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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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侶途:同性婚姻上路後,這世界發生了什麼?」介紹 訪問編輯:鄭莛 內容簡介: 首部以社會學、經濟學研究方法, 訪談、統計及探討各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 社會與人民產生了什麼思考、生活與價值; 而臺灣同婚通過後也在世界發展的脈絡中。 ★本書榮獲第44屆美國心理...
銘 傳 大學法律學院 在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香港二二八大起訴,追求民主就是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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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黎智英、 黃之鋒 (Joshua Wong)、 周庭 Agnes Chow Ting、 林朗彥 Ivan Lam之後,中共在二二八的那天,抓走近乎所有香港民主運動的領袖人物,逼迫他們選擇流亡或入獄。經過5天4夜無法更衣的拘留與開庭,就在剛剛,這 47 位曾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32位被判繼續羈押到五月底開庭,港共律政司更直接就獲得保釋的15位提出覆核,令47人皆需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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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此波對香港的鎮壓,不只心態與中國國民黨接收台灣時如出一轍,更刻意挑選在同一天進行。這次香港二二八大起訴,針對的是民主派自辦的初選。港共國安處指控,香港民主派有意爭取多數席次、杯葛議事,因此觸犯《港版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期最重為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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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是,參選爭取多數席次或必須杯葛議事,不就是議員的工作嗎?中共迫使民主派退出立法會後,下一步針對剝奪更基層的民主派區議會席次,盛傳將會在目前舉辦的兩會中出手。中共的意思很明確,香港人除了順從不能有其他選擇,在《港版國安法》的威逼之下,在獨裁的中共統治之下,追求民主就是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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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判前,立場姐姐 何桂藍 Gwyneth Ho (30歲,前立場新聞記者)說:「比起平安,我更希望尋求的是心安,而兩者有時相反。祝願各位,能夠覓得心安之途,然後,一往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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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敖暉 Lester Shum(27歲,荃灣區議員)說:「歷史沒有回頭路,只有身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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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悅 Wong Ji Yuet(23歲,學生、前學民思潮發言人)說:「山中人自正,路險心亦平。感謝大家的關心,假如真的還押,希望當我出來的時候,大家還在,還在堅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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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百羽 Henry Wong - 王伯(30歲,元朗區議員)說:「做一個好的人,阻止錯的事,為未來做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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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可以奪去領袖、民主、平安、自由......中共能夠奪走很多東西,但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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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不能奪走的是,香港人的反抗意志,以及台灣人對於香港民主運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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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中共持續打壓,但港人追求民主的決心、尋求反抗的意志並未動搖。與此同時,因發起、參與雨傘革命而獲罪的佔中九子,也仍在上訴尋求司法平反。更多因參與反送中遊行而被濫訴的香港市民,也持續在法庭上向不義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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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起姓名的香港友人告訴我,獨裁時期台灣人反抗的歷史,給予他們莫大的鼓舞。流亡海外的 張崑陽 Sunny Cheung、 羅冠聰 Nathan Law 、 黃台仰 (Ray Wong) 等人,跨越思想和派系的光譜,依循香港抗爭Be Water的精神:堅如冰、流如水、 聚如露、 散如霧,參照台灣民主運動的實踐經驗,創辦了《如水》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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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水》這本不能在香港印刷的實體雜誌,將是流亡全球各地的海外香港民主運動人士的討論平台,而它的發行地點就在台北。台北儼然成為香港人的海外基地,將會保存民主運動的一絲火苗。這是我們現在就能立刻做的支持,念念不忘、必有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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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二二八大起訴的47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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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可森 Sam Cheung Ho-sum|屯門區議會議員
王百羽 Henry Wong Pak-yu|元朗區議會議員
岑敖暉 Lester Shum Ngo-fai |荃灣區議會議員
梁晃維 Fergus Leung Fong-wai|香港島中西區區議會議員
鄒家成 Owen Chow Ka-shing
黃子悅 Wong Ji-yuet |前學民思潮發言人
何桂藍 Gwyneth Ho Kwai-lam|前立場新聞記者
袁嘉蔚 Tiffany Yuen Ka-wai |香港島南區區議會議員
劉頴匡 Ventus Lau Wing-hong|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
朱凱廸 Eddie Chu Hoi-dick|前立法會議員
#伍健偉 Ng Kin-wai |元朗區區議員
#呂智恆 Hendrick Lui Chi-hang|北區連線成員
#柯耀林 Ricky Or Yiu-lam|西貢區議會議員
#彭卓棋 Michael Pang Cheuk-kei|南區區議會議員
#楊雪盈 Clarisse Yeung Suet-ying|灣仔區議會主席
徐子見 Andy Chui Chi-kin|香港島東區區議會議員
馮達浚 Frankie Fung Tat-chun|半島連線召集人
劉澤鋒 Nathan Lau Chak-fung|前學聯抗爭者支援基金主席
#劉偉聰 Lawrence Lau Wai-chung|深水埗區議會議員
毛孟靜 Claudia Mo Man-ching|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李嘉達 Kinda Li Ka-tat|觀塘區議會議員
余慧明 Winnie Yu Wai-ming|醫管局員工陣線主席
#林景楠 Mike Lam King-nam|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
楊岳橋 Alvin Yeung Ngok-kiu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鄭達鴻 Cheng Tat-hung|東區區議會議員
#郭家麒 Kwok Ka-ki|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譚文豪 Jeremy Tam Man-ho|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李予信 Lee Yue-shun|東區區議會議員
尹兆堅 Andrew Wan Siu-kin|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黃碧雲 Helena Wong Pik-wan|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林卓廷 Lam Cheuk-ting|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范國威 Gary Fan Kwok-wai |西貢區議會議員
譚凱邦 Roy Tam Hoi-pong |荃灣區區議員
陳志全 Ray Chan Chi-chuen|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岑子杰 Jimmy Sham Tsz-kit|沙田區議會議員
梁國雄 Leung Kwok-hung|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何啟明 Kalvin Ho Kai-ming|深水埗區議會議員
#施德來 Sze Tak-loy|黃大仙區議會議員
吳敏兒 Carol Ng Man-yee|職工盟主席
吳政亨 Gordon Ng Ching-hang|初選三不投發起人
區諾軒 Au Nok-hin|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趙家賢 Andrew Chiu Ka-yin|東區議會議員
戴耀廷 Benny Tai Yiu-ting|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前副教授
鍾錦麟 Ben Chung Kam-lun|前民主動力副召集人
黃之鋒 Joshua Wong Chi-fung|前香港眾志秘書長
譚得志 Tam Tak-chi|人民力量副主席
胡志偉 Wu Chi-wai|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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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htag 者為獲法院裁定保釋,但因律政司提出核覆,仍被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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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中的佔中九子
戴耀廷 Benny Tai Yiu-ting|前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陳健民 Chan Kin Ma|前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朱耀明 Chu Yiu-ming|前柴灣浸信會主任牧師
陳淑莊 Tanya Chan|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邵家臻 Shiu Ka-chun|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張秀賢 Tommy Cheung Sau-yin|元朗區議會議員
鍾耀華 Chung Yiu Wa|前任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
黃浩銘 Raphael Wong|社會民主連線主席
李永達 Lee Wing-tat|前香港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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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reurl.cc/V34zG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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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4 黃偉民易經講堂
七月空降一條國安法,搞到香港人人自危的時候,疫情失控,在全港社區爆發,轉移了恐懼。
武漢肺炎,始終是愛國愛港的,當有需要的時候,它就出現。
這條國安法,賦與京官無限權力,說你危害國家安全,有罪就有罪,凌駕香港現在法例,跳過所有法律程序,不經法庭法令,可以凍結你的資產,進入你的居所,禁止你的出境,將你無限期扣押拷問,由特首指派的特別法官審理……
徬徨無助的市民,周六日在酷熱天氣下,跑出來參與戴耀廷的立法會民主派初選。
不知有什麼用?能做多少便做多少!
北京這一年來的對港政策,就是要香港人恐懼。
這個國安公署擁有無上權力,但卻古古怪怪。
求求其其的攞間維港酒店做辦公室,香港這麼多甲級商廈,沒有更好的選址?當年日本皇軍是用半島酒店的。
坐鎮這一言生死的公署負責人叫鄭雁雄,前廣東省汕尾市市委書記,政績是烏坎村收地。
當年麥理浩要成立廉政公署,是找來德高望重的姬達爵士出任ICAC專員的,以示決心。
北京卻找個鄉鎮級官僚,對付香港的世界級全球間諜?保護中共的國家安全?
目前中共專責香港事馬務的官員,最高級的是港澳小組的韓正,他是政治局七常委之一。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前浙江省省委書記,是習近平浙江系的骨幹心腹。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前山西省省委書記。
這三人不是中央一等大員,就是地方封疆大吏,現在卻加一個廣東汕尾鄉下人,一齊對付幽靈般的港獨份子,外國勢力?
這個國安公署的人事任命真是神秘莫測?在中共眼中,香港過去一年市面失控,只是 等同烏坎村收地?所以,看中鄭雁雄的烏坎經驗?
國安法將香港擺上國際舞台,動作最大的是英國,她給予三百萬BNO持有人居英權,這是償還二十三年前的舊債。
加拿大、澳洲暫時停止和香港的引渡條例,這是基本動作,旨在保護她們自己的國民。
法國外長說,法國不會對香港坐視不理,但沒有下文。
大家都在等,等美國出手。
但美國按兵不動。
參眾兩院急急通過了《香港自治法》,等待總統簽署便成為正式法律。
特朗普遲遲未簽,簽了便要有行動,因為時機未到。
十一月三日美國總統大選,對特朗普來說,沒有什麼比連任更重要。
制裁北京,懲罰林鄭政府,最佳時機在九月下旬,這對共和黨的選情最有利。
國安法成立後,未拉黎智英、李柱銘、戴耀廷;立法會選舉,又是否DQ黃之鋒、朱凱迪?
國安法對香港人的欺凌,會刺激市民出來投票。只要投票人數超過三百萬,中聯辦的百二萬鐵票就不能左右大局,35+進入立法會就成為力量。林鄭政府不容許泛民有三十五席在立法會,便要動腦筋找藉口DQ幾人,美國的《香港自治法》便出師有名了。
所以,會戰在九月六日,武漢肺炎到時又再失控了。
這段日子,美國也沒有閒著看香港淪陷,她的主力戰線仍是武漢肺炎。始終這瘟疫殺了十三萬美國人,按停了全美工商百業,騷擾了所有美國人。所以,Fox電視播出了獨家訪問,大陸病毒研究員,經香港大學逃亡美國的閰麗夢,講出了她參與的病毒研究經歷,中共早知病毒的人傳人特性。
閰麗夢四月到美,經FBI的反覆盤查,再由Fox做四小時的錄影,先播十三分鐘的片段。看來是按實際需要而決定集數的連續劇來的。
《香港自治法》,武漢肺炎,美國兩條戰線,弧形的向著北京推進。沒有懸念的,中共是文明世界的敵人,大家都別無選擇。
香港的聰明人,仍用盡方法,為國安法塗脂抹粉。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的陳弘毅教授,勸香港人,可將國安法,視為中央對香港實施一個兩制的「社會契約」。隨即給他當年在哈佛的師傅Jerome A. Cohen孔傑榮教授駁斥,契約要雙方自願下簽訂,香港的國安法不可能是契約。
陳弘毅一直是北京護法,是中共的好學生,因為他的確是考試高手,很懂得考試遊戲,很知道出題者和評分員的要求。他在港大法律學院的外號叫「951」,會考九優狀元,A level五優入港大,法學院一級榮譽畢業,拿獎學金到哈佛升學,學成回港大任教。是香港狀元級的人物。
他為虎作倀,不值得評論,但他辜負了他的名字———弘毅。
弘毅,這兩個字大有來頭。
《論語.泰伯篇》第七章:
曾子曰:
士不可以不弘毅,
任重而道遠。
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
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孔子的傳人曾參臨死前,一班學生圍在他床前聽他吩咐後事。他一連五章,總結孔門心法,最後用這章,說出對傳人弟子的期望。
士,一個讀書人,一個知識分子,對時代是有責任的。
士不可以不弘毅。什麼是弘?
弘,是弘大。讀書人要器宇大,胸襟大,氣度大,眼光大。不是只為衣食奔波,個人富貴。
什麼是毅?
是剛毅,決斷,對人對事要有見解判斷,不能人云亦云,不能隨波逐流,不能依附權貴,不能刻意逢迎。
弘毅,一個人將眼界見解,加上果斷決心,就是知識分子的基本性格。
一個傳統的知識分子,先要養成「弘」和「毅」這兩個基本條件,因為你不是只為個人生存,你要為時代,為社會,背負起很重的責任。文化的擔子重,歷史的道路長。
一個受過中華文化教育的知識分子,仁,是他的責任。
這個責任,要挑到什麼時候?一直到死為止。
這就是中華文化,對傳統讀書人,一個士的要求。
走這樣遠的路,背負這樣重的責任,所以必須養成一個偉大的胸襟,要有「弘」,「毅」的性格,才能做好時代的使命。
這是曾參臨死在論語裡五章說話的最後一章,是最關鍵的學問總結。
臨行贈汝無多字,一句彌陀作大舟。
陳弘毅考試好叻,但他既不弘,也不毅。
https://youtu.be/40Tl54nBl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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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主題:「侶途:同性婚姻上路後,這世界發生了什麼?」介紹
訪問編輯:鄭莛
內容簡介:
首部以社會學、經濟學研究方法,
訪談、統計及探討各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後,
社會與人民產生了什麼思考、生活與價值;
而臺灣同婚通過後也在世界發展的脈絡中。
★本書榮獲第44屆美國心理學會傑出書籍獎!
★獨家收錄2019年臺灣版作者序!
同婚通過後,對同性伴侶們來說無疑是邁入平權的一大步,
終於是時候可以正大光明地表達兩人的「愛」與「誓約」。
但對有些人來說,他們擔心社會漸漸邁入瓦解、崩壞的年代了。
「天塌說」甚至在各地此起彼落,揚言同婚通過之後「爸爸媽媽不見了、爺爺奶奶消失了」!
同性婚姻,到底是彰顯平權的價值?抑或是殲滅家庭傳統?
同性婚姻上路之後,會帶來怎樣的生活影響??
「婚姻」的定義,會因此改變嗎?
同志是否會因為進入「婚姻」這個古老的制度,反而改變同志圈自身的特有文化呢?
臺灣身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又能透過西方國家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脈絡找到什麼相似或可借鏡之處呢?
在這本理性調查與探討的書中,你心中會有自己的答案,以及嶄新的理解。
為了找到同性婚姻對社會的影響,經濟學家巴吉特到了於2001年、也是全世界第一個通過同性婚姻的國家──荷蘭。她訪問了許多對同性伴侶,找出同性婚姻通過後對他們生活上的影響。我們透過巴吉特的研究了解到,同性婚姻通過後對於伴侶之間的關係、家人、以及職場同事的影響。另外巴吉特也對於公家機關的影響特別感興趣,因為同性婚姻通過之後,公家機關要受理更廣大的群眾,這也是巴吉特積極探討的範疇。
本書將帶給讀者對於「同性婚姻」議題一個完全嶄新的面貌,針對現今同婚議題之辯論,以及對於政治、社會和個人不同觀點的啟發,給讀者一個看待同婚議題的不同視角。
作者介紹:李‧巴吉特(M.V. Lee Badgett)
經濟學專家。
麻薩諸塞大學阿默斯特分校(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Amherst)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之經濟學教授。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威廉姆斯性取向法律與公共政策研究所(Williams Institute for Sexual Orientation Law and Public Policy at UCLA)研究主任。
巴吉特擅長領域為家庭政策議題、勞工歧視議題(包含性傾向、種族與性別)、勞工經濟、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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