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8/12 ~ 08/13]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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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3] 高雄市政府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因應施行狀況進行滾動調整,補助計畫再放寬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405972862797643
●擴大補貼至不適用就保但仍受僱的中高齡勞工!
○延長請領期間至9月30日止!
○請符合資格的勞工朋友記得於【9/30】前申請
●申請對象:110年4月份有下列投保紀錄之一者
○參加就業保險者
○條件放寬,新增下列適用範圍
○65歲以上受僱參加勞工保險
○已領勞保老年給付,受僱參加職災保險
○已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受僱參加勞保或職保
申請條件
○月投保薪資23,100(含)以下
○未領其他同性質補貼
○兼職2家以上者,僅得請領1份
●申請期間:【110年8月13日上午10點至9月30日止】
●申請網址:https://pt.10000.gov.tw/
●相關問題請洽詢勞動部紓困專線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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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2] 高雄市政府 嗡咿嗡咿血庫拉警報!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402768379784758
●最近捐血量大幅下滑,血庫快見底但還有好多病人在等待...
○誠徵熱血的您現在就預約挽袖捐血、挺醫療!
○捐血地點查詢https://reurl.cc/VEboRb
○2021七夕情人愛捐血~相揪拿好禮https://reurl.cc/83xQX4
●捐血小知識
Q:『為什麼血庫存量不足?』
A:病人一直都有,各地醫院每天都需要的一定血量,但是有些時候因為疫情、天氣等等因素,可能會影響捐血意願,捐血量少導致血庫存不足。
Q:『施打疫苗後到底可不可以捐血?』
A:不管是哪一廠牌疫苗,只要施打完後身體狀況佳,沒有發燒、不舒服等等情況,都是可以來捐血的!
https://reurl.cc/En5kVk
#救人交給你捐血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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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2] 衛生福利部 一起尊重各個障礙者的不同障礙情況,避免輕易責難。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55007767998965
#衛福編編分享時間
互相幫忙,病毒是我們共同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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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2] 衛生福利部 指揮中心依各縣市之社區感染風險,有條件放寬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理措施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54858694680539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8.12
●記者會影片:https://youtu.be/FvwNvsexu6g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Qz4nsu8pgx0
《客家電視台》客語口譯直播:https://youtu.be/J229XORnKL0
●衛生福利部 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 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2)日表示,鑒於本土疫情趨緩,指揮中心宣布自8月10日至8月23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考量疫情維持穩定及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探視之需求,依機構人員疫苗接種情形及各縣市之社區感染風險,調整住宿式長照機構訪客管制措施,並將視疫情發展滾動修正。
●自即日起,中高風險以上縣市(目前為臺北市、新北市)除例外情形外仍維持暫停訪客;其他縣市則有條件開放探視。
一、訪客須出具訪視前3天內採檢之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二、探視應遵循「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訪客管理作業原則」辦理,包括:落實預約制、實聯制、詢問TOCC及限制有感染症狀者進入、每位住民每次訪客人數不可超過3人、不同住民訪客間維持社交距離、進入住房探視每住房每時段原則上僅開放1位住民接受訪客探視、全程佩戴口罩等。
●指揮中心表示,若訪客為「確診者取得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或「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達14天(含)以上者」,可免除前述篩檢之要求。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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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3] 衛生福利部 首度結合業界共同設計營養創新服務讓城市到鄉村的長輩營養照顧更全面
https://www.mohw.gov.tw/cp-16-62693-1.html
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依調查結果顯示,65歲以上長者的牙齒,有70.6%部分缺牙;21%的長者覺得自己的牙齒(包括裝假牙者)功能狀況不好,63.2%的長者因為牙齒狀況、咀嚼或吞嚥的問題,而限制吃東西的種類註1。可見長輩隨著年齡增加,身體機能逐漸發生變化,加上部分採購、備餐不易及存在著錯誤飲食觀念,都可能導致長輩營養攝取不足,進而影響身體健康。為解決這些問題,國民健康署運用以人為本的照護思維,將營養專業知識轉化為創新服務設計,導入城市、偏鄉、原鄉等不同場域,讓長輩能將吃得均衡落實於生活中,提升營養健康。
城市:全台第一家營養服務進駐的社區型超市
連鎖超市品牌「家樂福」秉持企業責任精神,率先響應,與國民健康署攜手建立首家營養服務進駐的示範門市。從一進門顯而易見的營養專區,讓民眾透過簡易的營養問卷,了解自己飲食上的不均衡,並給予貼心營養攝取提醒,接著就可以依賣場所設計的動線及融入貨架的營養標示,找到建議補充食材。希望民眾從踏入門市就能感受到均衡飲食的重要,進而影響採購行為,讓營養能更貼近民眾生活。
偏鄉:讓營養專業成為完整的營養指南
考量偏鄉人力資源不足,無人照顧長者餐食問題。國民健康署將簡易營養問卷提供給新北平溪十分托老中心,方便了解長者營養缺口,並結合時下流行的外送平台「銀色大門」,優化其線上服務、營養評估及需求標籤等系統功能,讓這些偏鄉外送餐員也同時兼具關懷長者的角色,回報長者飲食狀況,讓共餐據點服務人員或未同住家人能追蹤掌握。
原鄉:行動菜車改造,營養採購指南開進部落
食材物資缺乏是原鄉部落常見的問題,國民健康署於阿里山山美文健站直接以族語和長輩一起盤點在地物產,並透過改造原鄉供應食材之重要管道「行動菜車」,導入色彩豐富又具辨識度之營養標示、連結在地食材,並教導菜車服務商有關營養的基本知識,除方便食材取得,亦期透過日常採購行為,讓原鄉居民體認營養與食材之關聯。
國民健康署吳昭軍署長表示,為能持續提升長輩飲食健康,這次所設計的創新服務只是開始,未來期望能有更多民間團體、業者響應參與,發展出不同面向的均衡飲食服務,讓營養健康能真正落實於生活之中!
資料來源:
註1:「國民健康署106年國民健康訪問調查結果」
線上成果發表會影片發布,請上國民健康署官方臉書或YouTube頻道觀看:
臉書官方帳號:https://www.facebook.com/hpagov
YouTube官方頻道:https://www.youtube.com/user/hpa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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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3] 衛生福利部 疫情期間,熱血醫師偏鄉巡迴醫療服務不中斷!
https://www.mohw.gov.tw/cp-16-62692-1.html
健保署自94年推動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以提高偏鄉民眾就醫可近性,近年更積極媒合醫療巡迴地點設置於長照據點,方便更多民眾就醫。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降低社區感染風險,社區關懷據點及村里活動中心皆停止外借,影響偏鄉巡迴醫療服務。
為照顧偏鄉居民健康,臺南市蔡瑞頒診所蔡瑞頒院長加強防疫措施(如:看診全程配戴口罩、看診前測量體溫、人流管控等),自備不斷電系統,將巡迴點看診場所移至戶外陰涼空曠處,並定期清消。若民眾行動不便無法外出至巡迴點就醫,可事先電話預約,蔡醫師穿戴防護面罩及口罩等防護設備,依約定時間到宅提供醫療服務,並遵守室內不得超過5人規定。高齡90歲老奶奶長期固定於巡迴點就醫,疫情期間因高血壓、腰痠背痛身體不適,幸好巡迴點有開診,病痛迅速獲得解決,經治療後病情穩定。
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林純美組長表示,偏鄉人口以老人為主,視訊診療往往需要家屬協助才能完成。為使偏鄉巡迴醫療服務不中斷,截至7月31日,雲嘉南地區146個巡迴點中,92%巡迴點有熱忱西醫基層院所定期進駐提供醫療,民眾可透過健保署全球資訊網/重要政策區/醫療資源不足改善專區/巡迴醫療服務訊息,找到鄰近醫療服務巡迴點就近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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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議員 #李順進 #環安 #治安 #交安 #工安 #婦幼安 #代言人 #轉傳 #高雄市政府 #衛生福利部 #公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疫苗資訊應充分揭露並普及 武漢肺炎肆虐這個世界一年多,世界的生活起了重大改變,有人生離死別,有的企業壓力沈重,也有的獲取了新的商機。不管哪一個國家,現在都冀望疫苗能有效而普及,台灣雖然是這次疫情的防疫優等生,但當然能有好的疫苗,對國人的生活、健康、經濟,都是多一分保障。 但當然疫苗或多或少會有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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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痊癒了嗎?還是苦難的開始?--慢性COVID-19存活者的身心症】
COVID-19存活者,高達三成痊癒後仍被衰弱症狀所苦。有研究將此臨床表徵命名為「遠程新冠肺炎」(long-haul COVID),或「急性後期新冠肺炎症候群」(post-acute COVID syndrome),弗契博士(Dr. Fauci)在公開演說稱之為Long COVID。
Long COVID牽涉肺部、血液、心血管、腎臟、內分泌、神經心理、肝膽腸胃及皮膚等多重器官之複雜與表現型態多元的後遺症,持續時間從病癒後數週到數月之久。為了因應COVID-19存活者的慢性症狀困擾,全美已超過三十個醫療機構,設置多專科Long COVID 特別門診。
在所有症狀群中:全身衰弱、廣泛性肌肉疼痛、睡眠障礙、焦慮、憂鬱、頭痛及認知功能缺失等神經心理系統的功能性失衡狀態,因短期無致命風險,常易被醫護人員忽略,但長期累積後會導致嚴重的身心症,值得特別關注。
和SARS病毒感染後的病人一樣,30-40%的COVID-19存活者出現焦慮和憂鬱,這些症狀表現可能和病毒引發的細胞激素反應、神經性炎症反應及神經退化等生理機轉有關。無獨有偶,這些Long COVID 病人的症狀表現,和常見的「創傷後症候群」、「慢性疲憊症候群」及「纖維肌痛症」病人非常類似。
針對神經心理症狀的處置,頭痛除了給予標準的藥物治療,佐以影像學診斷外,頑固性頭痛病人則需轉介給疼痛專科醫師。標準的神經心理診斷工具可以早期診斷、持續監控焦慮、憂鬱、睡眠障礙、創傷後症候群、疲憊及纖維肌痛症,並早期介入溫和的精神舒緩藥物、復健、運動及身心療法等已被證實能有效改善纖維肌痛的治療。
護理人員可以發揮病人代言人角色,並在病人教育、病友支持團體及非藥物身心療法等介入措施發揮護理專業功能,協助COVID-19存活者的疼痛、疲憊、睡眠與認知功能缺失等慢性神經心理症狀。
▶ 更多護理相關精采文章,詳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https://forum.nhri.edu.tw/nursing_info
■撰文者:
蔡佩珊教授 臺北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孫維仁主任 臺灣大學醫學院健康科學與生活中心
■審閱者:
王秀紅諮議委員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Reference】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 109年研議議題
「台灣護理人力發展之前瞻策略規劃」
■議題召集人:王秀紅教授(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系)
■以護理人力的教育、考試、訓練與任用過程,並融合透過人力「輸入(input)─過程(process)─產出(output)」的概念分為7個面向,從護理人力之人才培育(護理教育)、護理專業之能力提升(專業認證、進階護理),以至從初級照護、次級急性照護、至三級照護的執業場域(社區護理、醫院護理、長照護理)之護理人力需求;再以科技護理橫貫人才培育、能力提升以及人力需求等層面的教育與應用。
➤https://forum.nhri.edu.tw/109-pp-3/
1.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1)Philips S., Williams M.A. (2021). Confronting our next national health disaster — Long-Haul Covid.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doi: 10.1056/NEJMp2109285. Online ahead of print.
(2)Nalbandian A. et al. (2021). Post-Acute COVID-19 Syndrome. Nature Medicine, 67, 601-605. doi: 10.1038/s41591-021-01283-z.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系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
私立高雄醫學大學
台灣護理學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護理正義
護理人護理魂-hi,I'm CC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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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醫療機構設置標準2021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疫苗資訊應充分揭露並普及
武漢肺炎肆虐這個世界一年多,世界的生活起了重大改變,有人生離死別,有的企業壓力沈重,也有的獲取了新的商機。不管哪一個國家,現在都冀望疫苗能有效而普及,台灣雖然是這次疫情的防疫優等生,但當然能有好的疫苗,對國人的生活、健康、經濟,都是多一分保障。
但當然疫苗或多或少會有副作用的風險,而疫苗有不同的種類,包括mRNA、蛋白質、腺病毒、滅活等等的方式,就像海鮮、蝦子種類有很多,有些人吃某些種類會過敏,有些人不會。我認為要減少這類的恐慌和焦慮,最重要的就是資訊的公開和透明,不論是對第一波接種的醫護人員,還是接下來的一般民眾,都應該力求揭露資訊,政府應持續監控不良反應狀況並做出正確的判斷,並向民眾說明清楚,盡可能降低疑慮。
時中部長回覆我,疫苗的涵蓋率當然很重要,如何減少專業人員跟一般民眾,對於相關的不良反應有正確的認知,相關單位會不斷整理最新的國際數據資料,提供給大家做參考。我回覆部長,我們可以準備可隨時滾動修正的guideline,讓大家一看就知道要選哪一種比較適合自己,能有相關單位建議的事項準則,希望能使用資訊系統透明化這類資訊。
疫苗地圖很重要
另外,不同的疫苗有不同的保存條件,有些疫苗說就得動用冷鏈系統。指揮中心記者會曾提到各個縣市至少會有一個地方來存放,但我想難免還是會有城鄉之分。我想請教相關單位,像美國CDC有設置訊息地圖,可以彙總施打的總量和分佈。之前我也曾問過台灣CDC,想請教一下進度如何?
時中部長回覆我,在既有的現行規劃好的資訊系統,已有涵蓋這類規劃,也會再設置疫苗地圖,讓民眾要施打時,選擇地區就能知道該地區可選擇的的疫苗種類,會充分揭露疫苗的資訊和分布狀況。
冷鏈系統的資安問題是否該納入演習範圍
提到冷鏈系統,去年12月時,一IBM曾提出報告指出,這類冷鏈系統,可能會遭受國家級駭客的攻擊,裡面也包括台灣,可能針對性地用國家級的力量,試圖取得台灣的名單或者資料。那時我曾第一時間請教國安局和行政院資安處,根據 IBM 發布的報告,如果台灣的能源公司和科技公司皆被鎖定,就牽涉到我們關鍵基礎設施資安防護、演練、通報及應變的狀況,但是行政院資通安全處給我辦公室的回覆是,暫時沒有納入演習範圍的規劃。
時中部長表示,冷鏈系統因最終還是會到醫療機構施打,會運用醫院裡的系統跟健保系統,這些都是封閉的系統,但當然不可能完全沒有被攻擊的可能,那資訊處和資安處在國發會指導下,也會持續注意。
既然仍有風險,我想具體要求兩週內行政院資安處,針對台灣冷鏈系統可能遭受攻擊的風險狀況,能夠出具報告,若嚴重性、影響性真的不小,是否可納入關鍵基礎設施的資安演練,希望相關單位能評估看看。
買股票要看報告選疫苗當然更要看報告
此外,再說到疫苗的選擇,總有國際的數據標準或基準來做研究報告,所以中國的滅活疫苗
是否有可能誘發不良的免疫反應?也請教部長,台灣有拿到中國疫苗相關的研究報告嗎?部長回覆我當然是沒有。
所以台灣不選用中國的疫苗,實在是為了保護國人的健康,不是因為政治、貿易還是外交的關係,是因為不知道注射完會發生什麼事,為了顧健康才沒選用中國疫苗,曾有民調顯示,台灣只有1.3%的民眾願意選擇中國疫苗,現在卻有好多人出來討論甚至口水戰,希望我們的時間能用在更重要的工作上!
2021-02-26,立法院第三會期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衛福部 陳時中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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