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要求政府改善空污 給人民健康安全的環境】
今天瑞隆和永續會跨黨派成員洪申翰、張其祿、陳椒華、吳怡玎等立委,共同召開主持「空污防制成效檢討暨務實改善方案」公聽會。瑞隆邀請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經濟部、交通部、台電、中油、中鋼、台船等中央機關,地方政府邀請高雄市、台中市、屏東縣、雲林縣、嘉義縣環保局提供具體改善意見,同時邀請成大環工系吳義林教授、中興大學環工系莊秉潔教授出席提供具體建議,民間團體也有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出席提供建言,大家期許一同加速改善我們的空污問題。
每年的空污季時,常常是北部空氣品質優良,南部卻頻頻紅害、橘警。以2020年為例,高屏空品區14個測站,平均橘警以上天數達到66.29天;北北基20個測站,平均橘警以上天數僅有14.20天;全國平均33.02天。政府有責任加速空污改善,給中南部鄉親免受空污之苦。我們經溝通討論後,也擬定十點結論,要求加速落實執行:
1. 環保署應就執行中之〈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09至112年)〉每年度檢討各空品區執行情形,並持續按季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盤點國營事業空污管制措施、設備及製程改善等減污措施執行進度、預算投入與執行情形等項目,並加嚴國營事業降載、減排之機制,確保國營事業落實「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改善空污。
2. 環保署應每年度檢討共通性管制之「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並依據最新健康風險評估及流行病學研究,每年定期邀集學者專家及重要關係人、環保團體等,逐年精進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措施,盡快編制公布HAPs年報。
3. 環保署應於今年空污季前內檢討修正「空品嚴重惡化防制辦法」,將空污緊急應變門檻下修,並應於三個月內對外預告新版「空氣污染排放清冊(TEDS 11)」,以利持續改善空污。
4. 請環保署於今年內完成研擬石化業、水泥業、焚化爐、光電、半導體等特定產業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盡速公告之。
5. 請環保署於三個月內就現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與經濟部工業局、各地方政府環保機關,會商研議適當費率調整方案,並提高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運用於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固定污染源排放管制之經費。
6. 經濟部工業局應於三個月內訂定2022-2023年工業鍋爐空污減排措施(包括持續改善鍋爐、輔導改用潔淨燃料等)新目標,並會商環保署與三個月內研議改善鍋爐安裝氮氧化物之政策。
7. 經濟部工業局應會同環保署三個月內盤點所有工業區,針對空污較嚴重工業區,比照目前由環保署與經濟部逐季檢討國公營事業機制。
8. 請環保署與交通部台灣港務公司推動台中港、高雄港等國際商港列入空氣品質維護區,並請交通部台灣港務公司與經濟部工業局、台灣電力公司就提升國內商港及工業港船舶(特別是空污嚴重地區之台中港、麥寮港、安平港、高雄港)的岸電使用率如何於兩年內提高至五成以上,提出具體措施與規劃。
9. 就改善移動空氣污染源之工作上,環保署應持續推動汰換老舊柴油車,並每年檢討提高目標,於六月底前會商交通部檢討四期以前柴油車現況,研議納入汰舊、濾煙、第六期脫硝、尿素之引擎或電動馬達補助,及相關法規修法工作;此外,並請環保署於今年10月底前,公布111年度補助民眾或換購電動機車政策;以及加強南部地區電動公車補助。
10. 請環保署研議完備下列資料,並於今年研議啟動調查,包括:(一)彰化雲林仍有未知污染源、(二)有機碳佔PM2.5達兩成,污染源不明、(三)油品含重金屬對健康影響及降低油品含重金屬之機制。
空污改善是持續性的工作,我們會繼續努力,給人民更健康安全的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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