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一分鐘】法律保留原則
作者:蔡嘉政律師 / 顧祐瑋
法律保留原則是依法行政原則的一環,規定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皆需有相應的法律的規範方得為之,藉由具備民意基礎的立法權把關,限制行政權不得恣意侵害人民自由權利,以貫徹憲法保障人權的精神。相較於同屬依法行政理念的法律優越原則(即消極依法行政原則,係指行政行為不得違背或牴觸法律規定),法律保留原則比起單純要求行政行為不應違背或抵觸更高階法律規範之法律優越原則,更積極地要求行政行為應該有法律的授權,故又稱積極的依法行政原則。
就法律保留原則的實踐而言,我國實務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43號採用層級化的法律保留標準,依照對人民權利侵害程度的不同,要求不同密度的法律規範。對於憲法第8條的特定內容屬於憲法保留;如屬對於人身自由的侵害,則有國會立法保留的限制;若為其他自由權利的限制,則屬相對法律保留的範疇,得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而針對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事項,由於基本無涉人民權利,故無須法律保留。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週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不自由,毋寧死」,是人權還是毒藥? 我以前最討厭有人講什麼民情不同。比如民主在中國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禁槍在美國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禁掉蹲式馬桶在台灣,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那麼多民情不同,人不都是一樣的,認真想做就一定行得通。而且,沒錯,我真的很討厭...
限制人身自由憲法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全世界最嚴的「鎖國」防疫、如今每日破千確診,澳洲抗疫政策的抉擇與代價】
居住在荷蘭的澳洲公民凱瑟琳,在疫情爆發時,聽從澳洲政府的指示乖乖留在當地。如今18個月了,凱瑟琳嘗試返國,卻困難重重。澳洲祭出嚴格的邊境政策,每日入境限額一度只有百人,即便凱瑟琳已經打了兩劑疫苗,仍無法返國。凱瑟琳難過地說:「這就像被自己的『家』拒絕。」
在這波疫情中,澳洲的邊境防疫政策號稱「全世界最嚴格」,是全球唯一禁止公民和永住者自由出入境的國家,對於如無履行必要防疫規則者,更祭出最高相當於新台幣百萬元的罰款。
這麼嚴格的防疫政策當然激起被擋於國境外的澳洲人反彈,在訴訟攻防更已上升到憲法層次討論,但普遍國內民意「很無感」,多數支持「對自己沒什麼影響」的邊境政策。國內的公衛專家在今年5月時曾警告,澳洲極端嚴格的邊境政策暴露了國內防疫其實是脆弱的,但澳洲政府堅持路線;6月,Delta病毒進入社區,大流行於焉展開,如今每日暴增千例。
如今澳洲政府雖提出「回歸正常計畫」,但仍維持國內疫苗兩劑接種率破8成才開放國門的大方向。疫情下人權的限制和防疫之間的權衡是艱難考量,澳洲仍在激辯的路上……https://bit.ly/3lQjx5X
★提供觀點,促進思辨,#贊助報導者:http://bit.ly/2Ef3Xfh
#報導者 #澳洲 #COVID19 #邊境政策 #防疫 #鎖國 #境外
限制人身自由憲法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8期(2021,10)
全世界的疫情持續發燒,未有停歇趨緩的走勢。因而所有的焦點都放在防疫與疫苗的討論之上。然而,誠如疫情剛發生時,有許多關於人身自由限制的憲法層次議題,曾有廣泛的討論。本期特別連載有二篇,「行政法研究室專題」邀請李建良老師,以居家檢疫所發生的實際行政爭訟案例,來探討行政處分所涉及的基本問題。另一連載「經濟刑法第四講」,由黃士軒老師就實務上常發生卻鮮少被探討的「多層次傳銷特別刑責」,進行深入的說明與探討。
另外,釋字第806號解釋,就街頭藝人表演許可,所涉及自治規則的限制,進行是否有違憲的審查,亦值得關注。法學論述欄目部分,邀請王志誠老師,就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有關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爲之認定標準,從立法論、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統整歸納後,提出其最終見解。
最後,本期大法庭選輯兩則裁定見解,係就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以及不獲會晤之郵寄掛號催吿函的生效時點,亦值得高度關注。
📕本期內容
【法學教室】
🎯法官聲請地方「自治條例」違憲/吳信華
🎯流抵約款/温豐文
🎯道路競駛與客觀結果歸責/古承宗
🎯販賣槍枝──不自證己罪拒絕證言權告知義務/王士帆
🎯簡政便民?同次股東會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之程序/張心悌
🎯神聖的受益權與附條件之解約金債權?/葉啟洲
🎯‧郵件投遞員從屬性的具體認定標準/林更盛
🎯我的著作、你的著作權?/王怡蘋
【特別連載】
🔸行政法研究室:第三講
行政處分的消滅、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COVID-19居家檢疫的法學思考實驗/李建良
🔸經濟刑法:第四講
初探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罪(上)──以關於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判斷的我國立法、學說與實務為中心/黃士軒
【法學論述】
✒證券交易法上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為之認定標準/王志誠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行政程序法「時效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部分土地共有人違反通知義務出賣土地之效力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時事直擊】
◾街頭藝人取得許可證方可表演案──釋字第806號解釋
◾手機大戰開打──淺談專利授權
◾電機大廠經營權爭奪戰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28
📢#月旦雜誌,最新優惠:http://qr.angle.tw/gyj
📢#月旦知識庫 最新購點優惠:http://qr.angle.tw/dzl
📚#元照新書:http://qr.angle.tw/pp8
限制人身自由憲法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這週的琪斐大放送我們要來談談,「不自由,毋寧死」,是人權還是毒藥?
我以前最討厭有人講什麼民情不同。比如民主在中國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禁槍在美國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禁掉蹲式馬桶在台灣,一定行不通的啦,民情不同。那麼多民情不同,人不都是一樣的,認真想做就一定行得通。而且,沒錯,我真的很討厭蹲式馬桶,我每次蹲下去就站不起來,不小心還會尿不準。
但是這一次肺炎疫情,我真的同意,民情真的不同。像台灣,在對抗疫情三個半月後,最近台灣終於傳出好消息,一個月沒有新增本土病例,社區安全第一階段達標,過去這段時間,大家犧牲了一部分個人自由,換取盡快回到原本的自由生活,才能有這樣的好成績,也就是以自由換自由,我好像在繞口令,不過對於許多西方國家的民眾來說,要他們犧牲一點點個人自由,就好像割肉一樣痛苦,連戴個口罩都不要,更別提保持社交距離,甚至還拿知名口號「不自由,毋寧死」,當作抗議政府封城行動的標語。
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
這句話來自1775年,美國當時還是大英帝國的殖民地,一名美國人發表演說,喊出「不自由,毋寧死」這個口號,呼籲大家不要當奴隸苟且偷生,應該挺身而出,為自由奮戰,精神等同於「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咦!這好像是對岸的禁歌。
總之呢,這句話現在竟然被當成歐美放仼自由主義者的示威標語,改編成「給我自由,不然乾脆給我Covid-19」,但偏偏這種個人自由凌駕一切的觀念,成為防疫工作一大絆腳石。我們先看美國。
要談美國的自由,就必須從他們的憲法講起。1791年美國憲法修正條款,保障人民有1.言論、2.集會、3.宗教及4.結社的自由,也使美國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沒有在憲法中明文設立國教的國家,「自由」可以說是美國的建國基礎,也根深蒂固在老美的心中,不過隨著時代演變,美國個人自由主義也逐漸膨脹到不可思議的程度,我小時候有一首廣告歌非常流行,「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現在聽起來「中二」到令人白眼翻到後腦勺,但這句話真的是美國這一派精神的最佳寫照。
世界各地實施不同程度的封鎖政策,美國拖拖拉拉的終於在3月19日由加州開始,各州陸續發布禁足令,封城封得比別人晚,解封又解得比別人早。還有一堆人上街抗議政府封城令,包括賓州、密西根州、科羅拉多州、維吉尼亞州等地,都爆發反封城示威潮,說強制隔離違反憲法啦~影響他們的人身自由啦~還說1918年西班牙流感那麼嚴重,當時也沒封城啊!我們的川貴人還帶頭搖旗吶喊,推文「解放明尼蘇達」、「解放密西根」、「解放維吉尼亞」,這是嫌美國人太多啊?
而示威者當然沒在戴口罩,也沒在遵守「社交疏離」政策,果不其然,北卡州的活動發起人(Audrey Whitlock)沒多久就確診了,直接打臉示威訴求。要自由還是要病毒?
「小孩子才做選擇,他們全都要!」
這就很像政府規定騎機車要戴安全帽、開車要繫安全帶,全都為了民眾的人身安全,但就是會有人覺得,哎唷~我才不會這麼衰咧,而且就算撞死了也是他家的事!
I will do what I want. 是很多美國人的口頭禪,但很多美國人在這次疫情中,卻也真的就有這種態度。
像一位三十歲的女性Katie Williams一個爆紅的推特,就說:我們美國人,本來就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我們一直都是這樣,如果我們給人們壓力要他們待在家裡,或是出門就像壞人,我們就失去了一些我們的民族性,我們對權利的概念。
結果是什麼呢?截至台灣時間5月12日,美國確診人數137萬8548人,穩居世界第一。病毒甚至侵門踏戶,直接殺入白宮,川普隨從、副總統彭斯發言人、第一千金伊凡卡個人助理,都相繼確診,就連負責白宮維安的聯邦特勤局,也傳出至少34人感染。讓堅持不戴口罩的美國防疫指揮官彭斯,終於鬆口說他會開始保持「一咪咪的社交距離」,很多評論家就指出,這跟很多美國人這句:I will do what I want 很有關係。
我們剛剛看到的是全球第一名,死亡人數第一名,我們現在再來看看歐洲的第一名。
英國首相強生是自稱「自由」的擁護者,然後他就中鏢了。3月27日,強生宣布自己確診,10天後還把自己送進加護病房(4/7),帶頭免疫做得真成功啊。英國自由主義雖然不像美國那麼強烈,但1980年代後勢力逐漸抬頭,尤其近期右派崛起,今年的「脫歐」就被解讀為,英國重返放任自由主義懷抱,回歸小政府以維護個人自由。而病毒奪走全球28萬人性命,英國還是有示威者認為病毒根本不存在,甚至指控5G會傳播病毒,放火焚燒基地台。
愛爾蘭政治評論家奧圖指出,個人自由被英國人視為民族的象徵,導致當局遲遲不肯實施社交禁令,例如上酒吧對他們來說就是一種「古老且不可剝奪的權利」,也就是傳說中的「自古以來就是英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過英國目前確診人數已經衝破20萬大關,排名全球第三,死亡人數3萬2065人,甩開義大利成為歐洲最多。直到最近5月10日強生才終於宣布,未來入境英國的旅客必須居家檢疫14天,被網友大酸,「太好了!只慢了兩個月!」、「噢!原來是為了秋冬二次爆發的超前部署啊!」。
但不只美國和英國,現在世界各地都爆發「反封城、討自由」的示威浪潮。
歐洲模範生德國,因為歷經過納粹教訓,在政治上高度重視人民權益,最近就有部分民眾不滿政府封城令,趁著二戰紀念日發動示威,指控梅克爾是希特勒2.0。
斯洛維尼亞則是發起單車示威,同樣指控政府假藉疫情限制人民自由。
而澳洲逐步解封後,再度爆發屠宰場疫情,導致維多利亞州延後鬆綁,結果氣憤的民眾指控政府捏造疫情,企圖繼續掌控人民。
《經濟學人》曾經指出,任何社會出現戰爭或瘟疫時,政府的權力都會擴張。在緊急狀態下,政府不會依照原來的法律、憲政體制統治,所以過去全球瘟疫恐慌後,人類往往都會迎來專制極權的時代。我們曾經討論過疫情衍生出的威權,人民擔心把權力借給政府防疫後,有去無回,但一味主張個人自由,難道不會釀成另一種危機嗎?
在民主社會中,人民當然有權不受政府干預,但是在享受自由的同時,也有義務不要讓身邊的人暴露在病毒威脅中。自由的尺度,在個人與國家之間,一直存在矛盾,你認為在對抗大規模疫情的時候,個人自由應該要重於國家自由嗎?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個人濫權 #自由釀危機
--------------------------------------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每周四晚間九點在 #寰宇新聞台 播出,沒跟上的也沒關係,歡迎訂閱我們的 YouTube 頻道 🔔#范琪斐的寰宇漫遊 🔔https://reurl.cc/ZvKM3 1000pm準時上傳完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