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係BB班🇺🇳】誰令香港人成為難民?湯家驊曲解國際關係的涼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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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國際關係BB班」解釋過難民、移民、Asylum Seekers等名詞的差別,有網友希望以案例說明。在香港資深大律師資歷排名十一的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剛好作出了最佳示範,怎樣故意扭曲不同概念,糊弄一般(相信主要是藍營的)群眾:
1. 「假如你背棄國家、背棄香港,你是不願繼續身為一個中國人、一個香港居民,你不是難民是甚麼?」這是赤裸裸的偷換概念。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說得很清楚,難民「具有正當理由而畏懼,會因為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身分或政治見解的原因受到迫害,因而居留在其本國之外,由於其畏懼,不願接受其本國保護的任何人。」難民的出現,正是因為「其本國」對其進行迫害,令他們因為合理的畏懼,而不願、不敢或不能返回本國,這是一個被動概念,主動施加迫害的屬於政權;他們沒有背棄國家、背棄香港,反而正是因為對故土的感情,才要流離失所。
2. 湯家驊作為資深大律師,把「國家」、「政權」、「中國人」、「香港居民」、「身份認同」迷迷糊糊的就等量齊觀,這是刻意誤導。例如越南難民沒有背棄國家,只是不信任越共政權,但依然是越南人,也依然有權居留在越南。南越政權崩潰後,領袖之一的軍事強人阮高祺長期流亡台灣、美國,最終也返回越南和越共和解,反映「越南認同」超越了「政權」。香港難民的出現,因為中國、香港的現政權背棄了他們,他們才成為難民,在國際慣例,要說的剛好相反:「假如國家、香港的現政權背棄你,你不是難民是甚麼?」
3. 「跟(根)據聯合國定義,作為難民,你會被視為放棄原有國籍、原地居留權」,這是赤裸裸的偷換概念。聯合國是不會直接「下定義」的,相信湯家驊是指聯合國1951年通過的《難民地位公約》,以及1966年的《有關難民地位議定書》,定義以上已談及。聯合國這些公約、文件,絕沒有說難民「放棄原有國籍、原地居留權」,只是說難民因為被政權迫害,不敢回故土,所以簽約國應該給予難民各種協助,避免遣返他們到故國而已。假如難民入籍第三國,而該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要新移民宣誓放棄原有國籍,那是另一回事,但不少國家入籍沒有這類要求,也不是所有難民都能入籍。
4. 說了一大堆,難民身份並不能合理化其故國剝奪其國籍、居留權、及相關權利的「懲罰」,但湯家驊的邏輯,卻會得出這樣的結論,其心可誅。
5. 「人各有志、各奔前程,也可算是一個好的結局......」自願離開的「移民」,可以說是各奔前程,但難民並沒有這種自願能力,絕不是一個「好的結局」。即是是各奔前程的移民,不少也是逼於無奈,擔心再不離開就變成被迫害的難民,同樣不是「好的結局」。湯家驊推介這首歌,其實歌詞也很明白:「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cold and tired all alone」,不過湯家驊似乎也不以有能力閱讀英語的人為新受眾,挑選英文歌似乎也是同一種偷換概念的形象建構。
涼薄至此,予欲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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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民地位 議定書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紀念六四 #為劉曉波立像
(摘)近日據報載,中國維權人士黃燕持聯合國難民署所發國際難民證,利用在桃園機場轉機,經有關機關核准以人道等由許可進入我國三個月;更早前,中國民運人士劉曉波先生因起草「零八憲章」而遭中國政府逮捕入獄後於2017年病逝,其妻劉霞則迄今仍遭中國政府軟禁。
就上述案例而言,臺灣的「難民法」尚於立法院審議中,亦尚未加入「國際難民地位公約」及相關議定書,但我們盡力接軌國際,戮力將世界人權宣言及「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與我國內法架橋連接,使國際人權價值納入我國法律,而人權價值及關懷並經由社會化實踐於我們的政治文化中。
而對於「人權」特別是涉及政治性權利的「言論自由」,已經是臺灣大多數人所習慣與內化的政治文化。言論自由,對於臺灣,已經是我們習以為常的生活習慣,就像空氣般存在。
2018年7月13日是中國民運人士同時也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先生逝世一週年,中國民運人士吾爾開希發起以民間團體身分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在府前廣場設立「劉曉波」銅像,以誌紀念。
我在此誠心呼籲柯文哲市長,能夠基於對民主、自由與人權價值的信守,對此案公開積極促成。想像日後,中國觀光客在看完101大樓及信義商圈後,能順道走到府前廣場的「劉曉波」雕像,凝視這段在中國被視為禁忌的歷史。禁錮的中國人權,在凝視的那一剎那,能獲得稍許撫慰。劉曉波的雕像,也提醒我們,爭取民主化的進程,從來都不是酒酣耳熱的請客吃飯,而是錐心刺骨的奮鬥勤苦。
難民地位 議定書 在 護台胖犬 劉仕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社會議題 | 紀念六四—台北可以成為中國的人權避風港】
臺灣民主化進程中,有兩個最重要的關鍵因素,其一係法定自由選舉制度,其二係憲法及法律保障人民的言論及表現自由,讓臺灣人民得以自由地、無畏地發表政治言論,因而促使形成公民社會、議論式民主,漸進推動往成熟的民主政治方向邁進。然而,我們的大戶鄰居「中國」在釐清與面對六四事實上,似乎還有頗長的道路要走。
近日據報載,中國維權人士黃燕持聯合國難民署所發國際難民證,利用在桃園機場轉機,經有關機關核准以人道等由許可進入我國三個月;更早前,中國民運人士劉曉波先生因起草「零八憲章」而遭中國政府逮捕入獄後於2017年病逝,其妻劉霞則迄今仍遭中國政府軟禁。
就上述案例而言,臺灣的「難民法」尚於立法院審議中,亦尚未加入「國際難民地位公約」及相關議定書,但我們盡力接軌國際,戮力將世界人權宣言及「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與我國內法架橋連接,使國際人權價值納入我國法律,而人權價值及關懷並經由社會化實踐於我們的政治文化中。
而對於「人權」特別是涉及政治性權利的「言論自由」,已經是臺灣大多數人所習慣與內化的政治文化。言論自由,對於臺灣,已經是我們習以為常的生活習慣,就像空氣般存在。
2018年7月13日是中國民運人士同時也是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先生逝世一週年,中國民運人士吾爾開希發起以民間團體身分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在府前廣場設立「劉曉波」銅像,以誌紀念。
我在此誠心呼籲柯文哲市長,能夠基於對民主、自由與人權價值的信守,對此案公開積極促成。想像日後,中國觀光客在看完101大樓及信義商圈後,能順道走到府前廣場的「劉曉波」雕像,凝視這段在中國被視為禁忌的歷史。禁錮的中國人權,在凝視的那一剎那,能獲得稍許撫慰。劉曉波的雕像,也提醒我們,爭取民主化的進程,從來都不是酒酣耳熱的請客吃飯,而是錐心刺骨的奮鬥勤苦。
柯市長,我相信您心中考量萬千,包括是否影響雙城論壇、「兩岸一家親」言論等選舉考量。但是,一座城市的價值決定於我們面對歷史的態度。守住台灣,就是守護民主。您身為首都市長,更應該致力打造出台北的城市價值。
台北,可以作為中國的人權避風港。柯市長,您願意相信嗎?
#六四 #人權 #劉曉波 #台灣民主 #民主自由
(圖片擷取自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