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醫院暴力事件處理流程 在 李倩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近期收到陳情有關 #虐貓事件,倩萍嚴厲譴責暴力行為!🙅♀️
否則將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故意虐待動物致重傷,最高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最高200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受虐貓咪在醫院24小時監控中,在高壓氧病房中接受妥善治療,動保處也請醫院全力搶救,醫療費用將向黎姓飼主求償。
⚠️民眾如發現動物受虐,請撥打24小時專線02-29596353通報,共同守護毛小孩,杜絕虐待。
倩萍先前也有提案將動物虐待納入社會安全網且建立協助流程, 動保處在處理動物受虐案件調查時,併同了解施虐者同住人口,請家防中心列出了解項目並送動保處協助收集資訊。
#新北市議員李倩萍關心毛小孩
#杜絕動物受虐
醫院暴力事件處理流程 在 獨角動物-邊緣性人格少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好,我是角爸。
睽違了幾個月,我又來寫文章。順便跟大家報告一下我們這幾個月的狀況。
大約在7月的時候我們拍好了新的影片,主題是「憤怒」,但還在剪接的階段,8月中我們有了一次很大的爭吵,而且連續發生,鬧到了有「離婚」兩個字出現,而我也離開了角媽跟孩子們一天的時間,算是近年來鬧得最兇的一次。但也就是這一次的事件之後,我們對於彼此的關係又有了更進一步的變化。
(說出這件事是想讓大家知道,我和角媽並不是聖人,即便今天我們出來公開分享我們的相處方法,創了粉絲頁跟社團,也不代表我們就是模範夫妻或是生活過得風平浪靜,我們過去還是很常像走在懸崖邊緣一樣,一個不注意都還是有失足墜入深淵的風險。)
就在這次大吵完之後,我和角媽又有了新的更深一層的體悟,在相處上也起了變化。也因為這次的變化,讓我覺得我們本來拍好的影片內容,需要做一些修正跟增加新的想法,也因此又延宕了新影片的產出,對於有期待的朋友在此做個交代也同時致歉。目前我們會再找時間重拍。
而今天要寫文章分享的主要原因,又在於昨天又發生了一次事件,算是繼8月中的大吵之後,是排第二名的激烈,但我覺得具有指標性與新的意義,所以也順便在此做個分享。
和大家分享這次的事件與心路歷程,以及我的綜合感想。
【事件本身】
角媽近期去開刀動手術叫牙齦囊腫,最近都只能喝流質的東西,正在等待傷口復原以及嘴裡的縫線軟化到自然吸收。
可能因為不能好好吃東西,加上最近比較沒有太陽,心情上比較偏陰暗。這是第一前提。
第二是前天晚上角媽可能因為沒有吃止痛藥了,(原本止痛藥有附嗜睡效果),反而出現了止痛藥的禁斷症狀,忽冷忽熱睡不著,變成整晚沒睡,所以整個精神狀況很差。
第三是白天去醫院回診,路上是由角爺(我爸爸)開車,有一點驚險過程,讓她心有餘悸。
第四是回診醫生並不體貼,很無視角媽的感受,和別的病人講話很正常,對角媽就很冷淡。
第五是角媽因為醫生的態度而忘了該向醫生要診斷證明書。
第六是最後一根稻草。晚上角媽和我忙完所有事之後(哄完小孩睡),角媽很需要心靈上的休息與依靠,和我說想看一些輕鬆的影片。我說好啊,看妳想看什麼。後來挑了一部多年前的《阿達一族》,但正好我在玩手遊新三國志,本來也是輕鬆按一按就可以關掉,陪角媽一起看電影,但正好昨晚有第一次軍團打匪的活動,我需要張羅一下團員的順序與流程,所以邊和角媽說話,邊用平板打字。角媽看我在忙,就在旁邊等說等我按完再開始看,但活動時間超出我的預期,花了一個小時還沒結束,角媽情緒上來就說不想看了,因為等我等很久,即便過程我有和她說明現在狀況,以及說其實可以邊放電影,我邊點就好。但角媽要的不是這種感覺──「今天的角媽,需要我專心的陪伴。」
我因為遊戲活動正在處理,沒辦法馬上關掉,角媽情緒又已經上來了,我又面對著兩難。但熟知BPD的朋友應該都知道現在最重要該怎麼做才對,而我沒有這麼做。角媽後來情緒上說「我乾脆進去睡覺好了」就進房去,但其實根本沒辦法睡。
再過一兩分鐘,角媽開始搥床搥衣櫥,我知道角媽已經到一個極限了,就進房去處理,但是我的活動還沒結束,只好拿著平板進去。這動作在外人看來,就是我沉迷手機遊戲不肯放棄的模樣。
想當然爾這樣的處理是會失敗的。角媽生氣的音量變大,孩子有點被吵醒,角媽生氣的跑到客廳,我先安撫孩子。
角媽開始踹門踢一些小孩玩具的紙盒,角爺(我爸)角奶(我媽)都出來關心,後來角奶來要我出去處理,她來哄孩子。
我出來之後角媽還在情緒爆發上頭,又搥了幾下門(手腕受傷了),大罵了很多句子,說我一直一直都在玩遊戲,沒有在管她的心情,把她擺在哪裡,她今天真的很不順,就只需要我關心她一下我連這都做不到,等等。還說了很多類似我都無視她的努力,我根本都只顧著我自己這些句子。我回了「所以我說我們來看影片吧」,但她罵得更激動。後來我開始沉默。角媽抱著膝蓋坐在茶水間一角。
在我不回話之後,角媽講了幾句後也不說話了,但她全身很用力,抓自己抓得很緊。(角爺在旁邊standby,以防我們又失控)。
大約過了五分鐘左右(沉默的時間感覺都很久,所以五分鐘是很模糊的數據),我理好了我的心情,我便過去跟角媽輕輕柔柔的說,「好喇(介於了跟囉之間的音),不會有人怪妳的,來吧」,「沒事~沒事~沒關係的,是我不好,讓妳受苦了。」邊說邊將角媽拉起身。本來角媽還很用力,但慢慢的被我扶了起來,我帶著她走向沙發我們平常坐的位置。坐下之後我抱著她,她便從憤怒變成哭了起來。
坐下來我的第一句話就是說,「有沒有把自己弄傷了?」角媽抬起腳說流血了,我就趕緊拿東西來幫她包紮與擦藥,然後抱抱她。
然後她開始哭著說自己的委屈,我便抱著她說一些道歉的話與態度。事件就這樣處理結束。
【事件的幾個關鍵】
這次的事件,介於一般人與BPD的情況之間(抱歉我還是得做一下這樣的"標記"動作,不是要貼標籤,只是做為形容的方法,比較好讓人理解。
一般人也許生氣情緒上也不會去搥衣櫥門或是去做把自己腳踹受傷,把自己手搥到黑青這樣的事。而假如是過去的角媽,行為是更激烈的,因為角媽也是曾經有踹破過玻璃門的紀錄。所以我會說這次事件是介於一般人與BPD之間的的情況。而事實上,角媽本來就是一直都很努力的在讓自己變得更好,今天的事件也是一個證明,她變得比過去更加溫和,也更快的讓自己放下這些情緒,只要她察覺到我沒有隨著她的憤怒起舞(這一點相當關鍵),她其實也可以「很快」的冷靜下來。而角媽的這個「很快」,可能已經鍛鍊到比一般正常人生氣要更快的放下這個情緒了,只是她自己不知道自己已經這麼棒了。
過去幾個月角媽已經把自己各方面的情緒跟覺察都調整得很好了,所以基本上我們已經很久沒有「吵架」這件事,以過去來說,「吵架」就是彼此對罵, 然後有行為失控,這叫吵架,但從8月中的大吵到現在,已經4個月了,這四個月我們一直都維持在不到吵架程度的狀態。對此我時常和角媽提到我對她的讚賞,而我常掛在嘴邊的話是「我覺得妳已經做得很棒很好了」。
其實也是因為角媽已經做得很好了,所以在昨晚的事件中,我沒有做像過去的驚弓之鳥一樣,角媽一有情緒,我馬上拋下所有事情以角媽為先,我會再放一陣子,看角媽本身能不能度過這種情緒上的試煉。當然這很冒險,因為昨晚角媽也罵出了「難道我越正常就越不受重視嗎?」「是不是我越正常,我就越不重要了?」這樣的話。
這也是很關鍵的想法,可能許多BPD心理底層就有這樣的想法在「避免自己變得更好」。因為她們擔心一旦變得正常了,一旦變得跟平常人一樣了,我是不是就不會再被這樣關注,這樣被時時的呵護了?
因此這其中的過程的拿捏,很不容易也很不一般。我主要要做到的,就是需要讓角媽知道,不論她變得如何,我的態度都是一致的,也就是她的所有努力,我都讚賞與認同,而一旦事件發生,情緒來了,將這些潛藏的心理恐懼罵出來時,我也不對此做情緒的回應,我還是「需要以溫柔的態度來做為這件事件的結尾」,來向角媽的恐懼證明,「不會的,不論妳變好或是變壞,我都永遠會關心妳,會花時間照顧妳」。
「因為這是不可逆的狀態」「這是我們花費許多努力培養出來的感情」「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不可磨滅的」。
我需要證明這些事。
所以在這裡也再提到一個關鍵性的轉折點。就是當角媽踹東西,對我頻頻破口大罵時,我的態度是如何。這永遠都是「陪伴者最大的疑惑與問題」,也是陪伴者最關鍵的時間點。
「陪伴者的回應,等於未來兩個人的互動基礎」。
當陪伴者不斷被罵的時候,第一時間一定都想反擊,回罵。這是所有人(不只是陪伴者或是BPD,是所有人)的直覺反應,因為被攻擊了,身體就會自然反應,想法就會自然反應,就像是作用力與反作用力,被施加了多少力,自然就會彈回多少力。情緒也是這樣。
當我們被攻擊的情緒針對了,觸及了,我們都會很想去反擊,以證明自己是無辜的,或是自己是有能力反擊的,自己不是弱者,自己不是錯的,也或者說這種「反擊」是一種求生本能。「若是我乖乖被罵的話,是不是表示我承認自己是錯的,承認自己是壞的一方」,「難道我要什麼都不說,就由她這樣罵嗎?」
第一時間的反擊,都是基於這些「人性自然反應」,而陪伴者最大的難關與修練,就是要透過不斷的練習,把這個自然反應訓練到最小化。也就是訓練到只有一瞬間在心裡有聲音,而既不說出口,也不會表達或表現出來,最終需不需要修練到沒有反擊的念頭?這很極致,但這很看個人,不勉強,能做到反應時間很短且沒有說出口就已經很棒了。
因為我們要體認的是,所有的爭吵,基本上都是不必要的,是「無效的溝通」,是「吵贏的人反而都輸了關係」,所以根本沒有需要吵架的理由與需要。任何相處,都可以透過溝通與適時對談來培養與化解誤會。當然這不是說零爭吵的關係是最完美的,不是,只是說盡可能的避免這件事,對於兩人關係來說是最好的。所以我不怎麼會再和角媽「爭吵」或是「爭辯」。平時就是互相禮讓跟包容,妳對我好,我對妳好,沒有誰先誰後誰好誰壞的問題。
當心裡將第一時間的反擊靜下來之後,第二階段就是思考對方「真正」在表達什麼?那些憤怒的話語背後藏的內容是甚麼?
所以我冷靜完對角媽說的第一句話是「不會有人怪妳」,而不是很普遍的很一般的以為應該要說「不要生氣了」。
當BPD發作完(這也是一種形容方式),其實心裡繞的念頭都是「我怎麼這麼糟,我又搞砸了,我怎麼是這麼可惡的一個人,我果然就是這麼壞」的無法接受自己,與無法認同自己,覺得自己是這世界上最糟的人,把這個家弄成這樣,還把小孩吵醒,還驚動了公公婆婆,我又失控了,我又是這麼的糟。這種想法在她們心頭縈繞,等同於她們的憤怒程度,她們越生氣,就越是不能接受自己在這世上的表現,因為她們也知道生氣很糟,暴力行為很糟,但她們就是「當時控制不了自己」的做這些。
所以我的第一句話就是要表達,「沒事的,不會有人怪妳」,也是要讓她知道,「我理解她」,也要證明的告訴她「妳沒有妳想像的這麼糟」。這個理解,就能讓她充滿尖刺的防禦,軟化下來,於是角媽願意讓我扶起來。
因為她知道「我沒有生氣」「我也沒有怪她」,我願意溫柔的對待她,照顧她。我用行為與言語讓她懂得這件事,而這也是「將她帶領到更好的自己的一個引導」,間接在告訴她「真的沒事」「她已經很好了」。
而這一切的一切,一定要跳脫出「事件本身」,沒有跟著她的憤怒情緒打轉,所以才能很快又很順的,解決這次事件─→這只是一種連帶的結果,並不是「我先想要很快又很順的解決問題,因此我才對她溫柔我才消解掉我的第一反擊」,這是一個倒因為果的邏輯。凡事一定是先以真誠的態度去面對,去包容,去理解對方。最後得到美好的結果,都只是「順帶產生的」。
所以如果角媽越來越好,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好,也只是因為我們先做了對的事,擁有了對的想法,所以才「順帶」有了這樣的結果。
這就是我今天想要表達的重點。
文長,辛苦大家了。但也需要這麼長,才足以讓大家體會面對BPD之中的所有細膩的想法與原則。
以下的貼圖便是角媽這次事件的三個階段,都收錄在我當初畫的同理心貼圖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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