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防部啟動獵雷艦案解約程序,我認為國防部是經過整體國防安全、國家利益、損失降到最小來審慎考量,是可以支持。
但是我早在去年7月7日到今年10月即透過質詢機會提醒國防部9次,現在才慢半拍提解約,不只已造成銀行團損失,當初軍方是有機會進行合約控管,今年1月美商洛馬就已經停工,代表慶富在停工前就無法履行跟洛馬的合約,國防部不可能不知道,但軍方卻還在去年12月撥款給慶富,而軍方也不可能不知道船廠無法在5月完工。
這是國家的損失,不是軍方沒賠錢就好,而獵雷艦後續方案也未有結果,必將影響國家安全,軍方要負最大責任。
#慶富獵雷艦弊案 #獵雷艦案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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