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眼案悲劇其實可避免
#補強社會安全網不能再等
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超商女店員因提醒客人戴口罩,竟慘遭對方徒手攻擊眼睛,導致女店員嚴重受傷,雙眼可能失明。
據了解,該名嫌犯 #早已是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雖然多次進出醫院治療,但出院後就停止服藥,導致病情經常發作,今年6月就曾經因為隨機砍殺路人被強制就醫,才剛出院不久,又發生暴力行為。
蔡英文總統 #去年就職演說中曾提到,精神疾病、毒癮、家庭暴力等問題,不只是個人或家庭的事,更是政府的事,「當家庭無法妥善照顧這些患者時,#政府就有責任介入協助。」但這些年來,我們只看到類似事件一再發生,政府官員們致歉、表達遺憾之後,相關制度的加強卻沒了下文。
雖然衛福部與法務部去年合力催生精神處遇的醫療資源,然而 #最快要到明年,才能跟既有的精神療養院合作,設置4至6家的司法精神病房;而心理衛生社工以及社區關懷員的長期不足,也是社會安全網漏洞百出的關鍵,導致民眾無端暴露在風險之中。
長期關注社會安全網議題的 賴香伶 委員就表示,先前鐵路員警遭刺殺的悲劇,已引發各界對 #司法精神病院 的討論,嫌犯審判中也面對「是否得具保釋放」、「是否得主張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阻卻罪責」、「應否及如何執行監護處分」等爭議,但像是《刑事訴訟法》中關於緊急監護的草案,#即使相關作法已有充足討論,至今卻遲遲未進行審議。
比起道歉跟遺憾,政府更該做的是補起社會安全網的漏洞,相關制度的建置只差法制化的臨門一腳,政府必須負起保護人民的責任,別再讓民眾活在恐懼不安中。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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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的網紅林銘仁,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全球經濟受到武漢肺炎重大影響,台灣雖然控制住疫情,經濟上卻無法倖免,大家生計受到衝擊。 嘉義台鐵殺警案今年無罪的判決,引發很多討論跟民眾的擔心,加上今年隨機殺、傷人案件也大量發生,新北市在3月13日發生新店隨機殺人案、4月17日汐止也發生隨機傷人、6月11日又發生淡水刺傷女童案,新北市短短3個月就發...
長期病患社工 在 公視有話好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屏東 #高樹鄉 一名楊姓男子因不滿店員提醒他 #戴口罩,闖入收銀台攻擊對方,造成店員雙眼嚴重受傷送醫。楊男有精神病史,並有傷害前科,一直讓地方感到頭痛,而這起事件,也再度提醒我們 #社區 在面對精神病患者的棘手處境。
在有話今年製作的 #思裂的日常 系列專題中,我們也討論到許多制度性的問題。
即便發生暴力犯罪的患者僅是極少數,但是在社區一端,面對難以治癒的個案,缺乏基層精神照護的機制,家人則長期心力交瘁;在醫療的一端,治療有期間限制,也難以觸及醫院以外的個人生活,以至於患者不斷在 #強制就醫 與 #回到社區 之間循環,這樣的案例仍然多見。
每在類似事件之後,「#社會安全網」的呼聲又將浮上檯面,然而要補破網,醫院、社工或警察都難以獨自解決問題。我們的體制少了什麼?#司法精神病院 能給答案嗎?今晚藉由屏東的事件,我們也將再來談談。
👤來賓:
李俊宏(衛福部嘉南療養院精神科主任)
金林(病患家屬、台北市心生活協會總幹事)
廖福源(伊甸基金會活泉之家主任)
【思裂的日常】系列專題|https://bit.ly/3kQ2nWN
長期病患社工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長期病患社工 在 林銘仁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全球經濟受到武漢肺炎重大影響,台灣雖然控制住疫情,經濟上卻無法倖免,大家生計受到衝擊。
嘉義台鐵殺警案今年無罪的判決,引發很多討論跟民眾的擔心,加上今年隨機殺、傷人案件也大量發生,新北市在3月13日發生新店隨機殺人案、4月17日汐止也發生隨機傷人、6月11日又發生淡水刺傷女童案,新北市短短3個月就發生3起隨機殺人人案件,市府應更加重視並拿出作為。
經我多年來長期爭取,今年度新北市終於編列了一小筆400萬的專案經費,作為高風險精神病患居家治療的經費,針對嚴重且拒絕就醫、未按時服藥的病患,派遣專業醫師到家中診療,並可要求警察、社工陪同,以確保醫師安全。
我一向主張預防勝於治療,照護病人已經是十分辛苦的工作,若家中有拒絕就醫的病患對於家屬來說更是身心障的折磨,但依現行法規要進行強制就醫又十分困難,目前唯一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醫師到府診斷。
我跟朱立倫要求多年,朱立倫使翁不願意編列向關經費處理居家就醫的問題,這一點我就得說侯友宜確實比朱立倫願意關心這個領域,雖然今年僅編列400萬,但至少有一個開始,希望藉由這個專案,可以減少更多社會案件的發生。
長期病患社工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長期護理政策聯合小組委員會會議
- 為照顧者提供的支援和津貼
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
李女士:大家好,我是一個長期病患者,我先生亦是一個長期病患者。但是三年前,我先生是護老我的。但是現在呢,去年開始,變了我要護老我先生。但是我都是一個「傷殘人士」,我要坐輪椅的。我三年前因為一場大病,在聖母醫院出院之後,就去油麻地日間中心。我以為可以做到我有幾成能行走、企立才完成。原來不是這樣的。一個禮拜做兩次,做了十個禮拜後,他就說,畢業了,李雪珍你要畢業了。我說我畢業後怎麼辦呢?我不能行走。他說你買張輪椅吧。那我就用1900元買了這張輪椅,再買一個圍架160元。買了就出院了。他說你去那些中心那裡做一下運動吧。但是我沒辦法去,我的腳走不動,我先生又老。我先生都85歲了。不幸地,我先生去年開始就不能推我去街,不能煮飯吃,不能去買東西,因為他的腦退化了,落街沒我跟著差點就認不到路回家了。現在我沒什麼要求,只想社工幫我找找日間日托那些,早上9點多去,下午3、4點回來那些,那樣我們兩老可以大家扶持,在家裡勉強過日子。誰知都是找不到,沒辦法,說你兩個安排在一起就更不可能。但是一個,分開了他(指丈夫)又不行。分開我一個,我記掛著他,他又記掛著我。他見不到我......那時我去覆診,告訴他在家等我,他都跑下去報警說人家拐帶了我去,說我失了蹤。我希望政府對我們這些沒拿綜緩,只是輕微傷殘,1300元多一個月給兩老,加上孩子們給的2000元來過活。我又要買健康食品,因為我的骨......醫院的藥不適合我,他那些是止痛藥,但我要買骨膠原那些吃才可以補助到我的腳沒那麼痛,那些東西要幾百元一個月,你說我們的生活都不知道怎麼樣,又不知道去哪申請那些基金。我希望政府關注我們多一些,讓我們去日間中心,不用那麼彷徨。
議程: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panels/ltcp/agenda/ltcp201305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