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良晚晴吃人夠夠_剝削社工無極限!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涉薪資回捐一案,可謂是社福界有史以來最大的醜聞。
據查,近十年來,已有超過20名社工被迫薪資回捐,總回捐金額更超過百萬,但金錢流向何方,無人知曉,該會上至理監事,下至總幹事和督導,迄今無人出面向社會大眾解釋和致歉。
即便社會局和勞工局已介入裁處,該會近期依然無視勞動法規,惡意解雇社工,致使社工恐懼失去經濟支持,身心受創一度產生自殘行為,為人所不能忍。
昨日我們團隊陪同社工返回協會與雇主商討資遣事宜,過程中甚至還被酸語刁難工作紀錄未呈報不得請領訪案交通費等惡意辭退行徑,實在是吃人夠夠!
該名社工因為先前陪同另一位被要求回捐的社工出面陳情,因而遭到晚晴管理階層針對,使用各種惡意手段,甚至於要求社工要自請離職來逼退她。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郭志南談到當天他親眼目睹崩潰社工打開安全窗企圖跳樓的時刻!他相信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在每一位社工人心裡都留下了一道難以抹滅的陰影,因為原本是要服務弱勢婦女的社福團體,竟然是靠著剝削女性社工的勞動力在運作,又隨時可以被糟蹋和丟棄。
從衛福部到地方政府,竟完全無法遏止該協會主事者們一次又一次逾越法理的惡行。我們無法理解,高雄的社福機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政府部門對於社工人員的權益保障到底在哪裡?
#回捐總額近百萬_一案裁處僅罰3千5百元?
社會局專委說明依據現行相關規範,機構如果要求社工回捐一案違約僅會被裁罰3千5百元!
這也難怪晚晴這十年來敢這樣要求社工回捐無下限,機構回捐手法一變再變,根本就是把社工當提款機在剝削!
我再次重申,長久以來社福界回捐的陋習絕非個案,必須從政策面機制來著手改善。
對此,我提出幾點訴求,希望地方及中央政府共同聲援社工,別讓助人的社工無人救,孤苦面對目無法紀的社福雇主。
一、高雄市社會局的委補案勞動契約須明訂拒絕回捐條款。
二、高雄市社會局應公開回捐違法機構名單,違法機構不得再次承攬標案。
三、呼籲中央立委共同連線,要求衛福部針對回捐違法機構制定退場機制。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