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法的法條內容及司法實務近年増加很多,以下整理行政秩序罰重要條文與命題方向,提供大家考前複習:
1、行政罰的種類(行政罰法第1、2條),裁罰性行政處分V.S一般不利處分的區別(近年常考)。
2、行政罰的對象:
(1)行政罰法第3條行政罰的對象,尤其要注意行為責任(行為人)與狀態責任(所有權人)之處罰。
(2)第7條2項對法人、非法人、機關組織的行政罰
(3)第14條共犯
(4)第15及16條之應併同處罰
(5)第17條行政機關成為行政罰之對象)
3、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優原則的適用
(1)高等行政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鐵路法103年修法,將加價販售車票圖利行為,由刑事罰改變為行政罰,究應如何處罰?(109年地方政府特考已經出題!還會再考!)
(2)法務部函釋(108年):裁量基準的行程規則修改是否有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優原則之適用?
4、行政罰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裁罰(行政罰法第15、18條)。
5、行政罰之追繳(行政罰法第20條)、行政罰之擴張(行政罰法第21、22、23條)。注意行政罰的擴張!
6、單一行為、數行為之處罰:以下是重要考點!
(1)行政罰之競合(行政罰法第24、25條、釋字503、604、754號)
(2)刑罰與行政罰之競合(行政罰法第26條、釋字第751號)
(3)行政罰法上「一行為」之認定:注意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接續犯)
7、行政罰裁處時效(行政罰法第27、28條)、管轄競合之處理(行政罰法第31條)。
8、行政罰之裁處程序(行政罰法第33、34、35、36、41、42、43、44條)。
(1)行政罰法第36條「扣留」的法律性質:程度行為
(2)相對人不服扣留之救濟:行政罰法第41條
9、按日(次、件)連續處罰之法律性質?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有關「限期改善」之罰鍰及送達(109年高考三級考題)。
以上議題各位可以依序複習,自然可以掌握行政罰法的重點!
「釋字604重點」的推薦目錄: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很多同學都認為行政罰法的法條內容不熟 的評價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連續舉發比例原則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PTT、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連續舉發比例原則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PTT、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連續舉發比例原則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PTT、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小心交通違規檢舉達人在你身邊(第12頁) - 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釋字604重點 在 2021年大法官釋字第808號【刑罰併處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案】 的評價
釋字604重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很多同學行政罰法的法條內容不熟,但是又很多題目在這個部分命題,以下整理,行政秩序罰重要觀條文與命題方向,提供大家考前複習:
1、行政罰的種類(行政罰法第1、2條),裁罰性行政處分V.S一般不利處分的區別(近年常考)。
2、行政罰的對象(行政罰法第3、7條2項、14條共犯、15及16條之應併同處罰、17條行政機關成為行政罰之對象),尤其要注意行為責任(行為人)與狀態責任(所有權人)之處罰。
3、行政罰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裁罰(行政罰法第15、18條)。
4、行政罰之追繳(行政罰法第20條)、行政罰之擴張(行政罰法第21、22、23條)。
5、行政罰之競合(行政罰法第24、25條、釋字503、604、754號)、刑罰與行政罰之競合(行政罰法第26條、釋字第751號)。
6、行政罰裁處時效(行政罰法第27、28條)、管轄競合之處理(行政罰法第31條)。
7、行政罰之裁處程序(行政罰法第33、34、35、36、41、42、43、44條)。
8、按日(次、件)連續處罰之法律性質?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有關限期改善之罰鍰及送達(109年高考三級考題)。
以上議題各位可以依序複習,自然可以掌握行政罰法的重點!
釋字604重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解釋字號 釋字第 754 號 【填具進口報單逃漏稅捐併合處罰案】
解釋爭點
填具一張進口報單逃漏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係一行為或數行為?併合處罰是否違反法治國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解釋文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5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有關:「……進口人填具進口報單時,需分別填載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相關事項,向海關遞交,始完成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之申報,故實質上為3個申報行為,而非一行為。如未據實申報,致逃漏進口稅、貨物稅及營業稅,合於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1項第4款、貨物稅條例第32條第10款暨營業稅法第51條第7款規定者,應併合處罰,不生一行為不二罰之問題」之決議,與法治國一行為不二罰之原則並無牴觸。
—————————————相關考試重點
1、行政罰法第25條實質競合
2、釋字503號、604號
3、最高行政法院100年聯席會議決議
這個釋字各位可以注意⚠️
釋字604重點 在 小心交通違規檢舉達人在你身邊(第12頁)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大法官釋字604號雖認定處罰條例第85條之1第2項規定每逾2小時為連續舉發之標準,尚未逾越必要之程度,但同時強調,有關 ... 你沒有看到我前面說的重點,我就再貼一次. ... <看更多>
釋字604重點 在 2021年大法官釋字第808號【刑罰併處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案】 的推薦與評價
《大法官 釋字 第808號講義》 【下載資料】 https://lihi1.com/Qiuyt-大話行政法18堂(線上基礎課程)想無痛入門&了解行政法架構的同學都適用! ... <看更多>
釋字604重點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很多同學都認為行政罰法的法條內容不熟 的推薦與評價
5、行政罰之競合(行政罰法第24、25條、釋字503、604、754號)、刑罰與行政罰之競合(行政罰法第26條、 ... 以上議題各位可以依序複習,自然可以掌握行政罰法的重點!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