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保障提高了!
金融業者只要簽訂「書面同意」
表明願意適用金保法爭議處理程序
評議決定給付金額在一定額度以下都應接受
金管會近日打算調高這一定額度的門檻
若產險給付、壽險給付與投資型保險商品或服務爆出爭議
金保法的一定額度從100萬元修正為120萬元
多次給付型醫療保險給付與非保險給付的爭議
一定額度從10萬元修正為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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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保險 #投資型保單 #金管會 #理賠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2項 在 林佳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佳瑋的立法院觀察日記
【吹哨者需要對公司有「忠誠義務」嗎?】
🔥從康軒吹哨者談新海瓦斯林子文🔥
「出賣公司還有臉進公司?若妳懂的做人道理,請自重!」
在康軒任職18年的員工,因為揭發董事長在隔離期間外出,卻遭到職場霸凌,被迫離職。
這則新聞引起了廣大關注,全教總的揚言抵制,最終董事長被迫道歉,並給予應有的業績獎金及資遣費。然而,時間拉到十年前,案件可沒那麼完美的結局。
林子文,1987年開始投入新海瓦斯工會籌組,1993年突破工會法的限制成立台北縣產業總工會(全台第一間產業總工會),2005年協助惡性關廠的東菱電子勞工。
他投入工運,不只爭取自己權益,更協助廣大的受害勞工,然而,在他卻在2007年4月27日,被新海瓦斯解僱。
他被解雇的理由,就是他揭發新海瓦斯公司超收瓦斯管線費。
瓦斯管線費是什麼呢?
如果想要住戶想要裝設自來瓦斯,那麼必須繳交一筆裝置工程費,大約7千至8千元,這筆應該由業者負擔的費用,幾乎都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連後續的維修費都得由全體客戶來分擔。2006年「煤氣事業管理規則」修法,將管線、設備折舊費用明確納入「基本費」的計算,而經濟部也明確表示:「為避免重複收費之爭議,實不宜向用戶強制收取。」
然而,所有的瓦斯公司都還是持續跟消費者收取這筆費用,林子文看不下去,召開記者會揭發公司弊端。
於是,他就被開除了。
一審法院判林子文勝訴,然而,二審法官卻說:「林子文違反了對公司的『忠誠義務』。」,判林子文敗訴。
換言之,如果你是這間公司的員工,你就必須對公司忠誠,就算公司發生任何弊端,摻假油、使用塑化劑、違法放貸,你都必須惦惦,不能說話,不然,公司就可以用「違反忠誠義務」將你解雇,法院還幫忙認證。
當時對於吹哨者的保護並不足夠,更何況林子文並不是一名匿名的吹哨者,他是堂堂正正地出來召開記者會指責公司的不是、佔消費者的便宜,但法官還是使用過往封建保守的觀點,不合理的剝奪他的工作。
隨著時代的進步,我們漸漸了解,這些吹哨者基於公益目的揭發弊案,推動社會前進,是必須被好好保護的對象,然而,有關吹哨者的保護仍不足夠。
永豐銀行張晉源總經理以及永豐金控王幗英副總經理,揭發家族企業所把持的金融體系、違法放貸,卻被永豐銀行追殺,用民、刑事各種訴訟威逼恐嚇。
「揭弊是我基於20年外商背景及我本身的價值觀,沒想到這代價非常非常大,永豐金有龐大資源、錢、重大訊息、律師,不斷攻擊我,而我只有我的天主。」
王幗英在接受周刊訪問時這麼說,她因為這個案子壓力過大,甚至兩度開刀切除腫瘤。
我們迫切地需要揭弊者保護法,讓吹哨者在正義的道路上,能夠獲得足夠的保障;同時,這也是帶動社會往正確方向的重要基礎。
(圖片來源:苦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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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3條第2項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學生及家長請留意❗
【保障消費權益 詳閱補習服務契約】
行政院教育部今年3月修正《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除增加契約審閱期間至少5日、不得將試聽課程列為正式課程,更明定業者應善盡消費借貸契約告知義務。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呼籲民眾簽約前詳細審閱補習班契約書,保障消費權益。
法制局說明,新知識浪潮來襲,各類補習班應運而生,民眾常因補習終止或解約與業者發生消費爭議。台中市去年受理的消費爭議申訴案件,補習班類糾紛有297件。今年1至3月,受理該類申訴案49件,有20件是因分期付款衍生的退費爭議,其中涉及消費貸款有13件。
針對涉及貸款分期付款,新修正規定提到,消費者若選擇由短期補習班提供消費者跟第三人(即金融機構或融資公司等貸款機構)簽訂消費借貸契約分期付款時,應該告知消費者消費借貸契約利息計算方式、有無信用保險等,讓消費者充分知道貸款機構名稱,貸款經核准後7日內更可不附理由以書面通知補習業者、貸款機構解除或終止消費借貸契約。
法制局長李善植說,前面所述規定明文賦予消費者貸款償還的「抗辯機制」,若業者有歇業、停業等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等情形時,消費者可檢附證明業者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文件,以終止消費借貸契約,並向貸款機構申請止付貸款餘額;消費者也可選擇適用履約保障機制,保障自身權益,當雙方終止或解除補習契約,借貸契約也會同時終止或解除。
李局長提醒,若消費者有辦理信用貸款作為分期付款的需求,請盡量選擇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有信譽」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對象,不論貸款對象為何人,務必要詳閱消費借貸契約,充分瞭解辦理消費者信用貸款所需要遵守的約定,避免日後有消費糾紛或爭議時,影響到個人信用貸款聲譽。
法制局強調,短期補習班業者契約內容若違反規定,市府將令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的話,主管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予以處罰;如有任何消費問題,歡迎消費者在平日上班時間(每週一至五上午8至12時、下午1至5時)撥打全國性付費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04-22289111分機23800洽詢,也可親至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現場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