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7日,經濟部預告了《工廠管理輔導法》(以下簡稱工輔法)子法《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以下簡稱《用地變更辦法》)。該法規範了農地違章工廠在取得「特定工廠登記」(以下簡稱「特登」)後,可以將土地從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違章工廠即可永久就地合法,還可以進行土地交易,將造成農業區永久性地破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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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今年6月3日召開「反對農地違章永久就地合法!拒絕工廠特目土地交易」記者會,嚴正要求暫緩《用地變更辦法》草案公告。然而,經濟部無視民間團體要求「遏止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守護糧食安全,捍衛國土與土地正義」的強烈訴求,竟於6月21日《用地變更辦法》正式公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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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民間團體嚴正指出生效後《用地變更辦法》的五大弊病:
1⃣️《用地變更辦法》未依據《工輔法》第28-10條但書,建立合理的審查標準作為把關,將導致「全面納管」等同「永久就地合法」,違背國土安全及永續發展。
2⃣️「特登工廠」縱使取得合法身分,但廠房消防安全仍有「農地水源取得不易」、「違法建造、建材易燃軟化」、「道路狹小救災車輛進出不易」等根本性缺陷;就地合法化恐將農地違章工廠打造成消防員的大墳場。
3⃣️《用地變更辦法》允許違反環境法規情節重大的工廠,仍可在改善完成三年後申請地目變更、就地合法,根本無法嚇阻工廠偷排污染農地,危害台灣糧食安全。
4⃣️永久就地合法無法解決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反而造成土地合法化用地炒作,也讓工業區形同虛設,扭曲台灣產業公平競爭發展。
5⃣️經濟部規劃要求違章工廠變更地目時須安裝光電,卻未考量特登工廠的建築特性。在發生火災時,結構遭破化的鐵皮工廠易造成光電板墜落,增加消防員救災觸電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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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地球公民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嚴正呼籲:
♦修正《特定工廠申請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審查辦法》,加嚴用地變更審查及資2⃣️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後,不能交易買賣,否則將造成農地破碎、投機客炒作。
♦《工輔法》及其子法應以嚇阻農地污染為指導原則,明訂造成污染的農地工廠不能就地合法。
♦違章工廠安裝光電應考量建築特殊性及救災安全,重新訂定消防與結構安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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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結果,民間團體非常遺憾曾經承諾保護農地、保護消防員的蔡總統與及執政黨,非但沒有履行承諾,反而步步放寬就地合法條件,蘇貞昌院長在2019年《工輔法》的修法承諾「不准新設、不得污染、不得危及公安」全部跳票,還讓蔡英文政府的田園工廠成為消防員的墳場,是經濟部沒有按照蘇院長的承諾、私自將《用地變更辦法》修成五大弊病嗎?行政院必須出面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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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囉大家我懸崖編🏞,今天要跟大家說一個Déjà vu的故事。
六零年代加工出口政策,除了成就台灣的經濟奇蹟,讓農地間長出了工廠,使得原本整片的農地變得破碎,政府認為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於是在1974年訂定「區域計畫法」,將每塊地依不同使用劃出分區。
但是!當時劃定地目的時候,並沒有整體的空間規劃,而是依照當下的現況去編定用地,也就是說,如果你剛好是工廠,就算周遭都是農地,仍然會被畫成丁種建築用地,也就是工業用地。
這種就地合法的編定用地方式,使台灣許多優良的農地陷入污染的危機中,只要攤開歷史,會發現有很多「合法」工廠不小心或故意偷排污染。
而現在,同樣的故事很有可能再一次的發生。
按照目前《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既有的違章工廠,只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符合資格的就可以取得特定工廠登記,最終可以變更用地成為「合法廠商」。而為了解決台灣國土利用混亂的 #國土計畫法,原本希望能讓「對的事情,發生在對的地方」,就會因為這些廠商的就地合法,而失去作用。
聽以來似曾相識?沒錯,就是歷史重演。
雖然我們無法阻止歷史重演,但我們可以不要讓同樣的情節造成同樣可預期的傷害,我們希望這些土地,雖然因為就地合法的工廠而從農地變更成為工業用地,但在工廠結束營業後,就必須變回農地,讓這些使農地破碎的特例逐漸消失,不要再成為附近農地的污染風險。
長 照 農地變更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規避開發審查大絕招:面積瘦身之術!】
針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事件,邱顯智委員在立法院也利用質詢的時間向行政院蘇院長提出詢答,希望蘇院長能夠關心這個事件。
相關的問題至少包含使用面積的問題、聯外道路的問題、興辦事業的問題等等。關於詢答內容,其實內容頗為複雜,這邊就先針對 『使用面積』 疑慮部分跟大家作個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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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區以及使用地類別的變更
整起事件中,面積問題一直是一個很大的爭議點。
開發前的土地主要是『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不同的土地編定各有其容許使用的項目,『農牧用地』的容許使用項目並不包含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使用,所以如果想要在『農牧用地』上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就必須先把『農牧用地』申請變更。
這也是我們在2月底在議會召開的會中,向縣府官員提出農地容許使用的質疑,不過很可惜,在場竟然沒有任何一個官員可以針對回答具體回答!(相關影片及報導見留言)
另外依據相關的《管制規則》規定,如果農地變更之後是要作為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使用,而變更的面積達到2公頃以上時,就必須送『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同意。
同時依當時的法規,面積達到2公頃以上時,也必須要經過『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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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可以這樣隨便割來割去嗎?
一塊如果農地『沒有分割開來』,那就是同一塊土地,一旦土地變更核准後就會影響到『整塊土地』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否則同一塊土地既是農地又既是建地嗎?)。
為了落實上面這些管制,法律上設計了幾道關卡:
第一道關卡:
為了避免農地被過度細分、產權複雜化等等造成利用上的困難,《農發條例》規定分割後的農地面積均不得小於2,500平方公尺。所以,就算要把部分的土地分割出掩埋場的範圍之外,被分割出去的農地大小也不能低於2,500平方公尺。
第二道關卡:
依據申請當時的規定,如果把『農地』變更:『面積已經達到1.8公頃,且有採取部分土地分割情形,以規避審查者』或是『變更面積達到2公頃 ,但是藉著分期分區開發,分次申請用地變更,以規避之審查者』,主管機關就不能同意農地的變更,以保護農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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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瘦身之術1
#苗栗縣政府特有的使用面積?
但回到這個案件,令人相當不解的是,卻是創造了『使用面積』一詞來作為面積的計算。而這個『使用面積』是小於『整個土地的總面積』的。(例如:同一筆地號中,整體土地總面積:7176平方公尺,使用面積7000平方公尺)
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在審查計劃時,主管機關能夠接受這種利用『使用面積』來規避環評的計算方式,那上面這些法規限制,形同具文,只有笨蛋才會把土地拿去分割。更不用說,就算是那些不被計算在使用面積、但仍屬於『同一塊』土地的其他部分,也會同樣在變更的範圍及效力所及,怎麼可以摒除在審查面積的計算?
#土地瘦身之術2
#分割出來多餘的地去哪裡?
在這個案件中可以看到第二種開發面積瘦身之術,在其中一筆地號裡,在通過興辦事業計畫後進行土地分割,從原先地號588(總面積7176平方公尺),分割成為兩筆土地新588(176)、新588-1(7000)。然而,新分割出來的588地號,不僅巧妙躲過農發條例分割農地最小面積2500平方公尺的審查,土地使用地類別從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轉成農牧用地!
原本一塊完整的農地變更成為特地目的事業用地後,竟然為了不知名的原因進行土地分割後,剩餘的畸零地就成為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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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發包出去的東西就一律不關中央的事
最後,許多人在邱顯智委員對蘇院長的質詢中,提到是否有地方自治的問題。目前關於這些土地的變更與審查機制,在30公頃以下開發案件基本上是『委辦』給地方縣市政府辦理審議。
這個『委辦』,依照《地方制度法》就是中央把屬於『中央權限』的事項交給地方代為處理,所以本質上並非地方自治事項。大法官第553號解釋也清楚提到,地方在處理承中央主管機關之命辦理『委辦事項』,除了合不合法的監督外,還可以就行政作業的適不適當等實施『全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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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坤輿案件從去年年初開始到現在,跟隨鄉親北上抗爭,四處到行政院、監察院、農委會陳情,寫過許多法制層面的文章討論,寫了又寫講了又講,縣府冷淡處理,或看到各局處官員互相推諉卸責,心底滿是無奈。
然而,比起個人的無奈,最辛苦的是那些輪班守夜的鄉親,他們可能聽不太懂我講的法律概念,也更不能理解為什麼許久之前擋下來的案子,突然重新開始運轉。
坤輿的案件究竟是單純的環保問題還是政治問題?苗栗縣政府有必要向大眾說明在這個坤輿事件中關於『#使用面積』計算的疑慮,而中央也必須對於自己交辦的委辦事項負起監督之責,也是尊重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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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
2.記者署名:
吳淑玲
3.完整新聞標題:
假養殖真種電!創下全國首例 台南廢止9場漁電共生執照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政府今天宣布廢止全國首張漁電共生執照,去年清查全市19場漁電共生案場,其
中同一業者在七股申請4場及學甲申請5場共9場,申請室內養殖虱目魚等及附設太陽光電
設施,但被查出未有實際養殖情形,限期又未改善,決定廢止農業設施容許,經發局也在
8月31日廢止再生能源設備登記,後續由地政局裁罰並限期恢復原狀。
台南市政府下午由市府副祕書長尤天厚、農業局長李建裕及經發局主祕王俊博召開記者會
,目前台南市從2017年至今有19場許可運作,市府邀集水試所及大專學校專家去年進行清
查,其中9場已在8月4日廢止,總面積有1.4公頃,發電容許1MW,養殖現況並未符合經營
計畫書,水位太低、養殖數量不具經濟規模也無買賣資料、也進料單價等,經專家認定未
有養殖事實,是假養殖真種電。
農業局長李建裕表示,漁電共生是養殖產業轉型的新契機,透過綠能加值讓養殖產業更升
級,但業者若只追求光電利益,影響養殖產業是絕不容許的。台南市展現執法魄力,率全
國之先,依法廢止首場漁電共生容許與執照。也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最後不僅容許被
廢止、光電也會被撤照,將得不償失。
李建裕表示,另有6場改善中,由專家學者輔導中,另有4場表示有商業機密,經過多次溝
通,昨天已同意,市府進入稽查,最近就會安排時間由專家進入稽查,強調農地農用養殖
為主綠能為輔,是政府一貫精神也是台南市政府堅 持的,社會各界也不容許假養殖真種
電,業者不要心存觀望,農地附設綠能一定要有種植及養殖行為,人不可能三餐吃半導體
配光碟片,糧食資源是全民賴以為生,台南市政府一定會堅持農地農用,若違反一定會依
法辦理。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6/7410070
6.備註:
9場被廢止+6場改善中+4場待稽查
所以意思是說... 全部都沒照著遊戲規則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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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18.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3571779.A.DE7.html
※ 編輯: qq204 (36.237.118.95 臺灣), 09/01/2023 20:3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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