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初篩和複評的差別
一、實務現場的初篩,是針對個案做整體性的評量,內容包括很多,相關測驗評估、生理評估、家庭狀況、需求評估……,並不是非廣泛性評量團測就能解決的事。
本來這工作只有特幼教師在做,因案量數是逐年暴增,才變成普師也要去受訓協助評估,可見初篩所要做的報告並不簡單,花費的時間也不少。
通常公家機關工作量逐漸增多時,公務單位並不會立刻增加人手,一定是多到大家都負荷不了才會想辦法去增加人力,在經費有限,不可能因此增置教師,幼教普師就變成特幼心評教師另一個人力資源庫。
二、所謂的複評,是由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簡稱鑑輔會)看評估報告(剛剛說的初篩),決定該生是否具備特教資格,由專業人員做資料審。
但如果報告寫不完整,抑或家長意見和教師評估意見不合,這時就要開會,把家長、老師請來做所謂的現場疑義說明,重點來了,孩子未必會到場喔!那究竟是要聽家長意見還是評估教師意見?實務上,大多時候是聽家長意見(通常會有意見的家長都是想要多點服務和公幼),就教育立場來說,落後的孩子在學齡前黃金期能多給一點服務和支持是很重要的事,但教育資源有限,誰該擁有服務究竟是誰說了算?如果以家長意見為主,那還要評估教師做什麽?
#讓教師回歸教育
鑑定安置真的很耗費教師的心力,如果能將這業務分出來,組成專業的醫療與教育評估團隊,對於特教師來說負擔相對減輕許多,也不用直接面對家長壓力。
就特幼教師立場,有醫院的評估報告,對於評估個案會有很多的助力,但有時候是老師發現孩子有問題,家長卻不願意帶去醫院檢查,抑或醫院沒有做完整的評估,這時心評教師耗費在評估報告的時間就會增多。
當然也有帶去逛醫院的家長,拼命做評估,為的就是能拿到特教資格,這時醫生證明和教師的評估,鑑輔會要採信哪個?如果採信醫生證明,老話一句,那要評估教師做什麽?
醫療和教育應該是相輔相成,少數逛醫院的家長是例外,大部分的醫療評估報告都算完整,因此建議在做特幼生的評估時,能強制家長先去醫院做一份評估報告,增加評估效率,雖然醫療評估、教育評估都有可能偶有失誤,但做這些的目的都是為了更瞭解孩子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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