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為此召開跨部會議研商後祭出鐵腕,認定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仍可逮捕疑似酒駕者並強制進行酒測;若民眾拒絕酒測,將透過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讓警察不需報請檢察官即可直接送醫強制抽血。此外,日前檢察長會議作出「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的統一標準,法務部近日也將頒布全國各檢察署施行。法務部檢察司研究後也認為,法令並無漏洞,當駕駛人拒絕酒測時,員警依專業判斷有不能安全駕駛的情形,仍可依法逮捕並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書」,送往醫療或檢驗機構採集血液鑑定,九萬元的行政罰與刑事責任通通躲不過。
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酒駕三犯才發監,是否太少了? 不知道是否有研究,一個人酒駕肇事之前,到底經過幾次酒駕?
國內各地檢察署酒駕發監標準不一,形成「一國多制」怪象,經本報報導,獲法務部重視,近日在全國檢察長會議,訂出「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的統一標準,由各地檢察長返轄區後即日實施;台中地檢署日前也將酒駕3犯的朱男、李男、許男發監,酒駕者不能再心存僥倖。
律師林瓊嘉表示,各檢察署先前對酒駕發監處罰不一,造成遷戶籍聲請移轉管轄,心存僥倖者有機可趁,難收矯正之效,法務部統合「酒駕三犯」,可降低酒駕肇事。
台中地檢署執行科規定「酒駕三犯」發監,石姓男子(48歲)去年6月酒駕4犯被查獲,法官將他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判刑6個月,中檢執行科今年初發傳票通知石男到案執行。
石男住在梧棲區,戶籍在花蓮縣富里鄉,他向中檢執行科聲請移轉管轄到花蓮戶籍地代為執行,獲易科罰金,繳交18萬元,他分4期繳納。
本報報導不同地、酒駕處罰不同後,獲法務部重視,清查全國21個地檢署,發現竟對酒駕有6種標準,非常混亂。
法界都認為「一國多制」有失公平,台灣高檢署本月15日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訂出「酒駕3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的統一標準,即日起實施。
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 在 酒駕三振犯過多中檢准易科罰金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為遏阻 酒駕 ,法務部訂出 酒駕三犯即發監 的「三振條款」,以往各地檢署對 酒駕 累犯能不能 易科罰金 的標準不一,形同一國多制,法務部因此做出, 三犯即發監 ... ... <看更多>
酒駕三犯即發監不准易科罰金 在 一起讀判決- <不准易科罰金的正當法律程序>...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該受刑人第4次犯酒駕,表示前3次判刑後執行的矯正方法失敗,變更矯正方法為最嚴格的入監服刑,理由正當。從該受刑人的前科就足以認定非入監服刑難以矯正,理由正當且明確。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