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電子病歷發展五大階段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醫療IT將有兩大變革!衛福部宣布電子病歷交換中心要改為FHIR架構,還要送草案讓電子病歷上雲
衛福部資訊處處長龐一鳴日前在臺灣資安大會上,宣布要將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架構改為FHIR交換架構,以符合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此外,衛福部還要放寬電子病歷存取權,將允許醫療機構將電子病歷上雲代管。目前衛福部正修改法規,接下來要公開草案、徵詢外部意見。
文/王若樸 | 2021-05-08發表
衛福部資訊處處長龐一鳴表示,衛福部計畫將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架構改為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FHIR,他將這種以FHIR格式交換的電子病歷,稱為新世代電子病歷,由4大元素組成。
為強化醫療資安體質,衛福部資訊處處長龐一鳴6日在臺灣資安大會上重磅宣布,衛福部要擁抱HL7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FHIR,將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改為FHIR交換中心,來降低眾多接口產生的資安風險;此外,衛福部也要放寬電子病歷存取權,將允許醫療機構上雲代管,目前正修改法規,接下來要公開草案、徵詢外部意見。衛福部希望藉這些做法,強化醫療資安防護基礎,一方面也希望臺灣醫療資料與國際接軌,要讓國內醫資廠商用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出國「打國際盃」。
從公共衛生看醫療資安,得先養好體質才能預防資安事件
公共衛生出身的龐一鳴指出,醫療資安有如公衛和預防醫學的三段五級策略,公衛中的三段是指人生病的三階段,從無症狀或易感染狀態,到臨床病徵出現,再到傷殘或死亡的階段。這三階段對應到醫療資安,就是無症狀或被刺探狀態;出現弱點、發生資安事件;以及資料遺失、橫向擴散和系統癱瘓。
面對發病過程,公衛有5種策略來應對,像是促進健康、特殊防護、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限制殘障和減少死亡,以及最後的復健。「醫療資安也是如此」,龐一鳴舉例,醫療機構平時就應養成健全體質、蒐集情資來預防事件,並定期進行弱點掃描、做好特殊防護,再來才是資安健檢、加入監控機制(SOC)即時修補問題,達到早期診斷早期治療的效果。
要是發生資安事件,醫療機構也要透過通報應變機制(如ISAC、CERT),來降低資安事件帶來的衝擊。最後一步,則是事件後的復原鑑定。(如下圖)
在這5種做法中,過去,衛福部已在資安事件處理有所著墨,包括近幾年建置的醫療資安情資分享與分析平臺H-ISAC,讓關鍵基礎設施醫院(CI醫院)加入,透過緊急應變處理(CERT)和聯合監控(SOC)等機制,來鞏固醫療資安聯防。
現在,龐一鳴則回過頭聚焦5級策略中的第1級,要培養好所有醫療機構的資安體質,來降低事件發生的可能。「醫院養好體質,可避免未來可能遇到的資安問題,」他比喻,就像這次疫情期間,民眾落實戴口罩,不只防疫,也防止其他耳鼻喉科相關疾病,連健保數據都顯示去年相關門診就醫次數大幅下降。
養體質第一招:電子病歷交換中心EEC改為FHIR架構
同理,為防止病從口入,衛福部打算將醫療院所的「口」防好,也就是簡化電子病歷的交換架構。龐一鳴指出,電子病歷是醫療機構和政府單位最常交換的資料,這些單位包括健保署、國健署、EEC、疾管署、地方衛生所等,由於這些單位彼此不互通,醫療機構得針對不同單位,採用不同交換標準,並配合不同網路工具來執行。
過去,健保署多年來每每針對不同專案,開設專屬VPN來建立加密的資料交換環境,來給醫療院所使用。然而VPN一多,就容易產生資安風險。
因此,龐一鳴認為,要是能先將EEC交換平臺改為FHIR交換平臺,採用主流的國際醫療資料交換標準HL7 FHIR,就能簡化交換流程,不必一對一客製化介接,連帶簡化醫院需使用的網路工具,減少破口出現。他希望,藉由衛福部EEC率先改用FHIR,帶動其他單位擁抱FHIR,跟上國際趨勢、進一步簡化資料交換工作。(如下圖)
他將這種以FHIR格式交換的電子病歷,稱為新世代電子病歷,並由4大要素來推動。首先是資料標準,也就是要將新舊標準平行轉移,讓EEC先採用FHIR、健保署仍採用舊標準,爾後再調整;同時,龐一鳴也要藉此將衛福部內的資料交換,改以電子病歷為單位。(如下圖)
第2要素是連結跨部會資源,透過經濟部補助一年一度的臺灣FHIR聯測,來推動FHIR普及,同時也要協同經濟部輔導廠商的FHIR產品服務等。
再來是透過產官學合作,來發展醫療機構所需的FHIR資料格式轉換工具,以及培育FHIR人才資源。最後則是新世代電子病歷的交換應用,比如發展交換平臺,來試做疫苗護照等應用。
疫苗護照FHIR新機遇,未來還能推廠商打國際盃
龐一鳴坦言,疫苗護照是衛福部擁抱FHIR的另一個契機。目前,WHO、歐盟和世界多國都已倡議推行疫苗護照,要讓民眾透過App,出示自己在該國接種疫苗的證明,來加速出入境和進出特定場所的身分檢查。而這款App,就需要與該國衛生部門資料串接,而他們用來串接接種資料的交換標準,「就是FHIR。」
對臺灣來說,要加入國際疫苗護照行列,就得用FHIR來串接電子病歷中的疫苗接種紀錄。但龐一鳴指出,過去以來,臺灣醫療院所電子病歷交換的主要對象,一直是健保署,因此交換架構是臺灣健保署專用,而非國際通用。於是,要與國際串接資料,臺灣勢必得採用FHIR。
他認為,疫苗護照是臺灣練兵FHIR的大好機會,也能順勢將「國際標準轉化為國內標準。」他期望臺灣趁這次機會實現3個目標,也就是做好FHIR疫苗護照,再來是醫療機構採用FHIR國際標準,讓國內醫學研究更容易與國外互通,最後是臺灣醫資廠商大規模採用FHIR,讓自家產品不再只是臺灣標準,而是遵循放諸四海皆準的國際標準,如此才能「打國際盃。」
龐一鳴指出,這項計畫也已知會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和數位政委唐鳳,盼能落實。
養體質第二招:允許電子病歷上雲託管,放寬存取權
接下來,衛福部養好醫院資安體質的第二招,是要放寬電子病歷存取權,允許電子病歷上雲代管,再由政府監督雲端業者和代管業者。這是因為,對臺灣眾多的專業小型醫療院所來說,管理醫療相關資料十分耗力,委外處理要是出事了,廠商不負法律責任,「導致小診所苦不堪言。」
為解決這個問題,衛福部擬定草案,要開放電子病歷上雲、交由第三方代管。龐一鳴指出,許多雲端業者的醫療資料處理服務,既符合歐盟最嚴格個資法GDPR,也符合美國主流的醫療資料保護法案HIPAA,更遵從國際標準FHIR,對人力不足的小型醫療院所來說,就會是個解方。而政府要做的,就是監管雲端業者和代管業者,多一道把關。
衛福部要開放電子病歷上雲,還有另一個用意。龐一鳴表示,由於長年法規規定,電子病歷只能存放在醫院中,導致醫院用雲相對落後。「但現在是上雲時代,醫院不用雲,大部分醫療AI幾乎不能用,」而開放上雲,就能促進醫療院所對AI的採用。
目前,這套上雲草案已完成內部意見整合,最近將公開草案、徵詢外部意見。龐一鳴希望,藉由改善電子病歷的交換架構和存取權,來打好醫療院所的資安體質。
要將資安稽核納入醫療評鑑,還要強化社交工程防治演練
回到醫療資安層面,衛福部也有幾套做法,來鞏固原有的醫療資安機制。首先是擬定在醫院評鑑中,加入資安稽核項目,來吸引更多醫院加入醫療資安聯防機制。這是因為,受限於資安法規定,衛福部無法全面將聯防機制推動到每家醫院,所以得想辦法讓不同身分的醫院加入。
再來,衛福部也會繼續推動資安人才培訓,並與其他政府部會協商,來強化醫療資安聯防。同時還要提升醫資廠商資安意識,將逐步要求醫資業者備妥資安防護措施。
今年,衛福部也計畫辦理更多演練,來加強醫院資安事件處理經驗。這些演練包括資安事件通報,也就是加入H-ISAC的會員醫院將收到H-ISAC演練警訊,會員醫院得依此回覆,進行通報等等。此外,衛福部也會針對社交工程,辦理模擬演練,至少10家醫院參與演練,並各自提交報告。
衛福部也鎖定聯網程度越來越高的醫療儀器(OT),將醫療儀器生命週期納入資安管理,以6種配套措施來納管,像是汰舊換新、採購評估、教育訓練等等。(如下圖)
近期醫院被勒索軟體攻擊次數下降,盤點5大方法降低事件發生率
最後,龐一鳴盤點近幾年醫療勒索軟體攻擊事件,指出2019年8月,臺灣38家醫院在幾個小內接連遭到WannaCry病毒大規模攻擊,是因為病毒從內網橫向擴散,「我們也藉此檢討EEC架構和健保VPN設置,並來改善。」
在那之後,自2020年至今,臺灣只有零星幾家醫院受到攻擊。比如2020年,只有兩起北部區域醫院和地區醫院的受害通報,今年至今也只有3起通報。(如下圖)
他也歸納出5種方法,來降低勒索病毒威脅,包括落實資安長制度、拒絕釣魚郵件(即社交工程攻擊)、建設好網路防火牆,還有USB管控和IT防禦。他認為前4種是對付80%攻擊的關鍵,而IT防禦雖只擋20%攻擊,但也是重要的防護基礎。
龐一鳴建議,IT防禦範圍包括善用H-ISAC情資分享,來掌握勒索軟體防護攻略,此外還有採用各種資安縱深防禦工具和技術來防範威脅。醫院透過有效的管理方式,就能杜絕大多數的攻擊嘗試,讓IT有餘力應付高明的駭客,而不會因層出不窮的事件疲於奔命,這也是IT防禦的心法。
資料來源:https://www.ithome.com.tw/news/144262
電子病歷發展五大階段 在 台灣光鹽生物科技學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產業訊息>筑波醫電新廠落成 邁入智慧醫療檢測新領域
#新竹生醫園區 #智慧醫療檢測 #太赫茲技術 #高階醫材創新研發 #淺層器官的細胞病變 #心臟相關疾病的早期偵測 #3C到三醫產業鏈
筑波醫電分公司是新竹生醫園區成立以來,第一家以生產高階醫材產品,自建廠房落成的廠商,象徵政府在生醫園區除了促成多家新藥廠商進駐開發外,同時也積極建構完整先進醫材產業鏈,達成階段性目標。
筑波科技公司為國內知名專精於高頻無線通訊系統測試之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來,以卓越的RF測試技術、軟硬體整合能力,投入無線通訊系統與應用的軟硬體整合測試,目前已成為台灣主要的無線通訊儀器軟硬體系統方案整合廠商。
由於太赫茲(Terahertz; THz)訊號為電磁波頻譜的一段,屬超高頻訊號,具有可穿透介電物質、非離子化對生物無害、吸收水份、可非接觸式量測等特性,非常適合作生醫檢驗、醫學成像。
筑波醫電致力以太赫茲技術應用於生醫檢測技術,設立專門太赫茲應用實驗室,集合更多優秀人士,從事高階醫材創新研發,優先著力淺層器官的細胞病變,與心臟相關疾病的早期偵測醫材,期望對台灣醫療電子產業創造新的貢獻。
筑波醫電同時也投入醫療軟體整合應用技術開發,與輔仁大學附設醫院共同合作開發麻醉電子病歷,打造輔大醫院成為新智慧型醫院;近年並與各大醫療院所接軌,開創「智慧醫院、智慧醫療」的工具與產品,來提升醫師、護理人員效率,降低醫事人力及作業的時間,期待建立台灣從3C到三醫(醫才、醫技、醫材)的產業鏈平台。
竹科管理局表示,生技產業發展攸關國家未來經濟之興衰,世界各國無不極力推動,台灣在過去十年創造了世界少見的生技奇蹟;新竹生物醫學園配合行政院提升生醫產業政策下,積極辦理招商。
目前生醫大樓與研發中心大樓均已全部供廠商進駐,土地出租率亦達85.47%,為滿足更多優質生技廠商積極進駐,管理局已籌建第二生技大樓,預定在109年中可以完工,希望能夠結合五加二科技旗艦方案-生技醫療之發展主軸,串連南港、中科及南科成為生物科技重要聚落,為台灣生醫產業發展注入更多能量。
資料來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35/3272803
電子病歷發展五大階段 在 電子病歷臉書- 「智慧健康雲應用與推展研討會」於106年11 ... 的推薦與評價
發展 傳統文化與特色的奇趣之處是本主題的核心,觀光景點以古蹟、寺廟、特色店家為主。 ... 本節目號召60歲以上退休素人長者,進行五大人生階段關卡,打造全新銀髮綜藝實境 ... ... <看更多>