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離婚的定義是什麼?
我跟我老公結婚兩年半,在一起一年,其實說真的我不該結這段婚姻的,我有離過一次婚,跟我前夫在一起八年,因為他一直無法改進,又欠了一堆錢,自己也幫他跟銀行貸款跟家人借錢背債,覺得在一起下去也是推延對方時間。
我們沒有生小孩,我是在還沒有離婚時,在網絡上遇到我現在的先生,我覺得他就是我的理想對象,有穩定的工作存款、有房子、有車,正常的家庭該有的配備,是我跟上帝求來的,真的那個時候覺得他就是我的理想對象,就這樣加速了我想跟前夫離婚更大的衝動,就這樣一條不歸路開始了。
一開始先生不知道我還沒有離婚,後來跟他坦白,他非常生氣,叫我趕快跟他離婚,他是一個佔有慾非常強的男人,可以從頭管到腳,後來雖然如願跟前夫離婚了,以為可以好好過日子,但每回吵架後,當我回我媽媽家住,他就會發瘋不讓我走,我一直忍著,突然我懷孕了,走不了了。
跟他結婚前,他有幫我當初欠的負債還掉,這當中我們都吵吵鬧鬧的,還生了第二胎,我就這樣一直忍著,一個兩歲,一個十個月,我老公就只會出那一張嘴,不會做,只會說,我做不好就破口大罵,現在我說真的,我也忍到快受不了了。
他會侮辱我,不然就說我家人是沒用的家庭,沒錢的每個人都是廢物,不喜歡我回娘家,說我賤,說我亂沒錢,他每個月給我兩萬元,兩個小孩去上課一個月就要花一萬八,雖然奶粉尿布不是每個月支出,他就會覺得我都沒在出錢,小孩的保險費都是我在出的,儲蓄險是一人一半,但是我常被說我就是沒在出錢,我說那這樣從現在開始你不必給我錢,小孩要花什麼,我跟他要錢時,又跟我說這樣我有出什麼錢嗎?
我回他說是有病嗎,我說我在出的時候你說我沒出,現在叫你出了,又問我要出什麼,婆婆常說,你就讓著他,夫妻本來就是要有一個退讓,我說我怎麼沒讓他,他對我人身攻擊的時候我也要讓著,這陣子他常吵著要跟我離婚,不然就大聲嚷嚷說要打我,有幾次都用力扒了我頭幾下,我都跟他說你要跟我離我就離,你不要在那邊一直拿離婚壓我。
我當著面跟婆婆說,你們家沒生女兒,今天換作是你們女兒,你們早就叫她離開了,還跟這個人在一起幹嘛,婆婆不爽回,你現在的意思就是你要這樣跟你娘家說嗎?我說我是比如說。
放學接小孩回家,婆婆完全不理我,無視我的存在,但我心裡明天她在不開心,但我覺得這件事他們都沒有在我的角度替我想,畢竟那是他兒子,重點我老公是個媽寶,我都跟他說你怎麼不去娶你媽呀,娶我幹嘛?我這樣做對了嗎,離開小孩該怎麼辦?
回
離開小孩該怎麼辦
就把離婚後小孩有幾種可能的處境選出來
知道有幾個處境
你才能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裡
但不管最後是什麼選擇
你們夫妻就算離婚了
如果離的很糾結各自充滿怨念
孩子跟誰是沒有差別的
都是很辛苦的
因為父母的不成熟都會變成壓力施加給孩子
離婚的定義跟結婚的定義一樣
沒有標準答案
就看你要什麼
這個「要」是要評估雙方的成長背景與能力
不能只是受不了了才去要
要不到了就簡化成離
兩敗俱傷的離婚都不會真的結束
就像功課沒做好都怪別人
不停地用退學來切割
如果是這樣的心態
不如就斷了求學這條路
要好好離
是需要平靜的狀態
並讓對方知道這是你們兩人共同造成的結果
不用去檢討對方的問題
你只要好好告訴他你的問題
比如告訴他當初欺騙了他未婚的傷現在還沒好
所以怨念帶來的不信任是有的
比如你確實有帶給他財務的壓力
謝謝他幫你償還過債務
比如你自己也沒有辦法把壓力說清楚
即使要他幫忙分擔孩子的照顧問題
比如你渴望他的壓力減輕
不要給你人身反擊
你知道那都不是真心的
是多項前面的問題累積的情緒爆表
不要爭什麼
什麼都讓他
孩子給他也可以
因為爭
只會引來爭
只有離開自己的痛苦視角
才能看到有效的放手是不再糾結於過去的恩怨
才可能帶來你們都很需要的放過自己放過對方
控制欲強的人都是需要第一時間給予同理
不然他就會在一個壓力鍋裡越來越可怕
而且是反反覆覆內心戲超多
離婚的意義
對你們來說就是最後一次同理對方的心
把他當你的小孩來看你才有耐心
分手前的生氣是分不了的
只有法律上離婚
在你們各自的生命裡仍是持續的惡意糾結
開小差婚姻意思 在 梁洛施 Isabella Leo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早就聽講「奇葩說」裡的人都好有魅力,今日終於有機會來現場和這些有意思的人見面,確實如此啊,愛他們每一個人。看到大家都那麼毫無保留地表達自己對於愛情的看法,我也有一些這方面的體會想要分享,就一不小心沒繃住,哭了鼻子😂,大家見諒啦😜~
這期的辯題是「伴侶在婚姻中“開小差”,我要不要容忍TA?」,就像馬東老師說的,我確實被紮到。面對這樣的辯題,思慮萬千,但最想講的還是希望大家面對愛情的時候更勇敢一點,愛一個人就盡情投入的去愛,愛過無悔,無愧於心最重要。如果失去也不要害怕,起碼你收穫了一個更加勇敢和坦誠的自己💪。
開小差婚姻意思 在 Jo's 九萬的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則邏輯很差的比喻,覺得十分有趣。因為這篇比喻邏輯真的很差,差到我必須開啟以前大學時期泡在ptt上戰人的模式來回應,我已經很久沒有浪費那麼多時間回應邏輯差的文章了,但由於事關重大,花這點時間又算什麼!(反正我報告已經寫完了!)
12/10凱道支持婚姻平權音樂會,請所有支持的異性戀都一起站出來!(我在上海開小朋友的聖誕音樂會,但精神上絕對與你們同在!)
(文長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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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學校宿舍(台灣)原本是按照「生理性別」來安排住宿的房間,100人中有兩個同性戀(目前同性戀比率)。這兩位都是生理為男性,心理上自認為女性的同學,這兩個人要求按照他們心理上的認定住進女生宿舍,否則就是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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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同性戀不一定都是心理自認為女性,同性戀只是傾向被同性吸引。
A2. 所謂2%同性戀比率,是出櫃的比率,你生活中有很多隱藏版的,只是你不知道。
A3. 邏輯從最後一句就開始莫名其妙了,想要結婚的同性又沒有說要住進你家,在你家床上西斯。說穿了你只是害怕自己原來認識的世界被挑戰。更何況歧視是原本就存在的,是因為那些「要守護傳統家庭價值」的人先露出歧視的嘴臉才被拿來講,先後次序搞清楚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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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原先規定是按照生理上的區別(民法),但是這兩位學生(同性戀)主張修改規定,把校規改成可以按照自己「生理」或「心理」上的認定去住進宿舍,原來的98位學生出來抗議,說這會影響到我們原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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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主張修改規定的不是只有同性戀,還有無數的異性戀(我就是其一),不要隨便把我們支持同性婚的異性戀納入那98%,謝謝。
A5. 所以其他98位學生都是男生還都是女生?所以你唸的是女校還是男校?如果是男女合校,我們以50%比率來算,真正影響到的只有50位女同學。而我們再回到A4.,偏偏我就是那個不在乎「心理認定自己是女性」的人搬到我隔壁的女同學,而我相信全台灣有很多人都跟我一樣。所以到底影響到多少人?
A6. 回到A3,所以同性婚到底影響到你生活什麼?讓你不知道怎麼教小孩嗎?讓你不知道該怎麼叫人嗎?坦白說我覺得你不會教小孩是你的問題,到底為什麼要讓別人的權益來承擔你的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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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說,要不然我們立一個特別法來保障你們,把一些宿舍區隔出來給你們兩個專用。這兩位學生強烈抗議,說這是岐視,你們還是沒有承認我們是女生的事實,並且認為要改正這98位學生的錯誤觀念,所以要另立一個性平等規定,強迫教導這98位學生要同意只要「心理」上自認為是女生的就是跟其它「生理」上是女生一模一樣, 享有同樣進女生廁所浴室及宿舍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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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7. 想要同性婚的人沒有要求你們承認他們是女生,他們只是想要得到身為人應該要有的保障。
A8. 拜託請不要擅自把身為異性戀的我納入那98個學生裡面!請參閱A5.。
A9. 你真的懂性平等是什麼意思嗎?我幫你wiki一下好了:性別平等(英語:gender equality 或 sex equality),又稱性別平等主義、男女平等和兩性平等,主張女性和男性在政治、經濟、社會和家庭中應受到平等對待,而不應該基於性別而歧視某一方。[1]這是《世界人權宣言》的目標之一,具體實踐中,性別平等的目標是使人們在整個社會生活中獲得(如果選擇如此)平等對待,而不只是在政治、工作或其他政策規定的領域。
A10. 這段的後半部我已經開始覺得好像是把兩件事情混為一談了 … 我先來舉個實例好了:
大學時期住的是男女混合宿舍,整棟宿舍共有七層樓,其中有一層是女性專用,兩層是研究生專用,一層租給別校學生。我住的左右兩邊房間都是住男生,平常經常看到男男女女只圍著一條浴巾在走廊上走來走去,從來也沒人覺得怎麼樣。而對和跟男生住同一層樓感到不舒服的女生也可以申請女性樓層。重點是,大部分的人是不在意男女混宿的,而且有很多住女生樓層的人根本也常常跑來我們樓上過夜 … 所以雖然這段原po邏輯差到爆,但 (1) 你不想用男女混合廁所,還是有女廁或男廁給你用啊。 (2) 同性結婚實際上並沒有影響到你異性結婚的權利。 (3) 不是只有同性戀在支持同性婚,很多異性戀如我也是支持著婚姻平權,支持婚姻平權的絕不是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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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98位同學出來抗議,說我們投票決定(公投),這兩位學生說這是人權問題,不能投票決定,堅持修改原有學校的宿舍規定,並且還要強迫其它98位學生要上性平等的相關課程,不接受這樣觀念的就是岐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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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1. 這的確是人權問題,請參考A9.
A12. 需要上性平等教育課的人應該不到98個人(12/10凱道,異性戀支持婚姻平權的請站出來!要不然這些人會一直認為你跟他們是一國的 Q#$%^&*)
A13. 你先搞清楚性平等到底是什麼意思再說吧,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觀念只是無知跟不願意進步學習,不願意跟世界接軌而已。加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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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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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瑞典倪先生說我在回應邏輯很差的反婚姻平權文章,倪先生在上班之餘,特別撥空拍攝此圖,以表示他的支持,也祝大家聖誕快樂 XD
順便小常識一下:
截至2013年,阿根廷*,比利時*,巴西*,加拿大*,丹麥*,法國*,冰島*,以色列,墨西哥*,荷蘭*,紐西蘭*,挪威*,葡萄牙*,南非*,西班牙*,瑞典*,英國,美國(共14州*,持續增加中),以及烏拉圭等20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號為同性可合法作婚姻登記),而此議題除了台灣之外,在澳洲,中國,哥倫比亞,芬蘭,德國,愛爾蘭,盧森堡,土耳其,以及越南等地也引發高度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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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我相信上帝,我支持多元成家】http://joannamiko.pixnet.net/blog/post/208899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