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最近疫情真的越來越嚴峻,不知道各位這個週末是不是都有乖乖待在家裡呢?在這個時間點如果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與社交,便可以間接地降低傳染風險,保護自己也能保護他人。然而,畢竟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未宣布所有行業都要停班,因此相信不少人還是要出勤工作的吧,這時候在職場上還是要做好相關防疫措施,而配戴口罩當然就是現在最最最基本的常識了。
不過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前幾天的一則新聞,是說在高雄某企業有一名員工上班時不願配戴口罩而遭到客戶投訴,最後也因此而與老闆發生爭執而離職。在不少新聞中,都有提到是「老闆開除不戴口罩員工」、「員工上班不戴口罩,老闆生氣要開除」,但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雇主確實可以任意開除員工嗎?以下就針對三種勞動契約終止的方式來分析,提供給各位讀者參考:
(新聞連結在下方留言處,建議搭配閱讀)
❶勞資雙方協議後員工自請離職:以本次新聞提到的案例來說,依照老闆受訪時的說法,經指證員工上班應配戴口罩後,員工馬上就表示那他就不做了,並且雙方又有再次協商勞動契約便將於月底終止。既然本案是因為這樣終止契約的話,其實勞方只要注意預告以及交接的流程即可,至於離職的原因為何就不太重要了,對資方來說,也不會有發給資遣費或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的問題了。
❷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資遣: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當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便可依法以資遣方式預告終止契約。因此如果員工明明可以配戴好口罩再出勤或與客戶碰面,但卻不願意這麼做時,或許資方就能據此認定勞工有「主觀上能為而不為」、「可以做而無意願做」的情況,進而依法終止勞動契約。
❸員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依照勞基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規定,當勞工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的情形時,資方就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也不用另外給付資遣費給勞方。實務上如果要判斷是否達到「情節重大」的程度,可能還需要參考就勞工之違規行為態樣、初次或累次、故意或過失違規、對雇主及所營事業所生之危險或損失、商業競爭力、內部秩序紀律之維護,勞雇間關係之緊密情況、勞工到職時間之久暫等因素,綜合考量是否達到懲戒性解僱之程度後才能決定是否開除(最高法院105年台上字第1894號民事判決參照)。
(另外我們部落格中有撰寫過「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有興趣的讀者可以搜尋參照)
綜合以上,如果單就「員工不願意配戴口罩」這件事來說,企業到底是要予以資遣或直接開除,恐怕還是要依照個案的狀況還判斷,但畢竟目前疫情狀況非常嚴重,如果員工拒絕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配戴口罩,除了會造成自己、客戶以及共同工作其他員工有被傳染的風險外,也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商譽甚至造成財產上損失,所以在非常時期,更應該要用嚴格的角度來審視這類情況。
總之,希望大家都能一起遵守防疫規範,短期內一定會有需要犧牲或不方便之處,但一起挺過這次難關後,相信我們都能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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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預告不遵守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開工前夕,如何延長年假
明天就要開工了,這禮拜六還要補班。
這麼痛苦的事情,有沒有治療的方法?
——
► 離職
有,那就是離職。
你和公司之間的關係是基於「勞動契約」存在的,提離職就是勞工終止契約的方式,而勞基法規定,勞工要終止契約,原則上必須遵守「預告期間」。
而這個預告期間,因為工作時間長短而有所不同:
1⃣️ 3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 10 天前。
2⃣️ 1 年以上未滿 3 年 ➡️ 20 日前。
3⃣️ 3 年以上 ➡️ 30 日前。
如果簽的是超過 3 年的定期契約,在這 3 年內不能提離職,滿 3 年後,一樣要在 30 天前預告。
當然,也是有一些不用預告期的例外:
1⃣️ 老闆簽約的時候騙你,而且你真的上當導致權益受損。
2⃣️ 老闆、老闆的家屬或代理人,對你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
3⃣️ 契約規定的工作,對你的健康有重大危害之虞,而且叫老闆改善卻沒效果。
4⃣️ 老闆、老闆的代理人或其他同事得到法定傳染病,對一起工作的勞工有傳染、而且重大危害健康的疑慮。
5⃣️ 老闆沒有依照其契約付薪水,或是不給按件計酬的勞工充分的工作。
6⃣️ 老闆違反勞動契約或是其他勞動法令,讓你有權益受損之虞。像是公司未經同意就片面調動你的工作、公司突然宣布停工而沒有適當的安排,或是片面減薪、沒有保勞保等等情形,都算是這裡所說的違法。
如果是 1⃣️、6⃣️ 的情形,你必須在「知道有這回事」起 30 天內提離職;6⃣️ 稍微特別一點,也可以在「知道權益受損」起 30 天內提離職。
在 2⃣️ 的情形,如果家屬、代理人被老闆 Fire 掉,或是 4⃣️ 的確診者已經依法接受治療時,你也不能用這兩個理由來提離職。
雖然法律沒有處罰勞工不遵守預告起的離職勞工,但如果沒有遵守預告起的規定提離職,造成雇主損害的話,雇主可以向你請求損害賠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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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手需要對方同意嗎
答案是不用,依照民法規定,你有片面解除勞動契約的權利。意思就是在跟老闆表明離職的當下,離職就生效了。
即使先前有約定離職要得到同意,也會因為契約違法而無效。
——
► 該算清楚的還是要算
如果離職的時候,當年度的特休還沒修完,可以跟雇主要求折算成工資。
有些公司規定,特休沒修完就離職視為自動放棄而且不能折算薪水,這樣的規定是無效的。
因此,在離職的時候,特休記得結清,保障自己的權益喔!
一旦離職,等於年假變得無限長,是不是很吸引人呢?
看到這裡,記得設鬧鐘、早點洗洗睡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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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離職
離職預告不遵守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要怎麼提 #離職?口頭講、用Line說還是一定要寄信?】
你知道嗎?其實只要確認老闆「有聽懂並了解」你要離職這件事,
不管口頭上講或傳訊息、傳紙條都可以!
如果想要好好分手,會更建議遵守「離職預告」!
⚠️ 離職預告是什麼?
是指勞工自願提離職,想要解除勞雇契約前所必須要告知雇主的「預告期間」
⚠️ 那要提前多久提離職呢?
這邊會分成 #定期契約 跟 #不定期契約
🔹如果是與雇主簽訂 #定期契約 的勞工,且工作契約規定期限超過3年,那麼3年內不能隨意終止契約,當3年一滿,勞工才可以提離職,不過要遵守30天前告知老闆的「定期契約離職預告」規定。
🔹如果是 #不定期契約 的勞工,雖然隨時可以提離職,但要提離職時,必須遵守第16條第1項的勞基法 #離職預告期 規定來告知雇主。
🔸工作3個月內,可以不用預告。
🔸工作3個月以上但不滿1年,需要提前10天預告
🔸工作1年以上但不滿3年的勞工,需要在20天前先提
🔸只要工作3年以上,就要提前30天提出。
如果沒有事前講的話會怎麼樣?
會被扣薪水還是會離職無效?
快點進這邊一探究竟 👉️ https://bit.ly/3nYA2Mz
離職預告不遵守 在 巴打台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19日(100蚊花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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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一年一度的台海兩岸交流平台海峽論壇今日將在福建廈門開幕,今年的海峽論壇卻因台灣最大的參與團體國民黨杯葛而有所影響。國民黨杯葛的表面理由是中央電視台女主播在播報該黨元老王金平將出席論壇的新聞時,用了「求和」的字眼,要求道歉而未果,認為有失尊嚴。但據報道,國民黨內對出席論壇本就有諸多疑慮。事件反映,經過台灣今年選舉以及國際風雲變幻,海峽兩岸、國共兩黨互信已削弱,雙方變得更加敏感、小心翼翼,稍有不慎就引發軒然大波。不過,從事後國共兩黨的反應看,雙方仍留有餘地,兩岸交流大門並未關上。海峽論壇是由國台辦、福建省政府及台灣民間團體舉辦的交流平台,自2009年起每年於福建省舉行,是目前兩岸規模最大、參與層面最廣泛的民間交流活動。大陸方面通常由全國政協主席出席致辭,台灣方面則由國民黨高層領銜出席。據報道,今年受疫情影響,台方與會人數由往年的數千人銳減至不足千人。
蘋果頭條
早前一名巴士司機執勤時帶備士巴拿,一度被警方指「藏有攻擊性武器」而遭拘捕,令社會各界譁然。有需帶備「開工架生」上班的從業員工會感到憂慮,表示會員常被截查、不知何時會誤墮法網。《蘋果》統計去年6月至今年2月逾280宗有關「帶有不同物品而被控」的案件,發現有人因帶5條索帶,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作非法用途;記者根據尋得資料,發現此罪行完成審訊的案件,撤控率達77.3%。大律師黃俊嘉指,部份罪行檢控準則較高,需有不可抗拒的推論才可將被告入罪,「如果檢控一開始睇得仔細啲,有啲案件無必要真係打到最後」。警方最新回覆《蘋果》,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8月31日,共有326人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較早前公佈少1人。早前巴士司機執勤時背囊被搜出士巴拿,一度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遭到拘捕,工具變成攻擊性武器,令不少人對「攻擊性武器」的定義存疑,亦擔憂手持工具會「被砌生豬肉」。
東方正論
本港司法制度畸形,洋法官在中國領土呼風喚雨,早就令人側目。終審法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本月初突然請辭,特首按法例撤銷其委任,有關消息昨日曝光。外媒引述當事人的辭職原因與《港區國安法》有關,反對派即不失時機地為國安法扣上「傷害法治」的帽子。其實,香港早已不是殖民地,司法刀把子早就不該由洋人把持,更輪不到外人說三道四。現在才有洋法官辭職已是「遲來的敗走」,若離職陸續有來,正是香港之幸,對法治何損之有?合則來,不合則去,本來並無甚麼稀奇,偏偏一個洋法官辭職卻吹皺一池春水,足見香港有些人的奴性仍是根深柢固。當然,外界之所以覺得稀奇,部分原因是特首去年七月才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建議,將施覺民的任期延續三年至二○二二年七月,距離今次撤任提早近兩年;而碰巧其辭職日期正是林鄭月娥揚言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翌日,更令人添上無限聯想,一度以為是特首主動撤銷其委任。
星島社論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放緩,政府於昨日起放寬關於社交距離的抗疫措施,食肆堂食時間延長至午夜;酒吧、派對房間、卡拉OK場所及泳池等獲准重開。本報記者昨晚前往中環蘭桂坊視察,發現大部分酒吧均座無虛席,有酒吧更以半價優惠價招徠,務求於十二點前盡吸客源,個別酒吧更稱生意勝預期,達疫情前六至七成生意。不過,或因客人過多有部分出現每枱人數過多的疑違規情況。政府專家顧問許樹昌對有關情況感到憂慮,直言若一人確診,病毒便隨時蔓延開去,籲業界自律。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亦預告,警方及食環署會於今日起展開聯合行動,加強巡查食肆、酒吧等場所。抗疫措施放寬之下,本港逐步回復過往「不夜城」的繁華景象,酒吧、派對房間、卡拉OK及泳池等場所昨日可以重開;食肆晚市堂食可延長至午夜,維持最多四人一枱。重開處所要遵守防疫措施,卡拉OK及派對房間,只有飲食期間才可豁免戴口罩,不得超過四人。
經濟社評
13類表列處所昨天起悉數重開,港府同日召開記者會展現繼續嚴格防控疫情的決心,更罕有臚列出抗疫藍圖,為冬天可能爆發更嚴峻的第4波疫情做足準備。本港首現條理清晰的抗疫6部曲,惟不少只是既有政策,要加強新思維,亟需再諮詢集思廣益,填補遺漏。隨着酒吧、泳池等成為最後一批重開的表列處所,食衞局局長陳肇始隨即公布,疫情管理措施要納入社會新常態,在在反映要一邊放寬限制,一邊嚴控疫情反彈。官方正從六大方向着手,包括化驗檢測服務、社交距離措施限制、檢疫設施、開發追蹤技術、跨境管制,以及疫苗採購。有了全民檢測的經驗,港府將可利用公營部門每日逾7,000個樣本的檢測能力,更有效率地替安老院員工、司機、餐廳員工等高危群組恒常化驗。陳肇始特別提醒年輕人要警覺,以免傳染身邊長者,惟反過來,官員也可多走一步,把耄耋長者或長期病患等體弱人士,一併列入可獲恒常檢測的特定高風險群組,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