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國衛院陳慧諴 (Hwei-Hsien Chen)教授指導
#我和泊喬共同寫了一篇GHB的科普文章! #多多指教!
#神仙水 #乖乖水 #液態強暴丸
#GHB無色無味__小心防範不受害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廖泊喬醫師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防治中心 陳亮妤副主任
一、前言
Gamma-hydroxybutyrate(γ-羥基丁酸,以下稱GHB),為中樞神經抑制劑,是一種無色無味的透明液體,也有粉狀或粒狀的型態存在,易溶於水。俗稱為液態搖頭丸、液態快樂丸、迷姦藥水、神仙水、G水、X水。GHB會使人快速昏睡及暫時性喪失記憶力,被居心不良者加入飲料中,也很難察覺,是一種惡名昭彰的約會強暴藥之一,我國以第2級毒品及管制藥品列管,以避免該藥物被濫用的情形發生。
二、GHB各國管制概況
GHB於1874年第一次由俄羅斯化學家柴瑟夫合成,曾在1960年代被廣泛使用於實驗室神經傳遞物質之研究中,並約於1970年代開始被濫用。1990年代,美國濫用GHB之人數明顯增加,尤其於酒吧與俱樂部常見,然而同時也發生了許多中毒及死亡之個案。依美國藥物濫用警示網路(Drug Awareness Warning Network,DAWN)報告,1999年因使用GHB至急診就醫病人高達2,960位。在1999年時,美國聯邦緝毒署(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DEA)宣布將GHB、愷他命及FM2(Flunitrazepam,一種安眠鎮定藥物)三種被嚴重濫用的毒品,併稱為「約會強暴藥」(Date Rape Drugs)。並於2000年時,進一步將GHB列入第一級毒品管制。管制後,不論是持有、製造或販售GHB的都有刑責。惟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核准GHB(商品名為Xyrem)為有效治療猝睡症(narcolepsy,一種在非睡眠需求時段多次睡著的睡眠障礙)之藥物,為醫師可合法開立的處方藥物。另,英國亦於2003年開始,GHB被列為其第三類毒品,納入英國濫用藥物法(Misuse of Drugs Act)之中。
GHB於台灣開始濫用時間稍晚於美國及歐洲,約於2000年左右濫用情形較多。在2001年,法務部於第260期法務部公報中說明,因GHB為無色、無臭、無味之液體,經常被濫用於俱樂部內,而導致中毒與約會強暴之結果,是故將GHB列管為第二級毒品。另,GHB於台灣目前尚未拿到任何藥物使用許可證,因此並無合法處方的可能性,皆為非法使用。
依據筆者的臨床經驗,GHB常以液態盛裝於小瓶罐(約為眼藥水瓶般大)中,需要施用時再酌量倒出,以瓶蓋就口喝,或是稀釋於水或飲料中服用,也因此施用者常常描述自己一天喝幾「蓋」。台灣濫用者多半是使用工業用GBL、較少見到濫用者使用GHB,但由於GBL有怪味,直接服用,會刺激使用者的口腔、喉嚨以及胃部,因此一般都會加入果汁或其他飲料後飲用。
三、GHB之藥理機轉與作用
GHB 的英文全名是gamma-hydroxybutyrate,中文名為γ-羥基丁酸,又稱4-羥基丁酸。與GHB類似性質的化合物有GBL(γ-丁內酯,gamma-butyrolactone)和1,4-丁二醇1,4-butanediol (1,4-BD),這些藥物可能為GHB的類似物或前驅物質 。
其中1,4-丁二醇1,4-butanediol(1,4-BD)經過醇脫氫酶(Alcohol Dehydrogenase)的催化作用產生γ-羥基丁醛(γ-Hydroxybutyraldehyde),再經過醛脫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產生GHB;GBL 則在進入人體內後,經由血液中的內酯酶(lactonase) 作用代謝成為GHB,其化學結構類似物與代謝圖如圖。
GHB具有鎮靜與麻醉效果,其作用與人體內抑制性神經傳導物質GABA (gamma-aminobutyric acid) 類似,代謝路徑係經由GHB 脫氫酶(GHB dehydrogenase)的作用代謝成Succinic Semialdehyde(SSA) ,如圖一。並透過結合GABA-A(α4βδ)受體 以及GABA-B受體產生神經傳導抑制效果。除此之外,GHB本身可由人體自行產生,為中樞神經系統中重要的抑制性傳導物質,可以調節睡眠、情緒與焦慮感。
口服使用GHB的吸收快,開始作用時間為15至30分鐘,血中最高濃度為20至45分鐘,半衰期 為30分鐘至50分鐘,作用時間為1至6小時。也因此,個案通常需要在數小時內,再度使用GHB,以避免濃度下降與戒斷症狀 表現。
四、GHB的中毒與戒斷症狀
GHB常被宣稱可助性慾、增加性功能,具欣快與幻覺作用,與酒類併用時更會加強其作用。GHB的毒性相當強,大於60 mg即有過量危險,使用過量會有類似其他鎮定劑過量之表現,包含血壓低、心跳慢、呼吸慢等表現,意識狀態包含失憶、嗜睡、躁動、昏迷甚至癲癇,其他身體症狀包含噁心、嘔吐、頭痛等,嚴重時,甚至會呼吸抑制或昏迷。根據2017年Madah-Amiri D等人在挪威發表的研究,發現約有69% 的GHB使用者曾有意識昏迷的經驗。
GHB戒斷症狀與酒精戒斷症候群頗為類似。另外,GHB的戒斷症狀與停用時間相關,在停用1小時到3小時內,可能會有強烈渴求感、心搏過速、大量冒汗、躁動等症狀。停用3小時到3天內,會有交感神經異常導致生命徵象不穩定、譫妄、意識模糊、精神病症狀(如聽幻覺)等。在2008年Jeremy M. Wojtowicz等人進行文獻回顧研究後發現,GHB最常見戒斷症狀表現包含手腳顫抖(67%)、幻覺(63%)、心搏過速(63%)與失眠(58%)。一般而言, GHB的戒斷症狀比起酒精戒斷症候群,發作時程更短、症狀更為嚴重,個案譫妄表現的比例更高(12%)。
五、GHB臨床診斷與治療
由於GHB在人體內停留時間不長(半衰期約3-6小時),且絕大部份會被代謝,只有1-5% 在尿液中,因此在臨床中大部分施用者無法以尿液檢驗方式測出。同時由於人體本身就會產生,即使尿液檢驗出來,也無法斷定施用者有使用GHB情形。因此,臨床上主要是依據施用者使用非法藥物暴露史(個案的接觸場所、同伴使用)、施用容器(小瓶)、或是家屬轉述得知,同時評估個案臨床症狀表現給予適當治療。
有關於GHB過量中毒之治療,目前並無任何解毒藥物,主要是緩解症狀的支持性療法。至於成癮者的戒斷症狀治療,臨床使用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BZD) 以緩解戒斷症狀,若是產生幻覺、躁動、肌肉抖動與抽搐等症狀時,再分別針對症狀治療。在國外的案例中,也有針對戒斷症狀而使用醫療用GHB來進行漸進式減量,除此之外,2018年筆者的研究團隊發現,以治療酒精戒斷譫妄的方式,可以成功處理GHB戒斷導致的譫妄。
六、結語
GHB又稱G水、神仙水,無色無味且作用快速,臨床上常見施用者服用過量甚或戒斷症狀而發生危險的併發症,實需要對此物質使用提高警覺。呼籲民眾注意自身的安全,拒絶來路不明的藥物、飲料或食品,對於來路不明的休閒零食、即溶咖啡包、奶茶包等飲料,須提高警覺,切記「不是我的東西我不碰」,請勿隨便接受別人請的飲料,更別讓已開封的飲料離開視線,也避免出席用藥性愛派對,以免為了一時欣快而遺憾終身!
酒精戒斷失眠 在 王郁揚 WHO FCTC 菸草減害專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雖然是快七年前的報導,但現在讀起來還是鏗鏘有力.今天把上次提到美國CNN首席醫療記者Sanjay Gupta,所發表的一篇關於大麻的社論翻譯完畢,內容很值得一讀!
By Dr. Sanjay Gupta, CNN Chief Medical Correspondent
Updated 0044 GMT (0844 HKT) August 9, 2013
<我為何改變我對大麻的看法>
過去一年,我投注精力在一個新的紀錄片“大麻”(Weed).這個名字也許聽起來有點草率,但內容絕對不會.
我去了世界各地,採訪了醫療權威,專家學者,農夫和病人.我真誠的和他們溝通,並問了許多不容易回答的問題.我所發現的事情,相當驚人.
在執行這個計畫許久之前,我曾經審視了當時在美國有關醫療用大麻的相關文獻,而認為並沒有特別的可取之處.我甚至在2009年,寫了一篇刊在時代雜誌(TIME)的文章,名為”為何我對大麻投下反對票”.
然後,我現在要道歉.
我道歉因為我並沒有看得更深入,直到現在.我並沒有看得更廣更遠.我並沒有看到一些在美國境外,較小型的研究機構,所做出來的亮眼研究,而且我太過忽視了數以為繼,認為大麻對他們的症狀有所改善的病人.
相反地,我將這些病人歸類成招搖而詐病的群體,只是想尋求快感.我錯誤地認定DEA將大麻列成第一級管制物質,是有確定的科學證據作為基礎.想當然爾,他們一定是有足夠的理論依據,才將大麻放在最危險的物質的類群,定義為“毫無醫療效用且有高度濫用成癮風險”.
他們並沒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支持這個說法,而現在我也瞭解這些對於大麻的指控並非真實.大麻並沒有高度的濫用風險,而且大麻有相當明確的醫療適應症.事實上,有時候大麻是唯一能夠作用的藥物.舉例而言,Charlotte Figi,一位在科羅拉多州的小女孩,從出生後開始有癲癇,而到了三歲時,平均一個禮拜會有高達300次的發作,即便已經嘗試了七種不同的藥物.醫用大麻緩和了她的大腦,使她的癲癇發作次數降到了每個月2~3次.
我當面見到了許多像是Chalotte的病人,花時間和他們相處,並且得到了一個結論:當醫療社群無法將大麻加入治療選項,提供病人最完善的照護,這是不負責任的.
我們在美國被惡意且系統性的誤導了將近70年,而我為我個人的失職道歉.
我希望這篇文章和接下來要上映的紀錄片,能夠將整個狀況改善.
在1970年的8月14日,衛生部的副秘書長,Roger O. Egeberg醫師寫了一封信,建議將大麻列入第一級管制物質,而這個分類至今45年,一直沒有改變過.我仔細研讀了這封數十年以前的信件,而發現到令人不安的真相.Egeberg非常仔細的挑選了他的用字:
”因為我們對這個植物還有其內含的活性物質,知識上還有相當多不清楚的空間,所以我們仍建議將大麻維持在第一級管制物質,直到目前正在進行中的某些研究,能夠解決這個議題”
並非因為有確切的科學證據,而是缺乏證據,所以大麻被列在第一級管制物質.當年是1970年,Egeberg所提到那些正在進行的研究,許多都沒有完成.當我繼續調查,我認知到Egeberg當時手邊其實是有其他重要的研究結果,有些更是早了25年的發表.
---高度的濫用風險---
在1944年,紐約市長Fiorello LaGuardia委託了紐約科學院(New York Academy of Science)對大麻進行調查和研究.在結論之中,他們發現大麻並沒有顯著的成癮性,而且也沒有找到證據大麻會導致嗎啡,海洛因或古柯鹼的成癮.
就我們目前所知,雖然數據上有些許浮動,大麻大概會造成約9~10%的成年使用者產生依賴性.相較之下,位在第二級管制物質的古柯鹼,定義上應是”有較低的濫用風險”,會使20%的使用者上癮.而海洛因則是25%.
最糟糕的是香菸,它使得接近30%的抽菸者成癮,而且造成許多人的死亡.
有明確的證據指出,有些人使用大麻後會出現戒斷症狀,包含失眠,焦慮和反胃感.但即便將此納入考量,要將大麻定為有高度濫用風險的物質,仍是相當困難.大麻成癮所造成的生理症狀,和剛剛前述的其他物質根本天差地遠.我曾經看過酒精的戒斷症狀,是可能致命的.
我也同時想要提出身為一位父親的擔憂.年輕而正在發育的大腦,和成年人的大腦相比之下,是可能對大麻所帶來的傷害更容易受影響的.一些最近的研究顯示,規律的在青少年時期使用大麻,會造成永久性的智商降低.其他研究則暗示可能未來罹患精神疾病的風險上升.
同理我並不會讓我的小孩飲酒,我也不會允許他們在未成年時使用大麻.如果他們堅持想要嘗試,我會建議他們等到25歲左右,大腦已經完全發育,再去使用.
---醫療上的助益---
當我在調查時,我也發現了另一個重要的事情.大麻作為醫療用途並非什麼新鮮事,而醫療社群中在過去已經撰寫了相當多的文獻.事實上,有數百篇的科學期刊文獻,多數是記載大麻的好處.不過大多數的文章,是在1840~1930之間所發表的.這些文獻描述了使用醫療用大麻來治療“神經痛,抽搐症狀,消瘦”等等.
在美國的國家醫學圖書館(US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搜尋過去一年的大麻相關文獻,找到了2000多筆的資料.不過絕大多數都是在研究大麻所帶來的傷害,像是“因為大麻抗膽鹼的作用導致壞旅程”,“大麻造成的胰臟炎”,和“大麻的使用和肺癌的風險”.
在我快速整理的數字統整,美國現今對大麻的研究,只有大約6%是針對其醫療上的幫助.其他的全部都是設計來研究其危害.這樣高度的不平衡導致了極端扭曲的現實.
---研究大麻的挑戰---
今天,要在美國做大麻相關的研究,你需要兩個重要的東西.
第一點,你需要大麻.而大麻是非法的,這個問題顯而易見.科學家可以從一個位在密西西比的特別農場得到研究用的大麻,這個農場位在密西西比大學的中央,但這是相當具有挑戰性的.今年我造訪此地時,沒有栽種任何大麻.
第二點,你需要政府的許可,而我所採訪的科學家不斷的跟我提及其中的繁瑣和困難.一個癌症相關的試驗,首先會被國家癌症中心審核,或是一個疼痛相關的研究,會經過國家神經研究院的認可,對於大麻相關的研究,還有另外一個關卡:NIDA,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他是一個專門再研究藥物濫用的機構,而非藥物的療效.
卡在中間的則是需要大麻作為藥物的病人,有時候大麻是唯一的良好選項.
容我補充,一直到1943年,大麻一直都列在美國藥典裡面,其中一個適應症便是神經痛.這是一種非常難以治療的極端疼痛.我的病人曾描述這種痛像是“刀割般,灼熱而像幾萬個針刺”的感覺.當大麻長久以來被記載,對於這種難纏的疼痛有效時,現今針對神經痛最常見的藥物則來自罌粟花,包括嗎啡,奧諾美(oxycodone)和釋通(dilaudid).
問題來了,這些藥物通常對神經痛效果有限,而且藥物耐受性(tolerance)是個棘手的狀況.
最讓我驚嚇的是,在美國,每19分鐘便有一個人死於處方藥過量使用,通常是意外.每19分鐘,這是個恐怖的數據.而從我看過所有的研究中,沒有見過任何一個人,因為大麻過量致死的案例.
也許這也是為何最近一份針對醫師的調查,高達76%同意大麻作為乳癌病人的疼痛藥劑.
當大麻成為第一級管制物質時,有個請求是要“填補知識的空缺”.而在美國,這相當具有挑戰性,因為要研究非法物質的基礎和審核,是一個以藥物濫用作為核心的組織.不過,排除萬難,我們還是前進了不少.
展望未來,我特別對像是西班牙和以色列,針對大麻抗癌效果的研究感興趣.我也對以色列一位叫Raphael Meschoulam的學者所領導,有關神經保護的實驗感興趣,還有美國及以色列的研究機構,共同在檢視大麻是否對創傷後症候群有所緩解.我保證我會盡我的能力,真誠地填補那些知識的空缺.
在20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民眾,投票同意大麻作為醫療使用,而更多的州,也會在近期決定.至於那位在1970年寫了那封信的Roger Egeberg醫師,他在16年前過世了.
我不知道如果他仍在世,會做何感想.
酒精戒斷失眠 在 歐陽靖・裏東京生存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文長慎入 #但很重要所以必讀
我的IG每天都會收到相當多關於『憂鬱症』問題的私訊,每天幾十則⋯內容大同小異⋯
「我好像得了憂鬱症,該怎麼辦?」
「我的憂鬱症變嚴重了,怎麼辦?」
「我覺得我不會好,怎麼辦?」
「要怎麼處理憂鬱的情緒?」
我知道大家急著得到答案,甚至會告訴我:「自己已經快撐不下去了、有輕生念頭⋯」
但老實說,我現在懷孕八個月,也有很多事情要忙,根本沒辦法即時一一回覆。而你這樣的『求助』對我來說也是一種『情緒勒索』,好似在告訴我:如果我不回應你…你就會發生不好的事情😞
這些私訊的內容通常都非常長,會詳細說明自己(疑似)罹患憂鬱症的來龍去脈,雖然對我來說閱讀起來很耗時,但我覺得這對患者來說是件好事,畢竟『整理』自己的情況是『自我療癒』很重要的步驟…只是我真的沒有那麼多精神力量可以處理你的個人問題,況且我根本不認識你😓
憂鬱症很痛苦,憂鬱症患者的陪伴者也很辛苦。
我跟媽媽是過來人,我們知道、也完全了解這種『看不到陽光』的感覺;但我們並不是醫生、更不是心理諮商師,你的困擾絕對不是靠我們回答幾句話就可以解決的。
我所能做的,就只有提供一些自我檢視的步驟跟求助管道…再多的我真的無法幫你,對不起…🙇🏻♀️
・・・
⚠️ 如果你覺得自己得了憂鬱症、或是不知道該怎麼走出憂鬱?以下是些簡單的QA。當然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你更該做的是『求醫』、尋求專業的醫療協助,而不是上網詢問素不相識的人。
𝑸. 我覺得自己得了憂鬱症,怎麼辦?
𝑨. 到醫院或診所掛『身心科門診』,由醫師做專業判斷。『憂鬱症』跟『憂鬱的情緒』是不一樣的;憂鬱症是病症,如果罹患了,你的自律神經會失調、血清素會改變,醫生也有特殊的問診方式。不要覺得看醫生很丟臉,或那是什麼不對的事,就跟感冒一樣,如果拖很久都沒好,本來就該掛號求診不是嗎?也不要害怕讓家人知道自己正在看醫生,生病本來就需要家人的支持。
𝑸. 我不想吃憂鬱症的藥物該怎麼辦?(想斷藥該怎麼辦?)
𝑨. 先搞清楚自己『為什麼不想吃藥』?很多憂鬱症患者對抗鬱藥物有誤解,認為這些藥物會造成嗜睡、記憶力減退、悲觀,還會有依賴性…但事實上這些是『憂鬱症本身的徵狀』,並非由藥物造成的;你即使不吃藥,依然會有嗜睡、記憶力減退、悲觀等現象,抗鬱劑反而能給予維持生活機能的幫助。
至於對藥物的依賴性,這個就牽扯到心裡的問題,就像對酒精上癮、對食物上癮的人,造成『上癮』的源頭從來不是酒精跟食物本身;而是你的心理狀態會對某些東西產生依賴,如果不去解決『造成自己沒有安全感的根源』,你是斷不了藥的,即使斷藥了,也會有嚴重的戒斷現象、造成更大的精神衝擊。
錯的從來不是藥物,藥物沒有問題,重點是憂鬱症的源頭…所以不要因為『害怕吃藥而拒絕就醫』!如果真的很在意,醫生都是可以商量不開藥的…畢竟藥物只是補助,憂鬱症不是吃了藥就會好,要找到根本才行。
𝑸. 我不知道去哪裡找醫生?
𝑨.建議找這幾個單位作推薦,他們都有協助身心障礙問題的資源:
▶︎ 董氏基金會心理衛生中心
▶︎ 社團法人臺灣憂鬱症防治協會
▶︎ 肯愛社會服務協會
▶︎ 社團法人高雄市忘憂草憂鬱防治協會
(如果有其他單位也歡迎網友提供🙏🏻)
𝑸. 家人不相信我得了憂鬱症,他們覺得我只是悲觀。
𝑨. 現今台灣大部分民眾都對憂鬱症有比較正面的認知,但就跟不願意就醫、服藥的患者一樣,很多人還是搞不清楚憂鬱症除了心理因素,也是一種『生理疾病』(就跟感冒、甚至武漢肺炎一樣)。如果有這樣的問題,就必須跟家人好好溝通,也可以邀請家人陪伴看診,他們可能會比較願意信任醫生的說法。
𝑸. 我一直在自殘(或暴飲暴食),怎麼辦?
𝑨. 憂鬱症有很多常見的徵狀:悲觀、失眠、嗜睡、飲食失調、體力減弱、健忘、畏光(不喜歡在白天出門或走出戶外)、逃避人際溝通…這些都是非常典型的現象。嚴重的話,則會有自殘、躁鬱、甚至自殺的念頭。
就跟感冒一樣,當你感冒的時候,你會問醫生:「我一直在咳嗽怎麼辦?」、「我在流鼻水怎麼辦?」…自殘或暴飲暴食都是憂鬱症的病徵,就如同咳嗽跟流鼻水之於感冒,所以重點是在『治癒憂鬱症』本身。
𝑸. 憂鬱症是怎麼來的?
𝑨. 有幾個成因:有可能是遺傳(直系親屬有精神疾病),或是身體健康出問題(賀爾蒙失調)造成的連帶現象,例如常聽到的『產前、產後憂鬱症』、『更年期憂鬱症』、『老年憂鬱症』…許多慢性病患者也會有憂鬱症現象。
但通常青少年憂鬱症、成年人的憂鬱症則跟心靈創傷有關聯,而這心靈創傷往往來自『10歲之前的童年記憶』。
例如小時候曾被媽媽罵:「你是個沒有用的小孩!」、「我不要你這個小孩了!」…長大之後,這個『害怕被遺棄』、『被輕視』的負面記憶會深藏在潛意識裡,影響到往後人生所有的人際關係、工作、價值觀。
每個人的狀況都不一樣,所以需要醫生跟專業心理諮商師的協助,才能找到心中的那個印記,然後經由轉念去消匿它。
建議大家可以參考 量子轉念-陳嘉堡老師 的著作《量子轉念的效應》,這是以一種科學、去宗教的方式做有效心理輔導的學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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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問我:憂鬱症可以完全痊癒嗎?
嘿,當然可以!不然我是怎麼回事?(笑)
雖然也有不少人提倡『跟憂鬱共存』這個說法,但我必須要說:你可以跟『憂鬱的情緒』共存,但不能跟『憂鬱症』共存。
『憂鬱症』是疾病,就跟慢性病一樣,放著不管將可能有重症化的風險,應該要積極治癒它。而我們每個人都該學習怎麼處理、面對憂鬱的情緒,就像我是一個比較容易鑽牛角尖、想太多的人(處女座😂)…但我現在知道靠跑步能有很大改善,而每個人的方法都不一樣(不見得是運動),你必須要找到自己跟負面情緒共存的方法。
我在16~22歲期間成為重鬱症患者,後來靠著跟母親的相互溝通與了解,找到自己內心失去自我認同、沒有自信、沒有安全感的源頭(也是來自10歲前被霸凌、家庭窮困的童年記憶)。在解決心理問題之後我才戒斷藥物、恢復正常生活,然後以寫作做為抒發心情、自我整理的方式。又過了幾年之後,我開始跑馬拉松,這使我更知道該怎麼面對生命中的種種考驗。(我在《歐陽靖寫給女生的跑步書》中都有詳細提及這些。)
我不是醫生,也不是心理輔導師,我認為自己所能做的,就是活得快樂精彩。讓大家知道:重鬱症是有可能完全痊癒的。
真的很抱歉沒辦法一一回應網友們的私訊…希望這篇落落長的文章能帶給大家一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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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oto by RK
https://instagram.com/rkrkrk?igshid=a7cacbvsu93x
這張照片是我們在2016年時去一個很神秘的地方拍的(不能說),當時我心情超好,但他叫我表情要假裝憂鬱一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