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看到 李佳燕醫師 的文章,說真的,非常怵目驚心。
身為國語文專長教師,我最重視,最常對孩子要求的,從來就不是「寫出漂亮的字」。我會要求把字寫端正,而那是對應有些孩子會因為趕時間,潦草帶過的那種作業(趕時間是因為要吃東西、打遊戲、看電視,或被催促去洗澡...等);並且,我不會要求全部重寫(有些潦草到完全看不懂的,還是會請他/她擦掉再寫一個),只會用紅筆提醒孩子下次要把字寫端正。
事實上我認為,字要寫好看寫難看,全是個人的選擇。更進一步說,面對中年級的孩子,我不會去講這件事,但之前帶高年級,我就曾經跟孩子討論到「某個程度上,字跡乃是一個人的外在形象(之一),你/妳要給別人怎樣的印象,你/妳要自己決定。」這樣的述說,對大一點的孩子是有影響力的,至於比較小的孩子,我完全不會也不想用嚴格的方式去控管筆跡。
我比較在意的是錯別字,和文句邏輯。
不得不否認,「要求孩子不要寫出錯別字」,可能更加困難於筆跡的要求。因為這一代孩子除了作業以外,極少有寫字的需求和必要,使得像是一篇作文交來,沒有個10處以上的錯別字,根本就是拿紅筆的人當天幸運大降臨。更別說句子的邏輯性了。有時候,我會看著一個作文或造句句子發呆好幾秒鐘,想著:這到底要怎麼改?整句劃掉?我幫忙寫出另外一句?但這就不是孩子的東西了啊?......總之,批改文章時的錯別字+邏輯雙重考驗,可以說是數一數二的魔鬼時刻啊!
由此來看,筆跡那些,真的有重要到某些老師老愛以此跟孩子(及其家長)相愛相殺嗎?寫出印刷體,真的是國語文教學的重點嗎?
剛好日前有個家長傳訊給我,問說他兒子的國語習作這樣寫(請見附圖)可不可以?我當下的判讀是,孩子把未完的幾個字寫在右邊,爸爸覺得不對,所以想要以「老師說」的權威性來糾正孩子。就標準來說,右翻左寫的本子是該由右往左沒錯,但我們要釐清的是,到底這份作業(這一題)的重點是什麼。我認為,寫出正確的意思才是最重要的。此時,價值的判準抓正確,那麼其它的讓它退到後面一點,不會有大礙的。當然,家長的理解也很重要,不固守自己的想法,就能跟老師一起達到某種平衡。
說出以上想法不曉得會不會踩到某些人的紅線,但我就是這麼認為的。
身為國小老師,每個人的尺都不一樣,甚至於可以說每個人「都在''為孩子好''」,但我們真的需要多想想,那個「好」,裡面有沒有一點點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成份?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310的網紅伊格言Egoyan Zhe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世界的盡頭,最終的隱喻〉全文連結: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200918-culture-tenet-yee-geyan-review/ 全文首發於香港「端傳媒」,超過8000字,本系列影片至少會有4集 ☞IG:https://www.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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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林秀雄(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裁判時報第110期
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事實為基礎,討論繼承人得否撤銷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行為此一實務爭議。林秀雄教授在文中詳盡分析法院歷審見解,指出各審法院皆陷於爭執贈與撤銷權是否為一身專屬權而不得繼承,而造成相異的判決結果,卻未釐清贈與行為之撤銷與遺囑之撤回不同,被繼承人生前遺贈尚未發生效力,僅有撤回之權利,自無撤銷贈與權可為繼承。全文條理清晰、見解有據,值得讀者留意。
✏關鍵詞:遺贈、贈與、撤銷、撤回、一身專屬權
✏摘要:
本件被繼承人X有子女Z、A、B、C、D、E等六人,Z有子女甲、乙、丙、丁四人。被上訴人甲、乙主張:被繼承人X於民國(下同)104年9月17日死亡,兩造均為X之繼承人,X之長子Z於103年9月10日先於被繼承人X死亡,Z之子女被上訴人甲、乙及上訴人丙、丁依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又被繼承人X之配偶Y亦於94年7月30日先於被繼承人Z死亡,故被繼承人X之遺產,依民法第1138、1140、1141條之規定,應由兩造繼承,並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公同共有。被繼承人X於94年2月19日委請律師完成代筆遺囑將所有之五筆土地(下稱「系爭土地」)贈與應有部分二分之一予被上訴人甲、乙,並由二人平均分配,其餘部分歸全體繼承人平分之;動產部分則全部由全體繼承人平均分配。而被上訴人雖因父親Z先於被繼承人X過世,變為兼具代位繼承人之身分,然遺囑中並未特別限制受遺贈人若兼為繼承人,受遺贈之比例應予調整,故按遺囑明示之比例予以分配,應屬妥適。
✏試讀
🟧遺贈行為之性質與效力
依民法規定,繼承人須先清償債務後,始得對受遺贈人交付遺贈(民法第1160條、第1162條之1);於無人承認繼承之場合,亦規定債務之清償應先於遺贈物之交付(民法第1179條)。由此可知,受遺贈權比一般之債權更為劣後,因此多數學者認為,遺贈僅具債權之效力。又,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共同共有,民法第1151條定有明文。而遺產分割,係以整個遺產為一體為分割,其目的在廢止整個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回復單獨所有的狀態。因此,裁判分割會產生物權變動的結果,為形成判決。由此可知,受遺贈人僅能請求交付遺贈物,或由繼承人先辦理繼承登記後,再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辦理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再者,遺贈物交付請求權既為債權請求權,其消滅時效為15年,遺產分割請求權為形成權,並無消滅期間之規定,二者性質迥不相同。本件被上訴人請求上訴人履行遺贈同時請求分割遺產,本件二審判決竟直接以分割遺產方式諭知分割方法,實有不當。又,被繼承人是否得對於繼承人為遺贈,民法雖無明文規定,學者認為應解釋為不妨對繼承人為之,如無害於其他繼承人之特留分,則該繼承人於應繼分之外,並應為受遺贈人而有其權利4。亦即繼承人亦得同時為受遺贈人。本件被上訴人為被繼承人之孫,被繼承人立遺囑遺贈系爭土地給被上訴人時,被上訴人之父尚生存,被上訴人尚未取得繼承人之身分,因此,被繼承人所為之遺囑,應屬遺贈行為,而非指定遺產分割方法。被上訴人因其父死亡而取得代位繼承人之地位,但其受遺贈人之身分並不因此而有所改變,亦即被上訴人同時具有受遺贈人與繼承人之雙重身分。且被繼承人生前所為之遺贈,不因被上訴人取得繼承人之身分而轉換為指定遺產分割之方法。要之,本件二審判決將遺贈和以遺囑指定遺產分割方法此二不同概念之行為,混為一談,導致被最高法院廢棄發回之結果。
🟧遺贈行為可否撤銷
本件一審判決肯定上訴人的主張,認為撤銷贈與之權利,核其性質,並非撤銷權人身分上專屬之權,自非一身專屬權,該權利不因撤銷權人死亡而消滅,而得作為繼承之權利,繼承人仍得對受贈與人行使撤銷權。本件被繼承人X之遺贈亦為無償行為,與贈與之性質相同,且於被繼承人X死亡始生效力,舉重以明輕,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因系爭不動產之權利仍未移轉,被繼承人X之繼承人依法應取得該撤銷遺贈之權利。但該判決又認為被繼承人X生前所得行使撤銷遺贈標的之權利,於其死亡後,由全體繼承人所繼承,屬於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依法必須全體繼承人共同行使撤銷權始為適法。本件被上訴人及丙、丁並未共同行使撤銷遺贈權,僅上訴人行使撤銷權,於法容有未合。
由一審判決內容可知,其認為繼承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關於撤銷贈與契約之規定撤銷遺贈。惟本件二審判決採相反見解,認為遺贈為單獨行為,贈與為契約行為,行為性質並不相同,難認有何類推適用之餘地。況且,撤銷贈與契約為一身專屬權,繼承人並不得撤銷被繼承人生前所定之贈與契約,繼承人更無從類推適用撤銷贈與契約之規定,撤銷被繼承人遺贈之意思表示。本件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高等法院更審判決亦認為民法第408條第1項所定贈與人之任意撤銷權,係專屬於贈與人本身之權利,不得為繼承之標的;被繼承人之生前贈與,如至被繼承人死亡時,仍無撤銷或拒絕履行之表示,基於被繼承人處分自己之財產,不許繼承人擅為干與之旨,繼承人應不得撤銷之。進而認為上訴人辯稱其行使民法第408條之撤銷權,拒絕依系爭遺贈履行,自無可取。
由上述三個判決內容可知,三者均圍繞在贈與撤銷權是否為一身專屬權的問題上。亦即一審判決認為贈與撤銷權非一身專屬權,繼承人得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規定行使撤銷權。二審判決及更審判決則認為贈與契約撤銷權為一身專屬權,繼承人不得繼承被繼承人之撤銷權,繼承人自無撤銷遺贈之權利。三個判決均在繼承人得否類推適用民法第408條規定撤銷遺贈之問題上打轉,顯然是受到上訴人在一審時的主張所誤導。欲論述本件繼承人得否撤銷被繼承人生前所為之遺贈,涉及到法律用語的基本概念……
🗒全文請見:論繼承人可否撤銷遺贈──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48號判決評析,林秀雄(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裁判時報第1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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釐清事實意思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手足衝突的處理技巧&學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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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階段,手足互動時間比其他人來得更長,經常會產生衝突。然而,衝突不一定是負面的,反而是培養問題處理能力和人際相處方式的好機會。常見的手足衝突有二個:「搶玩具」和「意見不合」。搶玩具的部分,因為較小的幼兒還沒有物權概念,往往以為東西都是他的,所以就會出現:一個堅持要拿對方手上的玩具,一個則不斷主張自己的所有權。而意見不合的衝突像是:玩家家酒時,兩個都想當老闆而爭吵;或者小的不想照大的意思來進行遊戲等對遊戲方式的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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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大人可能會要求「大的要讓小的」,但這可能會增強小寶用搶或吵來和大寶互動。而大人直接仲裁,也減少了孩子練習處理問題的機會。因此,在安全情況下,大人可先觀察孩子處理衝突的方式,如果孩子還不具備良好處理能力,這時大人再教導適當衝突處理方式,才有助於孩子未來的社會互動,以及減少問題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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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孩子釐清衝突原因和思考解決方法可參考以下步驟:
①了解事情的經過:
先不要批判孩子,讓孩子描述事件經過,讓孩子表達他的感受和想法。如果孩子較小孩還不會口語表達,大人也可以幫忙說出可能的想法,例如:你正在玩車子,弟弟看到後,直接要拿你手上的玩具,你不想車子被搶走,所以推開弟弟,然後弟弟哭了,接著又過來繼續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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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釐清衝突的原因:
1. 就事論事:如果這個玩具確實是屬於某一方,則要尊重他的所有權;如果物品不屬於任一方,孩子通常會以正在手上玩來認定所有權,但事實上該物品是公用的,這時候可能就需要明確的公用物品使用規則,當有爭吵時就可以照著規則走,較不會出現不公平的狀況,例如:玩具輪流玩,每次可玩5分鐘,然後要換人。另外也需要講好不遵守規則可能要會有什麼後果,像是玩具會被沒收,或不遵守者不能玩。規則可以依需求來制定,也可以跟孩子討論。
2. 互動技巧:有時幼兒衝突的起因是一句話的不禮貌,或一個動作不小心所造成。例如:因為弟弟用搶的方式,讓哥哥有被攻擊的感覺。如果說弟弟不是用搶的,而是禮貌詢問借用,也許哥哥就願意借玩具了。或者,哥哥覺得他還要玩一下再借,想要弟弟再等一下,但不知道怎麼讓弟弟等待。然而,就算大寶表達了,但小寶也許還沒有這樣的理解能力,大人可以向大寶說明這個狀況:小寶目前還在學習、小寶會這樣做的原因。讓大寶理解小寶的能力,以友善、教導的方式來互動;同時,大人帶著小寶學習用適當的方式跟大寶借用玩具。讓手足都學習到正向的互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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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鼓勵孩子思考更多解決的方法:
先和孩子討論這次的方法效果怎麼樣?例如:你把弟弟推開,問題解決了嗎?而推人可能會有什麼危險? 藉著提問引導孩子思考目前處理方式是否適當,然後再去思考還有什麼處理方式,例如:下次遇到你和弟弟都想玩同一個玩具,可以怎麼辦呢? 不論是一起玩、告訴小的要怎麼借、提供一個玩具給對方、先去玩別的玩具,或者請大人幫忙、先離開衝突現場等,討論出孩子做得到也適當的方法,接著演練幾次,確認孩子記得,然後鼓勵孩子下次試試看。
育兒的過程是蠻長且艱辛的,並需依孩子的個性與行為來調整教養方式。您有任何育兒上的問題非常歡迎在下方留言,我們會邀請您加入我們的【媽媽育兒聊天室社群】,讓媽咪們分享育兒心得與問題,與大家做良性的溝通與交流。歡迎您的加入❤️
#職能治療師蔡曼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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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 #解析 #影評 #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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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英國導演克里斯多夫‧諾蘭(Christopher Nolan)再次成就了一部迷宮般的作品《天能》(TENET,或譯「信條」),獻給了這個疫情中紛擾不斷的世界。對於一位於慣於作品中挑釁觀眾智商的導演而言,這或許也是冥冥中注定;自然也令眾多「諾蘭被害人」因之而充滿了哲思與受虐的愉悅(?)。但等等──「冥冥中注定」是什麼?就是「宿命論」的意思嗎?何謂「宿命」?是某種「無論你如何左閃右躲、刻意迴避,卻依舊必然與之正面對撞」的東西嗎?是什麼在操縱著命運?是否那凌駕於一切之上,彷彿全知全能的操控者,其實正是所謂的「神」或「上帝」呢?
關於《天能》中如此曲折繁複、高溫炙燒鹽烤腦細胞(?)的諜報戰與故事線,網上已有許多智力超凡的能人對此進行拆解;觀眾們儘可自行參考。在這方面,我們無法做得更好,是以我們志不在此。我們的目的,其實是藉由電影,進一步探討《天能》複雜情節背後的哲學隱喻。記得電影主角第一次面見女科學家,學習逆轉技能的場景嗎?主角訝異發現,這世上居然真有「逆轉子彈」的存在,大惑不解,向女科學家提出疑問:「那因果律呢?」
主角的疑問其實相當哲學,哲學到我們可大膽猜測,這不該是一個情報員首先該問的──換言之,那根本是作者諾蘭藉由主角之口在暗示著自己的哲學思索。是的,如果時間可以逆轉,那麼,最重大的影響,可能就是**因果律的崩壞**這件事了。伊格言說,於本系列影片中,我們將提出一組論證過程──它始於對「時間」此一概念的討論,終於對「神」或「上帝」本質的深思;環環相扣。而其中「第一個環」,亦即我們首先必須觸及的第一個命題,正是「時間並不存在」這件事。
時間並不存在嗎?乍聽之下這匪夷所思。然而事實上,時間這個「物理量」,很可能並不存在。沒錯,這百分百相悖於人類直覺──難道我們不是每日紮紮實實地生存於「時間」之中嗎?如果你想和朋友約看《天能》,難道你不該查一下電影場次,然後相約「晚上7點威秀大廳見」嗎?
關於「時間並不存在」此一論斷,YouTube上也有其他影片做出解說。然而伊格言在此暫且提出一個特別的方法供我們思索──或許並不嚴密,但頗適合直觀理解。方法如下:
首先,我們都承認有「重量」或「長度」這樣的物理實存──對,當你想知道你的右手小指長幾公分,你只要拿出尺來量就可以了。問題是,你知道所謂「測量」是什麼意思嗎?
這正是我們首先必須釐清的概念──何謂「測量小指長度」?事實是,你的小指有一個長度,而直尺也有一個長度。兩個長度互相對比,你於是得知你的右手小指究竟有幾公分長。換言之,想要知道小指的長度,作法是:拿另一個也有長度的東西(尺),和小指做比較。
這是「長度」此一物理量的測量方法。那麼「重量」呢?其實也一樣。如何測量一顆高麗菜的重量?理論上,你得把高麗菜放到天平上,和天平另一端的砝碼做比較。高麗菜有一個重量,而砝碼也有一個重量──於是你即刻得知,高麗菜有多重。換言之,我們的結論是:無論是測量長度、測量重量,都是拿另一個同樣具有長度或重量的東西,彼此比較而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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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格言,小說家、詩人,《聯合文學》雜誌2010年8月號封面人物。
著有《噬夢人》、《與孤寂等輕》、《你是穿入我瞳孔的光》、《拜訪糖果阿姨》、《零地點GroundZero》、《幻事錄:伊格言的現代小說經典十六講》、《甕中人》等書。
2021年5月即將於台灣(麥田出版)與中國(中信出版)同步出版最新長篇小說《零度分離》。
作品已譯為多國文字,並於日本白水社、韓國Alma、中國世紀文景等出版社出版。
曾獲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自由時報林榮三文學獎、吳濁流文學獎長篇小說獎、華文科幻星雲獎長篇小說獎、中央社台灣十大潛力人物等;並入圍英仕曼亞洲文學獎(Man Asian Literary Prize)、歐康納國際小說獎(Frank O'Connor International Short Story Award)、台灣文學獎長篇小說金典獎、台北國際書展大獎、華語文學傳媒大獎年度小說家等獎項。
獲選《聯合文學》雜誌「20位40歲以下最受期待的華文小說家」;著作亦曾獲《聯合文學》雜誌2010年度之書、2010、2011、2013博客來網路書店華文創作百大排行榜等殊榮。
曾任德國柏林文學協會(Literarisches Colloquium Berlin)駐會作家、香港浸會大學國際作家工作坊(IWW)訪問作家、中興大學駐校作家、成功大學駐校藝術家、元智大學駐校作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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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admoo專訪1:如果在YouTube,一個小說家
https://news.readmoo.com/2020/01/07/200107-interview-with-egoyan/
☞ Readmoo專訪2:那些關於孤寂的問題,以及......
https://news.readmoo.com/2019/03/21/190321-lonelieness/
☞ 香港文匯報報導:棄醫從文 伊格言闖進精神世界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9/02/OT1909020001.htm
☞ 關鍵評論網專訪:透過YouTube頻道展示文學,我的小說虛構其實是把刀子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3126?fbclid=IwAR05NUrcGYIO3CsGLtBwld1XzR2nRnADvGqidEEJzqqpytThgaI2-lABsGc
☞ 神性之人,無邊之愛:伊格言的失戀講座
https://www.commabooks.com.tw/article/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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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是什麼?我認為,好的小說是一則猜想──像數學上「哥德巴赫的猜想」那樣的猜想。猜想什麼?猜想一則符號系統(於此,是文字符號系統)中的可能真理。這真理的解釋範圍或許很小,甚至有可能終究無法被證明(哥德爾的不完備定理早就告訴我們這件事);但藝術求的從來便不是白紙黑字的嚴密證明,是我們閱讀此則猜想,從而無限逼近那則真理時的智性愉悅。如若一篇小說無法給我們這樣的智性,那麼,它就不會是最好的小說。
是之謂小說的智性。───伊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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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一天聽一點,我們每週一到週五晚上7點準時為你更新,結合心理跟生活的真實運用,陪伴你每天進步一點點,如果你每天都想要有所進步的話,那就請你一定要訂閱我們的頻道哦!
我想很多人都看過一部經典的電影——神鬼戰士(Gladiator),在這部電影裡面都有這樣的畫面,就是當決鬥結束之後,國王的拇指朝下,就意味著這一個鬥士要被殺掉,國王賜他死,但是如果拇指朝上的話呢,就是讓這個鬥士活下來。
事實上呢,透過這樣的一個畫面跟過程哦,很多人就會覺得,噢!原來那個時代拇指向上跟拇指向下跟我們現代所指涉的意義應該是很類似的,向上就是「讚」,就是肯定、就是讓你活下來、就是你很棒,而向下呢?相反的意思,
可是你知道嗎?如果把時代還原回古羅馬,大拇指向上跟向下的意義其實是跟我們現代的認知是完全相反的,如果是在古羅馬到了競技的尾聲,一但觀戰的國王竪起了大拇指,那絕對不是要給這些鬥士點個讚,而是要讓這些人「領便當」,就是要讓這些人被殺掉了。
所以如果你穿越回古羅馬那個時候,你是一名鬥士,你最期待看到的是國王把他的拇指向下倒轉,這才是讚許你,這才是一個你能夠活命的手勢啊。然而如果回到現代,也不是在每個文化背景裡面拇指頭向上比讚就真的是「讚」的意思。
其實在伊朗的傳統裡面,竪起拇指也是一種冒犯性的手勢,那跟我們在一般認同的文化裡面竪起中指差不多的意思。可是很有趣的地方是,大概是受到全球化的「文化趨同性」的影響,其實在伊朗的新一代年輕人也慢慢的把竪起大拇指的意義,跟全世界共同的認知就是「讚、你很棒」,已經產生了這樣的認同。
所以如果你現在到伊朗發現年輕一輩的人跟你比「讚」,那意思上可能就很值得玩味了。你可能就要想一下他到底是在稱讚你還是在冒犯你呢?
今天跟你分享這個內容是帶一點趣味性的,可是在這個趣味性的背後,你有沒有想到你現在的生活,其實每一個個人或每個群體都有他們共同認同的文化價值,而在這個文化價值底下會有一些共同的想法跟信念,一些共同的行為準則,只是我們多數時候哦,我們在跟別人相處,或者是在進入一個陌生的環境,你想想,在第一時間你會觀察嗎?
又或者是你知道該觀察什麼嗎?我們常常是帶著自己的習慣,也可以說明白一點叫「自己的偏見」,你可能會以為自己有在觀察,自己有提高敏感度去sense眼前的人,或者是環境怎麼回事。
但是多數時候,說得更精確一點,其實你是帶著自己的預設,去核對自己想核對的答案,以導致於哦,我們常常在面對陌生的人或者是陌生的環境的時候,我們依然說自己習慣說的話,看自己習慣看的事情,然後用自己習慣的觀念去認知理解眼前的人、事、物,這就導致了很多表錯情啊,會錯意。
然而這個部分還算是比較輕微的,嚴重的話就是對於眼前情勢的誤判,我想這些誤判如果從輕微的來說可能就是鬧一點笑話,但如果從嚴重的角度來看,他可能就是讓你無法跟別人達成共識、產生合作,或者是自己已經陷入了欺騙的陷阱而完全不自知,回想一下自己過去的經驗,我想你或多或少,都有這樣的歷程吧!
在這裡我邀請你想像一下,如果你能夠學會一套技術、一個系統,讓你在很多環境裡面,能夠打開最適當的敏感度,對於那些別人,他的行為背後可能說指涉的意思,他的表述、他所講的話,背後可能「真、偽」還是哪些可以參考?哪些需要檢核?哪些需要再次地釐清?你都有一個很清楚的認知,就會讓你在面對各種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境的時候,更加地成竹在胸呢~
帶著這份自信還有安定,你在透過適當的問句,知道在什麼時候要問什麼話,什麼時候要去檢核什麼訊息,在關鍵的時刻怎麼樣用問句的引導,讓對方產生對你的信任跟合作,讓別人覺得跟你合作是一個更好的選項,透過這個歷程能夠跟你在乎的人的達成必要的共識。
對於這樣的自己有所憧憬,也希望自己能夠透過學習長出這樣的能力的話,那麼我在這裡就要跟你推薦,我在10月13號開課的「高難度對話的望聞問切」這一門課哦!這是一門實體課程,是我這一門課程的第二十期,前面已經有非常非常多的學員,來自於各行各業各個不同的專業領域,都在這門課得到很大的學習跟前進。
我在這邊也期待你能夠把握這難得的機會,因為10月13號這一期是我在2020年「高難度對話的望聞問切」的最後一期,如果你錯過的話,就要等到明年三、四月之後了。
我即將會用4周的時間,陪伴你一起去建立起觀看、傾聽、發問跟整合性的思維,讓你在面對多變的環境,能夠建立起跟他人化解差異達成共識的關鍵能力。
然而不管你會不會踏進我的教室,我都希望你透過今天的分享,讓你在面對各種不同的人進入不同的環境的時候,能夠長出必要的敏感度,因為這樣子退一步才能夠保護你自己,進一步才能夠為自己爭取到更好的資源條件跟位置,祝福你!
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夠帶給你一些啓發與幫助,我是凱宇,如果你喜歡我製作的內容,除了YouTube之外我們也有Podcast的頻道,你只要在Podcast的應用裡面搜尋「啟點文化/一天聽一點」你就可以訂閱我們,也記得給我們5顆星的評價,我們需要你用最具體的行動來支持我們。
然而如果你對於啟點文化的商品或課程有興趣的話,如同今天提到的10月13號開課的「高難度對話望聞問切」,這是2020年的最後一期,在我錄音的這個時候,名額也在倒數了,期盼你能夠把握這難得的機會!
相關的報名資訊在我們的影片說明裡的都有連結,期待你的加入,希望我能夠在10月13號的教室裡見到你,那麼今天就跟你聊到這邊了,謝謝你的收聽,我們再會。
釐清事實意思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集主題:「戒斷曖昧:心理師透視40個愛不了、分不開的偽愛迷思
」介紹
訪問編輯:丁慧瑋
內容簡介:
▌40個感情的疑難困局,透過心理師全面解析,
還你清醒心靈,重建愛的果斷信念。▌
在感情中有處灰色地帶,叫「曖昧」。
●你被吊著胃口,不確定下一步你們會走向親密還是原地打轉。前一刻他/她體貼窩心,這一秒卻冷漠疏離。你們什麼都做了,唯獨沒有做到確定說愛。
●你真的很想專注投入,但有太多雜訊干擾:受傷的瘡疤,心裡散不去的前任鬼魂,平衡不了的自信,永遠填不滿的安全感……
●你好氣自己分手斷不乾淨!想著自己做錯了什麼被這樣對待,不曉得上段感情的「遺物」該留該丟,其實你仍偷偷期待復合……
曖昧像上癮般難戒,因為我們往往以想像填補愛的缺憾,說穿了,當局者迷。
隼人是心理師,並曾擔任婚戀公司的感情顧問,從個案與眾多渴愛男女的求助中,歸納出四十種最常見的「曖昧」困境。他直球擊中那些自欺欺人的偽裝──好痛,但是要戒斷這個癮,你得為自己頂住。
因為對曖昧心軟,就是對你自己殘忍。
◆【關於曖昧,心理師的透視鏡……】◆
●他其實是「偽戀人」?
他說:「跟你在一起很快樂。」「如果我們一起去旅行,一定會玩得很開心。」
【事實】:他兩個星期都沒有約你見面了。
→他若喜歡你,不用你開始付出,他便已奔向你。
●你們是床伴?還是戀人?
你以為:網路聊天很親密+上了床=戀人,他卻說「別那麼認真」,玩弄你的感情!
【事實】:他沒有玩弄感情,因為他根本沒放感情。
→網路交友,先釐清彼此想要的關係。
●有了戀人,就得放棄朋友嗎?
你說:「我真的只把他/她當成好朋友。」
【事實】:你的「好朋友」,也只把你當成朋友嗎?
→所謂的「純」友誼,只是大家各保留一份拘謹。
●吵架冷戰了,我要不要哄她?
你想:她在氣頭上,我最好別惹為妙,先讓她靜一靜再說。
【事實】:先讓她靜一靜,然後……你們可能沒有「然後」了。
→衝突、爭吵、冷戰,這三個過程只能在同一天完成,不要帶過夜。
●分手之後,還可以做朋友嗎?
你嘆:「他說我最了解他,雖然他跟我分手,也希望仍是好友。」
【事實】:他想繼續和你當朋友,是不顧你有多痛,在你失戀的傷口上撒鹽。
→分手了仍想做朋友,說穿了根本就是沒有停止愛過,或是你未給自己停止的機會。
作者介紹:隼人(譚浩麟)
心理諮詢師(同台灣諮商心理師)。
香港人。大學主修心理學,擁有專業資格一級的中國高級心理諮詢師證照,美國國家催眠師公會( National Guild of Hypnotists,NGH)註冊催眠治療師。
專長是聆聽,再為個案提供建議,讓他們找回希望及方向。
他曾在婚戀公司擔任感情顧問,而在心理師的專業工作之外,亦致力寫作。有感於諮商空間每次只是一對一地互動,希望透過寫作,能與諮商室外的大眾連結。以筆名「隼人」,在風傳媒、ETtoday健康雲、she.com等網站固定撰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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