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上班] 金口怎麼開❓跟主管談下一步的職涯規劃🗣
在英國職場中,我學到的一件重要的事情是 - 職涯規劃的野心要大聲講📣
職場中的司馬昭之心,最好是人人都知道📣
這樣當在公司中有機會時,就可以被直接的考慮到,畢竟職場中「主動的意願」是很重要的❗️
以上這些想法,真的是顛覆了傳統美德的觀念,我透過好幾年在英國職場江湖打滾後才理解、調整、適應😆
在英國,有制度的公司定期都會有考績回顧(performance review)跟個人發展計畫(personal development plan)
這時候絕對是跟主管談職涯下一步的好時機,不論未來機會是在公司內,或公司外,有談有機會,何況是利用公司資源造就個人成就,公器光明正大來私用啊😅
但是,尷尬的狀況來了,怎麼跟主管或公司開口❓
到底要談什麼❓怎麼談呢❓
在開口之前,有先前提跟認知,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
✅我聽過不同的高階經理在不同的職場場合中,都提到了 "We own our careers.” #自己的職涯自己負責.
你的直屬主管、相關的工作關係人(stakeholders)、導師Mentor...等等,都是你的資源,要運用到最大化,除了搏感情建立交情外,更重要的是明白說明你想要他們幫你或是指引你什麼
ℹ️這樣說好像清楚明瞭,但是阿但是,職場中的主管跟相關人不是人人都這麼投入職涯規畫這件事,一個巴掌打不響,要雙方都能engage跟信任才行
還有另一個但是....
ℹ️就我跟不少資淺同事的對話經驗,很多人都是不是非常清楚之後要做什麼,且戰且走的狀態,很少人在踏入職場沒多久,就直接了當說職涯規劃的中長期清楚明瞭
這樣的狀態下,又如何清楚地跟主管或指出公司資源說: 我需要你們幫助我這個.
👉🏼我這時就會請對方好好審思自己在工作中喜歡做甚麼、不喜歡做哪些類別的事情,有助於慢慢釐清
👉🏼然後也可以觀察公司中的人物,有哪些人在做的事情好像很有趣,有沒有什麼人是你覺得欽佩的,這些都是可以學習的,幫助確認職涯發展的方向
不需要明白說我三年後要當經理、十年後要當總經理(通常這些很多都是屁話啦,而且計畫敢不上變化),至少要劃定一個方向,一個模糊的畫面即可
有了以上的想法後,在跟主管談職涯發展時,就可以帶著自己的想法去談,即使想法不成熟,至少這些想法是從自己出發
✅想法包含: 我想要學什麼(技能),我想成為怎樣的人,我想要有哪些impact
✅哪個領域是我有興趣的,哪些事情或職務激發了我
✅那些遠方激發我的領域、我覺得我有興趣的事情,我目前有這些好的基礎,我可能不足的地方有哪些,你的看法呢?
✅我可以參與AAA,藉此來發展我的XXX相關能力嗎?
重要的是,如果幸運在公司內部有相關機會浮現時,你很可能就是主管的第一人選,直接檯面下交易
即使原本公司沒有機會,新增加的能力也會造就其他公司的機會,讓原本是模糊職涯發展的畫面,隨著年歲跟經驗,慢慢地清晰
以上是我日前有感而想寫的分享
📣有人有什麼如何去談職涯規劃的個人經驗或撇步想分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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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人交易指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新書推薦📚 ▍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 【作 者】詹德恩 博士
【本書簡介】
法令遵循已是全球金融業,乃至於所有企業的重要課題,本書為您解答:介紹法令遵循制度的起源到我國的發展,公司治理中董監及內部人持股申報、年報與內部控制聲明書、公司治理評鑑該如何操作?法令遵循與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國內外的發展與法令依據;金融機構之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法遵重點;在金控法、銀行法、保險法等利害關係人交易準則規定;個人資料保護與金融控股公司跨業銷售案例研究;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案(FATCA)與共同申報準則(CRS);法令遵循風險管理等等,結合案例與現況的分析。
本書提供金融從業人員瞭解法令遵循業務的內涵,可以做為參考工具書;當然,對將來有志從事法令遵循工作的學生,本書更是必讀著作。
聯合推薦
賴英照 司法院前院長
蔡清祥 法務部部長
吳當傑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秘書長
陳彥希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本書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lvp
《法令遵循講座》
講題: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金融弊案 v. 法令遵循
🗣主講人:詹德恩 博士
【講座介紹】
◾前言
◾金融弊案範圍與類型
◾法令遵循緣起與發展
◾內控三道防線
◾揭弊者保護
◾檢視法令遵循制度現況
◾建構理想的法令遵循制度
◾結論
報名網址:http://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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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遵循是現代企業,尤其是金融相關事業的基本規範,其目的在確保企業經營者運用企業龐大資源追求營業利潤時,能在法律許可的框架範圍內活動,以保障股東、債權人及交易相對人的權益。預防金融舞弊的最佳方法莫過於金融業能落實法令遵循,實現公司治理。
法令遵循與倫理有關係嗎、我國從什麼時候開始有法令遵循、什麼內部是內部控制三道防線、洗錢防制與反資恐與法遵工作有關,以及金融業如何執行吹哨者保護法等,由元照出版公司出版的「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乙書將提供答案。
著者現為中華開發金控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也是中信金融管理學院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實務上,曾經長時間服務於公部門,參與犯罪偵查工作;學術上,在大學任教多年,對金融犯罪問題及法令遵循制度尤有深入的研究,在國內外期刊曾發表相關論文,也有著作。「法令遵循理論與實務」乙書,從法令遵循理論源起出發,最後以我國法令遵循的現況與未來結束,目前我國金融業法令遵循工作內容皆有完整介紹。
本書獲得司法院賴英照前院長、法務部蔡清祥部長、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吳當傑秘書長,以及全國律師聯合會陳彥希理事長推薦。完整涵蓋法令遵循業務重要議題,就法遵制度的重要問題作深入的探討,兼具學術與實用價值。無論學生、金融業,或是法律人,對於想要瞭解法令遵循制度者,都是最佳指引。
《擷錄至經濟日報2021.3.22》全文:http://qr.angle.tw/y13
關係人交易指引 在 洪仲清臨床心理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於成年時期才有如深水炸彈般,造成社會廣大恐慌、混雜著不解困惑的重大異常犯罪行為,如:隨機殺人、情殺、分屍、殺童案等,很可能就是導因於過去被忽略的犯罪遠因—童年不幸成長經驗。
人是一個連續性的個體,不幸童年經驗與成年殺人行為可能的關係,造成一個人在發展(認知、情緒、社會技巧、依附關係、人格等)上的問題。再者,不幸成長經驗讓他們更易被學校、同儕及社會排擠,而身處於負向環境或情境中,也易啟動暴力攻擊相關神經與基因。
過去研究顯示,許多有童年不幸經驗的被害者會轉為加害者,過去他們被暴力對待,很有可能他們也會暴力對人—暴力招致暴力。由於兒童時期沒有建立愛與歸屬等健康安全依附關係,他們的內心可能潛藏強烈需求未得到滿足。最後,由於對人缺乏信任與安全感,就更容易產生某面向的人際衝突。
取自《人性越界.犯罪心理解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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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晚安:
昨天的直播所談到的部分內容,我從今天開始摘要出來跟朋友們進行討論。
https://www.facebook.com/Psychologist.Hung/videos/647924389171454
其實真正犯罪的人,不一定都會被抓到,或者被關到監牢。而大部分的人,都曾經觸犯法律,包括闖紅燈、踩踏公園草皮。
從小孩做錯事,到大人虞犯法律,裡面都有共通的因素。透過犯罪心理學,我們能夠更了解人性的運作。
這整本書看完,我更感覺到家庭教育對孩子的重要性。那些代代相傳的暴力,到我們這一代,希望可以慢慢喊停。
祝願您,試著做自己的溫柔月亮,偶然碰上身邊的人迷失在黑夜裡,能給出指引方向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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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陳建安】
無差別殺人者心理社會剖析
■ 以鄭捷案為例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下午四點二十二分,對臺灣社會大眾而言,已深刻到成為一個時代共同的恐懼記憶—臺北捷運鄭捷大宗隨機殺人(mass killing)案。這種幾近戰場殺戮的犯罪手法,對生活於此社會空間的你我而言,有種無法形容的痛與被害恐懼感。
隨機殺人的恐懼俗語說:「冤有頭,債有主。」隨機便是無緣無故,莫名其妙!
人們之所以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感到輕鬆與安全,很大部分是拜我們生活經驗的累積,而產生對世界的掌控與預測能力。其實二○○九年「黃富康案」殺死一起去看屋的房東,才是臺灣近年第一件隨機殺人犯罪案件,然而鄭捷案件更是公然打破了我們上述的思維假定,因為你我都可能是被害者,這樣的恐懼更強烈與直接。隨機殺人案件除了讓被害者感到無辜外,更令人感到恐懼的是,它常沒有個犯罪脈絡。我們的思維一直認為「事出必有因」,沒有因果的世界,太令人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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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 A】隨機殺人犯真的都是隨機的嗎?
■ 老師,請問所謂的隨機殺人,真的是不分對象嗎?
隨機不會是真的完全隨機,正常情況下,人不可能不分青紅皂白殺人,就算是隨機殺人犯還是會有初步選擇的。
■ 所以他們還是有先限縮犯案對象或地點?
可以這樣說,有些人選擇到大眾運輸系統下手;有人選擇學校、遊藝場或大馬路上的兒童。這個選擇特定的場合與對象,背後都還是有隨機殺人犯自己的抉擇理由。例如,自認為殺兒童造成的影響最小、曾經性交易的對象來自某地方、對某間教室記憶最深刻等,都是影響因素。
■ 那這個情況下,他們如何「隨機」犯罪?
當這些人選定了適合條件的犯罪標的後,對象是誰就不重要了,也就是無差別了。如同一位隨機殺人犯說的:「當你想要殺人的時候,殺誰都不重要了。」
…………
兒童不幸成長經驗與重大異常犯罪
■兒童時期的創傷,使其從被害轉加害
觀乎臺灣近年來重大矚目社會案件中有幾個特性:
1.不少是無前科者。
2.大多介於二十至三十歲之間。
3.犯罪前生活背景單純。
4.多為單身。
5.不少具有童年不幸成長經驗。
其中讓傳統犯罪學家感到驚異的是,過去典型重大犯罪者多少都有犯罪前科,或者生活與交友方面較為複雜等較顯性易辨識的預測指標。
然而,這類於成年時期才有如深水炸彈般,造成社會廣大恐慌、混雜著不解困惑的重大異常犯罪行為,如:隨機殺人、情殺、分屍、殺童案等,很可能就是導因於過去被忽略的犯罪遠因—童年不幸成長經驗。
心理學對童年的成長歷程以及其對成年後的影響一直相當關注,精神分析論認為童年創傷(虐待、疏忽、父母衝突、家暴或目睹家暴等),會造成個體的不安全感。而且這種不安全感可能會造成在往後人生中,情緒上深層的焦慮、不安、精神疾患,甚至導致人格障礙與健康問題。
人是一個連續性的個體,不幸童年經驗與成年殺人行為可能的關係,造成一個人在發展(認知、情緒、社會技巧、依附關係、人格等)上的問題。再者,不幸成長經驗讓他們更易被學校、同儕及社會排擠,而身處於負向環境或情境中,也易啟動暴力攻擊相關神經與基因。過去研究顯示,許多有童年不幸經驗的被害者會轉為加害者,過去他們被暴力對待,很有可能他們也會暴力對人—暴力招致暴力。由於兒童時期沒有建立愛與歸屬等健康安全依附關係,他們的內心可能潛藏強烈需求未得到滿足。最後,由於對人缺乏信任與安全感,就更容易產生某面向的人際衝突。
…………
【Q & A】在很多犯罪人身上都找得到不幸的童年成長經驗嗎?
■ 老師,請問重大刑案的犯罪者,在童年成長過程中有很高比例經歷不幸的遭遇嗎?
在近年接觸的重大刑案犯罪人身上,確實有許多共通點是家庭或學校都出現問題。如:北投割喉龔案、臺大當街情殺張案、連殺兩女友逃死刑的吳案,以及桃園縱火燒死至親等六人的翁案等,都存在家庭衝突或學校挫折等問題。
■ 所以不幸經驗對他們的影響關鍵是什麼?
關鍵是「衝突」兩個字。目睹或經歷人際衝突的人,容易在人際問題中使用較激烈的手段解決問題。它的原因一個是習慣,另一個是認同,再來是不能抑制的衝動。
所以他們兒童時期就潛移默化,透過學習、認同或習慣化的行為,把攻擊納入心中的劇本之一。很有可能,人對衝突反應有千百種,但他們偏偏選擇最糟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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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文字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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