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向52台說再見! 中天下架後暫成空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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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聞自 12 月 12 日起不再於有線電視播送幾成定局,然被視為新聞區塊黃金頻道的 52 頻道歸屬何方?卻仍在未定之天。今日 NCC 召開記者會表示,由於遞補申請仍須審議,12月12日當天起, 52臺在全臺都將暫成空頻,觀眾將無法自遙控器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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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提出遞補 52 頻道申請的有線系統業者者,有中嘉(旗下有12家)申請寰宇新聞台移入、TBC(旗下5家)與大豐(旗下3家)申請CNN移入,以及世新、國聲申請法國的國際宣傳頻道 FRANCE24(English) 移入。除以上 22 家業者提出遞補其他頻道申請外,其他 42 家業者皆無提出遞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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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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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天力保 52 台聲請假處分開庭 中天律師:NCC 侵害蔡衍明的言論自由
https://waa.tw/cxrh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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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貪污數千萬的史上最貪檢察官陳玉珍,監察院早在2013年就通過彈劾。但是,案件移至司法院「職務法庭」後,竟然持續地擺爛不審理。讓貪檢陳玉珍可以什麼事情都不用做、爽領6年乾薪。 司法院以「開庭時陳玉珍均請假」、「不符合一造辯論判決之要件」等理由搪塞。然而,依《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35條規...
開庭當天請假 在 鬼才阿水Awa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懇請大家協助評評理 (已獲得對話當事人同意)
留言新增被告人回覆。
這個人沒認錯就算了,現在揚言說要提告我,我覺得我真的錯了,當初不應該同意和解,還開一個自己會倒貼的金額,連假過後我就會聯繫我的律師,直接做後續的司法處理。
更新時間 2020.1009.06:34
事件的經過如下,在我之前的一篇評論時事的文章中,出現了一則「你爺若不是壞蛋將軍,你就是眷村壞蛋」的留言,被我提告妨害名譽,後來我請假前往花蓮開庭,對方因犯罪事實明確,後來在法院上承諾與我和解。
事隔一個月後在花蓮招開和解會。
本人並未親自到場,而是委託朋友代為處理和解事項,最終談好的條件為。
一、和解金18000元整。
二、當事人在個人臉書公開對我表示道歉。
三、當事人原定對我提告,取消對我提告行為。
在和解當下我收到和解金18000元整,但我至今仍未看到他本人公開地向我道歉的文章,即使如此,我依然撤告了,最終他收到檢察官的不起訴書。
他的家人看見了,女兒私訊我希望我歸還18000。
對話都在圖中,大家可以自行參閱,後面也取得了當事人的同意,同意PO網讓大家公評。
我的部分我也特別解釋一下。
18000 扣除我認識的律師朋友,有給我的折扣費用,以及我的交通費用,剩餘的金額為1300元,但我當天是請假去開庭,我被扣了2000元,也就是說這個和解金額對我而言是-700元。
如果今天我歸還回去了,我不只沒有收到對方的公開道歉,更要負擔18700的損失。
對方為中校退伍,據友人聲稱是沒有終身俸,但有退休俸,在地方上有擔任理事長,並且還有代表統促黨參選的紀錄。
家庭狀況可參考女兒所述。
請大家協助評評理,如果最終大家認為我應該歸還這筆費用,不囉嗦,我立即跟對方要帳戶,並且匯款現金18000過去,並且將記錄貼在留言。
此篇貼文不會刪除。
開庭當天請假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檢察聊齋】插播兼下回預告!
近日傳出:
「士林地檢召開檢察官會議,討論主任是否要值平日內外勤、以及春節內外勤,經檢察官不具名投票結果,以主任平日內外勤不用值班、春節內外勤須要與偵查檢察官一起抽籤值班,之後該會議討論事項及結果報法務部,請示法務部適法性,法務部檢察司回函表示該會議討論事項及結論並無違法,然必須請檢察長核定報部,始生效力。」
據了解,「該署檢察長在 #並無其他主任反對值今年春節內外勤務的情況下,率先提出反對主任檢察官值班的立場」,在該檢察長提出說帖後,「 #經檢察官投票超過二分之一贊成主任仍須值班,該檢察長 #當場仍蠻橫表示他不予核定,多數與會檢察官聽聞後,#紛紛離席以示抗議」。
就在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紛紛離席以示抗議後,據說該檢察長「非常震怒」,他身為一個「完全不必辦案」的檢察長,竟然在半夜、清晨 #不斷發送訊息諷刺那些檢署基層檢察官們「不忠不孝、不顧全大局、心胸狹窄」。
🤬獨裁檢察長
該檢察長這種瘋狂的行為,引起司法圈內議論紛紛。
這位檢察長是誰?
#士林地檢檢察長朱家崎,
#中央警官學校行政學系 (46期)畢業,警官出身,司法官班第24期。
很遺憾的是,他在檢察體系中打滾多年,甚至貴為檢察長後,仍然不能把檢察學讀通,竟然把警政高層耍淫威、仗勢權威讓眾多基層敢怒不敢言的那套,拿到獨立性高的檢察體系來亂。
就我所知,在警界,大官說幹話,基層就算再憤怒,多數也不敢公然頂撞;
但在檢察體系,例如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們至少敢以「集體離席」方式來表示對於獨裁的反彈。
很遺憾的是,這位檢察長似乎不瞭解問題在哪裡,竟然發送訊息挖苦檢察官們。
而這位檢察長近年來還有一項引發基層檢察官茶餘飯後爆笑的經典指令:要求士林地檢署外勤相驗時, #檢察官對大體鞠躬(法醫和警察也要鞠躬?),
正事不做,卻把廣告、公關那套拿來要求在第一線忙著調查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的基層檢察官們作秀,也難怪大家這麼憤怒。
請問:檢察體系要這樣的檢察長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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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地檢署的值班模式
而這位獨裁檢察長還在開會時胡說八道:「別的地檢主任都沒有值班。」
立馬遭到檢察官打臉,糾正他:「澎湖地檢主任也跟著值班。」
這位檢察長馬上改口:「是W檢體恤基層。」
他口中的W檢是誰?他指的是「大吳檢」。
我105年初分發調去澎湖地檢署後,澎湖於是有兩個吳檢,因此大家以年齡、在署年資來做區分,稱呼「大吳檢」、「小吳檢」。這也是為什麼很多警察都叫我「小吳檢」的原因,縱然調到新北檢後,也有一些新北警從澎警那邊聽說我叫「小吳檢」後,跟著這樣稱呼。
但全澎湖都知道,大、小吳檢都是「基層檢察官」,縱然是資深、曾任主任檢察官、曾任司改國是委員的「大吳檢」,已 #很久不當主任,#且大吳檢之後調到最高檢。
我105年初分發到澎湖地檢後,主任檢察官都必須值班,當時也是「基層檢察官」的大吳檢就不是主任檢察官,這跟大吳檢「體恤基層」有什麼關係?
顯然這位獨裁檢察長活在象牙塔裡,資訊落後。
既然獨裁檢察長講到澎湖地檢,那身為曾在澎檢服務過的前「小吳檢」也來談一下主任值班。
澎湖地檢署加上主任只有4位檢察官,但原則上一天需要2位檢察官輪值內、外勤,所以我記得我2015年9月2日到職那天開始,隔天馬上就開始輪值內、外勤,也是本期所有檢方同學中第一個、最早開始值班的。(圖片為2015年9月5日,分發第三天,值班內勤)
值班壓力大、各種突發狀況多、也要面對警察們的各種「請示」,在某些大地檢,初分發第一個月不用值班,而是跟學長姐學習。但澎湖地檢只有4個檢察官,無法「等我慢慢上手」,分發第一天起,就要具有戰力。
在澎檢那兩年,除了返台開會、研習進修外,我每個月最多只回台灣一次,甚至曾經長達三、四個月不曾回家——因為每月值班14-16天,如果同事開會、有事必須換班,甚至曾經一個月值班超過25天。
在更特殊的狀況,例如地檢署有檢察官到臺灣開會、產假/育嬰假、大專案等,一個檢察官同時值內外勤也是可能發生的。
澎湖地檢署的主任檢察官,能夠裝死不值班嗎?
如果主任不值班,變成三個檢察官輪值內外勤,那其他事情都不用做了是不是?
除此之外,澎湖地檢是己案己蒞(【澎檢日誌】淺談「己案己蒞」:http://bit.ly/351A2CJ )、偵查兼公訴,如果值班時有突發狀況又必須去院方蒞庭時,就必須其他檢察官互相代理。
我在澎檢期間,曾發生地檢署檢察官到台灣開會、請假, #導致整個地檢署只有我一個檢察官,當天 #一人值內外勤,又有 #專案在動要開庭,分身乏術,但隔壁股學長又收到院方蒞庭通知,法官不讓檢察官請假,這時 #檢察長自己去蒞庭。
檢察長都可以批上紫袍去蒞庭了,主任不能值班?
附帶一提,澎湖外勤是「即報即驗」,半夜都要出門,沒有禮儀公司,只有小殯葬業者,有時業者人手不足或經驗不足時,檢察官和法醫自己搬屍體。
喔對了,有位主任半夜11點出門去西嶼相驗。
🔥誰才是「不忠不孝」?
當然,士林地檢與澎湖地檢不一樣,檢察官人數較多(但依照我的了解,值班案件通常也較澎檢多),主任檢察官是否要輪值內外勤,確實大家會有不同想法。但是士林地檢經過檢察官會議討論後,決定主任檢察官只要輪值春節期間,平時不用值班,難道這樣的結論很過分嗎?是「不忠不孝、不顧全大局、心胸狹窄」?
顧炎武〈廉恥〉:「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到底是恥力無上限,創造「國恥」的檢察長「不忠不孝」,還是那些在每個月結案數十件、輪值內外勤的檢察官「不忠不孝」?相信只要大腦沒有殘廢的人,都能回答出這個問題的答案。
😤誰在「體恤」誰?
至於獨裁檢察長又拿澎湖地檢署的例子來說W檢「體恤基層」什麼的,姑不論他搞錯大吳檢已經多年不當主任(而是「基層」),最大的論理錯誤是,他搞不清楚是「誰在體恤誰」?
身為一個檢察官,本來就要辦案,但辦那些案件、分案量如何分配、要不要值班,是內部分工事務,但不等於分工可以恣意、不考慮公平性。檢察長不辦案、主任檢察官不值班,其實才是基層檢察官禮遇、體恤他們!
對於獨裁檢察長不知所云的言論,
真正的「基層檢察官」薑賊賊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主任檢察官乃至於檢察長平時之所以不用輪值,是署內事務分配大家願意給他們的禮遇,可不是這個職位與生俱來的本質內容。」「法官法是賦予檢察長可書面變更檢察官會議決議的權力,但那是基於權力自我抑制的精神下給予檢察長的特權,檢察長在行使這樣的特權時理應慎重、謹慎,非不得已不輕易動用。但朱家崎檢察長卻在檢察官會議一開始發表書面聲明,直接拒絕讓主任春節輪值,而理由竟是「投票讓主任輪值是不尊重、不尊敬、不信任、不會增加彼此的情誼」、「給人愛計較、你爭我奪的印象」?這是什麼爛理由? 而在檢察官會議重新投票,仍決議主任需春節輪值後,朱家崎仍否決這項最新決議,藐視署內基層檢察官的多數意見,這才是對基層檢察官的「不尊重、不尊敬、不信任、不會增加彼此的情誼」!」(參見薑賊賊: http://bit.ly/2OYIc9b )
同樣也是基層檢察官的Perseus Chen也評論:「綜觀朱檢察長的書面說帖,我總結他的意思就是,『我們都是你們的長官,吃過的塩比你們吃過的飯多,你們要聽我的,做人心胸要寬大,不要這麼愛計較,要有倫理,整天爭權奪利只會製造分裂,這樣怎麼團結對付壞人』,這種人就是我最討厭的自以為是老人。」(參見Perseus Chen: http://bit.ly/2s8gM7I )
👊你還記得你是「檢察官」嗎?
我想起在我還是基層小檢時,有檢察長說:「檢察長本來就不是一般的檢察官,跟法院院長(要辦案)之於法院不一樣,所以檢察長不用跟院長一樣要辦案」。
這群長期不辦案、淪為綿羊軍團檢察長們(姜長志,〈「檢察一體」不是小綿羊軍頭們的遮陽傘〉:http://bit.ly/2PnDtwR )可能忘了,他先是檢察官,才是檢察長。
請問位高權重的檢察長:你還記得你也是個檢察官嗎?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再問一次:
檢察體系要這些盤據高位、不通理論、不諳實務、只會耍淫威的檢察長們做什麼?
檢察體系存在這樣的檢察長,才是司改要務!
「#德不配位」,就是在講檢察體系中這種大官。不要說不配當檢察長,檢察官也不配當。
開庭當天請假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 貪污數千萬的史上最貪檢察官陳玉珍,監察院早在2013年就通過彈劾。但是,案件移至司法院「職務法庭」後,竟然持續地擺爛不審理。讓貪檢陳玉珍可以什麼事情都不用做、爽領6年乾薪。
司法院以「開庭時陳玉珍均請假」、「不符合一造辯論判決之要件」等理由搪塞。然而,依《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35條規定,對於經再次通知而無正當理由仍不到庭者,法院明明就可以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司法院根本在胡扯。
2.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桃園地檢檢察長彭坤業的醜聞,邱太三說「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彭坤業談及參審、陪審等議題」,根本是胡扯。
事實上,邱太三在法務部長任內對人民參與審判根本拒絕表示意見。對此,我要求法務部發函各地方檢察署調查,有多少檢察長被邱太三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
➡️4月10日法務部回函「無涉檢察行政業務事項,難以回應」;當天下午,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表示「問題不明確,難以函詢各地檢署」。
➡️我自行發函給各地檢署要求回覆,陸續有地檢署回覆「4月8日已呈報法務部」。請問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為何要說謊?
3. 目前高檢署調查報告指揭露一半事實,邱太三發出的第一份聲明中,自稱「收到陳情人申訴」、「併同陳情人書面資料陳情書」、「移轉給桃園地檢署」。第二份聲明再改口說:「將當事人提供之書面資料,以通訊軟體方式提供給」彭坤業。
請問高檢署,為何逕自認定「邱太三即為陳情人」?背後真正的陳情人是誰?陳情書到底在哪邊?為何這麼基本的關鍵事實沒有釐清?到底在保護誰?
對此,高檢署王添盛檢察長不斷以「調查已經結案」迴避質疑。
附註: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 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記者會
https://reurl.cc/1OLk8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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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 史上最貪檢察官陳玉珍、憑什麼坐領乾薪超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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