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五年跟 于秉鑫在一起後過的超精彩,
除了生活、工作上都多了一個人分擔以外,
莫名其妙的在法律上也長了很多知識🥰
刑事部分:
✅先是本人告前夫業務侵占
這因為檢察官認定發生時還有夫妻關係,而變成超過追訴期的半年變成不起訴。
✅然後被前夫告妨礙名譽
案件他針對我說他「只不過提供了兩顆精子而已」,檢察官認為我陳述的是事實,沒有實質上的妨礙名譽事實不起訴。
✅去年變成我們再告回去妨礙名譽
起因是前夫找友人打電話來罵「甘寧娘雞掰」,偏偏手機開擴音,但是後來于秉鑫心軟撤告,後來發現對這種人根本不用心軟。
✅然後被投(詐)資(騙)集團首腦告強盜罪
因為集團首腦很想來找幾個代罪羔羊,讓台灣會員自己先內訌,儘管首腦搞了兩個律師來對付我們,後來當然因沒有犯罪事實不起訴。
✅我們再告集團詐欺等
這部分目前還在偵查中。
✅還有告集團女「領導」誹謗
終於要開庭了!
✅同時去年告了車禍肇事者過失傷害
這部分的經驗告訴我們,遇到車禍肇事者千萬不需要心軟,直接跟警察大哥說要報案過失傷害就對了!不用浪費彼此時間。
民事部分:
✅處理了兩次車禍調解
一次是兩年前對方酒駕撞我們車,後來和解成功。
一次是去年的,還在進行中。
✅還有去家事法庭聲請幫妹妹改姓
經過對方抗告有撤告,終於結束,並且成功改姓。
✅再來重新酌定未成年子女會面方式以及後續重新改定未成年子女會面方式總共被前夫聲請了現在是第四次
都已經有調節筆錄了,尊重未成年子女意願很困難嗎?
✅另外我聲請給付扶養費兩次
目前再繼續幫小孩爭取更多債權證明!
是說,
是不是該去掛個法律顧問才對,
還是認真唸一下考個律師🤯
我半吊子,
心理諮商師也是夠應付自己周遭而已,
這樣好像不太好😅
人因夢想而偉大,
在我的世界裡是因困(無)難(賴)而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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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是刑事還是民事 在 Dolly's Leben in Deutschland 朵莉德國生活愛分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德的社會觀察現象
#文長慎入
下周一4月27日開始,全德國實施口罩義務責任,舉凡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超市、賣場都須配戴口罩。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強制人民在公眾場合須配戴口罩,雖然我還不太清楚罰款細則,似乎是若超市放行未戴口罩者入內購物,被查到者,超市可能就不得營業。無佩戴口罩不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等,這部分政府尚未全盤說明。
事實上,就是開始用法律來規範人民,畢竟有些人還是非常不聽話的。
從德國的社會觀察看來,這幾天我們去採買物資,從商場、超市的實際觀察,多數都是老人,而且還沒配戴口罩,並且還跟老伴相伴而行,這讓我們真的是有點擔心。
不只如此,公園、街道上除了小朋友出來放電之外,幾乎都是老人出來趴趴走,有時還跟鄰居聊一會天,然後沒配戴口罩........................
從這些社會觀察得出一個結論,多數老人完全不介意病毒,報導已經一直在呼籲請老人待在家裡,盡量不要外出,並且採買以一個人為佳,減少染病風險,但他們完全不聽,也不在意他們是高危險群,就是egal(隨便、管他的)。
連我們參與的志工團體,也是希望老人待在家裡,如果需要採買物資,可是有好多位志工都隨時準備好要幫助他們。
社福團體有寄給地緣區老人們一封email,信上也說明: 可否請你們待在家裡,給我們一點工作做,許多志工都在等著派遣社會服務工作,給我們機會為你們服務吧!這其實是有點揶揄說法。其實是要請他們不要再擅自出門了!!
不過多數人完全忽略,他們可能覺得自己還可以出門,為什麼要別人幫?!簡單來說,就是要出門.......
不過他們有想過嗎?!老人是高風險群呀!!你自己不在意(不怕死),但別人在意啊!!! 醫護人員也已經好久沒休息了!如果因此傳染病菌給別人,然後這個別人有可能也會傳給自己的家人(例如家中老人),別人的家人乖乖居家隔離,為什麼要因為你的自私而無辜染病或是增加醫療人員壓力。
其實德國一些社會觀察報導也曾說過,多數老人是最不聽話的、很硬,或許他們認為,我經歷過大山大海,也經歷戰爭後困苦的時代,這傳染病就是如此罷了!!(這是猜測原因)
不過不管如何,還是要多替別人著想,一起合作抗疫才是,請你們待在家裡好嗎?!別再給社會增添風險了。
在德國若開始依法強制,大家是會非常努力遵守的,就算沒警察在旁邊,多數人是不會有僥倖心態。(例如:交通規則多數人都很嚴謹的遵守,才能施行無限速等等)這跟台灣又有些不太一樣。
說說台灣我觀察到的現象,以酒駕、配戴安全帶(包含前後座)、配戴安全帽、超載、腳踏車騎人行道等等來說,這些在台灣已用法律規範很久了,但是有些人還是有僥倖心態。
大城市因為壯年人口比例高,多數人會比較容易遵守社會規範,但一到老年人口比例較高的城市,或是小城鄉,那又是不同風景。
在台灣小城鄉基本上我不太敢開車出門,因為我不習慣有人違規右轉或是突然竄出,有一次我們停個紅綠燈,慢慢前進時,被一位阿婆攔腰撞,然後她安全帽還沒扣,最重要的是她無照駕駛,但她年紀大了,我還是報警處理。
不過,令人不解的是,交通罰則非常不明確,警察跟我說:先把老人送至醫院檢查,以免她會用民事索賠,所以年紀大不用遵守交通規則???
警察跟我說明:刑事上是會開罰單給她,但民事上最好的方法是互相用金錢及保險和解,但和解之後,她其實沒有拿到無照的罰單,等於這個案件全以和解辦理,我因為不想浪費時間在我美好的台灣行,也不可能留下來跟她打官司,最後和解是:她把繳罰單的錢,給我當修車費用。而我不想為了錢浪費時間,只好自認倒楣。
所以和解的意思是雖然有警察在場,筆錄上有說明老人經檢查健康無虞(情緒索賠真的很要不得,尤其是自己違規),但就當我們私下和解,而她的違反交通規則也當沒發生過。
因為警察跟我說,交通罰則有一條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我的罰則,太不合理了,我怎知道有人會竄出,如此只要是行進中的車,發生事故,都有可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警察礙於身分,有責任歸屬問題,一般不會有明確的建議雙方該如何做,所以這樣法律模糊地帶,會造成很多交通糾紛,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對我而言,自此之後,在台灣開車上路都很沒安全感。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更遑論有些人看到警察才配戴安全帶、或是看到警察才戴安全帽,有好幾次丹尼問我:為什麼他們不扣安全帽的帶子,這樣一撞帽子就飛了!
丹尼在台灣開車時,有幾次在鄉下,有些阿伯阿嬤還闖紅燈,不然就龜速、逆向行駛,這其實都非常危險,當我們搖下車窗跟他們說,他們還會見笑轉生氣,罵我們年輕人不懂禮讓???!!!
然後後座繫安全帶,在台灣這個有時我都還要提醒我的朋友,不只前座要配戴,後座也得要配戴,然後腳踏車不能雙載、摩托車前面不能載孩子,這樣簡單的法律規則,雖施行多年,但依舊有人完全不遵守。
其實我自己在台生活的經驗結論就是,麻煩到自己的,不會立即有生命危脅的,就算有法律規範,但仍有僥倖心態。
不過像是戴口罩防病毒,因為我人不在台灣,只能從台灣的新聞看到,似乎多數人就非常聽話,乖乖的配戴,即使法律沒強制執行,利用勸導方式,還是很有成效,或許是會直接危及到自身安全及健康的,再怎麼麻煩,多數人就會乖乖遵守。
大家有發現不同處嗎?!
德國是法治國家,對與錯大致依法執行,不會參雜個人喜惡及情感或社會期待,比較不會產生許多灰色地帶,所以只要是法律強制規範的,多數人是不會有僥倖心態,而且努力遵守,怕自己是少數違法的人,因為有法依據,多數德國人會很直接的評判你的錯處。頒布下來就是遵守,通常沒有什麼過渡期。
所以我住德國六年多,沒看過德國人開車闖紅燈、開車前後座未配戴安全帶、騎摩托車未配戴安全帽等等(有明確立法規定的,多數人都會遵守)甚至有交通事故,全權給保險公司處理,雙方也不需要見面,因為見面只會引來情緒衝突,有次丹尼擦撞上一台保時捷,車上是一對老夫婦,丹尼嚇壞,因為車轉了一圈,不過幸好這對老夫妻都沒事,還安慰丹尼說:別擔心,我們都沒事就好。(根本不會當場談賠償,保險公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如此才不會有趁機訛錢的情況)。
我有一次倒車也不小心撞到停在路邊的車,也是全權由警察通報給車主,然後委託我的保險公司處理,我連車主長甚麼樣都不知道。其實這會讓用路人非常有安全感。
相反的,在德國法律若沒強制規範,有時就算一直勸導也沒用,很多人是不乖乖遵從的,因為他們在意的是自己,人偏好用自身感受去做事的,享受自由慣了,其實就是很自我,就像老人硬要出門然後不配戴口罩,年輕人想要聚在一起Party 等。
而台灣呢?!一樣有法治,但要不要遵守看麻煩程度,如果沒立即威脅到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就有一搭沒一搭的遵守,像兩段式左轉也宣導好久,警察甚至要躲在某處抓,丹尼第一次看到這個,也有被衝擊到,難道大家不能乖乖守法,看到警察才守法?! 警察還要躲起來抓?!
而我們的文化中也是有愛面子的成分在,我們會在意他人眼光較多,所以當全民多數人都在遵守規範時,自己也比較會跟進。不想當異類,所以當電視新聞一直宣導戴口罩時,民眾就會覺得應該要遵守,願意花時間排隊買。也因為民眾與政府的配合,反映出防疫的好成果。話說大家是否也能用一樣的態度,反映在生活上的各種規範呢?
所以說對於新冠病毒,多數德國人不怕死?(沒法律不遵守?)多數台灣人比較怕死?(沒法律還是會遵守?)
就留給大家思考空間了。
以上是我的經驗談及台德社會感受與觀察,歡迎大家交流自身的經驗喔!!!
#以上為個人經驗分享
#令人想深度思考的社會觀察
#婆婆已經做了將近200個手工布口罩捐贈
#持續做愛心
#聽說Bonn還有6千多個弱勢需要口罩
#持續應援婆婆
#我跟我的台灣家人已經因為小交通事故被訛過很多次錢
#我心想這些人真悲哀自己違規連台幣1千2千也要訛
#還有趁機換假牙的
#我們真的都當做捐贈做善事
#有這麼缺這幾千塊
#打給我的電話費跟來拿錢的油資你都可以省一點了
酒駕是刑事還是民事 在 紀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F1天才賽車手-洗拿
17歲就拿下南美錦標賽冠軍
4(或6歲)就開第一部車了
如果洗拿在自家莊園開車肇事
撞傷了家裡的草泥馬
(1)刑事責任
即使有喝酒也沒有醉態駕駛罪的問題
185-3是保護公共安全
在自己家裡開車
沒有公安的問題
構成要件不該當
連罪責都不用討論就無罪了
看字讀字是會有185-3
但法律不是單純看字讀字
不然小六生就能當法官
洗拿長大後有天在pub 喝酒
因為朋友的車拋錨
必須要移走否則會影響公安
在引擎沒有發動的情況下
洗拿幫朋友推車子
這時候有沒有185-3的問題
如果照實務上只要有操控的概念
即使引擎不發動
也成立犯罪
部分學說上認為
引擎沒發動當然不會構成
理由在於這根本沒有產生
重力加速度而能造成比較大的災害
跟一般搬運重物在路上是一樣的
幹嘛要用刑法處罰
哪個論點比較正確
我想腦袋清楚的人可以思考的出來
(2)民事跟行政責任
洗拿當時才6歲
沒有行政責任
再回來阿爸心愛的草泥馬身上
阿爸當然不會要洗拿賠償
那萬一是別人寄養的草泥馬呢
在民事責任的證明上
有酒駕沒酒駕都一樣
在已證明是洗拿撞到🦙的前提下
沒酒駕也不會影響
這案子的民事責任歸屬
所以 要對6歲的洗拿酒測嗎
- - -
我並沒有要批評
對那5歲小鬼酒測的員警
沒酒測有可能會被懲處
那是自保的動作
不過這沒法律層次的依據
應該是警方內部作業程序的要求
今天警方的說明也應確認了這點
重點是警界的某些措施
向來沒有法律層次的依據
甚至涉及到侵害人民基本權的也是
警界是一個很特別的生態
警界有自己另一套的行政法
有自己另一套的刑事訴訟法
這團體也慣於成為執政者的工具
最須改革卻最無法改革
連要組個工會
在連署過程裡
號稱最挺警察的葉毓蘭不簽名
喜歡在臉書上假裝自己
最正義最勇敢的基層員警
也不敢簽名
警校也致力於不讓警員長智慧
凝聚團體向心力是最重要的事
即使是違法
畢業了10幾年的員警
居然不知道現行犯必須要移送到檢方
派出所所長出庭說
不知道詢問被告必須要錄音
我不知道你聽完作何感想
不是有了權力
做什麼事都理所當然
也不是有了槍
就變得勇敢
更不是進了警校
就變得有智慧
雖然扯的有點遠
還是希望警界有能真正改革的一天
酒駕是刑事還是民事 在 律師談吉他- 9張圖,了解今天的酒駕爭議。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另外酒駕肇事,自然有其他的刑事傷害罪與民事賠償,也不算違反罪責相當。 ... 因此依照這角度來說,我還是覺得黃國昌的做法是對的,直接拉高酒駕的處罰。 ... <看更多>
酒駕是刑事還是民事 在 [問題] 黑暗榮耀三個比較不解的地方? - PTT評價 的推薦與評價
第三點我覺得奇怪的原因是和解賠償屬於民事,坐牢是屬於刑事,根本是兩碼子事呀? 在刑事是無罪的狀況下,不太可能坐牢吧,怎麼可能因為沒和解就變成 ... ... <看更多>
酒駕是刑事還是民事 在 Re: [新聞] 互控逼車!台68線重機騎士遭撞驚悚- 看板car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jellinek (請找我下五子棋)》之銘言:
: ※ 引述《jiern (jiern)》之銘言:
: : 若上法院 法官判決依肇責比例
: : 肇責比例來自車鑑會的車禍鑑定 車禍鑑定只看當下
: : 更前面發生的前因幾乎不管
: : 車禍發生時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 : 指責汽車甩尾關門 汽車可說風切或方向盤沒握好
: : 甚至什麼也不用說
: : 畢竟車禍當下 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沒逼車
: : 再強調一次 車禍當下汽車沒跨越車道 沒越線 沒超車 沒逼車
: : 那裡不能做出車線道超車行為及後車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 : 車禍主因是
: : 機車做出同車道超車行為與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導致車禍
: : 車禍次因頂多是汽車應注意未注意
: : 甚至可能沒有次因 汽車有機會無肇責 只要把風切拉出來說明
: : 汽車更早前的逼車 同車道超車
: : 車禍發生後 汽車所做出的可能肇逃行為
: : 均是屬於另一件事 相信警方會處理
: : 與車禍發生當下並無關係
: : 送到車鑑會
: : 機車肇責比例 7~10成
: : 汽車肇責比例 0~3成
: 借用補充說明一下
: 平常討論到肇事責任,用責任比例描述的方式,多半只有在民事賠償,甚至只是保險公司
: 的說明會出現,第三方鑑定只會寫主因,次因,或沒有因果關係三種結果
: 但難處不在民事責任,而是刑事過失認定,不是比例問題
: 過失只有「有」跟「沒有」
: 而且通常汽車機車發生碰撞,就算機車被認定主因有過失,汽車也很難不被認定毫無關係
: 也就是說,只要汽車駕駛被認定次因,加上機車駕駛通常人包鐵受傷,汽車駕駛被認定有
: 過失傷害,要承擔
: 刑事責任機會非常高
: 這時候汽車駕駛已經很難在民事賠償上取得對等的基礎,而只能滿足受傷的他方條件,才
: 能和解避免過失傷害刑責
: 因此,
: 實在沒有辦法贊成重機上高速或快速道路,權益之計就是離機車越遠越好
: 只要機車騎士有傷亡,依照目前法院認定汽車駕駛很難沒事
: 政策只有考慮機車便利性,卻沒有考慮風險大幅被轉嫁,機車汽車駕駛與家人,兩敗俱傷
: : ※ 引述《juangpeiyi (給還沒有遇見的你)》之銘言:
: : : 太多篇了
: : : 少數關鍵有用的影片藏在裡面大家很難找耶
: : :
: : : 幫回文擷取出來
: : : 講一堆猜一堆
: : : 還是看這畫面舒暢多了:)
: : : 汽車的動作有點像是自己要去撞牆很違和
: : : 然後機車看到這動作竟然還想插進去?
: : : 三角箭???
: : : -----
來跟大家好好法治教育一樣
整天網路一堆危言聳聽的論點
Ex: 會被告過失傷害 有前科 跑法院會有憂鬱症很可怕etc
小弟分享一個經驗辣
曾經年少不懂事 騎夜車撞到路人,對方腳骨折
一開始也是對方拼命言語恐嚇說要告過失傷害 要精神賠償 要什麼營養費 沙小的
我當下就覺得 與其在那邊被你嚇,不如跑法院
跑法院前要先調解失敗三次 之後你以為上法院了嗎
不好意思 還有一個法庭前的調節
大部分不管有沒有受傷到這步就結束了
那時候對方獅子大開口60萬呀 法庭前20結束
真的不幸走法院幹嘛怕 一定可緩刑 易科罰金 ,前科 (挖鼻
台灣監獄犯人都滿出來了,因為車禍要抓你去關
笑爛
不要一堆沒出社會再ptt嚇別人 笑死
法院判的一定比對方要求的至少砍2/3,
所以新聞中的開車司機,一定是抽著煙翹著腳看法院判多少而已 我猜不到20萬
畢竟是重機猴從後方*追撞* 沒保持安全距離不是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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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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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2.95.1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229288.A.6B5.html
你到底懂不懂呀 重機猴後方追撞前面,造成自己受傷,還國家機器欸,你不要一綠就不會思考好嗎
笑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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