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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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與名嘴朱學恆、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合唱「塔綠班之歌」嘲諷民進黨及其支持者,歌詞為「塔綠班,塔綠班,綠畜生氣有夠讚,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以「綠畜、塔綠班」羞辱選民,遭批評後,回應「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不說話,因為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會對號入座」,並稱「塔綠班」此詞引起大眾共鳴,是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高虹安並拜託國防部趕快徵召她,讓她潛入敵國唱歌撕裂他們,並再度重申真正撕裂族群製造對立的,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高虹安質疑,批評她的人為什麼在疫情導致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卻只檢討她唱歌. 高虹安認為,批評她的言論的是一種霸凌行為,她說霸凌她的都是塔綠班,塔綠班將會深深的刻化在民眾的心中,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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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摘自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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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立委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把與自己意見不同的選民罵成是綠畜,我認為這樣的行為已經令國會殿堂蒙羞,而且正在拉低民意代表的水準-人民最基本的要求,一個立委不要出口成髒,沒想到,台民黨的立委連這一點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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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任何一個民意代表都必須對此提出譴責,這不但是踐踏立委的專業,也是破壞民意代表的名譽,人民也會提出質疑,是否花費稅金,付出選票,只是為了養出一個立委,登台演唱「塔綠班之歌」,怒罵綠畜,並說,她是在反映公民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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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想像的立委,是跟民眾站在一起罵髒話,詛咒其他黨派支持者,其實,這不用立委來勝任,隨便找一個升斗小民,在路上潑婦罵街即可,或者找一個三歲小孩,沒有行為與自主能力,也無法判斷是非,給她張歪歌歌詞,叫她照著稿唱.這也是她辯解之詞,她只是應別人的要求唱一首歌,歌詞皆非她創作,她不懂歌詞意思,看不懂中文,還在學ㄅㄆㄇ,只是覺得這個怪叔叔對她很好,給她一顆糖吃,所以她就聽他的話,別人叫他幹什麼就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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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一個民意代表,當成一個未成年的小女孩來做,這是不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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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就算一個小女孩做出這種事,回家也會被爸媽教育,加以訓斥不能隨便罵髒話,不要收陌生人給的歌單,但她的行為似乎沒有人能制止他,彷彿缺乏監護人的看護,使她失去教養.唯一像是監護人的東西,是她的上司,台北市長柯文哲,而他正是滿嘴「塔綠班、聖蟑士」的起頭者,不免讓人懷疑,她是否耳濡目染,有樣學樣,或者這就是市長教她這麼做的,在高虹安罵人了以後,市長還站在她身旁,稱讚她做得很好,稱她出口成蟑的舉動,贏得了龐大的網路聲量,這下子她的蟑話路人皆知了,就連彰化人都知道這個看似成年的小女孩,當眾罵人髒話,不免令人感嘆,有什麼樣的父母,就教出什麼樣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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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難道你們沒有看到塔綠班這個詞是怎麼在網路上瞬間爆紅成為熱門關鍵字、引起大眾共鳴嗎?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豈是我一人可以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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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這個大樹鋸專家,是怎麼把網路聲量看成是對自身行為的認同,網路聲量,有正面,也有負面,也可以經由少數一群極端的人,不斷刷洗歧視性的話語,而躍上版面,現在,「高虹安」這個詞,也成為網路上瞬間爆紅的關鍵字了,它是否意味著大眾的共鳴、民意的反撲,民心的向背?在我看來,它比較接近負面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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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說,塔綠班和聖蟑士,是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在網路上恣意出征不合黨意的公民意見,意圖引發寒蟬效應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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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話的理解,透露出常識的缺乏,短短幾個句子,卻有諸多謬誤,令人不知如何吐槽起,為了自己咒罵與羞辱別人,創造出這麼一大串歪理,也真是令人佩服起人類的本能,一種自利取向的自我防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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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事件發生之初,不就是高虹安莫名的唱起一首歌,羞辱起不相干的民眾?歌詞中,毫無道理的指涉泛綠本土派支持者,是塔綠班,並以激怒他們得到自己的歡愉「綠畜生氣有夠讚」,並且糾眾和她一起發出暴言,塑造大家都厭惡的氛圍,要其他人跟隨他們一起進行集體嘲弄,「大家都在嘲笑,你們塔綠班,你看看你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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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與其說是一種反諷,不如說是惡意的嘲笑,而且是沒有目的,也沒有原因的,並沒有人冒犯她,此前,大家並不特別關注這個人,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而她藉由戲謔一群人,討好一群人,為自己博得優越感,吸取其他人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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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諷,還要有一個諷刺你,你加以反擊的對象,講白了,高虹安這種行為,就是單方面的網路霸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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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自己進行網路霸凌的行為,被看不下去的人批判,卻稱自己遭受到網路霸凌,加害者反倒變成被害者,這邏輯的弔詭,也令人瞠目結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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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作為一個民意代表,妳千不該,萬不該,去謾罵選民,就算他們是別的黨派的支持者,這是從政者的大忌,民意代表,你監督的對象,是政府,不是人民,人民反倒是要監督你的對象,確保你是否有正確的反應民意,立法、審查預算、質詢、召開公聽會,監督你是否有完成自己的工作,你要質詢的是各部會,而不是質詢人民是否偏激,是否是塔綠班.代議士(representative)指人民賦權與民意代表,代替自己行使權力,制定法律和管理公共事務,實行間接民主,這個代替並非出賣或者轉讓,誠如人民並沒有將自身之權利無條件賦予主權者,在人民與政府之間,代議士作為一個中介者,是人民的辦事員,換言之,和政府一樣,都是人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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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在民,誠如盧梭所說,「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衛護和保障每個結合者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又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政府與人民與代議士的關係,便是基於社會契約,人們放棄天然自由,獲取契約自由,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從本能邁入道德和公義,這就是社會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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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之中」,一個人倡導的絕對自由,就意味著剝奪另一個人自由,當個人尋求自己的利益至上,彼此的利益就會產生衝突,社會契約的產生的前提便是基於公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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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並且我們在共同體中接納每一個成員,作為全體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公共意志在於接納每一個成員,以群體的福祉作為發想,而非單一個人或一個小群體,是所有個體結合而成的公共人格,是主權者,而人們參與其中,換言之,無論是人民/政府/代議士,都必須遵守這樣的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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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像高虹安一樣,身為代議士,卻指控她的主權者是塔綠班,是「另一群人」,「是極端份子」,而將這群人排除在命運共同體之外,並要她的另一群主權者去嘲笑他們,貼標籤,進行仇恨動員,獵巫,與霸凌,這比較符合她口中的部分激進支持者,而這就是毀壞契約的行為,她應該自行辭職,或由人民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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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制裁並不會是另一種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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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立委的薪水來自於全體人民的納稅金,這是不分政黨色彩的人所貢獻;該立委的權柄來自於全民參與的民主政治架構,而這是基於2300萬人的公共意志,所賦予,要求他進行質詢與立法代議士的義務,這些人無論政治立場為何,政治選擇為何,支持哪一個政黨,贊成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是他們自由的選擇,來自於他們的自由意志,並不能由代議士決定,或者干涉,甚至將之作為一種攻擊性的理由,攻擊自己理當付出責任的對象,純粹是因為人民不選擇她或她的政黨,或者不遵從她的個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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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檢討政府的防疫,應該提出你的論述和客觀依據,與哪些需要改進的地方,凸顯其不足之處,但絕非檢討選民是綠畜或是塔綠班,這不會對防疫有任何幫助,只是單純地進行惡意攻擊和羞辱,根本是搞錯對象.立委就職都必須宣誓效忠人民與憲法,憲法即規定,議會必須具有有自治、自律之權責,議案之討論、質詢等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為限,始有免責之權,如與會議事項無關,而為妨害名譽或其他顯然違法之言論,則係濫用言論免責權;而權利不得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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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此舉,是在違背自己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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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委之議事攻防、辯論、溝通的過程,其判斷標準為「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白話來說,你可以向民眾陳述利害關係,爭取他們認同,而不是強制人民遵從自己的意見,反對者的意見都打成對立群體,進行抹黑和汙衊,比起黨意,極端的個人主義更令人無法苟同,前者仍符合民主的範疇,後者傾近於將自己當成一個暴君或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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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汙衊人民是塔綠班或者綠畜,並不屬於「為思辨或溝通過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相反的,它屬於侵害公民存在的負面成分,壓制人們表達自己的主張,才有可能製造所謂「寒蟬效應」,當人民表達自身的主張時,隨時會被代議士貼上恐怖份子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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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中最荒謬之處,那就是代議士拿人民因染疫而逝去800條人命,合理化自己對人民羞辱和歧視的行為,她似乎忘了,她才有質詢權以及代議的職權,而人民並沒有,她說「八百多人死亡時,怎麼沒看你們這麼大聲」,事實上,這是她的工作,她不去做,要人民自己去做,而這發生在她被檢討唱歌的情境,只要人們質疑她為何罵人是塔綠班,就必須代替自己去質詢政府,如果你做不到,就不能質疑她,要接受她的羞辱.一個代議士,主動拋棄了自己的工作並對著自己主僱惡意的謾罵,並拿他人的悲痛,來為自身歧視言論進行背書,可以說,符合亞里斯多德所稱的「惡行」(adike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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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說,羞辱與歧視是一種民意,霸凌與嘲笑是公民的行為,「塔綠班」是一種惡意的標籤,框架在無辜的人身上,對於他人進行莫須有的指控,用意在於報復與逼迫他人服從他們權威,如同盧梭所說的自爽之愛(I’amour proper),把民主社會當成一種複雜的人際關係,為了經營這種人際關係,試圖與他人比較並進行貶低,他們想從他人的目光中確認自我存在的價值,藉由反覆激怒與刺激他人,引起別人不悅,討好極端的對象,取得他們的認同,他們越生氣,我越高興,越將他們非人化,越能建構自身的優越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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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反映的是它自身的脆弱性,必須依賴他人的認同才能生存,必須試著去忌妒和怨恨,他們的戲碼才能繼續演下去,在這個螺旋之中,它是在服膺另一群主權者嗎?我想不是的,它像是在爭奪獲得支配自己的權力者的寵愛,一種怨婦式的忌妒,奴隸般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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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綠班之所以是歧視的字眼,是因為它遭致了台灣本土伊斯蘭教信徒的反對,他們屬於客觀的第三者,就像柯文哲當初說「希特勒屠殺600萬人的歷史悲劇,是猶太人對國際上最大宣傳」,而遭到猶太協會所杯葛一般,台灣伊斯蘭協會對於ptt上「塔綠班、聖蟑士」的戲謔用語,認為是一種謾罵並且像是一杯毒藥,牽連無辜穆斯林,並認為使他們遭受到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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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羞辱與歧視的詞彙,它所指涉的對象,以及加諸的語境,並不是由加害者所定義,那只會淪為二次傷害,加害者出於自利取向,必然會合理化自己的羞辱行為,認為他們十分合理,如此,就會出現「我所指稱的就是一群可恨的人他們應該被憎恨」,或者「塔綠班當然不是塔利班就如同塔利班早已不只是字面上的神學士」,這樣虛構的謊言,將原本人們欲脫離的傷害字詞,再度烙印在被害者身上,使惡意成為一種平常,將錯誤變成一種正確,原本應該被遏制的行為,變成強迫別人接受,而不許抗拒的日常,明明感受到了惡意,也確實被傷害,他們要其他人裝作沒這回事,掏洗人們的認知,只能默默的忍受,把他們惡意當成善良來解讀,為了少數人的慾望,施暴於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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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與羞辱字詞,應該由受指涉的對象,他們的感受為主,以普世價值審視他造成的傷害性,塔綠班不是塔利班但卻將塔利班與之連結,如高虹安想指涉的對象是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她就直接說「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就好了,犯不著使用塔綠班,她也可以使用傷害較小的網軍或1450,但是否,從她本身的意圖來看,她故意使用塔綠班標籤他人,就是要讓觀者往塔利班神學士的惡行進行聯想,say,「他們就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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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進黨支持者來說好了,或者她所謂「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他們可曾去強暴婦女,或是殺害平民?他們可曾對公共設施進行恐怖攻擊?他們可曾解釋一部律法,剝奪女孩子的受教權力?他們可曾說,「女生不能養寵物」而在飼主前面槍殺他們的毛小孩?他們可曾毆打或殺死記者,阻止人們說出真相?或入侵電視台,用槍逼迫主播說出他們想令她說出的口不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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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而高虹安,作為一個代議士,說他們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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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令人想起黃士修,曾經攻擊立委王婉諭為「小綠燈媽媽」,他們慣性以「綠」作為一種原罪,並拿他人的創痛,使他人無法忍受,難以反駁,讓人陷入退無可退的境地,而諷刺的是,當神學士把女性當成羔羊那樣宰割,身為一位女性,卻把兇手的暴行嫁接在不相干的人身上,這是在利用太平洋一端的受害者,拿著她們的吶喊聲,來為自己取暖,尋求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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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士不是神學士,淪為負面的詞彙,塔綠班卻不是塔利班,是一種無害的歌頌,這理科出身的中文造詣,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既要罵人,展現自身的惡意,又想要免於責難,掩飾自身的意圖,要其他人當這股惡意都不存在,不准別人批評,可以看見其中極度自私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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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塔綠班一詞的發源地與推波助瀾者,ptt八卦版與成衣商人,他們明確的使用這個詞,用來指涉所有泛綠的支持者,只要遇見泛綠支持者的存在,無論他們說什麼,贊同或反對政府的政策,都來上一句「好的,塔綠班」,高虹安既然稱歌詞皆非她所創作,但又認為歌詞不是他們所定義的那樣,而是自己所獨創的那一種,「社會氛圍對於部分民進黨的激進支持者或資訊戰從業人員」,這是沒有邏輯的,她獨創這樣的概念,又加以違反,對於這個詞彙有反應的「貨真價實的塔綠班、聖蟑士」是自己「對號入座」,凡看不下去她出口成髒,羞辱他人行為的人,都是一種霸凌,而霸凌她的人又會將自己的言行舉止,刻在人民心底,塔綠班將成為「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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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早已將所有具有正常道德與價值判斷的人,看不下去她惡行的人,都當作是塔綠班,「只要批評我的,都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我說你是,你就是」,只要我爽,我就能將塔綠班貼在不合我意的人身上,而對我有利的人,就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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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點像是當初母豬教徒的「仇母豬不仇女生」,將女生分為好女孩、壞女孩,被我仇視的,就是母豬,遵從我的女孩,就是好女孩,不是母豬.在這邊,高虹安把她不同政治傾向的朋友,以及她認可的,就事論事的民進黨員和非民眾黨支持者,定義為「聰明溫暖的活人」,她「永遠也不會用塔綠班來稱呼他們」,至於她稱呼塔綠班的人,都是一群愚笨冰冷的屍體,她不需要在意他們的感受,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簡單的劃分成對我好的和對我不好的,孩童般的世界,我想,在她的朋友中,也必然存在不認同她羞辱他人行為的人,在她認可的非民眾黨支持者中,也有看不下她罵人綠畜的人存在,是說,正常人都會這麼認為,不過,在她眼中,就會突然被歸類成「不能就事論事」,哪怕,是針對她辱罵別人的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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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我意的,就是塔綠班,這才是她真正的定義,證據就在於,她的定義不斷地再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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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理科的人,都容易產生這樣自我掏洗腦袋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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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八卦版早前,在塔利班攻進首都喀布爾時,改版標「賀阿富汗酋長國成立」,成衣商人則在此時直播中表示,「塔利班以前就是一個政權,是後來美國人來,把塔利班政權趕走,這才是整件事的開端.」,並稱「美國人說走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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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他們濫用這詞彙的前提,和其他人不同,是肯定塔利班的行為,並對他們展開奇異的同情,透露出他們隱約的反美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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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他們又將「塔綠班」標籤在任何他們認為是本土派支持者的人身上,他們某種程度贊同塔利班的行為,又將他們的暴行轉嫁給其他人,無的放屎,這樣的行為,就是在認同惡意,轉移加害者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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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看一個強暴犯在強暴凌虐另一個女孩,他們一面大聲叫好,一面對加害者抱以同情,並大聲嚷嚷著,無辜的路人,你們是強暴犯,對著所有想幫助被害者的幫助者,說,你們就是那個強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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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思維,無疑是一種共犯的思想,我們周遭的人們,出現了一群強暴犯預備軍,而高虹安唱起他們的語彙,並說,不是她創作的,是應觀眾要求,話鋒一轉,又直接指控「我想先看清楚,到底有多少貨真價實的塔綠班」、「不正是坐實了民眾痛恨的塔綠班?」、「就是民眾痛恨的塔綠班.」,直接將塔綠班說成是刻畫在民眾心裡的你的名字,噢,我想她真正想說的,是已經刻畫在自己的心中,成為永遠的名字,她已經命定了,所有批判她的人,你們就是一群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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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不敢說,說成是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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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方的人正在受苦,他們被用鞭子鞭撻著,被蓋上罩袍,遮住了眼睛和嘴巴,而一群人不同理他們的處境,不正視他們的痛苦,甚至捨不得別開眼睛,當作事不關己,看著一群人被奪去了自己的名字,被另一群人奴役,你不為他們發聲,反倒是把加害者的名字,當作是鞭子,試圖鞭撻另一群人,活在你身旁的人,也奪去他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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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很痛苦,而他們卻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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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緒,這樣的剝奪,和兇手又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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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高虹安為了保護自己,而將自己周遭的人,都刻化成兇手的名字,那麼,神父必須為那些被削去自己臉孔的人,找回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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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為和她同樣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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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是塔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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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作為同樣活在島上的人,她必須意識到,她和其他人不同,她不是一個鄉民,或是名嘴,她是一個代議士,具有公職的身分,她具有著權勢,立法權,質詢權,要代替人民上國會殿堂,理所當然,具有較多的社會責任,必須以較高的道德標準加以省視,何況,她還任職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文化政策的議案,難道她要用謾罵綠畜的眼光,去制定民眾教育的規準?用唱「塔綠班之歌」的方式,去審視族群的文化?而她犯了錯,不肯道歉的態度,難道不會有家長問「我要怎麼教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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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鄭太吉所說的,「過高屏溪,殺人無罪」,如果他不是一個代議士,他只是一個罪犯而已,他說的話不具備影響力,但他選上了議長,這就表示,他不同於一般人,他的話語,不可避免的會對公民社會造成極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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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隨口說出「塔綠班、綠畜」的代議士,是不是認同「只要是綠的,辱罵無罪」,如果是,他擁有立法權,不知道會提出什麼樣的法案,來合理化自己的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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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她必須具有基本的常識認知,自己的話語,對照自己的職權,是如何的撕裂這個族群和社會,她絕非只是隨意唱歪歌的小女孩,如果她認為她是,請辭職,辭去自己的職務,想要罵什麼樣的髒話或是羞辱特定族群,沒人會理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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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伊斯蘭信徒,並不認同塔利班的行為,認為少數人曲解伊斯蘭後還自詡為穆斯林,使得他們受到了牽連,而這份心情,轉化成同理,使他們精確的辨明了,那些滿口「塔綠班、聖蟑士」,正在消費他們的信仰,將罪加在冤枉的人身上,正如其他人用塔利班的行為,對他們進行歧視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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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感同身受,發出不平之鳴,人之所以為人,乃因對其他人的痛苦,能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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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不能,我們希望他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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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那些謾罵塔綠班和嘲笑綠畜的人,能使自己的心靈早日得到平靜,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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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加害人家屬:不能哭也不能笑的無聲地獄」介紹 訪問編輯:鄭莛 內容簡介: 我們與惡只隔了一張紙,每個人都可能變成加害人家屬 當家人犯了罪, 家屬還有權利捍衛自己的發言、還有資格快樂嗎? 他們究竟該概括承受「養不教父之過」的罵名, 抑或堅持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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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花 。:.゚ヽ(*´∀`)ノ゚.:。 撒花
2021 東京奧運有個重點數字——百分之 49——是史上最高的女性運動員參與比率。
回首 1896 年,在顧拜旦男爵(Pierre de Frédy, Baron de Coubertin, 1863-1937)的多年鼓吹之後,第一屆的現代奧運在雅典舉辦。時代風氣使然,當時女性運動員是徹底(被)缺席的。顧拜旦心目中的奧運會,是純粹由男子業餘運動員進行的友好競賽。猶如古希臘的奧林匹克賽事也是謝絕女子參加的。
古代奧運更是嚴禁已婚婦人在場觀戰,理由倒不難懂:希臘男子在田徑賽事中一貫是正面全裸的。奇怪的是未婚女子的待遇就完全不同,不僅可以旁觀男子賽事,甚至可能會在天后希拉(Hera)的慶典上,或與奧運會同步舉辦未婚女子版的運動競賽,可惜這類賽事(Heraean games)的具體記述甚少。
以上是想強調「古代奧林匹克」和「女性」這兩個詞有多互斥。順帶一提,古代奧運勝利不摘金,畢竟頒發金、銀、銅牌是現代發明,古代是頒發橄欖枝的桂冠,所以標題我加了引號。
但是酷妮絲卡公主(Cyniska of Sparta, 442-?)就是一位超犯規的存在,她是連續兩屆古代奧林匹克奧運會:396 年與 392 年的大贏家。
關於本文中提到古希臘的年代,都遵從偷懶原則,省略了「西元前」或 BC 字樣,各位請自己在腦中加負號。關於公主芳名,雖然拉丁拼法很引誘人念成賽妮絲卡,但考慮希臘文是拼成 Κυνίσκα,其中 υ (upsilon) 古音發 /u/,所以,酷妮絲卡。名字涵義是小狗狗♀源自希臘語 κύων 狗。又想到 cynic→犬儒也是同個字根。於是標題「狗狗公主」。
現代人無法效法酷妮絲卡的第一個理由是,她取勝的項目已經不存在了:飆四匹馬拉的雙輪戰車(chariot)賽。就是所謂的少女與戰車......其實不是,因為 396 年時她已 46 歲了。而且其實酷妮絲卡雖然未婚,卻仍是不能親自上場競技的,即使是公主也無法無視習俗。所以她鑽了一個漏洞。但並不是女扮男裝(酷拉皮卡也不是)。公主的奧運夢是這樣圓夢的:她出錢養馬、親自訓練馬匹,奧運時聘個男人上場駕駛但仍是以她的名義競賽。換句話說,古代奧運的馬術常常是騎手獲勝,但金主獲得榮耀。畢竟馬就像古代的超跑,超貴,貴到平民根本養不起,騎師騎雇主的馬就是常態了。 #我是今夜最稀有的品種
作家色諾芬(Xenophon of Athens, c. 430-354)更不客氣評論道,大多奧運競技如田徑靠的是男兒傑出的勇氣♂和技藝 → 多半是戰爭技能的衍伸,例如有一項是著全副重裝步兵的裝甲,約六公斤重在 1 stade ≒ 180 公尺的跑道上往返跑一趟,稱為 hoplitodromos (hoplite 重裝步兵, dromo 跑)。離題講一下,大型運動會場叫 stadium 就是因為古希臘田徑場通常寬 1 stade 左右,此一希臘古長度單位是跑道通常的長度。
色諾芬狂酸說,反觀和馬相關的競賽靠的根本是「恁爸有錢」。畢竟要入手優異的名馬、飼養、日復一日訓練都需一擲千金。超譯成現代術語就類似說,以大量投資墊高競爭者的入場門檻,就是用錢 KO 對手這樣。
又双離個題,在酷妮絲卡初次奪冠後過了十屆,356 年的奧運會上,馬其頓的菲利浦二世的馬贏了某馬術項目。傳說同一天適逢亞歷山大出生,被當成大吉之兆——幸好亞歷山大沒有因此被命名為 Hippodromniki 之類的,hippodrome 跑馬,nike 勝利。想他姐姐出生那天菲利浦國王恰在 Thessaly 打了勝仗,大喜之下就命名女兒 Thessaloniki 了 (也是現代希臘第二大城)。
扯太遠啦,浪子回頭。斯巴達的酷妮絲卡公主的功績,現代人無法效法也大概無須吹捧的第二個理由在於她的身分:她的父親 Archidamus 二世是斯巴達國王(雙王之一),她的哥哥也繼任父親,是為斯巴達國王 Agesilaus 二世。斯巴達的「雙王」理解成是戰時的兩名最高軍事領袖,且是斯巴達最顯赫家系才能擔任的。
時間軸大概是這樣:狗狗公主出生在伯羅奔尼薩戰爭(431-404)前不久,她的名字是紀念斯巴達國王的祖父的小名,而她的父王帶領斯巴達軍三次大肆攻擊了雅典,在公主獲得桂冠殊榮時,斯巴達已在這場古希臘的世界大戰中獲勝(而雅典幾乎全毀),那時她的王兄已繼位,為斯巴達的希臘霸主(hegemon)時期。她便繼承了過世父王的馬匹,且在王兄的大力資助下參賽。
酷妮絲卡能躋身古代奧運勝者之林的最後一個重要理由,就是斯巴達那古代罕見的奇葩社會型態。在斯巴達女性擁有很大的自主權,甚至自己名下擁有財產。斯巴達女人受到的教育程度也高,理由後述。最後不愧是斯巴達,戰死了無數男人,繼承了遺產的斯巴達的寡婦以富裕聞名。
話說日後,哲學家亞里斯多德(384-322)將會見證斯巴達從希臘的霸主衰退成一地方勢力,讓出其霸主地位給馬其頓。亞里斯多德評論說,斯巴達的衰退起因是它「淪為女性治國的地方」。只不過亞里斯多德有個特色:他說過的每句話幾乎都錯了——還真不容易——我們切莫聽他。例如他也曾斬釘截鐵說女人的牙齒比男人少 XD。
但亞氏這番攻擊也在在反映了斯巴達女子掌握權力之大、獨立性之高,在整個希臘世界都是異類存在,果然就被針對了。其他古希臘城邦中,婦女權利依附於男性家主,女性的預設角色是承擔家務與雜役,只比奴隸高一層級而已。不擁有私有財產,養馬什麼的更不用說了。
為何有這麼大差異?其實,斯巴達的社會有一項至高原則......你以為是「尚武」對吧?但其實有個法則比尚武更優先,那就是「徹底貫徹優生學」——生產出繁多又強壯的下一代是國民義務,這樣即使斯巴達在征戰中折損男丁,都能很快就生回來,生生不息繁榮昌盛才好當霸主。
出於這種優生考量,斯巴達人相信體質強健的女子對於生育壯丁也同等重要,於是產生了格言:「生男當然最好,但即使生女也要把她教養的和她的兄弟一樣強」。這樣到底算不算一種性別分工下的權力平均咧?也因此,斯巴達女性接受的教育包括了健體強身的各種運動、音樂舞蹈甚至騎乘,都由年長的女性教授,只差沒有軍事訓練而已(卡珊德拉表示)。斯巴達很可能有女子運動會,甚至可能讓年輕的男女在賽事上裸裎相見相互競技。又順帶一提,英語的健身房/體育館 gymnasium 這個字就來自希臘語的裸體 γυμνός (gumnos),不過奇怪的,德語 gymnasium 的意思是大學預科學校......不細說了XD
再加上,其實斯巴達男人在 30 歲之前是不能和妻子同居的,斯巴達男人從相當於我們小學的年紀就被要求集體生活,集體受軍事訓練,和同儕與師長養成親密♂無間的信任關係,如果早早成家生子,要總不在家的男人張羅家務事和養育後代......就無法,於是斯巴達女性需當家,並掙得了高度自主權。與之相對,理想的斯巴達女性美德完全在於能否養育出勇士。斯巴達的悍母民風在歷史的一頁展現了。希臘化時代的名將,國王皮洛士(Pyrrhus of Epirus, 306-272)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年揮軍試圖硬吃斯巴達,當兩軍在城下對峙,斯巴達女性一擁而出,連夜在兩軍之間挖了一條戰壕,還叫士兵男孩們今晚多休息,儲備體力以待拂曉決戰,多威猛的斯巴達媽媽。
最後來說壓軸的限制級內容,斯巴達社會型態的根本由來——其強悍勇武與其說是出於抵禦外敵,更是無時無刻不在防範身邊眾多的奴隸:黑勞士(Helots)的反叛。歷史之父希羅多德曾估計,每 1 個斯巴達公民或許對應到 7 個黑勞士奴隸,這種懸殊比例,表示斯巴達人隨時都要有以一砍十的自信。
斯巴達人始終使用一種非人的恐怖,在統御/蹂躪著這大量的他們眼中的人形牲畜,詳情不可描述。因此斯巴達人的男女分工才會如前述,貫徹優生考量,資源全用產兵,技能全點武力,斯巴達女人並不需紡織下田飼養,生產勞作由奴隸做,女人唯需要生養教育出男子,男子唯需要高效率的殺人。知道這些背景,再看《300 壯士》你或許會有完全不同的感受。
好了好了,太嚴肅了,換個話題。話說贏了古希臘奧林匹克的人「只會得到橄欖枝桂冠和榮譽」而沒有物質上的餽贈,究竟合不合實情呢?
顧拜旦男爵認為古希臘人純屬為榮譽、為愛而投入奧林匹克競賽,只是個一廂情願的曲解罷了。參與多半還是冀望拿些好處的,不管爭名還是牟利。較世俗的城邦常配發年金或給予冠軍終生免稅的待遇,換取一個光榮的代言權,把英雄寫進城邦的神話裡。有點像補習班拿高分榜首同學當招生號召,就會給一點意思意思的獎金那樣。也有有野心之士利用奧運的光環(或是說橄欖環)作為進入政界的入口。想,你都變成世界級名人了,以知名度做槓桿試著在世上做出些改變應該算是人之常情。
另一種政治操作就高調了:冠軍會被當成半神,即古希臘的英雄崇拜(hero cult)。斯巴達的酷妮絲卡,我們的狗狗公主就獲得這種待遇,即使在她過世後多年,在斯巴達對她的崇拜仍不停歇,激勵了更多斯巴達女子投入奧運。畢竟在希臘人心目中傑出的人 = 英雄 = 有神性。出了英雄的家系更是世世代代講話卡大聲。酷妮絲卡的王兄會大力支持她追求奧運夢,大概有著這種算盤,即使他們家世早就夠顯赫了,但能利用的政治資本就要利用......
行文至此,我的腦忽然嘖了一聲,說:「喂,科宅,奧運比賽大家開心就好。不需要追究這麼多喔」。好的大家,那我們下次再見,祝各位觀賽武運昌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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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歐蘿拉·栖夜·莉絲·凱明公主。和本文關係是沒有。
參考資料:wikipedia - Cynisca ; wikipedia - Women in ancient Sparta。現代奧運的男女運動員人數比 Number of athletes at the Summer Olympics by gender 1896-2016
Published by Aaron O'Neill, Jul 15, 2020。
集體權利意思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59:1945年開始有短暫的「軍事佔領」,但其實從未發生「代管」這種事。1949年中華民國就滅亡了,這與蔣介石無關、也與有個叫中華民國的國家繼續在聯合國有席位到1971年無關。1949.12.9建立了國號叫中華民國的另一個國家台灣。
A159:
有關「軍事佔領」概念的界定,主要規定在1907年《海牙第四公約》和1949年《日內瓦第四公約》中。
《日內瓦第四公約》第四十九條,禁止了強制大規模人口遷出或遷入占領國之領土:
凡自占領地將被保護人個別或集體強制移送及驅逐往占領國之領土或任何其他被占領或未被占領之國家之領土,不論其動機如何,均所禁止。…… 「占領國不得將其本國平民之一部分驅逐或移送至其所占領之領土」。
綜合《英國內閣外交部提交內閣密件》內容及《日內瓦公約》規定,身為代替盟軍組織佔領台灣澎湖地區的佔領國-中華民國(在1971年聯合國2758決議案通過前,國際社會大部分還是承認中華民國政權作為中國主權國家的政府代表),其實就在1949年,是違反此一規定,將自身本國人民移送至其所佔領之領地地-台灣澎湖。而所謂的「佔領國國民」,也就是1949年移民至台灣的那些中國人。
中華民國政權跑到戰敗國領土、控制當地人民,為什麼不算侵犯他國領土?因為有盟軍授權代表盟軍,它才能來!
「代管」的意思只是我們簡述「依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代」表盟軍來台澎受降後軍事佔領「管」理戰敗國領土,直至簽署和平條約使台澎能有最終處置」,但由於在《舊金山和約》只明文日本放棄台澎領土一切權利,沒有寫台澎領土主權要移轉給誰,因此台澎領土主權成為歸屬未定狀態,今天除非當年授權中華民國政權佔領代管的同盟國成員撤銷授權,否則這個授權就會一直有效。
所以你說「沒有代管只有軍事佔領」就是搞不清楚,中華民國政權為何可以到戰敗國領土。
再來針對講到聯合國席位一事。
若真的按你邏輯在1949年建立新的國家就要重新入聯合國就會有新的一個主權國家的席位,不可能會繼續坐在中國席位上面,不知道你在錯亂什麼。
聯合國沒有多一個台灣國家席位,也沒有少個中國席位,只有發生中國主權國家的國家政府代表換了PRC政權而已。
延伸閱讀: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https://wp.me/pd1HGm-cJ
👉🏻駁斥大錯特錯之 1949 無意識建國論 https://wp.me/pd1HGm-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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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補充在line社群上聖峰有說過的:
1.其實只要行使武力進行佔領就是廣義的軍事佔領行為,只是會受國際法中關於佔領的規範限制的軍事佔領,主要指主權國家間因戰爭而發生的軍事佔領,以及一國內戰中,得到承認的交戰團體對於原本在交戰對象控制下的地區實施的軍事佔領。
而會跟「佔領不移轉主權」扯上關係的,只有主權國家間因戰爭而發生的軍事佔領。至於內戰中發生的軍事佔領本來就不牽涉到該國領土主權的移轉,所以與「佔領不移轉主權」原則無關。
2.軍事佔領跟「聯合國」無關。無論是國際戰爭還是內戰,都沒有交給聯合國處理的義務,聯合國也沒有介入國際戰爭、內戰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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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權利意思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集主題:「加害人家屬:不能哭也不能笑的無聲地獄」介紹
訪問編輯:鄭莛
內容簡介:
我們與惡只隔了一張紙,每個人都可能變成加害人家屬
當家人犯了罪,
家屬還有權利捍衛自己的發言、還有資格快樂嗎?
他們究竟該概括承受「養不教父之過」的罵名,
抑或堅持主張「罪不及妻孥」的清白?
犯罪的代價,竟是所有家人必須一同承擔?
身為無罪的罪人,加害人家屬最終該何去何從?
鄰居的閒言閒語、蜚短流長,媒體的緊迫盯人、疲勞轟炸,社會集體性的霸凌與排擠,無所不在的網路搜索與攻擊,在在迫使加害人家屬不敢曝光、不願發言,他們沒有哭的立場,更沒有笑的資格,甚至不得不搬家、轉學、辭職,一輩子背負著加害人家屬的標籤,就此墜入深沉無邊的地獄……
然而,世界上沒有人會自願成為加害人家屬。當我們憤怒地怪罪他們,會不會其實是在引發對立、助長歧視?當我們指著他們的鼻子叫罵,可曾想過他們或許是最痛心的人?最終,這樣的譴責會不會導致又一個被害人?最終,我們會不會也淪為了加害人?
每當社會上出現重大案件,針對加害人家屬經常出現兩種不同的聲浪,一種認為「養不教父之過」,因此犯罪者家屬必須概括承受,不僅有人會對犯罪者做出人身攻擊,亦不乏針對家屬的「人肉搜索」、「網路霸凌」;另一種則是認為「罪不及妻孥」,犯罪者會受到應有的懲罰,而家屬何辜,不應該受到波及。這類正反意見引發的網路公審與媒體亂象在台灣屢見不鮮,卻鮮少有人設想加害人家屬因此承受的壓力。
本書爬梳日本眾多犯罪事件中加害人家屬的心境與困境,透過第一手採訪,詳細記錄了事發後他們如何承受社會壓力,並進一步指出面對犯罪事件時,媒體的推波助瀾和大眾無法客觀審視,往往在現實中和網路上導致集體霸凌而不自知。時至今日,在我們終於懂得對被害人伸出援手之際,或許也該試著「站在援助被害人的立場看待加害人家屬」。
作者簡介:鈴木伸元
1996年自東京大學教養學系畢業,同年進入NHK電視台任職,歷任新聞節目導播,負責《NHK特輯》、《今日焦點》等節目。曾兩度榮獲表彰優秀節目的銀河賞獎勵賞。著有《沸騰都市》(合著)、《新聞消失大國:美國》(皆為日本幻冬舍出版,書名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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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上Yahoo!奇摩新聞 「鄉民大會」直播,基進黨立委參選人陳柏惟一度情緒失控,對我怒吼,後已對我道歉,製作單位也驚訝他如此激動,倒是主持人郭子乾說得對:「炳忠他以前也被別人大聲,都不會在意,他很穩。」
我接受了陳柏惟的道歉,但無法接受他所謂統派沒有在台灣發表言論的權利!我接受他道歉,因為我感覺他像是真心信仰台獨的理念,有別於投機政客,所以他會急於要表達主張,這種性格有點像2014年剛剛開始頻上政論節目的我。我也公開說了,有人質疑他在大陸做電影製片多年「拿紅錢」,但在大陸有收入不等於就是「紅錢」,我不喜歡別人這樣貼我標籤,#所以我同樣標準反對他被貼標籤。
然而他說統派沒有權利在台灣發聲,這點我堅決反對,並且要嚴厲譴責到底!你們號稱民主自由,到目前為止中華民國仍是一中憲法,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台獨」才是要毀憲叛國。當年大家妥協,修改「刑法一百條」,明訂只有以強暴、脅迫顛覆「國憲」才有刑責,如只是主張就屬言論自由,宣揚「台獨」的自由被保障。如今你們變本加厲,顛倒黑白,自己宣傳顛覆「國憲」沒事,#反而不准統派依據憲法主張和平統一,#這叫哪門子民主自由?還好意思批評國民黨戒嚴、吹噓什麼「轉型正義」?
台灣虛耗二十多年,民進黨、國民黨都用「維持現狀」混日子,把台灣前途的責任推給人民,但人民當然要先知道政治人物的主張,才能做出最正確的選擇。台灣社會集體理盲濫情,拒絕一切關於統一的討論,甚至還要立法箝制與大陸政治談判的倡議,#那大家真準備好和大陸全面對抗了嗎?
#沒有和平統一的聲音,#就不是民主自由的台灣。新黨主張和平統一,我們也負責任地提出我們認為理想的台灣方案。支持台獨的人士如果有自信,沒有理由逃避統派的挑戰,更不應該「懼怕」統派的存在。請獨派人士也負責任地提出「台獨方案」,將台獨的時機、條件、成本、代價都告訴台灣人民,才能脫離只是喊獨喊爽的迷幻藥,回歸理性務實的討論!
(今天節目長約30分鐘,後半部分探討香港「反送中」已變成「送中」,和平示威變暴力癱瘓,「要求北京遵守一國兩制」變成外國勢力和港獨!台灣此刻更要謹慎勿介入,當運動已搞到不知如何收場,只能不斷致力「癱瘓香港秩序」,既害死香港,更拖累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