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停電減收1日電費,在國際間是高標?
行政院院長林全今天就815大停電事件,至立法院專案報告並備質詢。過程中,我關注臺灣未來十年的能源政策、天然氣接收站的環評議題、台電違規使用核電廠備用電源發電,及後續台電就國人停電損失的賠償責任。
可惜對於企業、民眾高達上億元的營業損失,與台電杯水車薪的減收1日電費,林全院長卻無法感同身受,面對民眾的無辜與無奈,仍然以似是而非的國際經驗來推諉卸責。
其實,在815大停電事件發生後,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即有表示「停電確實影響消費者權益,台電應該負責,並提出相關合理補償」,消基會更提到用戶可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向台電求償3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金。放眼國際,美國法院也認同電力公司應盡力提供連續服務,且至少應負擔重大過失責任。
在林全院長認為減收電費高於國際標準的同時,氣候已經日趨極端、供電也愈漸吃緊,蔡政府除了吹噓自己的能源政策好棒棒外,我不免懷疑當「愛」耗盡後,能有什麼具體作為能讓民眾信賴供電的穩定?難道對於政策不當、人謀不臧所造成的損失,民眾都只能往肚裡吞嗎?
#如果這就是愛
#還有數不盡黑夜等待
https://kairos.news/82636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2的網紅蔡旺詮,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蔡旺詮也特別針對車禍鑑定會的制度改革提出質詢,認為這也是司法改革中重要的一環。同時現場舉出了二個有爭議的實例,均是車鑑會的輕率的「無肇因」字語,而使民眾求助無門!認為無肇因不代表無過失責任,車鑑會作案例表決討論時應更審慎才是。 蔡旺詮表示,實務上,司法因為案件量多,也認為不是重大案...
重大過失責任 在 賴芳玉(生活與法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般人都疏忽這規定,謹供各位朋友參考喔:
<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五條規定:
"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一、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二、不得記載「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
三、不得記載免除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或另行加收其他費用。
四、不得記載限制使用地點、範圍、截角無效等不合理之使用限制。
五、不得記載發行人得片面解約之條款。
六、不得記載預先免除發行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責任。"
七、不得記載違反其他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為顯失公平或欺罔之事項。
八、不得記載廣告僅供參考。
九、不得記載無實際提供商品(服務)者為禮券發行人。
重大過失責任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希婻瑪飛洑表示,她一開始便向江宜樺明確表達,達悟人到行政院不是要聽院長說道歉,而是要給台灣政府自新機會,30年真的很漫長,遺憾江宜樺無法給蘭嶼立即遷出核廢料的承諾,「但我希望在恢復委員會機制後,我們能有對話機制平台談核廢遷出議題,或許對蘭嶼人來說,更有保障。」
郭慶霖轉述,江宜樺承諾針對乾式貯存廠申請與建廠過程中充滿瑕疵與欺騙的部分,會追溯歷史過程中可能的人謀不臧,以政院層級展開調查,追究重大過失責任。至於,立法核廢料遷出北海岸,郭慶霖說,很遺憾江宜樺未能明確承諾。
重大過失責任 在 蔡旺詮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蔡旺詮也特別針對車禍鑑定會的制度改革提出質詢,認為這也是司法改革中重要的一環。同時現場舉出了二個有爭議的實例,均是車鑑會的輕率的「無肇因」字語,而使民眾求助無門!認為無肇因不代表無過失責任,車鑑會作案例表決討論時應更審慎才是。
蔡旺詮表示,實務上,司法因為案件量多,也認為不是重大案件,因此在車禍判定上,往往近百分百信任車鑑會結果,以節省時間,如此的一味的以車鑑會結論為結論,有時候竟成了司法被動性怠惰一樣,常常引發民怨!在判定主因次因後,車鑑會的無肇因往往令社會及法界無法理解,要件太寬鬆,徒增更多爭議!再加上車鑑會的「無肇因」判定常成了無過失責任的判決,形成了新的體制亂象,保險公司的卸責丶民怨不公丶公所無法調解、司法及社會成本的消耗等等,一切根源均來自「無肇因」的字眼。
蔡旺詮指出,過去會做出多少%的過失比例,後來司法院函知交通部,這部份應由司法審定才是,從此,交通局下的車鑑會開始做出了主因次因及無肇因,而法院也沒有再去審視各自的過失%比,反讓民眾權益受損!
再加上車鑑會的判定結果竟然是由現場委員多數表決,如此公平丶專業嗎?蔡旺詮認為即使是各界組成的陪審團式也須全員共識決。
而交通局又是如何遴選的?
黃偉哲市長表示,將對遴選的背景專業進行更嚴緊的審查!而蔡旺詮進一步要求,交通局應公開透明,公佈遴選委員的方式及成員名單及專業背景以召公信!
重大過失責任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12日(100蚊獅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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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15歲少女陳彥霖死因研訊,陪審團在排除「非法被殺」及「自殺」這兩個選項下,一致裁定死因「存疑」。去年9月陳彥霖浮屍海面,正值反修例風暴,八三一太子站「打死人」等流言傳個不停,陳彥霖之死惹來很多猜測。由於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足以確定死因,陪審團只能得出存疑裁決,不過研訊過程還原的一些事實,還是有助澄清部分荒謬謠言,諸如有人假冒陳彥霖母親等。死因研訊顯示,陳彥霖自殺或溺斃存在疑點,然而這不等於相關疑點可以作為他殺的證據,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陳彥霖去年9月19日失蹤,3天後有人在海面發現其浮屍。當時不少人仍在談論八三一太子站「打死人」的流言,又有人聲稱新屋嶺拘留所發生「輪姦案」,海上出現裸屍,即時惹來一些人的想像,有網民言之鑿鑿,懷疑是「先姦後殺」,甚至將矛頭指向警方。
蘋果頭條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明,美國已撤銷逾千名中國留學生和研究人員的簽證,原因是相信他們與解放軍有聯繫。四川成都一名95後、已獲美國大學取錄修讀計算機科學(Computer Sciences)碩士課程的Winnie(化名),準備今年負笈海外留學,但碰到武漢肺炎疫情、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關閉,以至美國收緊F1學生簽證。困難重重下,她向《蘋果》慨嘆自己成為中美外交風波的犧牲品:「尤其是作為2020年第一批不能拿到Visa(簽證)的想到美國留學的學生。聯想一下民主黨黨政甚至中美蜜月期的中國人,出國留學、綠卡排期、留在國外的過程都比今天順利。給我一種『晚生三五年,人生大不同』的感覺。不過,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只能另尋人生方向。」
東方正論
保就業計劃成為大小企業予取予求的提款機,第二期申請即將截止,絕大部分在第一期獲批補貼的企業都繼續申請,唯獨獲批補貼金額全港最多的國泰航空,居然率先跳出來表明不會申請第二期補貼。原因當然不是嫌錢腥,更不是良心發現,而是急欲擺脫保就業計劃不能裁員的緊箍咒,密謀大規模裁員。意味既獲港府補貼又獲港府注資的國泰,兩邊通吃後拒絕履行社會責任,打完齋不要員工,毫無道義可言。眾所周知,國泰因為管理不善而令國際排名拾級而下,乘客投訴不絕如縷,高層數年前炒燶期油,更令國泰出現嚴重虧損;去年又因為反修例黑暴縱容員工反中亂港,旗下機師及空服員紛紛淪為暴徒,遭國家民航局發出重大航空安全警示;今年則因為新冠肺炎疫情來襲,徹底打殘航空業,國泰載客量暴跌九成九,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星島社論
十五歲少女陳彥霖死因研訊昨落幕,裁判官高偉雄排除自殺及非法被殺的可能性後,要求陪審團只能選擇彥霖「因意外致死」,抑或是「死因存疑」的裁決。陪審團退庭商議約四小時後,裁定彥霖於去年九月十九日至二十日期間受傷並死亡,惟死前情況、地點及時間不詳,更因屍體腐化而不能確定其死因,終一致裁定彥霖死因存疑,分別建議醫管局及衛生署法醫科檢討現行機制,以免重蹈覆轍。高官作結時慨歎,希望裁決「至少還你(陳母)少少公道」,讓公眾知悉真相解除疑慮,陳母聞言後數度拭淚。高官甫開庭即感歎,彥霖死亡時年僅十五歲,加上被發現時全身赤裸,令人相當難過。高官重申,死因庭只負責找出死亡原因、事實真相,繼而作出結論,惟無權過問民事或刑事過失,相關責任只能交由其他法庭處理。
經濟社評
國泰航空 (00293) 公布不會申請第二輪保就業計劃,變相預告裁員。疫情重創航空業,情況比能想像的更差,國泰節流固然是商業考慮,但在年中獲政府大幅注資後現在卻考慮裁員,就要面對未履行社會責任的質疑了。疫下航空業復甦路漫長,尤其歐美持續爆疫,港府更應盡快控制疫情,加快與周邊地區恢復通關旅遊,既助航空業度寒冬,亦助經濟復甦。國泰昨證實與港龍航空不申請第二輪保就業計劃,但附屬公司香港快運、香港地勤服務及國泰航空飲食服務等則會繼續申請,並強調這是為第四季向董事局提交營運規模建議時保持靈活性。由於保就業計劃涉及不裁員協定,國泰這項決定意味最快下月啟動裁員行動。
重大過失責任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杜絕濫用權勢、關說司法的行為。行政院施政方針連續兩年宣示推動妨害司法公正罪、法務部更不時透過媒體放話,表示積極推動法案。
然而,本屆立法院會期將屆,行政部門至今根本未提出相關草案。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自己更涉入關說司法的醜聞。
2. 同樣的,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增訂棄保潛逃罪。然而,2019年8月法務部「第四次司改國是會議半年進度報告」竟然表示,「具保潛逃被告之刑事責任,業增訂刑法第127條之1條文」。事實上,法務部不僅搞烏龍弄錯條次,也根本沒有增訂相關條文,實際上連法案都還沒送來。
3.現行《國家賠償法》第13條構成要件過於嚴苛,導致人民在法官、檢察官違法濫權時,請求國家賠償難如登天。法務部長蔡清祥雖坦承至今根本無人成功求償過,卻悍然拒絕改革。
2008年民進黨中常會上,前法務部長邱太三主張「刪除國家賠償法第13條排除《國家賠償法》第13條排除司法人員之規定,讓人民因司法人員的重大過失遭受損害時,可聲請國家賠償」。
面對前任部長當初的理想與主張,請問法務部為何轉彎改變立場?
附註:
2019-3-15 蘇貞昌內閣總質詢:司法改革的成效 蘇院長滿意嗎?
https://reurl.cc/oDVZOg
2018-3-30 司法及法制組總質詢:邱太三的表現 賴院長滿意嗎?
https://reurl.cc/724jOQ
2016-12-20 時代力量黨團記者會:建立遲延審判的國家賠償責任
https://reurl.cc/1QX0d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