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2/16~108/12/23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校安人員」公告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校園安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學生賃居安全、災害防救、校安通報、校園安全防護)相關工作執行。
2.校園安全防護機制,須輪值校安中心值勤(須24小時待命),其任務以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意外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處理校內外交通事故及交通安全取締輔導及人員安全防護相關工作。
3.擔任指定院、系、所學生輔導工作。
4.輪值校安中心。
5.校園汽、機車停車、行車管理與稽查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
6.交通安全專案進度控管及追蹤事項控管。
7.學生宿舍修繕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
8.年度宿舍安全輔導暨防災演練。
9.學生宿舍輔導管理。
10.學生事務委員會議。
11.境外及交流學生生活輔導。
12.性別平等、生命、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之計畫、執行、管制與結報。
13.重大慶典活動及外賓參訪交通安全管制(輪值系所教官配合) 。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具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尚未具「校安人員」資格者可投遞履歷,惟倘錄取時尚未具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將暫以「定期契約」僱用,一年一聘,至多二年,如二年期滿仍未取得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將不予續聘;如錄取者於二年期限內取得「校安人員」資格,則於次年聘期起改以「不定期契約」僱用。
3.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4.具公文處理能力。
5.具英文溝通閱讀能力者佳。
6.積極進取、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獨立作業者。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8年12月23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蘇先生。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參閱、下載。
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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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09/17~10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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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工學院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辦理各項專案計畫執行及推動(例如:AI、綠能、防災…等計畫)。
2.辦理工程認證(IEET)相關業務。
3.辦理院定必修及電腦教室排課。
4.學院財產保管維護及工學院大樓空間管理(含監視系統及無線網路…等)。
5.全國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填報。
6.學院網站管理。
7.協助辦理教師升等作業事宜、新聘教師及教師評鑑等人事業務。
8.協助辦理院主管會議、院教評會議、院課程會議、院務會議及擴大院務會議等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有網站管理經驗者尤佳。
3.具辦理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尤佳。
4.具公文處理能力。
5.積極進取、抗壓性高、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獨立作業者。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8年9月24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蘇先生。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參閱、下載。
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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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1/18~108/01/30
資格條件: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校園安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學生賃居安全、災害防救、校安通報、校園安全防護)相關工作執行。 2.校園安全防護機制,須輪值校安中心值勤,其任務以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意外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處理校內外交通事故及交通安全取締輔導及人員安全防護相關工作。 3.擔任指定院、系、所學生輔導工作。 4.輪值校安中心。 5.校園汽、機車停車、行車管理與稽查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 6.交通安全專案進度控管及追蹤事項控管。 7.學生宿舍修繕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 8.年度宿舍安全輔導暨防災演練。 9.學生宿舍輔導管理。 10.學生事務委員會議。 11.境外及交流學生生活輔導。 12.性別平等、生命、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之計畫、執行、管制與結報。 13.重大慶典活動及外賓參訪交通安全管制(輪值系所教官配合) 。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具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尚未具「校安人員」資格者可投遞履歷,惟倘錄取時尚未具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將暫以「定期契約」僱用,一年一聘,至多二年,如二年期滿仍未取得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將不予續聘;如錄取者於二年期限內取得「校安人員」資格,則於次年聘期起改以「不定期契約」僱用。 3.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4.具公文處理能力。 5.積極進取、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獨立作業者。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8年1月30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蘇先生。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參閱、下載。 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防災士證照期限 在 社團法人臺灣防災教育訓練學會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於109年7月15日前申請並經核定者, 有效期限由2年延長至2年半。 ... 感謝各單位踴躍參於防災士培訓, 並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保持社交距離相關指引」辦理相關課程。 為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