符合上述資格的縣民踴躍申請。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為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推動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開放縣內獨居老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申請補助安裝,申請補助者以戶為單位,每戶補助1只,申請1次為限,由於補助數量有限,只要是符合補助對象之縣民,請提供申請補助資格佐證資料後,向轄區消防分隊申辦或向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災害預防科洽詢(連絡電話:03-9365027轉分機1305)。
消防局表示,希望透過此次申請補助方式,推廣住宅場所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重要性,同時也希望建立民眾「安全不能等」的觀念,因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具有及早通報、便於安裝、價格便宜、易於檢測、免配電線之特性,使住戶能於火災初期即時警覺並進行火災應變及避難行為之優點,消防局呼籲,請民眾儘速至大賣場、量販店、網路購物商店或消防安全器材販賣店家自行購置及安裝,以保護自己及心愛的家人(裝設場所、如何選購及相關問答,可至網站查詢,網址:http://fp.nfa.gov.tw/home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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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興國小旁停八停車場BOT案!民眾有知的權益嗎..?
柯文哲日前在施政報告提到,要建立一個值得人民信任的政府,其中有一點就是要能成為「公民參與的政府」!!
《新竹縣竹北市停八停車場委託民間參與興建營運案》
1.本案的總投資額度:30億元
2.投資契約期間:自簽訂投資契約之日起算,包含興建營運期間,共50年。(含興建期5年、營運期45年)
3.此計畫公共建設之類別為「交通建設」
【目前了解的問題】
1.本契約之基本規範僅規定「小客車停車位數量至少應達800輛以上」(不含附屬事業設施所衍生之法定停車位)
2.在縣府所提供的申請須知中,針對「附屬事業設施」之範圍過於廣泛!
可作金融保險類、醫療保健服務業、事務所及辦公室、住宅、會議及工商展覽中心、倉儲物流淚、購物中心及批發量販業、廣告業、管理單位辦公場所、加油(氣)站、餐飲服務、商場及超級市場、電信有線無線設備機房及天線、汽車業汽機車保養業零件修理業、電動汽機車充電站及電池交換站、配電場所變電站及其必要機電設施、轉運站調度站汽車運輸業停車場、圖書館、民眾活動中心、休閒運動設施、旅館、天然氣整壓站等。(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附表中,列為停車場用地之使用項目皆可)
3.本計畫於4/13審查出最優申請人後,需在60天內需完成議約、在議約完成後須於30天內完成簽約。簽約後意即縣府同意本開發案的進行!但又因縣府所提供的申請須知及投資契約在附屬事業的內容太過廣泛,民眾根本無法清楚得知是要將此停車場做何用途。=>議約階段,是否公開透明?
4.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二條提到「公共設施用地做多目標使用時,不得影響原規劃設置公共設施之機能,並注意維護景觀、環境安寧、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順暢」,但根據流程,縣府是在簽約後,才開始請廠商將計畫開發案進入環評或都審,意即縣府已同意要做本開發了,只是在討論如何降低對周邊環境的衝擊!
意即民眾只能在一個已制定的決策底下,來討論和爭取。
若縣府在提出本開發契約案時,源頭規範的就如此寬鬆;且民眾在整個規劃、議約階段,都無法參與。那民眾自己的權益到底應如何被把關?
【計畫其他的問題】
1.本計畫針對民間機構外國人持股比例無限制。(申請須知3.1.10)
2.本計畫的開發權利金為一千萬元;但營運權利金(含定額權利金、變動權利金)並不清楚,是由申請人自行填寫。(申請須知3.3.2)
3.本計畫的履約保證金為1億元,最優申請人(乙方)須在與主辦機關(甲方)簽訂投資契約前,完成履約保證金之繳付,並於簽約後生效。且繳納履約保障金意即乙方需對本計畫期間一切契約責任擔負履行之保證。=>表示縣府會讓本案持續進行通過。
且若乙方有違約之情事至甲方終止契約,甲方才可押提履約保證金;但若縣府的契約太鬆散、乙方何來違約之談?
4.本計畫開放容許作住宅使用,但針對住宅比例限制僅提到「不得超過附屬事業總容積樓地板面積三分之一,並限以出租方式經營」,卻未針對住宅的意義(是否為社會住宅?)或至少應針對租金做設定限制。(申請契約3.1.4)
5.縣府(甲方)在法令及權責範圍內,需要協助申請人(乙方)辦理租率優惠及取得證照或許可...
據了解過去每次施政報告都有本案內容,我們將取得資料,深入了解,適時以足夠的力道介入!!
邱靖雅部落格:http://blog.roodo.com/joinus2010/archives/44118809.html
配電場所之設置 在 蔡正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中選會公布蔡正元的罷免答辯書
為沈慧娥、趙尹旋及鍾春德等人提出罷免本人立法委員職務一案,茲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4條之規定,提出答辯如下:
這是太陽花頭子所推動的罷免案,其九點理由,荒唐失據,罔顧公理是非,無異自暴其短;本罷免案的推動者,既無知於民主國家政黨政治精神;復昧於立法院議事運作程序;引用錯誤資料,故意扭曲事實,顛倒黑白真相;闇於意識形態,專以伐異為能事;刻意選擇性攻擊,抹黑人身;更遑論其藐視台北市民智商的論述,本不值得一駁。然而為捍衛公理正義,釐清是非真相,豈可任令「黃鐘毀棄,瓦釜雷鳴」,為無負港湖鄉親的殷殷負託,蔡正元不得不言,特詳細說明並駁斥如下:
ㄧ、描述立法院像妥協交換的「菜市場」有何不對?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及各個委員會本即協商、談判之場所,普天之下絕無一致的「公眾利益」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認識。在多元社會中,公眾利益必歸於多元,多元就必須協商妥協、交換支持,取得全體和諧,完成立法和決議。因此,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各政黨就法案談判各出奇招,無不以討價還價或條件交換來達成共識,已成為全世界國會運作的通例及代議政治的常態。太陽花頭子無視於「妥協交換」是為謀求社會最大公約數,也是各政黨交換意見,平衡各方利益,求取最終共識的捷徑;太陽花頭子專斷地以自我的意見為唯一的民意,汙名化本人描述立法院如「菜市場」的本意,殊不知「菜市場」正是多元民主發源的溫床。以蔡正元形容立法院如「菜市場」的論述作為罷免理由,無啻於阻斷協商討論的空間,其獨斷心態更是違反民主的逆流,這種罷免指控不叫做荒唐蠻橫,甚麼才是荒唐蠻橫?
尤其蔡正元推動內湖南港的重大建設,爭取基隆河、內溝溪、大坑溪整治預算,使港湖不再淹水;爭取台電輸配電預算拆除港湖高壓電塔及街道電桿;爭取在港湖蓋展覽館、流行音樂中心、高鐵設站、國家生技園區、捷運板南線東延段、文湖線、民汐線、東湖支線等捷運預算,皆賴蔡正元運用議事技巧妥協交換而得。試問:蔡正元描述立法院像妥協交換的「菜市場」有何不對?
二、黨意、民意都應受到專業思考的檢視!
民主政治是一個眾聲喧嘩的場域,「黨意、民意都應受到專業思考的檢視!」這是蔡正元從政以來始終堅持的信念;而「專業意見的決策」更是蔡正元念茲在茲、不敢或忘的思慮。
在此原則下,蔡正元經由「缺席投票」的手段,表達不同於黨意的投票,並坦然承受國民黨團的罰款,金額名列前茅,案例不勝枚舉。舉如蔡正元以聯合國未釐清瘦肉精標準為由,反對瘦肉精美牛進口;以國家信賴保護原則尚待釐清為由,反對刪除軍公教退休慰問金;反對以國家財政困難為由,增加軍人自行負擔保險費的金額;蔡正元主張要以同一標準檢視立委津貼,因此提案刪減立委9A津貼;蔡正元主張國家特許權優於契約的原則,要求懲罰不願降低電價的民營電廠;蔡正元更堅持黨中央不應不顧歐債風暴,強行開徵劉憶如版證所稅;蔡正元秉持專業及反映民意,與黨中央意見相左,眾多事例見諸媒體,歷歷可證。足證其「只有黨意,沒有民意」的指控,完全是子虛烏有!
太陽花頭子所持「脫黨投票紀錄是零,即是黨意代表,就要罷免」的認知,不但混淆專業、民意與黨意的取捨判斷,其狹隘的從片面著眼,反映對實際現況的無知;更矛盾可笑的是,倘以其所言,用以檢核其他政黨,那麼民進黨立委無人「脫黨投票」,何以不見太陽花頭子提出質疑?且全數提出罷免? 足見太陽花頭子操弄民粹是在背叛民主,而不是鞏固民主!
三、台灣經濟豈可邊緣化?
太陽花頭子給兩岸服貿協議扣上「黑箱服貿」的黑帽子,是因無知而反對,為懼怕而反對,不敢迎接挑戰,不肯開創新局;這並不能完成台獨,只會完封台灣,終將迫使台灣走向邊緣化的境地
。
這批罷免團體僅在網路上擷取謠言,道聽塗說,沒有能力分析「兩岸服貿協議」對台灣經濟的影響;也不能平心靜氣評估國際局勢下台灣的優劣勢;更不知如何統合台灣的總體戰力,齊心殺出血路,開創新的經濟局面;這不僅是啃光上一代的老本,扼殺這一代的生機,更斬斷下一代的命脈。蔡正元作為受過嚴謹專業訓練的財經立委,仔細研究兩岸服貿協議的內容。這協議不但優於台灣任何對外簽署的協議,其條件之優,更遠比中國大陸對外簽署的其他協議,還要好得多。蔡正元身為選民託付的專業財經立委,在這專業判斷的議題上,肯定簽署兩岸服貿協議的必要性,不宜以政治理由荒廢擱置。如今中國大陸與韓國已達成簽署FTA的共識,如果兩岸服貿因為無知、畏懼而橫遭杯葛擱置,台灣的經濟前途將無可避免會遭受巨大傷害。
四、國家要前進,更須有堅定的法治!
太陽花頭子黃國昌、陳為廷等人強佔立法院,攻佔行政院,妨礙公權力的行徑,放諸全世界民主國家沒有不以警力強勢驅離的。太陽花頭子只會要求警察驅離時,要符合他們自訂的「比例原則」;但他們發動群眾違法抗爭,卻不知也應遵守抗爭活動的「比例原則」。中正分局方仰寧分局長及執勤的警察們依法驅離,所承擔之辛苦與忍辱負重,維護台北市的法治與安寧,大家眼中可見,心中可感,又豈是太陽花頭子一句「國家暴力」所能誣衊的。尊重法治的準則是建立先進國家的起點,違犯法治的行徑是敗壞現代社會的惡因。身為台北市立委,蔡正元支持警察,維護法治的立場,才是國家能穩定前進的正確軌道。
五、黃國昌立場偏頗,豈可不受監督?
黃國昌、陳為廷等人假藉反對媒體壟斷之名,介入媒體集團間的商業競爭,豈可不受監督?尤其黃國昌領納稅人的薪水,何以能不受檢驗?黃國昌等人如係真的反對媒體壟斷,何以只反旺中?不反自由時報?不反三立、民視?不反蘋果、年代、壹電視?尤其當頂新集團取代旺中收購中嘉媒體時,黃國昌等人的反對聲音何在?何以噤聲不語?何以不再發動學生群眾抗爭頂新?可見黃國昌等人偏頗的意識型態,只是刻意地針對特定媒體發動抗爭。況且黃國昌作為中央研究院雇員,領公家薪水、閃避公務員身分,介入前述媒體的競爭關係,為何可以自認為不必接受立法院的監督?
六、變造紀錄,誣指歧視新移民,其心可誅!
太陽花頭子操弄的罷免團體,扭曲變造蔡正元為外配子女爭取兒童服務經費的質詢全文,惡意貼上種族歧視的黑標籤,其心可誅。蔡正元的質詢重點節錄於下,以昭公信,另可參閱立法院101年3月15日質詢原文(立法院公報第101卷第11期P125-128)。
明眼人查看原文即知,這段質詢是蔡正元根據警方資料,用心替外配子女爭取更多兒童服務經費。太陽花學運頭子卻斷章取義,誣指蔡正元歧視新移民作為罷免理由,完全是扭曲事實,顛倒是非,以汙衊為能事!
(蔡正元的質詢重點節錄)
蔡正元:「本席從警界那邊獲得一些資訊,他們擔憂外籍配偶所生之兒童及少年目前的處境,如果我們在這段時間沒有積極努力、如果我們沒有花心思、如果我們沒有花預算、如果我們的政府沒有伸出一雙溫暖的手,在10年或是15年後,他們可能成為台灣社會犯罪最大宗的來源。」
李鴻源:「沒錯,這就是我5年前到台北縣服務時的施政重點」……
蔡正元:「外籍配偶所生之兒童的服務經費為624萬2,000元,總共只辦了30個專案,一年才服務900個人,這與你剛才所講的50萬人是否差距太大?」
李鴻源:「確實是不符比例原則」……
七、主張引進新加坡式國際觀光賭場,也是罷免罪狀?
蔡正元多年前主張在桃園航空城設置新加坡式國際觀光賭場,藉以提升觀光業產值,提高服務業的年輕人起薪。這個想法已在韓國採用。韓國政府在仁川機場籌設觀光賭場,發揮經濟效益,擴大觀光產值。太陽花頭子竟然以此為罷免理由,令人驚異莫名。觀諸在現有產業架構下,台灣的大學生就業機會越發困難,就業起薪越發低迷。尤其現有服務業即將進入飽和的寒冬期,而服務業中的觀光業也面臨低產值、低起薪的困境。這正是新加坡、韓國、日本無不積極規劃國際觀光賭場的本意,希望觀光賭場所附帶的會議、遊樂、購物等中心,可創造更高起薪的就業機會。
新加坡在1965年建國後,一直以道德國家自居,並嚴厲禁止賭場,李光耀曾說過:「新加坡要開賭場,除非等到我死了。」然而其子李顯龍所領導的新加坡政府卻積極引進外資,進軍被稱為新型綠色環保的產業,即「觀光賭博業」。難道新加坡政府無視於所謂的「負面成本」?新加坡觀光賭場高達200多公尺的空中游泳池,已是新加坡向全球招商攬資的國際地標。蔡正元提出與新加坡相同的見解,增加高起薪就業機會,也可以成為太陽花頭子的罷免理由,可見其無知短視,見解淺薄的程度,實在令人驚訝!
八、暴民的挾制行為,豈可美化?
暴民挾制蔡正元,並非從街頭趴車開始,而是在監察院門口就開始糾眾圍堵,進行連續的暴力追擊,攔人、打人、圍車、砸車、趴車。社會暴力事件往往由小而大,其中又以群眾暴力盲目而無理性,靡然成風,勢必嚴重危害社會秩序。這些暴民糾眾挾制蔡正元,其挾制人身,妨礙自由、擊毀擋風玻璃、糾眾圍堵,均屬暴力行為,豈能目中無法,輕易美化?在太陽花頭子攻佔行政院之後,暴力行為率爾為之,其後更出現包圍立法院長座車,以異物堵塞立委座車排氣孔企圖燒毀汽車等情事,目無法紀,莫此為甚。
該林姓暴民糾眾在監察院前,挾制蔡正元,出拳攻擊肩背,阻擋上車。蔡正元在隨扈警察協助下儘速離開,林姓暴民又糾眾攻擊敲打車體,阻擋車輛前進,再爬上引擎蓋擋車,其所糾暴民更持不明工具砸毀擋風玻璃,陷車內司機、隨扈警察、蔡正元三人於險境。蔡正元座車在隨扈警察引導下,勢需脫離暴民攻擊,前往派出所尋求協助。途中該林姓暴民不願下車,還對車內做鬼臉示威,皆有錄影帶為證。當見到有媒體和更多群眾前來圍攏時,林姓暴民刻意放下雙腳,演出驚聲尖叫戲碼,製造出其遭車輛推行之意象,以作為綠色媒體偏頗報導之用。當時眾多暴民攀上車頂、車蓋,攻擊車後窗,座車司機在隨扈警察引導下進行緊急處置,趕赴派出所求助,乃屬正當的自衛。何況途中有多次下車機會,林姓暴民都拒絕下車,抵達警所後,卻立刻下車,跑得不見蹤影。其挾制人身、妨礙自由、擊破車窗,糾眾圍堵,均屬暴力行為,太陽花頭子的罷免團體毫無法治觀念,以此為罷免理由,無疑是「暴行有理、暴力無罪」的幫凶。
九、林榮三左手批ECFA,右手賺人民幣,豈可接受?
ECFA對台灣金融業的發展有很大益處,基於使用者付費並承擔責任的原則,舉凡金融業者及從業人員皆應積極向全民說明ECFA,讓到處抹黑ECFA的人無所遁形。因此,蔡正元要求金管會規定,凡是不贊成ECFA,不宣傳ECFA的金融業者,不應輕易准許從事兩岸金融生意。但是ECFA推動期間,只見政府積極宣傳,金融業者保持靜默者姑且不論,有的甚至還抹黑ECFA。就像自由時報大肆抹黑ECFA,但自由時報老闆林榮三所經營的聯邦銀行又大賺人民幣生意。林榮三這種行為可以被太陽花頭子接受,但豈可被全體人民接受?
十、扭曲出席率資料,比秦檜還可惡!
太陽花頭子故意引用錯誤資料,惡意扭曲蔡正元在立法院的出席率,蔡正元已在臉書公布第八屆任期各個會期的出席率和質詢率。蔡正元平均出席率是85.5%,不是太陽花頭子的罷免理由所說的54%;蔡正元的質詢率是76%,不是太陽花頭子所扭曲的5%。在2014年12月底前,蔡正元的出席率都在86%以上,只有在第四會期的出席率是68.4%,因為該會期恰逢張安薇被綁架事件,蔡正元出錢出力全力營救,不克出席會議,畢竟營救選民比去開不重要的會議,來得更重要。太陽花頭子和提供資料的公督盟都是一丘之貉,公督盟是吳淑珍發起的,常以非常扭曲的做法評鑑國會表現,太陽花頭子又引用其不實資料,可說居心不良,黨同伐異,完全是惡意抹黑。舉如林佳龍在本會期出席率只有42.8%,潘孟安只有54.5%,兩人質詢率則皆0%,卻未見太陽花頭子和公督盟有何嚴詞責備,亦無罷免行動,可見太陽花頭子所持的罷免理由,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其行動是針對性的惡意攻擊,遑論其徒眾採用去頭式的謾罵,抬棺叫囂宣傳,不但毫無正當性可言,更成為玷汙民主的最壞示範。
下附統計表以供參閱:
第八屆各會期出席率及質詢率統計表
會期 委員 委員會 應到 實到 出席率 質詢數 質詢率
(六) 林佳龍 教育 14 6 42.8% 0 0%
(六) 潘孟安 經濟 11 6 54.5% 0 0%
(六) 蔡正元 財政 20 17 85.0% 2 11.8%
(五) 蔡正元 財政 15 13 86.7% 1 7.7%
(四) 蔡正元 財政 19 13 68.4% 3 23.1%
(三) 蔡正元 財政 15 13 86.7% 5 38.5%
(二) 蔡正元 財政 26 24 92.3% 7 29.2%
(一) 蔡正元 財政 22 20 90.9% 15 75.0%
小計 蔡正元 財政117 100 85.5% 33 33.0%
其他 43
合計 100 76 76.0%
※附註:
1 .第六會期從103/9/17統計到103/12/31,但林佳龍統計到11/21
;潘孟安統計到11/28。
2 .質詢數以口頭質詢為準。
3 .蔡正元於第四會期因發生張安薇綁架事件,忙於解救人質,故出席率較平均值低。
4 .蔡正元在其他委員會質詢次數合計43次,其中:內政10次;國
防5次;經濟8次;教育5次;交通6次;司法3次;社環6次
。公督盟故意不計算其他委員會的質詢次數是錯誤的作法。
5 .本表質詢率是以實到數為分母計算。若以應到數為分母,可以質詢率乘以出席率就是改以應到數為分母計算;因為每次開會質詢次數並無限制,用實到數或應到數作為分母計算都可以,也都可能超過100%,這只是一個相對性指標而已。去爭論用什麼做分
母沒有意義,何況不是每個委員會開會次數或時數都一樣。
十一、結語
綜上所述,蔡正元依法提出答辯,依法不做正宣傳、反宣傳;蔡正元的立場是堅持對罷免案不予理會,也不會去投票。因為蔡正元認為不予理會是對「無知」最簡單的否定,而蔡正元相信不去投票是對「無理」最有力的駁斥。台灣社會需要讓沉默成為巨大的力量,洗淨抹黑汙衊、排除異己的黑暗陰影。
配電場所之設置 在 大樓地下室的台電配電室是要作什麼用? (第2頁)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大樓地下室的台電配電室,是給高壓電的電力承包商或台電工程人員進去養護的。 次數依各大樓管委會跟電力承包商簽約計算或遇有電力異常(停電、新增電力)情事,台電 ... ... <看更多>
配電場所之設置 在 張俊哲建築師- 台電公司:吃定台灣人民吃夠夠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惟同時利用或計畫將來利用該配電場所供應原供電範圍外之低壓用戶時,本公司應予補償, ... 白癡建築師大樓本來就要供台電一個地方設置配電室何來的偷偷裝設若是大樓只 ... ... <看更多>
配電場所之設置 在 Re: [新聞] 大樓不得拒絕裝設充電樁電動車霸王條款-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推文講不清楚
所以我乾脆重發一篇文章來講
為什MO大樓的78毛狗屎蛋事情會這MO多
首先
先看法規
法規名稱: 電業法
第 33 條
用戶用電容量、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或樓層,達一定基準者,應於其建築
基地或建築物內設置適當之配電場所及通道,無償提供予輸配電業裝設供
電設備;其未設置者,輸配電業得拒絕供電。
前項一定基準與配電場所及通道之設置方式、要件、施工程序、安全措施
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建築主管機關定之。
法規名稱: 用戶配電場所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 3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戶應於建築基地或建築物內設置適當之配電場所及
通道,無償提供輸配電業作為裝設供電設備之用;未設置者,輸配電業得
拒絕供電:
二、輸配電業公告實施地下配電地區新設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二千平方
公尺以上者,或新設建築物在六樓以上且其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
公尺以上。
三、非公告實施地下配電區域,新設建築物在六樓以上總樓地板面積在二
千平方公尺以上、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使用之工業區(用地)內之建築
物總樓地板面積在二千平方公尺以上、或應開發單位(或用戶)要求
或政府指定必須地下配電。
blablabla..
簡單來說因應法規
大樓地下室要設置受電/配電/變電室
供該大樓用戶/住戶使用
配電室內擺放的就是變壓器
將高壓電(11.4或22.8KV)變成低壓
供應給大樓的用戶用電和公共用電使用
有分大公電的變電箱
小公電的變電箱
還有一般用戶用電的變電箱
然後經過受電箱(通常位置在配電室外牆)
受電箱為責任分界點
往前由台電維護(含受電箱)
往後由大樓自行維護
再經由機電公司(高等水電)配線至電表箱
而電表箱之後的線路(經由管道間)
再到拉到各戶的總盤
所以基本上你看不到明管配線
一般住宅大樓不管484住商混合
原則上都會有三相的用電
而台電供應的三相電源則有兩類
第一種是三相三線220V
另一種是三相四線220/380V
不管三相三線或者四線
基本上
在大樓內的大公設(消防、機械停車etc)
小公設(如電梯)都是需要用到三相電源的
單相電源根本無法將大馬力的馬達啟動(如消防幫浦)
而一般住戶則是一般的單相三線110/220V
某些大樓型的豪宅也會選擇以三相用電
回到爭議問題本身
為什MO在大樓家中的總開關是75A
但卻不代表你能夠100%完整用到75A呢
我跟你說
..
我他媽的怎MO會知道
去問你家大樓建商喇
因為台電是根據申請資料去生出變電箱的
申請資料誰給的
不就是你家大樓建商嗎
你有看過透天住戶在煩惱變電箱容量問題嗎
0..完全沒有
因為變電箱容量不足使用or跳電時
台電就會規劃升級容量or再長一葛粗乃
雖然大樓也會是差不多的做法
但問題是..
變電箱在大樓地下配電室啊
如果配電室空間設計太剛好那就掰惹
配電室擴建得重新申請執照
包含防火區規劃變更還要技師簽證
更重要的是$$$$$$$$$$$$$$$$$$$$$$$
啊建商為什MO不一次到位呢
從受電箱的配線到電表箱
再電表箱及其配線到各戶的總盤
這些都是成本
配電室太大還會影響到車位數量
簡單來說還不就是$$$的問題
有人會說總開關75A的斷路器也是錢啊
拜託那成本根本小巫見大巫
更何況一堆人都不懂電
只看得懂自家總開關..喔喔是75A啊
吃公共用電
又會面臨到另外一葛議題 契約容量
特別是俗稱的大公電最常看到
契約容量有基本費/月租費
而一般用戶的電力大多是用表燈計價
大樓契約容量用電
超約10%以下按2倍計收基本電費
(即原基本電費加計1倍)
超約超過10%按3倍計收基本電費
(即原基本電費加計2倍)
用電量低一樣要繳基本費
所以很多大樓住戶
反而還希望能降低公電契約容量
啊你要全體住戶無償
跟你電車充電分擔那高額的基本費or超約費
我想還是卡早睏卡有眠喇
如上述有誤也歡迎大家幫忙勘誤
以上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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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90.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20834958.A.BAC.html
但變相器並非萬能
多耗電、設備成本、維修費用與故障風險
傳統變相器還有馬力搭配問題
除非是萬不得已環境不允許的情況下
MO~
現實很骨感
不然你是要大家花幾次錢收爛攤子
問題是$$$
還有少掉的車位
不會有人不洗澡
所以熱水器一定是必備良藥
建商不可能沒算進去 沒規劃 沒配線
還是說你家裝的熱水器
是需要從大樓地下室的電表箱
拉線到你家車位上呢
原本沒有的要大家花錢去建設出來
本來就要花時間精力去遊說
不然去住透天
你愛改啥就改啥
你愛裝啥就裝啥
沒管委會 沒區權會 不用投票
舒服
※ 編輯: Windcws9Z (59.127.190.36 臺灣), 05/13/2021 03: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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