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29青年節
大家好,我是全國各界慶祝青年節籌委會的總召昱佑,很遺憾今年度的系列慶祝活動因為疫情而多受異動或取消,但我們不要忘記青年節的歷史意義。簡言之,就是為青年為正義與真理而鬥爭具體行動,改變了國家的前途與命運。雖然形式性的紀念已經延後,但當代青年也在躬親實踐,用不同的形式來推動社會變革。我希望用青年節的今天,和大家訴說一位好朋友的故事 ——
陳旻傑,19歲,一位來自洄瀾的普通大學生,從他國中我們相識五年以來,他從來就是因為看不慣社會上的不合理,或大聲疾呼、或大聲抨擊的烏鴉,我還笑過他大學應該要讀與人結怨系。
一年多前,他告訴我遭遇了學校的不合理待遇,因為拒絕參加升旗,而被紀錄三次警告。但依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八條規定,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不得列入出缺席紀錄;但得視其情節,採取適當之正向輔導管教措施。而記警告以示懲戒,其實並非「正向輔導管教措施」[1]。
在此期間,我與旻傑時常互相討論對策,他也向監察院提過陳情。途中有幸受惠於釋字784,可以不限於對身份影響的處分,對學校提出行政訴訟。經過努力,他成為開天闢地第一起,幸而於幾天前始獲勝訴。
當然我為他感到高興,因為不義、違反規定的懲處已經不復存在,但隨之而來的是更多保守的輿論抨擊。「好好參加朝會很難?」「就是有這種學生。」這些言論並非毫無根據,但批評應該有輕重之別,究竟不聽訓嚴重?還是權利被政府侵害嚴重?其實不言自明。
我相信這種聲音,不論何時何地都會牢固地存在,但身為青年,就應該懷抱為不義而鬥爭的勇氣。當年的黃花崗烈士也被視為叛徒逆賊,饒國樑烈士在就義前慷慨陳詞:「吾輩不死,國民不生。」就連孫文、陳少白等人都被稱為四大寇並懸賞捉拿,區區無端批評,並不足道。
總而言之,我想表達的是,其實未必需要奉獻生命於社會,畢竟我們很難想像上世紀的意識形態鬥爭是何等激烈,但我們仍然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為革新而努力。作為青年,其實還可以再反骨一點,不必畏懼輿論無情。因為「自由的花、平等的樹,還專待我們熱血來培養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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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校本於權責訂定各該學校之「學生獎懲規定」,係依據「高級中 等教育法」第 51 條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 21 條第 3 項所訂定;而所謂之正向輔導管教措施,各該校係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及「教師法」第 17 條、第 32 條所本權責訂此外「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附表二)」,亦有明文闡述何謂正向輔導管教措施,故被告使用「學生獎懲規定」記過懲處的手段,非正向輔導管教措施。
[2]賴和,〈代諸同志贈林呈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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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為旻傑與我,攝於松園別館旁,de 洄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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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連結:https://bit.ly/3axwe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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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寒冬將至?解析釋字第784號解釋】
時間:12月17日(二)19:00 - 21:00
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總會6樓會議室(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189號6樓;捷運古亭站5號出口)
主持|周漢威(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主講|涂予尹(淡江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黃惠貞(板橋高中歷史教師)、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臺北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本次座談可以核發「教師研習時數 2 小時」,若有需要,請現場詢問工作人員
講座說明:
今年10月25日,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字第784號解釋」,正式賦予中小學生提告學校的權利。有人盛讚,這號解釋打破了令人詬病的「學生特別權力關係」,讓學生權益受損時,不再救濟無門。但也有部分教師和學校十分焦慮,認為「校園的寒冬要來了」,學生將會濫訴,讓學校綁手綁腳,沒辦法「好好管教」學生。
怎麼回事?一個大法官解釋,竟會讓學校害怕無法管教學生?究竟是這解釋有問題,還是學校慣用的管教方式有問題?
而784解釋案又具備了什麼「利刃」,竟能破除特別權力關係?又,真的能破除嗎?我們能從中窺見教育的進步嗎?
不是每位學生都需要提出告訴,但對於近用救濟的方法、救濟的權益,不能不知。也不是每所學校的管教都會被告上法院,但對於被提起告訴的可能原因,不能不辯明!
敬邀學生、家長、教師、學校行政人員、現在與未來的律師們、還有關心的民眾,一起來這場座談。讓我們從釋字第784號解釋中,看見教育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